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谦V.S.司瑰
卞谦第一次见到甄意时,他还是个小小少年。
那时的几年前,爸爸入狱,妈妈跑了,家里的钱被一夜间卷走。哥哥带着他流浪,两兄弟相依为命。
哥哥带他去找妈妈,可妈妈住在别的男人的大房子里,带着别家的儿女其乐融融。妈妈不想见到他们。他们只能继续流浪。
很久之后的有一天,哥哥说他要做大事去了,让他乖乖待在家里,哥哥过几天了就来找他。小卞谦一个人在家害怕,偷偷跑去了隔壁独居的爷爷家里。
隔壁的爷爷也是孤身一人,不介意小男孩过来陪伴他,一老一小,竟相处得极好。
爷爷像个孩子,很喜欢吃零食。这时候,他总是会叫上小男孩,一起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吃牛肉干,还有蛋糕和果冻。
爷爷姓甄,是一个和煦而温和的老头子。
老头儿不修篇幅,不惹尘埃,却帮忙把小卞谦打理得干干净净,帮助让他继续上学,和他讲好多奇怪而深刻的哲学。
爷爷自言自语地说话,有时候扭头问坐在小板凳上的男孩一两句,小男孩悟性很好,大大的好奇的眼睛里全是专注,还能对答如流。
小卞谦很喜欢爷爷,对爷爷既崇拜又敬畏,而那段奇怪的相依为命的时光对他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他想,他长大后的儒雅修养和宁静心性全拜爷爷所赐。
爷爷一人独居,好像没有亲人,可偶尔,他家里会传来小女孩叽叽喳喳的声音。小卞谦好奇,曾经跑去隔壁的玻璃窗前张望。
那次,他见到一个比自己小很多的小女孩坐在地上玩积木,一会儿拍手,一会儿咯咯笑,以一副小将军的姿态指挥面前的积木方块。
她独自玩了一会儿,从地上爬起来,清脆脆地嚷:“爷爷,我给你剥荔枝吃呀!”
说着,搬了小板凳踩上去,站在桌子边,小手抓着荔枝剥,把果肉抠得坑坑洼洼,白色的汁液喷来喷去,她手上脸上全是。
她一揉眼睛,细细的小腿一歪,从板凳上摔了下来,白白胖胖的荔枝在地上打滚。
她呆呆地坐在地上,瘪瘪嘴,眼泪吧嗒吧嗒地流,却没有哭出声。哭了一会儿,她举起手臂擦擦泪水,捡起荔枝拿裙子擦擦,又放回盘子里。
很快,爷爷出来了,苍老的手指给她嫩嫩的脸蛋上擦眼泪,他抱起小女孩,给她揉揉撞到的头,问:“是不是撞到这里了?”
“呜~”她仰着头,委屈地哇一声,嚎啕大哭起来,“好痛哇~呜呜~”
“不哭不哭,我们小意最乖了。”爷爷一边揉揉她毛茸茸的小脑袋,一边给她擦眼泪,他把盘子里脏兮兮的荔枝吃掉了,自己也剥起来,是剥给小女孩吃。
女孩还很小,嘴巴也小,爷爷把荔枝撕成一小瓣一小瓣喂给她。
她揉着湿答答的眼睛,像小鸟雀一样撅着嘴巴从爷爷手里啄荔枝。脸上还挂着泪,却一下子惊喜地叫起来,嗓音脆亮得像铃铛:
“哇,为什么爷爷剥的荔枝比我的好吃呢,还比我的漂亮哩~”
爷爷笑眯眯的,脸上的皱纹一串串,蹭蹭女孩的脸颊,一老一小的脸上都是快乐和幸福的笑容。仿佛彼此都是孤独的依赖。
那是卞谦第一次见到那个小女孩,几年后,再见过一次。
是在孤儿院。
那时,他爸爸出狱了,他有家了。可爷爷的房子拆掉了,要住去他女儿家。
那天,少年的卞谦央卞爸爸请爷爷吃饭,送他回他女儿家。路上,爷爷说,他要去接他的孙女。
在孤儿院里,少年卞谦再次见到了那个女孩,会让爷爷笑得像个老孩子的宝贝孙女儿。她长大了一点,却还是小小的,瘦得像颗豆芽菜。
阿姨把她领出来的时候,她一见爷爷,眼里就放了光,老远飞扑过来,声音清脆得像夜莺:“爷爷,爷爷~”
她背着一个圆圆的胖胖的哆啦A梦的小背包,蹦蹦哒哒的,一下子扑上来抱住爷爷的大腿,仰着头,小脸上满是欣喜:“爷爷你来接我啦~”
爷爷说要带她回家,小女孩开心地抱着爷爷的腿跳脚。
爷爷心疼孙女,把她背上的胖包包拿下来拎着,弯腰牵她的手,她却滑溜地松开,立刻拉开小包包的拉链,热情地说:
