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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人间惊鸿客 (上)

欢宴,从落日至午夜,一曲又一曲,一杯又一杯。

“什么是男,什么是女?”延华毫不客气的怼李碚,“你有一个人的身躯,怎么不爱说人话,你就不是女人生的。”

谈到成婚的话题,李碚就口不择言的开始无差别的攻击天下的女人。

岳怡雯搂住丈夫王葙的手好笑的看着眼前的两人吵嘴。

不知从何时起,这两人见面就掐,你说东,我往西,就是一个见不惯一个。

几人这近十年都是在塞北野生野长的,这几年过去,都厌倦了宴会上没有尽头的套路。

在皇帝离席后片刻,李碚就记挂着别的事儿,也没兴致玩,就唤过来高达,听事儿都安排好了。

同王葙使个眼色,过来拉住春华的袖子,“走,我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春华打了个哈欠,早晨起的早,这样冷的天,哪有什么比睡个回笼觉更好的,何况,她今天的功课粗粗读了,还没有默写,有三个单词她并不熟悉。

皮埃尔说的是英语,当然,这时候的英语同春华考过就忘的美式英语本就是两个东西,重新开始对于她这个年纪就很难。

“你这人就是不合群,不能享受生活,成天很努力的学习就一定比我们这样强?不入红尘,焉得正果?你要学会享受人群。”

李碚自认对春华有一份责任,不愿意见一个活生生的姐姐就像个道姑一样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就像是没有柴火的灰烬。

“是啊,殿下为了准备这个,”提前很多天就准备了。

岳怡雯算是见过两面,也算相熟,也不由得开口劝。

“是啊,你们正是年轻的时候,比不得我,若是没有我家小崽子,我也同你们去!”宁安公主亲了亲自己孩子的鼻尖,笑着说。

春华心里暖洋洋的,微笑着看向几人,点点头,周围的所有全部虚化,一种微醺的暖洋洋的感觉席卷全身。

从穿越的第一天,她似乎都是在努力努力的工作。

有多长时间没有享受过简单的一朵花,一场景,一群朋友的不带利益的聚会。

说完,五更已到,有公主家令捧了彩缎百份,金银千两,御酒、华宴赏赐乐佶、陈设、答应,司戏掌灯的人,还有清钱五百串是赐厨役、优伶、百戏艺人,众人谢恩已毕,宾客们都在宫门开时陆续散了。

宫中主位少,宁安公主领着春华看着收拾清点一应陈设动用之物中贵重的部分。

刚收拾完,晨光熹微,宁安公主吃完早饭,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茶壶一样掐腰捂住酸痛的腰,笑说:“倦得很,生观音奴前我三天三夜的热闹也累不垮,如今可不能够了,景安你的册宝我帮你收着,回来时寻我,我可回去歇息了!”

“喏,长姐先行!”

“公主请便。”

众人目送宁安公主乘坐肩舆离开。

李碚看着春华几人,同高达努努嘴,只见一辆极其华贵的四匹马的七宝御车来到楼前,还有几匹眼色雪白梳辫修尾的高头大马。

李碚笑着向几人做了一个上车的姿势。

岳怡雯当先让着春华、延华上车,她落后一步,上车坐好,她掀起车帘笑着对李碚说,“想来殿下的宴必是有趣的,希望不要让我们失望。”

“聒噪!”李碚笑了,当先跳上一匹马,一行八人带头往北出重玄门,往九崧山而去。

九崧山作为长安最北的山,是连绵的九座巨大的山,虽没有高原的山脉那样险峻,却也雄奇秀丽,作为历代大宣皇室的祖脉,它埋葬大宣开国初期的几位皇帝。

“坊市上传,昭明女帝同瑞景亲王的合葬墓虽然在十八陵,但实际上那只是衣冠冢,他们真正的合葬墓就在九崧山里,据皇室传说,里面埋葬着整个大宣最宝贵的东西,有缘者得之。”

李碚说着,脸上是满满的跃跃欲试。

“这竟然是真的!”岳怡雯也有些好奇,应该说,在大宣,作为女人,就没有不好奇昭明女帝的。

那是以一己之力挽救了一个皇朝的人,以一己之力让大宣又延续了两百年,无愧巾帼英雄,她拉高了大宣女人的地位。

“听说昭明女帝生而神异,她能纳实于虚,是真正的天授之人,正因为这样,大宣才发现东大陆,发展到如今的规模。”

说起自己的偶像,延华的眼睛都在发光,如今她的理想,就是在照顾好父母百年之后追随女帝的脚步,去走过那些他去过的地方,包括那个黄金造就的东大陆还有神奇的玛雅文明、鸭嘴兽、埃及。

“皇室中有这样的传闻,得女帝至宝者得天下!”李碚继续添砖加瓦的胡说。

“女帝至宝?”春华也好奇起来,对于这位创造了奇迹的开挂的疑似老乡,春华也有了解,一些起码的文献是看过的,她觉得女帝应该是有一个芥子空间之类的法宝。

若是能得到一个空间,那真是居家旅行的必备神器。

“感兴趣,那快些,先到先得!”

这本是皇家御道,根本无人,修的又宽又平的青石水泥拼接的六米石子路,皇室每年都有做维修,这两年更是用上了稀罕的黑金沥青,李碚打马飞驰着。

众人都被他带着起了豪情,打马甩开侍从,在马路上奔驰开来。

王葙赶着马车,“看你们的快慢,谁输了今儿的早饭谁做!”

“谁都像你一样乌龟似的不成!”李碚不免勒转马头回嘴,不过闪神的功夫,被程安之几人含笑超了过去。

春华拿出怀表来看,正是早晨5点左右。

一轮红日出云霄。

此刻的她们正在九崧山的第一峰上,到宗祠烧了香,几人都坐在山峰处不过二十平的位置看日出。

一旁的李碚正在吹火烧粥,冬天的山顶才出太阳时冷的惊人。

李碹紧了紧身上的大麾,又检查了下春华的衣服,没有错漏,“太阳再过片刻就暖和些,不妨喝上一口。”

说着自己喝了一口,将腰间的酒囊递给春华。

“殿下怎么自己喝开了,高璐他们正等着你呢!”程安之捧着一只烤的焦黄的红薯,凑了过来。

春华接过程安之手上的红薯,“殿下快去,我不喜欢在早晨喝这个!”

“你就是喜欢把自己装在一个又一个的套子里,叫二哥!”李碹不由分说的坚持递着酒囊,漂亮的银质雕马银壶在阳光下反射着金黄的光。

“二哥!”

看着李碹的目光,春华自己都能感觉到一些说不出的不自在,但同李碹相识也有近十年了,定是自己多想。

“这就是了!”李碹看着春华这样因自己有几分局促的样子,很好的娱乐了他,真是越看越爱,越看越亲切,越看越有意思,同自己有九分相似的脸坐着这辈子自己都不会做的表情,很稀奇的感觉。

他十分喜欢。

然而,程安之上前拦住了他,一副保护的样子。

李碹双手一摊,让开了位置,他继续去虐待另一个弟弟。

越升越高的阳光绛纱一样,每人捧着一个红薯,拿着一壶马奶酒躺在地上看着越过天上的万丈霞光。

谁都没想到,就是他们几个人,又为大宣缔造了又一个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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