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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第141章提摩西想要亲手捧着这

杰森终于麻爪了。

虽然经历了三段感情, 但他的第一段感情开始的懵懵懂懂, 迪克说交往吧,他说好,然后两人直接就吻了,轻率又青涩, 第二段感情是算先婚后爱,孩子都能跑了两人才终于因爱而吻,第三段感情是和巴基自然而然的在互相安慰与治愈中的相拥。

他从来没有过这种被人默默追求的经历, 更别提应对了。

失踪了大半年的娜塔莎再次出现时难得约小徒弟去酒吧喝酒, 杰森就将她视作感情顾问, 一股脑将自己的疑问倒了出来。

“你说他到底是不是在追我?还是我只是单身久了所以会错意?我明明才空窗8个月, 而且平时忙到根本没有精力产生需求……”

娜塔莎:“……等等, 等等, 你和巴基分了8个月, 然后你一直都没有需求吗?你有做身体检查吗?”

大家都是身体倍儿棒的超级英雄, 就连今年九十多的她都会有需要的时候, 杰森才25岁啊, 这就清心寡欲了?

他该不是忙出『毛』病了吧?

杰森犹豫一下, 还是诚实的回道:“也不是没有啦, 毕竟巴基是超级士兵, 你知道的,他很……棒,我也算由奢入俭,但还没到一定要找伴儿的程度。”

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 他现在对于找对象的渴切都不高。

娜塔莎面无表情:“我不知道,还有,我没见过提摩西是怎么对你的,仅凭你的描述,我并不能准确的判断他是不是在追你。”

为什么她好不容易回来度个假,还没来得及和杰森说说她和自己姐妹一起冒险的经历,就要先给徒弟处理感情问题?

她叹了口气,将一杯天蝎座推杰森面前:“喝酒吧。”

别说了,老师我自己也是个对象失踪到外太空的单身人士呢。

然而娜塔莎忘了,杰森的酒量并不好,所以这小子最后醉了。

娜塔莎思考了一阵,『摸』出杰森的手机,从里面调出【提宝】这个名字的号码,打通,一秒不到,那边就接了。

“杰伊,有什么事吗?”

娜塔莎看了眼手表,现在是晚上10点,对于义警来说正是开始夜巡的时间段,就算不夜巡,那位总裁也应该和工作相亲相爱,大概率没有闲着。

电话接得挺快的。

她说道:“杰森喝醉了,你能来接他吗?”

“罗曼诺夫女士?”

“是我。”

“我马上过去,请问地址是?”

娜塔莎报出他们的地址,10分钟不到,提姆就赶了过来。

他穿着白『色』的西装衬衫,梳着背头,像是才从什么上流社会的社交场合出来,身上还有着香槟与香水混合的味道,黑发蓝眼,神情温文尔雅,气质卓然,身材修长,衣袖挽起『露』出结实的胳膊,让人明白这具年轻的躯体藏着一股爆发力。

提摩西.德雷克是个英俊非凡的男人,一路走来吸引了无数异『性』的目光。

他一路目不斜视,直直走到吧台边,对娜塔莎点点头,道了声“感谢您的电话,女士”。

娜塔莎应了一声,打量着对方,她头一次见到没有红罗宾打扮的提摩西,却能一眼判断出这是个成熟稳重的年轻人。

她指着趴吧台上的杰森:“带走吧,这小子酒量真的不行,6杯酒就倒了。”

提姆笑笑,架起杰森的动作很细致轻柔。

杰森睁开眼睛,模模糊糊喊了句什么,提姆应了声。

“我在,怎么了?”

杰森懒懒的在他脸上蹭了蹭,嘀咕着“我想回家”,提姆怔了怔,就问他“是有爸爸和祖父的家吗?”

