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情书被劫
“内个新来的转校生,来来来,你告诉大家,你写的这是个什么东西?”
下午最后一节课,班主任李天王拿着刚刚收上来的情书,怒不可遏。
她是一中的优秀数学老师,一头短发看起来干练的很。
不过课上的不利索,永远没按时下过课,人送外号李天王。
李天王手里的教案再讲桌上拍的啪啪作响。
新来的转校生才入学第一天,居然就在班里写情书,这简直就是带坏全班的风气。
“行啊,真行,人家普通班这个时候都盛产学霸,成绩一个比一个好,咱们班盛产情种,现在是高三,高三!这么重要的时候,不想学习想恋爱,以后有你们后悔的时候!”
别看李天王是女老师,可她名字起的好,胜男,胜男胜男,不光嗓门比男老师大,骂起人来也是更胜一筹,一点面子不带留的。
“哈哈哈哈哈哈......”
班里爆发出一整爽朗的笑声。
“我去,这转校生行啊,不光长得帅,胆子也是真够大的。”
“新来的,拿来给我们学习学习呗。”
“哦豁,新来的,你完了。”
就在刚才,李天王让大家都做题,本来就是正常的关注新生学习情况,从后面绕过去一看看题做的怎么样,万万没想到,这小子就然在写情书。
差点没把李天王气死过去。
虽然只写了一半,但是性质一样的性质,所以李天王已经在讲台上足足骂了十分钟了。
只是没人知道,就在一个小时前,这个新来的,名叫许翌的学生,他重生了。
看着上辈子自己最喜欢的人。
他做了一个勇敢的决定,那就是他要表白!
上辈子的许翌虽然成绩不太好,但并不影响他在商场混的风生水起。
三十五岁的年纪就已经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生活也是过得也是如鱼得水。
可是后来当他查出癌症的时候,才发现钱权不过都是过眼云烟。
唯一让他无法释怀的,就是脑海里内个珍藏了许久的身影。
洛彦奚。
那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眨着马尾辫,一颦一笑都美的不可方物的小姑娘。
现在应该是2000年,高三上学期后期。
这一年,他刚刚转到一中的重点班。
今天就是他转校的第一天,而内封情书,是自己写给同桌洛彦奚的。
洛彦奚是一中公认的颜值天花板。
无论她走到哪里就好像自带焦点一样,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重要的是,还是一个妥妥的白富美。
只是性子冷淡的很,总给人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
上辈子就是应为她太优秀了,所以许翌那句我喜欢你一直没敢说口。
等他下定决心表白的时候,洛彦奚已经坐上了前往江大的车。
江大和南大,一个是全国前五重点大学,一个是三流大学。
天南和地北,就这样两个人彻底没了联系。
现在,他既然重生了,就绝对不会再让这种事情发生。
遗憾只能有一次。
此刻他想做的事第一件事,就是给校花表白。
可表白这事也是需要技术的。
眼下是他刚入学,贸然表白只怕吓坏了洛彦奚,想来想去,许翌决定,写情书,走循序渐进的路线。
他先是递给她一张纸条。
上面写着:我叫许翌,许你一生的许。
然后打算把好情书悄悄塞在洛彦奚的书包里,这下,她就百分之百能明白他的心意了。
万万没想到才写了一半,就直接被李天王截了胡,这下全班都知道他新来的转校生写情书的事了。
李天王见他没反应,厚厚的教案在讲台上拍了又拍,“说话,我问你到底是要写给谁的?”
许翌语气淡淡,“我写给我自己的。”
他怎么可能告诉李天王这情书是写给他魂牵梦绕的洛彦奚呢。
这要说了出来,任何一个老师,都得把他俩的座位调开不可,更别说是班主任了。
此言一出,班里同学更是佩服了。
许翌这是下定了决心要把李天王的脾气按在地上摩擦了。
这新来的够魄力!
是个狠人!
铃铃铃,下课铃响了。
李天王黑着一张脸,“跟我来办公室!”
因为许翌,这节课难得没有拖堂,终于可以回家吃饭了。
所有人都像他投去了敬佩和感激的目光。
只有洛彦奚,纤长的睫毛颤了颤,黑白分明的眸子里,说不出是什么情绪。
许翌摸了摸鼻尖,不慌不忙的跟在李天王的后面。
到了办公室,李天王一摔手里的教案,坐在了办公桌前的椅子上。
“你这个转校生胆子真够大的,你在原来的学校怎么着我管不着,但是你要记住,你现在是一中的学生,是我李胜男的学生,我的学生,必须要把学习放在第一位!”
要不是看在他第一天上学的份上,李天王非得把他家长叫来好好沟通一下。
“知道了老师。”许翌看着李天王,一张帅气的脸上有着18岁不该有的沉稳。
“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李天王问着,这孩子看样子不省心啊,她得多多留意才是。
“我叫许翌。”
“再有下次,我就直接请你的家长,到时候,别怪我没和你打好招呼!”
......
回到家,父亲许明远正坐在饭桌前抽烟。
前一世,他也是这么爱抽烟,而许翌总是很讨厌满屋子的烟味。
可是今天,居然有一种说不出的亲切。
“爸,我回来了。”
许明远看见儿子回来了,忙站起来往阳台走,他笑的一脸愧疚,“爸这就去阳台,去阳台。”
前一世,他太不懂事了,总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家人针锋相,对以至于他们百年之后自己日日愧疚。
想到这许翌心里猛的一酸,“没事儿爸,我闻习惯了,就在这抽吧,下回买点儿好烟,别太省了。”
他不知道自己轻描淡写的一句在许明远心里如空谷余音一样久久不散。
许明远夹着烟的手颤了颤,这孩子,居然知道疼人了。
一张被岁月打磨过的脸露出大大的微笑。
“哎!”
“饭来喽。”母亲章月端着两盘菜从厨房走了出来,排骨和青菜。
许翌回头,看着多年未见的老妈,心里忍不住激动,“妈,你坐,我去盛饭。”
说完进了厨房。
当初他考上了大学之后章月就查出来了胃癌晚期。
以至于往后的日子里许翌想起她坐在病床上,骨瘦如柴的样子,都会突然红了眼眶。
如今想来,应该也就是这个时候得的,其实这种病,只要是早期发现做个手术,就能有很大的几率痊愈。
只是那个时候他们都不知道章月已经生病了而已。
眼下他一定要找个合适的借口,让章月去医院认真检查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