第59章 059:陈容卿
举起剑,飞快的朝土龙刺去,嘴角勾起一抹邪魅的笑。
她一看这把剑便知道它很锋利,可这锋利的程度却着实让她惊讶。土龙的皮坚硬如盔甲,比虫怪的壳还硬上三分。
她初入密林时,第一次遇上土龙就吃了大亏,休养了好几日才勉强能起身。
而这把剑却很轻松的把土龙的盔甲划开了,顿时血流如注。原本还晕头转向的土龙,被背上的剧痛刺激得瞬间清醒了,张着血盆大口就朝她咬去。
这一次,她不只是躲避了,手中多了一把如此厉害的武器,自然是要反击的。若是杀了这只土龙,就不用吃那又老又硬的凶兽肉了。
这北荒大地上,越是皮肤带毛看着柔软的,肉就越不好吃。
例如单脚的鸟,那股味道她至今难忘,这辈子不想再吃第二口了。而那些带壳的,皮肤坚硬的,肉质却很是鲜嫩,她很喜欢。
她灵活的躲开土龙的攻击,又找准机会刺上一剑,不一会儿土龙就被刺的浑身都是窟窿,暗红色的血洒了一地。
渐渐的土龙的动作也变得缓慢起来,最终她找准时机将它一剑毙命,自己却丝毫没有受伤。
在北荒游荡的这几年里,她从一开始被虫怪追着跑,经常浑身是伤的饿着肚子,到如今杀起野兽来得心应手,受伤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
如今利器在握,如虎添翼如有神助,想必今后生存起来会更容易些。
看着地上一动不动的土龙,又犯难了。这么大一只,怎么弄回去?
想了片刻,她动手把土龙的皮都剥了,脑袋和尾巴四肢都切下来扔进水潭里。又麻利的给它开膛破肚大卸八块,一块一块的扛回洞中去。
山猫见她扛着肉回来,兴奋的从枯草堆上爬起来朝她迎去。
山猫:铲屎的,又给我带吃的啦?
回来的路上她顺手砍了根树枝,用树枝穿了肉横在洞中凸起的岩石上挂着。
见山猫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串肉舔嘴,她上去轻踹了它一脚,山猫缩了缩脖子,跟着她一起出了洞。
等她和山猫再回到水潭边,剩下的肉却不见了,只留了一张带血的土龙皮,大约是有什么东西趁她离开时把肉都偷走了。
她朝四周看了一圈,并没有发现别的野兽。
“跑的还挺快。”
山猫听见她说话,抬头看了她一眼。
她从前几乎不怎么说话,毕竟山猫也听不懂,况且她和山猫从来不用沟通,捕猎全靠默契。
收起那张带血的皮,又把那棵倒了的枯树劈成小块准备带回去当柴烧。
说来也怪,那把剑无论是砍土龙也好,砍树也好,都是锋利无比,砍那棵枯树却颇费了些力气。而且那棵枯树似乎特别沉,只一小块都要费好大力气才能搬得回去。
整整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才将那堆木头搬完,回去后却怎么也点不着。从前吃虫怪的肉,不烤熟就罢了,毕竟虫怪的肉很是细嫩,没有血也没有什么怪味,可土龙的肉却是带血的,生吃有些恶心。
山猫倒是不介意,趴在地上已经啃了两大块了,吃完后还意犹未尽的朝她看了一眼。
她没理它,拿着那张带血的土龙皮,又去洞口取了兽皮去峭壁下的水源处清洗。
兽皮的味道实在太浓,风吹了一整日也没见味道散去,想着洗了拿回去生火烤干好了。土龙皮坚韧,洗干净晒干了挂在山洞口可以挡挡风。
山猫跟着她一起到了水源边,喝了些水后就蹲坐在旁边的石头上看着她清洗兽皮。
风吹过密林时,树林里传出一阵窸窣声,山猫警觉的抬头看了一眼,盯了半晌没发现什么异常,又懒懒的打了个哈欠。
洗完兽皮后,天还没有暗,她又将身上的兽皮衣解了下来,准备下水去洗个澡。
当初她在河滩上醒过来时,脚上就只剩了一只鞋,后来她索性把另一只也扔了,在荒原的土洞里捉了两只长得像老鼠的小兽,剥了皮做成鞋子,大小正好也合适。
这么多年来,被她祸害的小兽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起初她觉得只要皮不要肉怪浪费的,后来山猫来了,她要皮,山猫要肉,倒是不算浪费了。
入冬后的溪水冰冷刺骨,可惜别说烧热水了,生火都是件很麻烦的事情,只能将就了。
她哆嗦着走进水里,皮肤被冰冷的河水冻的煞白。在水里胡乱的搓了搓,很快又上岸把衣服穿上了。
实在太冷了!
回去的时候顺道捡了些枯树枝,在洞中生了火,虽算不得特别暖和,却比当初睡在树枝上要舒适许多。
躺在枯草堆上,把身子往山猫身上靠了靠,好在山猫毛多,暖和不少。
这些天为了寻找住处,她着实累坏了,不一会儿便靠着山猫沉沉的睡过去了。
又是同一个梦。
梦里白茫茫的一片水雾,水雾中站着一个穿白衣服的男人,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看着她,水雾浓得看不清他的脸。每次她想走近去看看他是谁,他却离她越来越远。
只听见他幽幽的唤着一个名字,阿离。
她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叫自己,不知道自己是否就是他喊的那个阿离。
......
容卿在密林里很久了,他从前都是习惯独居的,从不觉得寂寞,如今身处这危机四伏的密林中却觉得无比寂寞。
从黎明到黄昏,再从黄昏到黎明,天地间寂静无声得像只有他一个人,除了偶尔能听见野兽嘶吼的声音。
树屋是他盖的,树屋中有些简单的摆设都是他亲手做的,一张木榻,一张木床,一张木桌,木榻上铺着的兽皮是他杀野兽得来的。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当初他决定要独自入北荒寻找昭离时,渊墨极力阻止,几乎以死要挟,要他先回一趟陈国见了康志山再做商量。
他回到陈国逗留了一月有余,康志山取了一块玉佩给他,说是当初老阁主捡到他时的随身之物。
那玉佩是他在给容卿洗澡时发现,老阁主并不知道,他将玉佩偷偷藏了起来。
陈思远认出那玉佩是其弟求娶林乐瑶时的定情之物,便以此认定容卿是其弟陈天恩之子。
林乐瑶是老太傅林为庸独女,林为庸痛失爱女,见了外孙后拉着容卿看了又看,泪流满面的说自己此生无憾了。
容卿正式更名陈容卿,被陈思远封为宸王,在南淮城中建了府邸。也是在当月,容卿将忘川阁交托给康志山,独自来了北荒。
临走时,红袖备了一大堆东西,他却只带了些衣物和那把他只用过一次的剑。
南淮城里有座宸王府,却从不曾有人见过宸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