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伦敦真小
盖密尔从那些慌乱的苏格兰场警察身边走过。
对他来说, 这只不过是一群惊慌失措的蚂蚁。
只不过蚂蚁建造的巢穴很有意思,蚂蚁的求偶模式也很有趣。
“换个地方?”
盖密尔主动邀请。
詹森估计侦探那边暂时不会遇到危险,迟疑数秒后, 同意了。
必须说,人鱼的声音很好,念诵的段落词句也很优美。
其实詹森没有仔细读过那几本乡村爱情小说,但是他知道这些书大概说了什么内容, 也知道主要角色的名字, 这就要感谢报纸上的那些评论家们, 在没有新闻的时候他们总是要谈论文学的, 越是有名的作品出现概率就越高。
“你见过舞会吗?”盖密尔认真地问。
这似乎是人类非常看重的一个仪式,是爱情的起源还有发展, 其他人也会通过这种仪式确认自己与自己所爱的人、自己的亲人在这个群体里的地位。
“舞会我见过, 不过……”
詹森伸出手。
盖密尔想了想, 把书递过去。
詹森的翻阅速度自然不会像人类那样缓慢, 短短几秒钟他就读完了十来页内容, 远看就仿佛只是在翻书。
“这是乡村舞会, 比较热闹,我看到过。”詹森回答。
他的心情可没有表面上那么平静,他的记忆深处,存在着一场热闹的乡村舞会。
那正是在老布兰登家的乡村别墅里举行的,那个孩子悄悄溜出阁楼, 躲在二楼的昏暗角落里偷看了这场舞会, 然后他发现,父亲老布兰登身边有一个健康的男孩, 被仆人与宾客称呼为“这里的小主人”。
舞会结束之后没多久, 那个男孩就住在了这栋房子里。
对詹森来说, 那场舞会其实很简陋,很匆促,没什么可以值得说的东西。
因为他后来在伦敦见过太多富丽堂皇的社交舞会,与之相比,就像是精美雕琢的艺术品与粗糙的玻璃球。可是在那个孩子短暂的记忆里,那竟是最鲜亮的一抹颜色。
桌上堆着美味的食物,轻扬活泼的音乐,还有在蜡烛光亮下旋开的裙摆……
那栋死气沉沉的房子就像换了一副面貌,变成了童话故事书里的南瓜小屋,到处都是暖黄的光亮,可能就差一位威严国王或者一位美丽公主,来见证仙女的魔法。
“……乡村舞会,这附近有吗?”
盖密尔的声音把詹森从那段记忆里拉了回来。
詹
森平时会受到这些记忆与情感的影响,就像阅读小说一样,合上书页就不会有太多感触,甚至会遗忘到脑后,但是那些画面重新浮现上来时,熟悉的思绪也随之而来,甚至会因为年纪与阅历的增加,平添更多的感触。
“很遗憾,这里都是伦敦的贵族,他们搬到郊区也只是换了一个地方生活。如果要看这本书里描述的乡村舞会,要去比较偏僻的……”
詹森本来想说风景优美的地方,很快就想起了自己同类的特性——审美跟人类差很多。
而且每个邪神的看法还不一样。
所以詹森立刻换掉了形容词:“就是比较小的蚂蚁巢穴,但又不会饿死蚂蚁的地方,同时气味剂的数量比较单一。”
“黑礁镇?”盖密尔试探着问。
“比那个地方大,人还要再多一点。”
盖密尔又报了好几个城镇的名字,全都是这两年来詹森“路过”的地方。
詹森:“……”
这是完全不遮掩了吗?
不对,海神从来没有遮掩过,只不过以前没有“告诉”詹森的机会。
“乡村舞会以后再说,伦敦城里就有很多不错的地方。”詹森把书还给盖密尔。
这倒不是詹森迫不及待地想要介绍“秘密基地”给盖密尔,而是这样能好好交谈的同类根本没有过,既然关系都不简单了,侦探那边短时间也不会结束调查,告诉盖密尔“怎样在人类城市观光”还是很有必要的。
毕竟伦敦这座城市太奇怪了,可以目睹神秘的人一抓一大把,用筛子都筛不干净。
普通市民就算了,如果像今天那位苏格兰场的马丁警探,没办法花钱切断联系,对方肯定会把这次离奇的目击事件记入报告。不仅会影响正在执行调查委托任务的侦探,还会影响很久之后的事——那些钻研神秘学的人总是能挖地三尺,从全世界找到目击者与文字记录。
这样的目击者多了,就会形成1927年伦敦神秘事件。
再加上泰晤士河忽然泛滥、河道两岸建筑玻璃碎裂、“有毒气体”影响市民身体健康等等一系列记录,灰蝶的存在就会被神秘学者再次发现。
詹森能预言,伦敦城早晚还要出事的。
几年后,十几年后,或者几十年后……
詹森当然没有预言能力,他只是深知人类的找死能力,又了解同类的特性。
詹森希望这个预言的实现时间稍微推迟一点。
——不止侦探,老布兰登的女儿也还居住在伦敦呢!