“嗯,就那个,巴基走了,我没别的家了。”

听到巴基的名字,提姆表情没变,只是待他的动作更加温柔了些。

“好,我带你回家。”

他把外套盖杰森肩上,将杰森稳稳的背起来,又对娜塔莎说了声谢谢,就带杰森回去了,娜塔莎注意到他没用手掌托杰森的大腿,而是用手腕,手腕上的手表也摘了塞口袋里,应该是怕硌着杰森,是个很细致的孩子。

就算杰森醉了,这个年轻人也没有一丝一毫的轻浮越界,一看就知道不会趁着杰森喝醉趁人之危,但也正是因为这个绅士的细节才让娜塔莎肯定,提摩西的确是在追杰森,而且追的很认真。

娜塔莎在20世纪出生、又生活在21世纪,她太明白身处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们是如何躁动与轻狂,仅仅一个对视就能让他们开启一个夜晚,曾经的矢志不渝和承诺早已被大多数人忘却。

她也不是说这样的做法不对,毕竟年轻人嘛,玩的开多正常,她也不是多么忠贞的人,为了任务与人调情是常态,这么多年也经历了不少。

娜塔莎还看过、搜集过很多少年超英的情报,她知道那群年轻、外貌优越、实力强大、身体好、精力充沛的年轻人们也是今天和这个人恋爱,明天就可以和另一个人滚起来。

杰森的那位她以前就不看好的初恋大哥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包括杰森的养父更不是能在感情方面做过好榜样的大人,花花公子布鲁西绝非浪得虚名。

然而既是少年超英出身,又是布鲁斯.韦恩的养子的提姆在对待杰森时,却带着一份不自觉的慎重与爱惜,娜塔莎不知道他会不会在对待别人的感情时随便,但他对杰森的态度是不带一丝一毫的随便的。

他走进来时,四处灯红酒绿,到处是扭动的青春肉|体,人们的眼中带着欲|望,提摩西的眼里却没有任何杰森以外的人。

娜塔莎坐回原位,又向酒保要了一杯长岛冰茶。

酒保是个年轻的女大学生,她好奇的问道:“那两个男孩都很帅,是你的朋友吗?”

“绿眼睛那个是和我学芭蕾的学生,蓝眼睛的不熟,是我学生的追求者。”

女酒保摇摇头:“我就知道,那个西装小子一看就对你学生有意思,god,他们可真帅。”

娜塔莎举起酒杯,她是个俄罗斯人,喝酒时总爱说几句祝酒词,这次她的祝酒词是“祝我的学生这次能情路圆满。”

至少现在看来,杰森的新任追求者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杰森的脑子被酒精搅得一塌糊涂,他并不知道提摩西背着他去了哪里,所以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看到正拿着笔要往他脸上比划的达米安,他直接被惊得滚床底下。

地上铺了地毯,摔上去也不怎么疼。

达米安有点遗憾的啧了一声:“醒得真快。”

杰森爬起来,看了眼周围,确定这是自己在韦恩庄园的房间,就连那把红吉他的位置都没变。

“我怎么会在这里?”

“德雷克背你回来的。”

达米安站起来,双手叉腰,用一种很嫌弃的语气说道:“昨晚德雷克突然丢下宴会跑出去,然后把你背了回来,而且你还吐了。”

“我吐了?”

杰森往手心哈了口气,发现自己口气清新,也没有宿醉后常见的头痛,而且他身上的衣服也换了,是很宽松的浴袍,腰带打了个蝴蝶结。

达米安皱着眉头:“你吐了我和父亲一身,德雷克给你灌了漱口水,喂你吃解酒『药』,阿福给你擦了手脚,还不许我揍你。”

杰森:“呃,抱歉?”

达米安握拳:“你让我打一顿,我就原谅你。”

“小饱饱年纪不大,想得挺美!”

杰森转身就跑,达米安拔腿便追,两人跑出房间,在走廊间追逐着,杰森身高腿长,但达米安有超级士兵的体质打底,很快就要追上杰森。

就在此时,走廊拐角走出一个老蝠亲,杰森连忙刹车却还是差点一头栽倒,布鲁斯连忙接住他,杰森的鼻子就和他的胸肌来了个亲密接触。

“嗷!”