“爷爷我给你吃东西啊,我攒了好久哩。”
说着,小手从包里掏啊掏,掏出几颗花花绿绿的糖果,一堆瓜子,一小袋香葱薄饼,一小袋压缩蛋糕……全捧在手上,献宝似的递上去:“爷爷,给你吃啊。”
那时,卞谦看到甄爷爷的眼睛红了。他蹲下来,把瘦小的女孩儿抱进怀里,很紧很紧,说:“以后爷爷和小意在一起,小意去哪儿,爷爷就去哪儿。”
卞谦再一次见到甄意,是更多年后了。
他大学里学心理,同时也跟着爷爷学哲学,等他毕业后,工作后,当年的小女孩长大了,来HK读书。爷爷也不再深城HK两头跑了,在HK定了居。
他和甄意不可避免地熟络起来,起初是因为任务,后来也因为私人感情。
她是一个很容易就让人喜欢的女孩,热情,快乐,豁达,乐观,不来事,不碎嘴,不依附人,也不随波逐流。
他很喜欢这个小妹妹,也尽力地帮助她。一半因为任务,一半因为私人。她毕业了,他鼓励她进警局;她辞职了,他建议她学法律;她再次毕业,他开了家律师事务所,专门为她准备;她暂扣了律师执照,他背地里请法制栏目编导陈默录用她;后来淮如和林涵警官的官司,也
是他在律政司里疏通关系,才有了史无前例的检控权外判。孤儿院实验组从他出生前就开始计划实施了,这只是MSP千千万万个实验组中小小的一个,微不足道。可卞谦和哥哥从孤儿院实验组的上一代oss中接过组长头衔,成为这个小组的新一代oss时,他立誓
,即使只是百千个实验小组中的一个,他的这个也要成功。
就像那晚在桥上和言格对峙时说的话,他相信实验的必然性和牺牲性,他会毫不动摇地实施。
而且,言格对他们的理解其实有出入,机构高层在设计实验的时候,设计过被实验者的成长背景和父母背景,却并没有加入人身方面的伤害。唐裳原本是个成功的实验品,可林子翼的意外出现,让她成了失败品;至于宋依,她年少时遭受的伤害是机构内偏激执行者的过激行为与设计,那个执行者也因此受到了处罚;淮如也是成功的,直到她设
计陷害安瑶;杨姿不好不坏;安瑶格外优秀……
至于甄意,她在8岁时,尚未进入实验观察期,便出现了人格分裂迹象,直接成了废弃品。
可上一代的组长意外现,这个小小的孩子竟然压制住了另一个人格。
不久后,她重新被列入实验对象的行列。
卞谦接手实验小组后,一边在执行既定的实验内容,一边其实存了私心,在帮她,希望她能够成功,只有完美的实验品才能继续活下去。
而她,真的做得非常好。
在生活中,甄心偶尔出现,可她能一次次地战胜她,一次次做出正确的选择。
最后一次的囚禁与折磨,并不是为了回收甄心,而是为了测验甄意。
如果她被甄心打败,她就是失败品,她会在催眠中宁静地离开世界;可如果她在身心的双重高压下还是战胜了甄心,对她的终极考验就胜利了。
她的确是完美了,她不仅战胜了甄心,竟然还能在那种情况下假扮甄心。
他真是哭笑不得。
她,是完美的。这个实验,完美了。
他想,站在他们生活的边缘,默默旁观着的观察者,应该能够拿到完美的实验数据,向上级报告了吧。
卞谦以为,他的一生很可能会是这样度过,等孤儿院实验小组的任务完成后,他会参与到下一个实验。这一次,成为实验的初步构图者,设计目标步骤和人群。
如此反复。
每一次,他的实验组中的成功者会越来越多,到后来,他的实验品们,都会成为精神强大的人。
他从来没有想过恋爱,他的一生都要用来研究精神与心理,没有时间恋爱,也没有心情恋爱。可是……
其实一开始,司瑰的勾搭于他来说,是小儿科。司瑰和甄意是同学,在他眼中,同样就是一个小妹妹。往往,他一眼就能看出她的心思,所以她在他面前的一切言行,他破解起来毫不费力。
而她的勾搭和调情,以他的功力,从来都是从容应对。
比如她主动约他好几次后,言语和行为都渐渐大胆起来,吃饭时,也会半点真心实意半点不怀好意地夸他了:
“以前上大学时走眼了,现在越看越觉得你长得真有贵族气质。”
他拿餐巾擦拭着刀叉,慢条斯理地反问:“哪种贵族?金正恩?”
