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五、刀伤入腹
“为什么?”张樱仙想问,但这句话没问得出口,剧烈的疼痛感,以及被马千九出手暗算的那种惊愕感,使得她一句话都没说得出来,甚至没有惨叫。她只是捂着腹部,缓缓地坐倒了下去,鲜血从指缝里渗出,很快就染湿了她小腹处的衣衫,粘粘的十分难受……
“你身为咱们马家的二小nǎnǎ,却被一个贼抢来做了压寨夫人,咱们马家的脸都被你丢尽了……二少爷叫我来亲眼确认你死!”马千九认真地道:“可是官兵打了败仗,你没有死在杨洪手里,只能死在老奴的手里了……老奴在马家出生,在马家长大,为了维护马家的声誉,什么也做得出来……”
张樱仙的嘴角飞快地闪过一抹苦笑,她本来想解释的,朱八没碰我!真的没碰我!可是……人家没给她解释的机会,而且她终于懂了,就算解释也没用,谁会相信一个女人落入贼寇的手里,却还没有被玷污?她只是好不甘心……辛苦地保护着自己,夜夜担心着草帘被揭开,究竟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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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甚至连马千九转身跑掉也没注意到,脑子里纷乱如麻,只感到滚烫如火的鲜血从伤口流出,流到手上……变得像冰一样冷!活下去的理由似乎已经没有了……不如,就这样死在这里,也许更加幸福?
就在这时候,秋叶从山道上飞快地跑了过来,隔得尚远,她就借着月光看到了坐倒在树边的张樱仙,三步并作两步跑近过来,看到她半身浴血,秋叶吓了一大跳:“小姐……你怎么了……”
张樱仙不答,只是眼神涣散地扫了秋叶一眼。
主仆两人毕竟相交多年,这一眼看过来,虽然没说什么话,但秋叶已经大致上明白生了什么,她噗通一声跪倒在了张樱仙的面前,抱住她的肩背,大哭道:“苦命的小姐……”
一个女人哭,一个女人楞,生命之火正在缓缓熄灭之中,突然,远处的黑暗中传来一个粗豪的声音:“谁在那里鬼哭?”
原来是王二的声音,白天打仗的时候,王二一个人跑得太快,结果和后面的部队脱节,差点影响了战局,他被朱元璋罚在山顶的练兵场上站桩。王二虽然经常冲动易怒,但是个认打认罚的好汉,被罚站桩之后二话没说,就一直在山顶上站着了。
但是王二也很爱面子,站在练兵场中间被人看罚站,多不好意思?他就向后山位置移了老远,故意站在了远离众人视线的歪角位置,这位置距离下山的小道比较近,秋叶一哭,顿时就惊动了王二。
“大半夜的鬼哭狼嚎,吓人不吓人?”王二一边念叨着,一边走了过来。其实他还是一个热心打抱不平的好汉,当初朱元璋初到贵境,饿得走不动路,王二就主动找上去,把自己的肉分给朱元璋吃,从这些地方可见,这个人很爱管闲事,听到有女人痛哭,他这种xìng子的人哪里按捺得住?
王二走过来一看,顿时唬了一跳,只见张樱仙脸sè苍白,半身浴血倒在地上,秋叶抱着她嚎啕大哭,这情景也有够怪异的,急问道:“生了什么事?大嫂怎么了?”
秋叶指了指山路:“马千九……他刺伤了小姐,然后跑了。”
王二不傻,再加上他也是马家大院里出来的,对这几个人的关系十分清楚,一听这话,也明白了个五六成,一时之间,怒刷地一下冲了起来:“贼子安敢?我追上去,把马千九这混蛋抓回来挫骨扬灰,你别哭了,再哭下去大嫂就不行了,赶紧背她回去,找人救她,现在医治也许还来得及。”
说完之后,王二撒腿就向山道上跑,一溜儿就追了下去。虽然他不知道马千九向哪个方向跑的,但是王二也有不少在山里打猎的经验,要追踪一个外行人,不会是太困难的事情。
一语惊醒了梦中人,秋叶被王二一吼,才想起了要把小姐送去医治,再哭几声,只怕张樱仙真的要去见阎王爷了。她赶紧矮下身,将张樱仙背了起来。好在秋叶并不是娇生惯养的小姑娘,而是一个勤劳的小丫鬟,平时做的杂事不少,身体锻炼得还行,所以背个人也能走得动,她背着张樱仙就向着朱元璋的山洞里狂奔了回去。
朱元璋刚刚躺下休息,就见到秋叶背着张樱仙,神sè惶急地冲了进来:“朱八哥,救救小姐吧……快找大夫……”
一向比朱元璋更加节检的秋叶主动点亮了屋子里的油灯,昏黄的灯光映照出张樱仙惨白的脸庞,仿佛一张写满了心碎二字的宣纸。
朱元璋只看了一眼,就了然于胸:“马千九干的?”
