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缘由(二)
是机缘巧合下得到的一枚可以永保尸体不腐败的药,和他那颗不甘心想要报仇的心,支撑着他活下来的。
处理完思思的后事后,继续往前考取功名的心被他搁置在了一旁,他日日去县府衙门击鼓鸣冤,请求县太爷帮忙调查此案,还思思一个公道。
可是县太爷以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由头草草结案,并警告他,不许再击鼓鸣冤打扰他,思思不冤,没什么公道还她的。
思思究竟冤不冤,是个人,长双眼睛都能看出来。
县太爷懒政,不作为,草草结案。
慕思羽不服,击鼓鸣冤击到了州府衙门,结果州府衙门以不管县府衙门的事为由,拒绝为思思主持公道。
慕思羽万念俱灰之下又找到了钱塘郡守,冒着被杀的危险,写了血书,拦住郡守的轿子,将血书拿到了郡守跟前。
郡守看了血书后,的确重视了他这个事,并承诺会彻查此案,但不是他亲自监察,或者亲自彻查,而是又将这件事交代给了县府衙门,要求县府衙门重点跟进此案,结案后跟他汇报。
兜兜转转一圈,这起案子还是由县太爷操办。
县太爷不满慕思羽不服从他先前的判决,接二连三骚扰上面的人,害得他被问责,去给人当孙子解释。于是重新查此案的时候,他各种给慕思羽穿小鞋。
慕思羽最后被搞的家破人亡,父母皆因这一起案子被县太爷穿小鞋陷害致死。
而这起案子最后虽然多了个结案的理由,还有思思的被害经过,但实际上就是走了个过程,县太爷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应付上面的人,他并没有为枉死的思思实质性的主持公道。
算起来,依然是潦草结案。
慕思羽想要再找郡守伸冤,结果被县太爷的人时刻跟着,根本没办法去找。后来好不容易摆脱跟他的人,找到了郡守,他都快要将自己冤屈说出来了,结果郡守因为急事走了,他再次落到了县太爷的魔爪里。
他被县太爷抓去打了一顿,肋骨断了三根,脸上留下了一道深可见骨,永远好不了的伤疤。
从那一刻起,慕思羽知道他的所有不幸都是要他自己承担的,根本就没有人为他支持公道,也没有人能真正帮的了他。
而那些当官的,名义上是一方父母官,实际上根本就不配坐在那个位置上。
为了将他们丑陋的面目暴露在众人面前,为了撕碎一切事物表面上的花团锦簇,慕思羽花费了十年的时间建立了采花联盟,各种顶风作案,各种报复地方官员。
结果,有地方官员真的因为他组织的采花大盗案而被罢官,流放,甚至问罪。他真的报了当年的仇,算是为自己和死去的亲人讨回了公道。
所以,这些年来他做的一切,他都不后悔,也不觉得有错,有错的是那些在其位不谋其职的人。
当然,这一切慕思羽不会说出来,好让苏浅和秦时越理解他、明白他。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他不求任何人的理解和明白。
此时此刻,慕思羽,不,现在是羽爷。
羽爷的注意力始终在莫愁肩上扛着的女人身上,“说好的,只要我的人全都出地下城,你就将我女人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