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小丑皇
其实杀戮之都的形成有着许许多多的传说。不过让多数人认可的就是千年以前那位过百级的超级强者所留下的领域,杀神领域所形成。
任何人在杀戮之都进行一系列的杀戮后,在通过地狱路也能获得杀神领域。当然,领域根据自身的强弱,施展出的效果自然也是不同。获得的领域可以凝结与自身武魂、甚至是魂骨之上。所以获得的领域也可以作为魂师的天赋技能。
获得任何一个领域都是值得令人称道的,因为本身领域类技能就十分的少见,完全可以用珍贵来形容。获得了领域类技能,可不单单是多获得了一个技能那么简单,它所带来的效果加成,很多时候超越了魂骨。
如果一个懂行的魂师,将一块外附魂骨和一个领域类技能放在他(她)面前的话,这人很可能会选择领域类技能。
领域类魂技,又被称之为极品魂技。一般情况来说,到达封号斗罗的水平的最后一枚魂环时才有百分之十的概率出现。除极为少数的封号斗罗之外,那就只有比较特殊一些的武魂有概率出现了。比如后来唐三才知道自己右手的武魂是蓝银皇,自带蓝银领域的极品魂技。
如果有领域类技能的魂师在自身所释放的领域内,自身的魂技的威力也会有所增长,即便对手的魂力本身高于自己,在领域的加成下也许会将这实力无限缩短,甚至是超越。
叶不群所来的最重要的原因正是为此,而且完成任务后,他本身所拥有的杀神领域还能进化为更高级的领域。
杀戮之都内城,一座石屋内。
这个屋子是叶不群和孟依然的临时住处。
这时候,孟依然像是坐禅似的盘坐的在地上,周围一阵阵森寒之意。那也许是因为杀戮太多形成的杀气,就这样萦绕在他的四周。
从刚刚到达杀戮之都到现在,已经有四个月时间,孟依然距离获得百场冠军还有两场比赛,叶不群仅剩一场。孟依然发现,自己获胜的场次越多,她就似乎更难以控制自己。
在这四个月的时间里,两人可谓是过关斩将、所向披靡,每一场比赛都要打倒九个人,死在他们手上的罪恶之人可以以万来计数了。每干掉一个,自身的杀气就会增加几分,干掉了怎么多的人,可想而知有多么强烈的杀气了。
仅仅四个月的时间,就能获胜将近百胜的傲人战绩,即便是放在千年来的那八位杀神之中也绝对可以称得上是佼佼者的存在了。这对于叶不群来说可能像是吃饭喝水般容易适应,但是对于孟依然来说就没那么简单了。
一开始,不论是叶不群还是孟依然,取得胜利后,都会感受到自身杀意微微的增长。但是当经过几十场比赛之后,虽然自身杀气力量在不断壮大,孟依然感觉自己的心智似乎也因此越来越迷失。
获得几十场比赛的胜利之后,孟依然只是单纯的觉得有嗜血嗜杀的情况,随着这种气息的增长,这种情绪的增长却越来越明显,好像看到除叶不群以外的人都想杀掉似的,人的性命似乎就像是蝼蚁一样。
说起来,他们参加比赛的目的并不是提升自身的魂力等级,而是为了获得领域技能或者是升级杀神领域。叶不群自不消说,有好多高等级斗罗的卡牌,使得自身魂力极为磅礴,而且有着复刻唐昊的杀神领域,这种杀气对他的影响基本是有益而无害。
而孟依然实力与她的师父自然相差甚远,她之所以连胜九十八场比赛还没有被杀气反噬,完全是因为叶不群以自身魂力来帮助她的,不然的话,孟依然现在说不定已经疯癫了。
不光如此,叶不群偶尔会用血腥玛丽来供养她。那个时候他也明白了血腥玛丽的一个用处,那就是能压制那杀戮之气给自己带来的反噬。怪不得这里的人对它那么热衷。
在杀戮之都中,用横尸遍野、杀人如麻这些词汇来形容也毫不过分。可能是因为叶不群和孟依然这对雌雄双煞的出现,敢于到地狱杀戮场去玩命的人越来越少。
其实敢于挑战的大多数人参加比赛的原因就是想要在这里获得一年生存的资格,这样就可以不必依靠每月贡献血液来维持活计。而贡献血腥玛丽和进入地狱杀戮场两者相比而言,更多的人会选择前者,毕竟还能苟延残喘的活下去,要是选择后者的话,命就基本不是自己的了。
可以说这里除叶不群之外,只要从地狱杀戮场获得获胜者,基本都靠着喝着不知是谁的血液来抗衡那股杀戮之气。从开始的反胃到后来慢慢的适应,拥有强烈杀气的强者几乎都是这样一步步被逼出来的。
五天之后,地狱杀戮场。
叶不群的第一百场比赛。
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天场下竟然坐了满座的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观众,达到了百年来观看比赛人数最多的一天。
很多人宁愿贡献出自己的半斤血,也想亲眼目睹一下这个最具传奇的百场冠军。
“小丑皇!”
“小丑皇!”
“小丑皇!”
“......”
台下,观众们齐齐都叫着这个称号。
因为叶不群带着小丑面具,在赛场上无人可挡、所向披靡,而且每次都极其的冷静、没有一丝丝的慌张,犹如君临天下的帝皇,所以得到了这个称号。
这时候,赛场上只剩下两个人。
叶不群和一个等级超过八十五级的魂斗罗!
这位魂斗罗有两块魂骨,即便不能使用魂技,他也已经轻轻松松的获得了七十多场胜利。
对于眼前这名对手,这名魂斗罗的心里是矛盾的。
他既想在赛场上击败小丑皇名扬杀戮之都,却又不知道对手究竟什么实力,心中还有一丝丝的忌惮。
不过该来的总是会来,不管他想遇到还是不想遇到,今天也都遇到了。
除了以死相博,他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