这一下差点把他的眼泪都撞出来了,杰森捂着脸蹲地上,达米安站在他身后,满脸解气。

“你这是活该,陶德。”

布鲁斯握着杰森的手臂将人拉了起来,别看老蝠亲今年快五十了,他依然能一只手拉起一个170磅的杰森,而且近距离接触时,杰森发现就算多出些皱纹,他也依然俊美『迷』人。

难怪媒体都说“布鲁西宝贝有一副不老神颜”。

他给杰森提了提快要滑落到肩膀的衣角:“杰森,去换衣服,吃早饭。”

直到布鲁斯离开,杰森才回头问达米安:“所以,老家伙刚才来就是为了叫我们吃早饭吗?”

达米安反问一句“你是脑子都被酒精腐蚀了吧?”就扯着杰森的胳膊,把他扔进房间里,指着床头。

“穿衣服,快点!”

接着饱饱就自顾自的坐一边翻着从杰森书架上拿下来的《君主论》,他直接翻到了第35页,看起来不是第一次翻这本书了,杰森发了一阵呆,缓缓换上衣服,白『色』的短袖,黑『色』的长裤,简单而舒适,清清得体。

杰森工作时穿西装,在家里就是t恤加大裤衩,要么就是穿带有卡通图案的睡衣,出门做义警时穿皮夹克和皮裤,此类衣物是没有的。

走进餐厅时,布鲁斯坐在主位上看着报纸,提姆安安静静的剥着一个水煮蛋。

杰森完全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又觉得这一幕简直久违到了让他思念的地步,他想走过去,又畏惧向前。

他曾一度认为自己不属于这里,可他现在就站在这,一切仿佛是做梦。

阿福对他笑了笑:“杰森少爷,早安。”

杰森不自觉的勾起嘴角:“早安,阿福,我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吧?”

“不,恰恰相反,因为您,早餐的餐桌第一次聚齐了这么多人。”

老管家意有所指的看了一眼某个经常赖床到中午的一家之主,布鲁斯更加认真的看着报纸,一言不发。

达米安站在杰森身后,抬手在他腰上推了一把,差点让杰森从楼梯上滚下去。

这小子的力气真是越来越大了。

杰森回头,用口型说道:“傻饱饱。”

达米安瞪他,同样无声的回道:“醉鬼。”

两人同时别开脸,朝餐桌走去,这时提姆将那枚剥好的鸡蛋放在身边的盘子里,看着杰森拍了拍旁边的座位,示意他坐那里,然后所有人都看向了他。

提姆好整以暇的回视众人,神情坦然。

“怎么了?”

布鲁斯沉默不语,达米安眯起眼睛,老管家神情不变的给杰森倒了杯热果汁。

杰森走到他旁边,伸手往兜里一掏,拿出一个窃听器,提姆对他微笑,正要说话呢,窃听器就扔他头上。

提姆捂着脑门,心想肯定红了。

接着杰森又从鞋底『摸』出一个定位仪扔达米安的脑门,腰带里的另一个窃听器扔向布鲁斯的脑门,布鲁斯伸手抓住。

提姆提醒杰森:“腰带里那个才是我放的,鞋底那个是布鲁斯的,口袋里那个是达米安放的。”

杰森:“who care!反正你们都不无辜!”

餐桌气氛就此回归正常,杰森气哼哼的坐下,抓起鸡蛋塞嘴里两口吃完,又拿着三明治,一边吃一边提醒布鲁斯。

“那张报纸上有关那帮海盗的新闻不正确,他们不是逃掉了,而是在逃到里加湾的时候被拉托维|尼亚的军舰击沉了。”

布鲁斯嗯了一声:“谢谢。”

