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事业先从行骗开始
更鼓敲尽,天微亮。
城门处,一排骆驼整齐地跪坐在地,半翕着眼,嘴不停地嚼,它们脖上都悬有铜制的驼铃,这些铃铛无一例外刻着一斧一弓,正是谢氏商行的纹样。
初七牵着一匹又小又瘦的骆驼候在他们驼队后,眼巴巴地望着来往人群,见到一个商人模样的路过,她连忙跑上前,谄媚地笑着道:“这位叔,要不要骆驼?谢家的骆驼,跑趟货只要十文钱。”
那人瞥了眼初七又打量起她打过补丁的小尖帽,以及那身像从大人身上偷来的灰袍子。初七从他眉眼间捕捉到一丝“兴趣”,连忙指向自己的阿财。
“瞧,就是那头,我的骆驼可好啦。”初七两眼弯成月牙儿,笑得很纯良,“驮得重,跑得快,只收十文钱。”
那人斜眼睨她,“你不是说谢家的骆驼吗?”
初七眼珠子骨碌一转,“那是那是,这谢家的骆驼也分三六九等嘛,就因为这头瘦小了些,所以排在最末,但力气还是很大的,最主要物美价廉。叔,要不要运货,你我如此有缘,我再便宜一文,如何?”
“不了不了,这几日阿柴虏闹得凶,谁敢带货轻易出城,不了。”
那人摆着手走了,初七见他袖边有灰,鞋上有泥,猜家中定有翻修的活计,于是又急急地跟上去,“那叔要不要帮工?您能说出口的,我都能干。”
“不要不要,自家的嘴都养不起。”
初七不甘心,紧追不舍,然而回头见自己的阿财快被母骆驼勾引走了,一惊,连忙又跑回去牵住跟在母骆驼屁股后的阿财。
“你呀你,人家都看不上你,还拼命跟人后头。”初七拍着阿财的头教训着,阿财不服气,翻起嘴皮露出上牙肉,哼哼唧唧的,似乎很伤心。
阿财个头小,毛色也不好,在骆驼队里丑得很出众,也不受骆驼们的欢迎。初七挺替它难过的,想给它吃顿好的,只是兜里没钱买好料,东看看西瞅瞅,她便从谢家骆驼的嘴里偷了些过来,喂给阿财吃。
阿财吃得香,把初七都看饿了,摸摸兜里一文钱,只够买张胡饼,饱了这一顿,下顿该怎么办?初七愁死了。
要怪就怪阿柴虏,前几日有他们的使团经过鄯州,大肆掳掠了一番,如今大伙都躲在城内不敢出去,初七也不敢,但嘴总得吃饭呀,于是她更加卖力地推销“谢家骆驼”,想赚几文钱填肚子。
“谢家的骆驼,只收十文钱。”
初七见一个说一个,有些明眼人一瞧就知道这不是谢家的骆驼,谢家养的哪有如此瘦小?而且脖上也没谢家的驼铃,之所以商队用谢家的骆驼就是这铜铃值钱,因为有了它,至少在官道大郡上没人敢惹,到了匪贼横行之地,别人下手也得掂量掂量。
曾经河西廊上流传着这么一个故事:有伙不长眼的马匪抢了谢家的货,一夜之间老巢被掀了个底朝天,地上都是横七竖八的无头尸,那伙马匪的头颅被悬在一棵大树上,风吹时噗噗作响,犹如闷声的驼铃,自那以后,没人敢动谢家的东西。
初七是唯一一个敢动的,不是偷谢家草料,就是偷谢家名号,没办法,她想在这边陲之地活下去,无依无靠的女子要么在酒肆里跳舞,要么在青楼中卖唱,还好她有阿财。
吆喝了半日,一个铜板都没赚着。初七累了,喝了两大瓢水,倚着阿财打起盹,半梦半醒间,一大盘炖羊汤摆在她面前,边上还有两张刚烙的饼,热气腾腾的,她笑了,流着口水一口咬下。
“哎呀!”
饼叫了。
初七吓得跳起来,睁开眼就见一俊美少年郎瞪着琥珀色的大眼睛,手指上有两颗清晰的虎牙印。
“吸溜”一声,初七吸回口水,连忙起身。
“这位小郎君没伤着你吧,我不是故意的。”
初七边赔不是边盯着他手指上的牙印,心里有那么丝丝愧疚,不过他干嘛走到她跟前来?她脑筋一转,又扯上谄媚的笑脸。
“这位小郎君是不是找我有事呀?”
少年郎捂着手很是嫌弃,下巴一抬,趾高气昂地问:“这骆驼是谢家的吗?”
初七心里咯噔了下,暗中打量起这位少年来,看他的衣料华贵,举手投足不像是这地方的人,于是乎胆子大了起来。
“当然是谢家的骆驼!您瞧,腿多壮实,跑一次只要十五文钱。”她卖力吹嘘。
少年郎又道:“驼铃不像谢家的啊。”
“哪里不是了?!”初七把驼铃转了个方向,上面歪歪扭扭地刻着谢家纹印,“看见没,正宗谢家的,小郎君你可得知道,如今除了谢家的骆驼外没有人敢出城。”
“行吧,我家三郎要你这骆驼了。”
少年郎转身一指。初七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去,远远的,一蓝袍男子站在檐下,他的脸白得发亮,故显得眉眼浓如墨,唇色如朱砂,宛若画一般。可这幅“画”初七看不太清,脑子里只留了个“干净清秀”的印象。
她问小郎君:“怎么走?”
“去湟水,两个人。”
初七摸摸阿财的毛有点心疼,想了又想咬咬牙,“好,两个人就两个人,十五文钱,先交一半。”
少年郎二话不说掏出十文给她,初七的眼睛顿时亮了。
终于有钱买吃的了!
初七把阿财身上的垫子铺平实了,然后将阿财牵到那位公子跟前,不知为什么走得越近,心跳得越厉害,还没看清他的脸就觉得这人不一样。她垂眸,让阿财蹲下,然后请公子上骆驼,没想这位公子高高在上,站在檐下纹丝不动。
初七皱起眉,回头看向那少年郎。少年郎走了过来,说:“三郎,我与她说好了,去湟水。”
“那你上吧,我跟着。”
终于,这位贵公子开了金口,声音有点冷,但挺好听的。初七很好奇,悄悄地睨了他一眼,不看还好,一看差点惊呼起来,她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子,就好似名家笔下的仙,出尘脱俗,美中不足的是脸太白了,几乎无血色。
初七注意到这位公子的衣料是上好的丝绸,他脚上的靴用鹿皮做的,整个人身上的家当少说也有百贯了。脸长得好,哪有他身上的钱味儿香?
她心痛如刀绞,十五文,价开低了!要不再往上加一点儿?
初七搓起小手,朝两冤大头微微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