为了达到“伦敦几年内无事发生”的目标,把海神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
詹森沉默,果然他们这些邪神,天生喜欢主动,喜欢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为了不闹出盖密尔跟踪他,他反跟踪盖密尔的笑话,还是……暂且组团参观人类城市吧!
约翰搓着手,哈着热气。
太冷了,这个冬天冷得离谱。
看着街道上的圣诞节装饰,约翰忍不住开始怀念房东夫人做的馅饼与热汤。
他摸了摸口袋,决定去街对角的一家咖啡馆。
约翰伪装成一个唯唯诺诺的银行小职员,刚从泰晤士报出版社里走出来。
这是调查情报的老手段了,想要看到过去几十年的旧报纸,除了去一些私人图书馆,只有前来出版社了。
私人图书馆需要缴纳会员费,登记身份,而出版社这边就容易很多,只要付出一些银先令进行贿赂,再阐述一下自己编造出来的借口——十次里面有八次是可以成功的,谁不同情一个跑腿的小职员呢?
现在这个小职员缩着脖子,像一个普通的市民那样,挤进人声鼎沸的咖啡馆,没有理会那些正在沙发上阐述思想与见解的评论家们(注),向服务生要了一杯热咖啡之后,就靠在墙边摸卷烟。
咖啡馆里已经没有空桌子了,约翰一边掏火柴一边找适合坐的地方。
约翰手里的火柴,第一下没划着,第二下直接擦到自己手指上。
他看到咖啡馆的角落里坐着两个人,两个眼熟的人。
约翰:“……”
邪神来咖啡馆这就很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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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密尔与詹森就这样在喧嚣的咖啡馆里,面对面地坐着,盖密尔手里还拿着一本书。
“先生,你的咖啡。”
约翰给了服务生硬币,然后端着咖啡杯溜达到了那张桌子旁边。
——没去蹭位置,是就近观察。
詹森立刻抬头。
盖密尔的兜帽斗篷垂落的那排金红穗子一阵摇晃。
约翰:“……”
明明戴了假胡子,涂黄了皮肤,还往自己腮帮子里加了东西改变脸型,甚至走路姿势都变了,但约翰还是有一种自己被一秒看穿的感觉。
证据就是詹森对他视若不见,而盖密尔把书翻了一页,继续阅读。
他不止在阅读,还低声朗诵。
那个美妙得让人类难以形容的声音像甘泉一样缓缓流淌。
虽然声音不高,但是可以忽略周围一切嘈杂的谈话。
约翰忍不住低头,他这一步,就仿佛从喧哗的城市来到洒满银色月光的海岛上,一个声音在讲述古老的故事,这个故事里有纯粹真挚的感情,有美丽的风景,仿佛时间都因为沉迷聆听而放缓脚步。
约翰知道这是错觉,因为书中人物的生活步调本来就缓慢,措辞又优美得像流淌的乡间小溪,所以……
算了,没有所以,念书要看什么人在念。
如果不是人,最好还是少听。
约翰沉默地端着咖啡杯走了。
两天后的傍晚,约翰伪装成一个商人,走进歌剧院。
他查到林德·布兰登会在今晚出现在歌剧院。
鼓鼓的钱包让约翰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一张大厅二楼的一等票,这个位置不仅可以很好地看舞台,还能观察周围的包厢,同样的理由让约翰毫不犹豫地购买了剧院小贩推销的望远镜。
用望远镜偷看包厢是观众的另外一个乐趣。
能坐在这里的人都有一点资产,他们也有时间去探听上流社会的逸闻。
“位置最好的是查理公爵的包厢,不过听说他去法国度假了,今天也不会有……”
约翰忽然停住,不敢置信地把望远镜移回去。
那个包厢有人。
虽然隔了一段距离,但是那两个影子他太熟悉了。
詹森脱下了厚绒大衣与黑色礼帽,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歌剧院的常客。
有繁复蕾丝点缀袖口与领口的白色衬衣,黑色头发整齐地梳到耳后,手里夹着一只褐色的粗雪茄,不像在抽,倒像等着雪茄散发气味。
他漫不经心地朝这边看了一眼,然后准确地对上了约翰。
约翰:“……”
然后他看到了盖密尔。
这次不是一个阿拉伯灵媒了,而是一个穿着夫拉克外套的男人。
赤红色的长发披在肩上,浅色衬衫让发色更加显眼了,黑色的双交叉领结,再往上——
约翰眼皮抽搐,他看到了一张精美的银质威尼斯面具。
就是可以覆盖整张脸,从额头到下巴都不会露|出来的面具。
盖密尔脸上面具的特殊之处在于眼睛部位根本没有留空。
“完成我的委托。”
詹森对着约翰说话。
侦探会读唇语。
侦探默默放下了望远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