杰森又咬了一口三明治。

吃完早饭的时候,提姆又主动提出要送杰森回东区孤儿院,杰森说了一句不必了,走出韦恩庄园后,就自己开了传送门。

提姆站在落地窗旁看着他的背影。

杰森依然没有选择停留,但是没关系,提姆认同杰森的自由与对梦想的坚守,但只要杰森想回来,提姆总会带他回来。

……

提摩西.德雷克从小就是个独立又理『性』的孩子,父母常年为了工作在外忙碌,一年回不了几次家,他就自己照顾自己,即使年纪很小,他也过得不错,在父母眼里他是不让人『操』心的乖儿子,在老师眼里他是成绩优秀的好学生。

他第一次做出的超出“好孩子”的事情,就是在哥谭的夜晚追逐罗宾的身影。

在哥谭于晚上出行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而且他那时候还是小孩子,提姆很清楚这一点,但他还是那么做了。

年少的杰森.陶德身上聚集了所有让青少年追逐和崇拜的特点,他『性』格直率,嫉恶如仇,善良勇敢,拳脚强硬,活力十足。

而当他立于高处俯视哥谭时,小罗宾的眼中有着对这座城市的热爱,还有对其中发生的种种不幸的悲悯。

他就像是火焰般耀眼、温暖,一双绿松石『色』的眼睛偏又清澈干净,这样一个孩子追随在蝙蝠侠身边,就好像给灰暗的哥谭也增添了一份亮『色』。

如果要提姆为那时的杰森下一个定义的话,他会说,罗宾时代的杰森是哥谭的烛火,更是蝙蝠侠的明灯。

虽然超英里有代号为“星火”的女『性』超英,但少年时代的杰森,才是他的“星火高悬”,他那时候还很小,却已经能很笃定的说,至此一生,他都不会再遇到如杰森.陶德这样的人。

他们曾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好到杰森在学校里找人一起吃午饭的时候,只想得起提姆的名字,杰森会跑到小学部找提姆,然后拉着他的手跑过铺满了枯叶的小路。

杰森有一年上台当着全校的面唱《圣母颂》,当时也是提姆陪杰森练习,他弹钢琴,杰森唱歌,窗外有一棵高过三楼的女贞树,风一吹,上面的叶子就纷纷落下。

提姆非常珍惜这段友谊,并为杰森将摄影技术磨炼的越来越出『色』,等到杰森参加普莱西德湖的比赛时,那少年穿一身洁白的纱堆砌的考斯腾,身上缠着主办方喷出的金丝带,提姆对他大喊“杰森,快来这里,我给你拍照”,小烛台就笑着带着金丝带,在洁白的冰面上做起了躬身转。

14岁的杰森美好的就像是普莱西德湖的雪。

等后来杰森死了,蝙蝠侠开始失控甚至是步入疯狂,提姆就主动找上门提出要成为新的罗宾,等杰森回来,他又认真考虑自己要不要换个代号,把位置还回去。

他当然对罗宾这个代号有感情,毕竟问遍所有做过罗宾的人,从迪克、杰森、提姆、斯蒂芬妮现在的达米安,没有人做罗宾时是不快乐的。

然后杰森就毅然决然的走上了和蝙蝠家背道而驰的道路,他没有成为超级反派,而是成了超级反派的猎杀者。

说实话,知道红头罩和蝙蝠侠斗起来的时候,提姆简直惊呆了。

知更鸟在成年后选择离开蝙蝠侠单飞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但杰森绝对是离开的方式最为决绝和惨烈的那个。

