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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醒来的少年

“好香啊,母亲,今天这是什么火锅呀。”火锅的盖子一打开,强烈的香气就传入吕布的鼻腔,和平时的火锅不同,今日的香味浓郁了很多。

“这不就是你打回来的狼肉么,今天多吃点,狼肉很补的。”黄氏笑着摸了摸儿子的头。

原来是狼肉火锅呀,吕布深吸一口气,还从来没有吃过狼肉,没想到这东西是这么香,西北狼患不小,每年都有很多狼群伤人的事,没想到狼肉这么香,看来以后得多杀点。

滚烫的火锅是冬天最好的食物,这东西一家人都喜欢,母亲喜欢一家人围着吃饭,这样才像一家人,父亲也喜欢,吃火锅可以温壶酒慢慢喝,不用担心菜凉了。

迫不及待的捞了一大块肉,一口咬下去,果然是唇齿留香,这狼冬天吃得不错,肉很肥,和那些肉很柴没什么油水的野味相比好吃多了。

第二天早上吕布就到了前院,准备去福伯那看看昨天救的那个家伙怎么样了,这都睡了十几个时辰了也该醒了吧。

“公子。”福伯看到吕布过来了,躬身行礼。

“福伯,别总这么客气。”

“公子,这规矩是不能坏的。”福伯笑着看着吕布,吕家在这里也算是个大家族,部曲也有百十个,没有规矩可不行。

“福伯,那人醒了没有?”吕布也不和福伯纠结这些礼节,毕竟是封建王朝,有些东西是没办法改变的。

“刚刚醒来。”福伯让开挡着的门,请吕布进去。

吕布走进那间房间,这是一间客房,平时家里也没什么客人,一直都空着。

房间里李婶正在喂那名年轻人喝着稀粥,不是舍不得给少年和肉汤,只是这年轻人也不知道饿了多久,肠胃一时间受不了那些荤腥,只能先喝点稀粥。

“公子。”见到吕布进来,李婶也笑着给吕布行礼。

“不用多理,你醒了,没事了吧。”吕布挥了挥手示意李婶不用多礼,看着还靠在床边的少年。

吕布这会才算真正看到年轻人的脸,和自己一样还是个少年,昨天披头散发脏兮兮的,根本没看清楚脸,后来年轻人晕倒了,吕布只是简单的辨认了一下这少年的脸就把他带回来了。

现在少年脸上的污渍被擦干净了,头发也被束了起来,看上去大概十六七岁,个子和吕布差不多,但年纪要比吕布大好几岁。

床上的少年也一脸惊讶的看着吕布,他醒来就听说了,昨天从狼群嘴里救下自己的就是这家的少主人,他脑海里一下子就出现一个威武的壮汉身影,只有那样的人才能杀死几匹凶猛的饿狼。

万万没想到,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个比自己还小好几岁的少年人,虽然身高和自己差不多,但脸上的稚气却是很明显的。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少年爬起来就准备行大礼,虽然眼前这人比自己小几岁,但毕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救命之恩不能不大礼感谢。

“别起来,别起来,你身上还有伤不用这么多礼了。”吕布想阻止这少年,可是没来得及,少年已经跪在地上磕起头来。

扶起少年,吕布感觉到这少年身上的力气,虽然虚弱,但力气却不小,要不是太虚弱,那几匹狼应该不可能伤到他。

扶着少年坐回床上,吕布对着这少年说,“你先安心养伤,你身上的冻伤可是很重,不养好以后可就麻烦了,每年冬天就会奇痒难止,痒得人想把肉割下来。”

吕布昨天就了解了少年身上的上,少年身上有刀伤,钝伤,还有被狼咬出来的伤口,被寒冷的天气一冻很多地方都有些青紫,甚至有伤口已经肿胀起来,这就是被冻伤了,好在没有地方坏死,好好养养应该能养好,至于狼咬了会不会得狂犬病吕布就没办法了,狂犬病育苗自己肯定是搞不出来,只能听天由命了。

北方的人都知道冻伤的恐怖,宁愿被刀砍被火烧也不愿意被冻伤,冻伤一个处理不好那就是一辈子的事。

“多谢公子。”少年鞠躬感谢吕布,这年头愿意收留无家可归人的已经不多了,不管有钱没钱的人家日子都不会好过,谁家都不会白白浪费粮食,这世道无家可归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不必这么多礼,能遇到就是缘分。”吕布不在乎钱粮,家里现在已经有很多钱了,按父亲说的,仅仅卖了半个月的酒,赚的钱已经超过了今年一年的收入。

吕布没有问这少年的过去,父亲说过,这少年很可能是云中郡逃难出来的,而他的家人很可能已经遭了难,吕布不想勾起别人的伤心往事。

又和少年说了几句话,告诉他好好休息,吕布就离开了,赤兔还不知道怎么样了,昨天睡觉前给它换了次水,专门拿去温水去给赤兔喝,不知道这会怎么样了。

来到赤兔的专属马厩,这家伙已经起来了,正在吃了马槽里的豆料和干草,看来吕布过来了,抬起头开心的叫唤了两声,一嘴的豆沫和干草沫就喷了出来,吕布赶紧躲开,不然自己这刚换上的衣服就又完了。

见到吕布狼狈的样子,赤兔欢呼似的叫唤着,就跑出了马厩,奔着吕布跑过来。

抱着赤兔的大脑袋亲昵着,又在赤兔的身上检查了一遍,还好没有什么问题,昨天没累着,这也算是汗血宝马第一次被当成驽马使用吧,要是让爱马之人知道吕布这么使唤汗血宝马肯定会上来找吕布拼命,简直是暴殄天物。

昨天和父亲说了赤兔是汗血宝马,父亲吓得酒杯都差点掉了,再三确认过后才小心的告诉吕布,在没有实力之前不要将这事告诉外人,以后也要尽量避免让赤兔流汗。

汗血宝马在汉朝是皇帝才能拥有的宝马,因为汉武帝喜欢,他的子孙都喜欢,认为这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汉武帝两次出征大宛,不惜耗费国力才得到千匹汗血宝马,其中大部分血统都不纯正,真正的汗血宝马不过一个巴掌之数,像赤兔这样“兔首、乌目、颈膺”的汗血宝马更加是不可能有的。

在汗血宝马的故乡大宛,汗血宝马也是国宝般的存在,纯正的汗血宝马数量实在是太少了。

大汉几百年,如今汗血宝马早已经绝迹了,国力衰弱的汉朝,大宛已经多年不再上供,胡人占领西域,阻隔了商道,东汉更是更加无力西征,汗血宝马已经成了这片土地上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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