“嗯嗯!”秋叶拼命点头。
“唉!”朱元璋深深地叹了口气,像那种“看吧,我就说过马千九是来杀你的”这种废话,他没有说,说这种话只能一方面用来炫耀自己有先见之明,第二方面就是惹人厌,对于已经生了的事,却不会有任何帮助。
他也没有那种不肯救人的心理,虽然张樱仙想逃才受的伤,但她想逃是很正常的,不想逃才是怪事,朱元璋根本不存在要不要原谅她的想法。
他深深地皱起了眉头道:“我统计过山寨里的人员,咱们寨子里没有大夫!”
“没大夫?”秋叶吃了一惊。
“嗯!”朱元璋点了点头道:“跟着咱们来造反的,都是穷人,活不下去的穷人,哪有大夫穷得活不下去的道理?”
秋叶听了这话,顿时噎住了。没错,凡是上了这座山来造反的人,哪个不是没饭吃了活不下去才来的?但是大夫这种职业,不论走到哪里都饿不死,怎么可能跟着上山来?她吓得连眼泪都忘了流,一下子呆住了:“那小姐怎么办?”
“只有让我来死马当活马医了!”
“啊?”秋叶又吃了一惊:“朱八哥,您还会治伤?”
“嗯,若是治病,我不太会,但若是治伤,我倒是略知一二。”朱元璋随口答了一句,在上辈子开创霸业的漫漫征途中,他曾经历过无数刀锋与战火的洗礼,曾经从战友或者敌人的尸山血海中走过,见到过无数人受伤治愈的过程,虽然他不是大夫,但是对于大夫治疗刀伤入腹的手段,是熟得不能再熟了。中国有句古话,久病成医,大致上意思也差不了太多。
“先让我看看伤口吧。”朱元璋让秋叶把张樱仙平放在他的床上,然后伸手去扯张樱仙的衣服,想把衣服翻开,看看里面的伤口是什么样子。
不过好玩的事情生了,张樱仙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伸出了一只手,紧紧地拽着自己的衣服,不让他掀开。她的身体由于失血,其实已经软瘫了,但就算如此,她仍然把全身所有的力气留给了自己的右手,这一只手就拽在衣角上,手背因为用力,使得青筋凸起,在洁白的肌肤衬托下,显得分外的妖异。
“男……女授……受……不清……”张樱仙艰难地道:“不要……你看伤……”
“瞎扯蛋!”朱元璋毫无怜香惜玉之情,伸手一挥,拍打在她的手臂上,把她最后的这点力气给打散了:“生死事大,为了求生,脱掉拖沓的长裙,裸露着半个身子,手提双刀杀入千军万马的女人我也见过,哪有你这么麻烦的?”
他用双手抓住了张樱仙伤口旁边的衣服,这里的衣服已经完全被鲜血浸透了,由于耽搁了一小会儿时间,有些血迹已经干了,沉沉又粘粘的,朱元璋双手一分,咔嚓一声裂帛之声,张樱仙的衣服从腹部到胸口,被撕开了一道大口子。
张樱仙挣扎无效,只好痛苦地闭上了眼,她刚才受了重伤都没哭,现在衣服被撕破,眼角却流出了两道晶莹的泪珠,顺着脸庞滑下。
只见她的腹部偏上一点点位置,破了一个洞,鲜血还在不停地向外流,破洞旁边的肌肤雪白晶莹如玉,毕竟她以前是县令家的小姐,不用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干活,所以这皮肤真的比普通女人好了几倍不止。
朱元璋才没心情看她的皮肤呢,他对自己喜欢的女人怎么看都漂亮,例如马大脚那样的大脚姑娘,他会觉得极美。但对自己不喜欢的女人,就算国sè天香,他也觉得有如骷髅。
他的眼光落在伤口上,并没有仔细地去看,经验就告诉他,这一刀扎得不算深,不论是出血量,还是伤口的形状,都不是正正经经的凶器造成的,因为这年头的兵器,大多数带着倒勾,锯齿一类要人命的玩意儿,但是张樱仙腹上这一刀,却并没有出现伤口大面积撕坏的情况,证明对方的凶器并不专业。
“看这伤口的样子,像是剪刀捅的?”朱元璋皱起眉头问了一句。
“你怎么知道?”秋叶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看一眼伤口就能看出来是什么刀捅的,这也太神了。
上辈子朱元璋见识过的刀伤,何止千千万万,这点本事算个啥?他没理会秋叶,只是沉声道:“夏枯草放在口中嚼烂,然后敷在伤处即可治外伤,使其止血结痂。内伤嘛……刀伤半指深,淤血腹中……我想想……嗯……大麻仁三升、葱白十四枚,捣烂,加水九升煮成一升半,一次服完,血出即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