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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评《琥珀之剑》

今天给大家推荐一部十年前的奇幻类游戏。

《琥珀之剑》,作者:绯炎,5级作者。

分类:游戏-游戏异界。

【简介】

命运在我眼前分开成两条互不相关笔直的线,一条通向火焰中熊熊燃烧的宫殿与城池,王国倾覆,大地承载苦难,生灵在这火中忍受煎熬,永世暗无天日。

而另一条通向先古诸王之巅,神祗在云端亲自为我加冕,我带上桂冠,沐浴山呼。我的目光看穿历史的迷雾,我的骑士为我开疆扩土,我的剑披荆而行,带领我的子民走向胜利。

我接过这权杖,将属于世界的权柄掌握在手中,我俯瞰芸芸众生,改变历史的进程。

我是布兰多,沃恩德之王,这是属于我的传奇。

.............分隔线.............

通俗版简介:这是一个带着资深战士的重生记忆,穿越到自己曾经奋斗过的世界中扭转历史的脉络、叱咤风云的故事。

【黄金十章】

第一章,梦中人。主角苏菲在游戏中死亡,魂穿到布兰多身上,二者合二为一。这还是一个游戏的世界,危险无处不在,想要一展抱负,首先得活下来。

第二章,苏菲的世界。有人潜入进来,是少女罗曼,也是主角的朋友。她进来的目的不单纯,可是主角根本不用担心。这是游戏世界,而他前世是130多级的资深战士,在可以读取属性栏的前提下,他完全无惧。

第三章,亡灵。战争爆发,玛达拉的亡灵大军入侵城镇,他们发现了主角和罗曼小姐。资深战士的经验告诉他,必须干净逃跑。他使用戒指弄出了一道飓风,让罗曼暂时挡住敌人。

第四章,黑暗蔓延。主角抛投柴刀挡住骷髅巫师,点燃了祖父的房子,带着罗曼开始逃跑。远处另外一行人正遭遇弓箭的袭击。战争十分血腥。

第五章,骑士。主角像骑士一样保护着罗曼冲出了村庄,可是在路上还是遇到了袭击,他被三名骷髅刺中,新手玩家的体质让他很快陷入了昏迷,前景堪忧。

第六章,芙雷娅。主角被人救了,这是一支布契民兵组织,领头的是芙雷娅,以后将是王国的女武神,此刻却是乡间未曾见过血的小女孩而已。主角震惊对方的身份,对方也震惊主角伤势如此严重居然还能醒来。

第七章,计划。主角拥有游戏《琥珀之剑》的经验,相当于有了先知的能力,所以他迫切需要成为这支小队的核心,带领大家逃离即将到来的危险。没想到,还是慢了半步。

第八章,染血的森林。尸巫和骷髅战士在一名投降了的民兵带领下,闯到了主角他们面前。主角用他的魔法戒指制造了反攻条件,其他人士气大振,将那些骷髅战士一一击败。

第九章,尸巫之战。主角深知尸巫的缺陷,只要砍断对方的手,便无法施法。主角建议四名民兵一起进攻,战斗有素的他们配合之下,艰难地解决了最大的敌人。

第十章,战地急救。在主角的提醒下,众人开始打扫战场。主角从芙雷娅那里学到了战地急救技能,和当初的游戏世界一样。他甚至还略带比赛的口吻,想要展示自己这一技能的天赋如何。

【简评】

作者概况

绯炎,5级作者,著有《迦南之心》《琥珀之剑》和《伊塔之柱》。

这三部作品,风格比较相近,似乎可以当作作者想要打造的系列奇幻作品。

故事梗概

主角苏菲在游戏中死亡,魂穿至游戏世界,成为布兰多,是一个身体指标非常普通的人。

他的前世是一名资深战士,对于游戏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十分清楚。

此刻,他刚一出现便遭遇战火的洗礼,带着商人小姐罗曼一路逃亡,击杀骷髅战士,躲避尸巫的追捕,一步步成为帝国的过往,打赢黄昏之战,与多未心爱女子走到了一起。

人物特点

主角成熟冷静,属性栏为其加持,游戏经验转为战斗经验,熟悉故事背景让其在重大事件中找准方向,寻得机遇。

有一种满级玩家重新练小号的感觉。

但游戏和现实是两回事,面对死亡,可没有复活币让你重来。

于是,他小心谨慎地存活下来,最终成为令世人敬仰的国王陛下。

只是,女主有点多。

这也是十年前网文的一大特点。

风格特色

本书是典型的奇幻类游戏,中世界的设定十分到位,骑士与巫师,巨龙与魔法,恢弘瑰丽的奇幻世界,令人神往。

作者的文笔十分优美,细节处理相当到位,剧情紧凑严密,感情线异常丰富。

喜欢奇幻游戏风的朋友,一定得去看看。

【总结】

写作不易,且行且珍惜!

我是仓一卫,我为《仓氏呓语》带盐!

欢迎来到,书评乐园。

【仓氏呓语】

本书是绯炎最为人所熟知的作品。

是一本讲典型的奇幻类游戏。

十年前,奇幻还是一个和玄幻不怎么分的分类,大家玩得也比较好,很多白金作家也都在这一领域勤恳耕耘过。

她也凭借本书,打下了不俗的名声。

据说啊,没时间去找证据,这也是一位女作者。

如果错了,请原谅。

上次就搞错了一位。

其实,女作者混男频,说明人家有本事有野心。

可是,还有一类人。

男作者混女频,还有人成了大神,这就有点让人捉摸不透了。

我比较喜欢的一个自媒体达人,前几天粉丝破十万了。

他的书就发在女频,还有不少人追订。

他的ID是马家大小姐,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与他的自媒体成就相比,他的书,只能算是芸芸众生中的普通一员。

当然,比我强很多。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这些写书评的,就像观看LOL比赛的观众,看到原地回城啊、原地闪现啊、原地空大啊,就会一阵狂喷。

总以为自己上,也能行。

其实,很多人不过是一群“嘴强王者”。

一旦亲自下场,也只能从扑街开始。

虽然有点贬低书评人这个行当,但他们也有自己的辛苦,特别是想要争取原创,想要写出花样,想要一名惊人,天天阅读十万以上。

还是需要很大智慧的!

而我,巧了,没啥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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