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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钱究竟能不能通神!

“老弟,我打听到了,查情缘网吧的命令是相关部门一把手下达的,不清楚是他自己的主意,还是另外有人让他做的,我和那位也说得上几句话,不然,我邀请对方出来,大家一起谈一谈?”当天晚上,赵文强就打来电话,说道。

“不用了,这件事情我知道了,多谢赵哥帮忙。”江城眼眸深处闪过一道精芒,轻声道。

“呵呵,老弟言重了,这只是一件小事罢了。”赵文强笑道。

放下手机,江城手指敲了敲桌子。

那位相关部门的一把手,不是下面的小人物,一言可以决定很多人的命运,甚至生死……情缘网吧这么大的投资,远比其他网吧好的环境,这样都往严重查,甚至在查的过程中使用一些小手段,可见,对方也干净不到哪里去。

就算对方不是真正的主使之人,恐怕也不比那位干净多少。

“江先生,孙大炮和张耀光已经出来了,听说有大人物对这个案子打了招呼,这个案子恐怕不太好办了……”没多久,律师所打来电话,迟疑道。

“可知道那位大人物是谁?”江城淡淡道。

“这个倒是不清楚,但听说涉及的人不少,您看……”律师所的人说道。

“这个官司还能不能继续打?”江城打断道。

“江先生,这件事情的问题不是在您和律师所这边,听说当事人的家人不想追究了……”律师所苦笑道。

“这个案子已经涉及到刑事,当事人的家人也可以决定撤案不成?”江城眼睛微眯道。

“话是这么说,但当事人的家人不配合,这个案子也会很麻烦,再加上证据不足,及官方那边一些人打招呼的话,这个案子很可能最后不了了之……”律师所的人无奈道。

“当事人的家人是被威胁的,还是利诱的?”江城沉默片刻,问道。

“这个……可能两者皆有……”律师所的人迟疑了下,说道。

“呵……”

江城轻笑一声。

虽然,早就有所猜测,听到律师所的人这么回答,他还是很失望。

这个世界上,光明不是照耀在每一个地方的,还有很多地方是阳光照不到的地方。

哪怕华夏是法制社会,但案子破不了的不是一个两个,也不是十个八个,更不是一千个八百个,而是……万计!十万计!

多少受害人家属苦苦追寻,四处哀求,一直到家破人亡,案子却没有一点进展,一年,十年,几十年!

如果,不是他花大价钱,找到证据……一些事情的真相,可能要永远埋藏在地下!

结果,他这边出了力,受害人家属那里掉了链子?

威胁?

自己的女儿,姐妹,被人欺辱至死,为了讨回公道……一些威胁算得什么?现在是法制社会!聚光灯下,一些人想做什么,也会有所收敛!

恐怕,对方的利诱,也让人动了心!

但是,那死去的人,被欺辱至死的人,谁为他们讨回公道?

一些人,自己是虎狼!

一些人,却是为虎作伥!

更可怕的,却是一些人,本该是广大人民的保护神,却成为了那虎狼的帮手!

想到这里,江城眼眸深处的幽芒更冷。

“你们律师所有没有收到上面的招呼?”江城平静道。

“这个……是有的……”律师所迟疑了下,还是回答道。

“那个人是谁?你们律师所打算怎么做?”江城淡淡道。

“那个人的名字不太方便说,江先生,这个案子,本与您也没有关系,你看不如……”律师所的人叹了口气,说道。

“不如怎么?我花了那么多钱,就当白花了?”江城轻笑道。

“江先生,您应该知道及时止损这个词语,否则,恐怕损失更多……”律师所的人苦笑道。

“是吗?那就让我看一下,这件事情能让我损失多少!”江城淡淡道。

对面沉默。

“你就直接说,这个案子,你们律师所还能不能接吧?”江城冷冷道。

“这个……江先生,很抱歉,这个案子,我们恐怕不能接着做了。”律师所的人犹豫了下,最终微微叹了口气,说道。

“行,我知道了。”

江城点点头,直接挂断电话。

呵!

江城眼眸深处再次闪过一道冷芒。

让受害者家属撤案。

让官方不再追究。

让杀人者出狱。

让律师所不敢接单。

让他和白浪的网吧关门。

对方,真是好大的手笔!

江城冷笑。

俗话说,钱能通神!

这一次,就让他看看,钱究竟能不能通神!

想到这里,江城拿出电话,直接拨通一个号码。

“江先生,律师所刚才来了信息,那个案子,我恐怕不能继续……”一个中年男子低沉道。

“三十多岁,快四十岁的年龄,正是厚积薄发,大展手脚做出一番事业的好时间,你就没想过自己闯出一片天地?我可以投资一千万,让你新建一个律师所,以后,你的律师所,将会是我旗下企业的专用律师所,你若是拿工资,年薪至少一百万,你若是拿分成,我给你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如何?”江城打断对方的话,淡淡道。

不错,对方正是负责那个案子的律师,在江城花大价钱的情况下,对方在那个律师所的地位不算低,也算是那个律师所的头牌之一。

找生不如找熟,对方一直负责这个案子,可能已经对这个案子十分了解,这个时侯,他就算找一个更厉害的律师,也不一定比对方继续做更适合。

而且,就算江城想再找一个更厉害的律师,对方也完全可以做为完美的辅助存在。

至于建立律师所,倒也不是江城临时起意,而是早就打算的事情,他的现金已经超过十亿,固定资产更是达到二十亿,以后,他再与人签合同等等,肯定不能像原来那么随意,还有,他的资产以后会越来越多,少不了一个法务部。

要么成立一个法务部,要么找一个人牵头成立一个律师所,就是很有必要的了。

不需要这个人在法律知识上多么牛,一般牛就行,更牛的人,完全可以花钱招,而且,特别牛的人,他旗下也不一定需要,不一定非要招到旗下,临时雇用便可。

所以,让对方成为律师所的领头人,资格上,完全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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