携带满心怒火回归哥谭的年轻气盛、锋芒毕『露』,是小辈中唯一敢和蝙蝠侠走到对立面,与之针锋相对的叛逆者。

虽然家里也不乏青春期和老蝠亲杠起来的小孩,但不得不说孩子们大多斗不过老蝠亲,而红头罩却是真的让蝙蝠侠吃过大亏,甚至差点在蝙蝠侠眼皮子底下做掉小丑的。

直到今天,杰森依然是历代罗宾鸟和老蝠亲掐起来时战绩最辉煌的那个。

最让提姆敬佩的是杰森的坚定,蝙蝠家的其余成员不敢越过杀戮的界线,一是他们身为义警不能主动践踏法律,二就是他们都不确定自己越线后,能否还保持理智。

杰森浸泡过拉萨路池,曾为刺客联盟工作,他在哥谭大开杀戒,可他保住了理智,从不曾真正的堕落。

论出身,其实杰森是家里最低的,他在污糟的烂泥里出生,在犯罪巷成长,因为偷车而被蝙蝠侠带回了家,可就是这样的杰森,为哥谭付出了几乎全部,并在家人看不到的地方经历着痛苦、蜕变,最终走出了自己的路。

平心而论,如果给提姆一个如杰森那般的家庭和父母,还有那样糟糕的成长环境,他无法肯定自己还能拥有现在的教养和『性』格,甚至不能保证自己能平安的长大。

提姆还看过杰森的尸检报告,知道杰森的特殊之处,可是那又如何?杰森的品『性』与实力,让提姆彻底抛开『性』别的层面去欣赏他。

当时提姆只是将杰森视为曾经的朋友、不幸与家人站在对立面的前代罗宾、危险又强大的红头罩。

直到某个平淡无奇的下午,大概就在杰森送完圣诞节礼物,临走前还看了一眼那张刺目的全家福后不久。

提姆开着车从韦恩大厦下班,然后他看到了杰森,那时杰森提着一篮子菜,看着才从超市出来,穿着白t恤以及黑『色』的五分裤,踩一双黑『色』的拖鞋,白『色』的、流线型的小腿在走动时格外惹眼,手里拿着个电话,一边走路一边说着什么,笑得特别好看。

提姆没上前打招呼,也没把这事看得多重要,结果晚上就梦到了小时候第一次和罗宾接触时,小罗宾开着机车送他回家,下车时在光洁的大长腿上搓了几下,双腿互相摩挲着,膝盖微微发红(15章)。

梦醒的一刻,提姆先是发了一阵呆,然后就爬起来洗内裤,一边搓着那片布料一边唾弃自己没出息,不就是一双腿嘛,至于这样?

这么多年了,他看着蝙蝠侠的胸肌没弯,看到夜翼的屁股也没弯,看到一双腿就这么抛弃了直指一方二十多年的『性』取向真的好吗?

他也不是什么腿控……吧?

好吧,没人能看着杰森的腿还理直气壮的说自己不是腿控,提姆认了。

这纠结也没持续多久,提姆就知道了杰森有了新男友的消息(120章),对象是谁杰森瞒得很死,只有一点毫无疑问,那就是杰森和他的新男友把该干的都干了,感情好得很。

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和迪克.格雷森一样会和有主的女『性』滚起来,更何况提姆对杰森也没到非他不可的程度,所以他心里默默祝福了一下杰森,就将这段悸动埋了起来。

经历了变种人维权的风波,和巴基在复仇者内战中分离,巴基为他杀死了小丑。

看到小丑尸体的那一刻,所有人都知道,巴基的名字将会永远铭刻于杰森心头,无论他们是分还是合。

然后杰森去了东欧留学,提姆和他接触的时间越来越少,在少少的几次交流中,他看着杰森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熟起来,太多的苦与艰难为他磨出了一把鞘,而杰森将锋芒藏于鞘中,等待着再次朝命运挥剑的时刻。

提姆的直觉告诉他,挥剑过后,杰森将会遍体鳞伤的迎接胜利。

总之,那时候提姆依然没有和杰森进一步发展的意图,毕竟大家都是很忙的,杰森要读博,提姆要做总裁,念书工作之余,大家还要一起做义警维护城市治安。

谁知道稻草人又搞出了新版本的恐惧|毒|气,而提姆中招后又跌跌撞撞的跑到了杰森家里呢。

在最恐惧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是跑到杰森在的地方,这足够把提姆敲醒了,暗恋杰森一年以来,他一直以为自己将情愫控制的很好,但事实却是他正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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