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遇到了武当传人(1)
第一百二十五章遇到了武当传人(1)
明志依然不解:“结界之树,那又怎样?”
听到明志和掌柜的议论,倒有一半的路人投来了目光。
掌柜的道:“客官看来真的不知道,结界之树天生同气连枝,除非是自然的枯死落叶,否则就算这世上力气再大的人,使用世上最锋利的兵器,也不能将其砍断。”
明志听到有这样的树,确实意外,不过也不能吃惊成这个样子。
掌柜摇头继续说着:“结界之树特别就特别在,树叶在被砍断之后30分钟内,会失去生命。离萨瓦尔城最近的结界之树,也有一百多公里,你看那年轻人背上的树叶,光滑的就像刚从树上砍下来一样,也就是说,他在不到30分钟的时间里,不但砍下结界树叶,还从一百多公里外搬运到这里,要知道,以城里最快的马车,也起码要四五十分钟,不知这年轻人是怎么做到的。”
明志微微有些了解:“原来路人惊讶这年轻人的速度,30分钟一百公里,速度确实挺快的。”明志从那年轻人身上看到了异样,现他也是黑头黄皮肤,感觉那么的熟悉,所以情不自禁的挤进人群,走上前去。
那年轻人正在魔法店里跟店掌柜讲着价钱。
店掌柜放低了脸上的老花眼睛,然后重新戴上,吃惊的道:“我的天呐,年轻人,光滑的切面,你不会是一刀就将这树叶从结界之树身上砍了下来吧?”
那年青人也不避讳,说道:“没错,我只出了一剑。”
店掌柜道:“一剑?”更加佩服。要知道剑贵在用刺不在砍,用剑稍微过度的砍,就会使剑断烈,更别说砍下结界之树了,感觉眼前的年轻人不简单。
年青人道:“我也是听说结界之树在这里能卖个好价钱,我现在可以拿钱了吗?”他摸了摸肚子,空空的,看来有几天没吃东西了,正想着领着钱去大吃一顿。
店掌柜连连道:“当然当然。”马上从抽屉里拿出50个金币递给他。
年青人接过金币,感觉少了点:“不是说这城里很须要这树叶,能值500个金币吗?”
店掌柜道:“那是确定这树叶能存活下来以后,这树叶被你砍下多少时间了?”
年青人想了想:“20分钟不到!”
店掌柜的眼睛差点从脸上掉了下来,不过他强自镇定下来,做生意人最容易看人了,他一眼便看出那年青人身无分文,一定急须用钱,是的,确实没错,一片结界树叶值500金币,不过那450个金币嘛?他是吃定了。
“小伙子,三天后,三天后若这结界树叶真的能在萨瓦尔城存活下来,你再来领剩下的金币。”店掌柜诡异的说着:“现在我马上得把结界树叶送到城主后院的千年泉眼里,时间不多,没功夫再跟你多讲了。”
年青人曾听人说过,结界之树易死更易活,只要稍微有水的地方,就能存活下来,看着店掌柜以及城中百姓那高兴而又紧张的表情,他也没有其他话好讲,只道:“好的,那掌柜的,你快去吧,剩下的金币,三天后我会来领的。”
店掌柜一声不吭,马上叫来马车,将结界之树放了上去,心道:“三天后,三天后你能不能拿到金币,还不一定。”
所有的人一哄而散,随着马车后面跑着,似乎很想看到结界之树长大的那一天。
衣店老板看着那些路人都跟着去看结界之树被种到千年泉眼时那激动一刻,也很想跟着上去,只可惜自己要顾着店面,没办法,人生就是这样,每每都要忍痛割爱。
“为什么这里的人都对这树叶这么看重?”明志问掌柜的道。
掌柜答道:“萨瓦尔地理较偏,每年风沙季节到临,漫天的沙尘几乎无法让人睁开眼来,更别说正常的生活了,有了结界之树,就可以有效的阻挡风沙,这自然是每一个百姓都希望看到的。”掌柜激动的讲着,似乎想到了今年不用再受那种暗无天日的生活而高兴不已。
明志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现在总算是清楚了。
那年轻人听到了明志的疑问,他为人洒脱,马上搭茬道:“这些仁兄,你看来对这里的一切不是很熟悉,外地来的吧,跟我一样,不过我事先听一位美丽的姑娘讲过这件事情,所以懂了一些。”