司瑰差点儿一口水喷出来,心中默默想这男人不好对付啊,于是赶紧溜去洗手间,打电话给甄意求救。
甄意惊叫:“他居然这么闷骚?姐姐我教你几招。”然后噼里啪啦一大堆。
司瑰记好了,回到座位上,和卞谦愉快地聊天吃西餐,喝红酒,然后,她喝“醉”了……
卞谦理所当然地送她回家,她理所当然地往他身上靠。
“真喝醉了吗?”卞谦扶她出了餐厅,问。
她摇摇晃晃地点点头。“我看看。”说着,他两只手捧住了她红扑扑的脸;司瑰愣愣的,心跳加速,可对面的男人微微眯着眼,一副判断她是不是醉酒的样子,非常专注地捧了10几秒,然后松开来,感叹了一句,“真暖和,刚才手
冷,现在好多了。”
司瑰:“……”
和着她的脸是暖手炉了,刚要作,可想着自己“醉”了,只能吃这个哑巴亏,怀着立志要把他的便宜占回来的目标,更加软绵绵地往他怀里倒。
他心知肚明,也不拆穿她,扶她上车,仔细地系好安全带,又盖上毯子,送她回家。
到了家门口,她还在装晕乎,他过来扶她下车时,她“一不小心”摔倒在他怀里,迷茫地问:“这是哪儿啊?”
他淡定道:“地球。”
她终于装不下去,一下子破了功,伏在他肩头哈哈大笑;夜色里,他亦是觉得两人都够滑稽的,笑着摇了摇头。
随着她对他的攻势愈明显,他的拆台行为也愈直白。
有次,两人在超市“偶遇”。
司瑰热情地凑上去寒暄打招呼,聊了一会儿就直奔主题:“哎,你说我追你一个月了,纪念日哦。你是不是该让我亲你一口?”
卞谦看她一眼,没搭理。
她学习甄意的精神,跟在后边,豪气地无理取闹道:“你让我亲一口我给你1万!如果你不肯,那你就给我1万。”
卞谦的脚步真停下了,他从货架上拿下一样东西,塞到她手里,道:“1万给你。”
司瑰低头一看,手心里躺着一枚麻将……她哈哈笑起来,笑得捂着肚子直不起腰;可卞谦身姿挺拔地离开,面对走廊里其他购物者奇怪的眼神,一副“我不认识她”的样子,但走到货架尽头转弯时,却回头看了她一眼,看她笑得蹲在地上站不起来
,他似乎也笑了。
她追着他逛完超市,和他讲着话聊着天,等到结账时,也跟着。
收银员算好了账:“一共201块,有1块的吗?”
卞谦低头在钱包里找了一会儿,只翻出一个5角的。
司瑰立刻帮忙:“我有一个5角的。”
她笑眯眯地看他。
卞谦礼貌地点点头:“谢谢。”
司瑰耸耸肩,道:“你5角我5角,凑一起就一块儿了。”
如此调情,收银员默默抬头看了一眼司瑰。
卞谦瞥她一眼:“不如你7角我7角,凑一起就一块死了。”
收银员“噗”一声没忍住,司瑰咬牙,不拆台会死啊你。
但其实,他并不排斥她的小打小闹,反而觉得她直白而明朗的性格很有趣,让他感到难得的有意思。
终究,他和她在一起了。他理性分析过,认为自己是因为想利用她,因为自己想了解警察内部的信息。可……
后来他把律师事务所转手,进入警局做心理咨询师后,他才意识到,以他的能力,要想窥探警署内部的信息,根本不需要利用她。
再后来,他其实是爱上她了;她也爱上他了。可他们的结局是,她设计了连环套让他钻,她假装虚弱,却在他即将离开的那一刻,最后力,拿枪指着他的头,说,要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