明志越觉得他像自己来自同一个世界的人,心里便想试探一下他,见他主动找自己讲话,并不马上回答,而是转身看着天空,诵道:“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没错,这句正是宋朝苏轼的名作《水调歌头》其中千古传唱的一句,明志用汉语念了出来,用意很明显,想试试那年青人能不能听得懂。
很显然,当明志开口讲出第一个字的时候,那年轻人全身一震,瞳孔顿时放大了,看着明志激动异常,竟是讲不出话来。
明志转过身来,微笑的看着他:“怎么样?”这三个字依然是用汉语。
那年轻人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但是明志的声音久久的在他的耳边回荡,当真是千真万确。他喃喃的道:“你,你是,你难道……”
年轻人不知道能说些什么,只得继续接着诵道:“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偏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我真想把这诗念给我家乡的亲人,让他们知道,我现在有多么的想他们。”
明志和那年轻人互相地望着,一下子再明了不过了,人生最快意的两件事情,莫过于“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通过刚才的对话,两人已经知道,他们来自同一个地方,而且是同一个国家“知己,老乡”两个词语同时在两人眼前升起,并且在脑袋里飘荡着。
明志两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互相心领神会,然后哈哈的大笑起来,没有任何顾忌的开怀大笑。
明志道:“知己难求,怎么样,我们去痛痛快快的大喝一场?”
年轻人道:“只要大哥吩咐,小弟万死不辞,就算舍命也得陪知己。”
明志哈哈大笑,男子气概十足,说道:“说得好,这才是中华好男儿。”
掌柜在一旁根本听不懂两人讲什么话,听的一头雾水。
明志放一下句话:“衣服先放在你这里,我等下来拿。”然后也不管掌柜怎么答复,和那年轻人勾肩搭背上了一家酒楼。
哈哈哈的大笑声交相辉映着,店里其他的客人,都向两人投来了异样的目光,只见桌子上摆着大大小小十坛老酒,二十个大碗并排列着。
“倒酒?”明志喝一声,酒保赶忙揭封倒酒,一点也不敢大意。
“怎么样?难得在这种地方也能遇到你,不如我们来个一醉方休,考较考较一下酒量怎么样?”明志豪爽的说着。
那年轻人陪着大笑:“大哥有命,小弟不敢不听,只是说好了考较,输了又当如何惩罚?”
明志连连点头说是:“有惩罚才刺激,一点都没错,这么办吧,谁输了,这次酒钱由他来付。”
年轻人笑道:“好,我看大哥酒量不浅,不过小弟也不差,就得让大哥破费了。”说下之意是说自己赢定了。
明志也不示弱:“兄弟真是客气,若是你没钱付帐,开口说一声就是。”
两人还没有开始喝酒,嘴上已互相较起了劲。
店中的客人都被这气势震慑住了,纷纷围将过来,要看看他们到底怎么一下子喝下这许多的酒。
两人心意想通的猛拍了一下桌子,说道:“闲话不说,我们开始。”
明志右手一抄,抱起了十大碗,那年轻人依样画葫芦,抄起了十碗酒。
两人臂膀一伸,头一仰,十碗酒依次流进酒里,不过一眨眼功夫,已喝了一滴不剩。
“哇”这个世界的人似乎从来都没有看过有这样喝酒的,都出了一声惊叹。
酒保赶忙再次将二十碗倒满了酒,两人照样喝的一滴不剩,连咯都不打一下,面不改色气不喘,倒是酒保累的满头大汗。
“兄弟果然好酒量,刚才真是小看了你。”明志哈哈笑着。
“大哥的酒量也不差,看来你刚才没有吹牛。”年轻人也客气的说着。
两人一连喝了四大坛子酒,总共三十斤左右,剩下最后两坛酒,各有十来斤左右,两人干脆直接抱起酒坛喝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