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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彩线我见犹怜,况老奴乎!

大燕皇帝刚听到这件事的时候, 一开始的确不太想管这烂摊子:

厉家掌管大燕国兵权多年,积威深重,气焰与日俱增,倒衬得他这个皇帝愈发只是表面风光, 实则不堪一击。

他天天忙着在朝堂上和厉家斗智斗勇已经很累了, 哪里有这个闲心思去管一个不知是谁家的走失小孩?

但他不愧是能当皇帝的人, 脑子转得飞快,瞬间就反应了过来这未尝不是个甩锅良机:

这东华门内的治安,可全都是归厉家管的, 要是能把这个烂摊子甩给他们解决, 岂不就能借题发挥一波,名正言顺地收回部分权力?

于是大燕皇帝立刻对近侍道:“待百官议事的时候,带她上朝来。”

近侍领命,叩首而去。

施莺莺此时正被安置在一旁的空余宫室里。

因着她看起来还是个身量不足的小女孩模样,虽偏瘦了点,却格外可爱可怜, 再铁石心肠的人看到她都会生出“再丰润些更好”的感叹;更不必说还是大燕皇帝的近侍亲自把她带过来的, 宫人们惯会看人脸『色』, 便给她备了好些吃食, 如牛『乳』饼子, 玫瑰糕,山『药』枣泥糕之类,总归都是这个年纪的小孩子会喜欢的甜口点心。

可她半点用食的意思也没有, 只端端正正坐在那里,装作天真稚子般有一句没一句地悄悄打探消息,竟然还真的被她打听出了不少东西来:

大燕国正统皇室式微,大权旁落在厉家手中;大燕国皇帝膝下无子, 只有一长公主,名唤燕飞尘。

长公主燕飞尘和厉家小将军厉无殇青梅竹马,情根深种;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燕飞尘很有可能会尚了厉无殇做驸马,也算是大燕皇帝对厉家的一种变相防备和削兵权了。

等到近侍来通知施莺莺上殿去申诉冤情的时候,她已经把眼下的状况打听了个七七八八:

再深一层的东西,也无法从这些只能负责给外客端茶倒水的侍女口中打听出来。

得不到更多情报的她不慌不忙地整理了下头上的珠帽,将双手拢在袖间,缓步走到殿上去的时候,便有一番与她的年龄不匹配的矜贵之气,和之前那个在侧殿又乖又软地和侍女们说话的小女孩,判若两人。

大燕皇帝本想着只要能让厉家背了这个黑锅,接了这个烂摊子,那么哪怕这小女孩御前失仪也无妨,却没想到能见着这么规整的一套礼仪,当即便真的好奇起来了,开口问她:

“你是谁人之子?可晓得自己姓什么,家住何处?”

施莺莺微一福身,顶着周围一干大燕国的臣子或指责或不解的目光——哪里有人在觐见皇帝的时候只行福身礼而不诚惶诚恐叩拜的呢——起身柔声道:

“我姓施,是朝云皇帝长女,居于朝云国国都内城。”

“去岁年节时,我朝云国曾与贵国互通年礼,贵国送来的年礼里有足足十斛南海珍珠,明净生光,莹润通透,还说‘与贵国公主镶冠’。”

“我年纪尚小,用不得珍珠冠;又无才无德,不敢受礼。本不胜惶恐意欲退回,可山迢水长,周转不易,今日有幸得见大燕天子,便再次拜谢过了。”

她能一口点出去年的两国之间的年节礼,甚至还能说出礼书内附着的这些话来,便已成功佐证了自己的身份。

刹那间大燕国的朝廷上陡然迸发出山崩海啸似的议论声,看向她的目光也就没有那么多的指责了,反而更多的是疑『惑』:

毕竟如果真的是能与大燕国旗鼓相当地抗衡这些年的朝云国,这国的长公主在面对大燕皇帝的时候,不愿叩拜,行个福身礼也算正常——不不不,她竟然会出现在大燕国的朝堂上这件事就已经很不正常了!

“她说她姓施?”

“奇哉怪哉,朝云国的长公主怎地会跑到我大燕国的土地上来?”

“是啊,我礼部自正月初三一过便轮休复工了,这些天压根儿就没接着朝云国的来访文书。”

“厉将军,我没记错的话,你前些日子还说我大燕国的防卫牢不可破,固若金汤,蚊蝇都别想越过铜墙铁壁半分。”在最初的惊诧过后,大燕皇帝冷笑一声,率先对厉家发难道:

“朝云国的长公主都到我大燕朝堂上来了,你竟然什么都不知道?”

他话音刚落,便有个头发花白的老将军扑通一声跪倒在地,面上做得很好看,可实则半点也没有退让的意思:

“圣上容禀,为何不听朝云国长公主自叙一番?或许有什么误会在里头罢?”

大燕皇帝立刻看向施莺莺,问道:“你缘何来到此处?”

“只因前些日子元宵,微服出访观灯,熙攘之中被贼人拐走。”施莺莺缓声解释道:

“乍来异国,拐子想着一个小孩子,人生地不熟的,量她也不敢『乱』跑,便放松了对我的防备;我有在书上读到过,东华门与皇城极近,便冒险试他一试。”

“天佑贵国,使我得以借洪福之力脱险,想来便是命数如此吧。”

大燕皇帝见她被带着走了两个国家也半点没『露』出惊慌失措的神『色』,再加上她在遭了这么大难后还口齿清晰,应对自如,更心生羡意了,叹道:

“小小年纪,便能如此应对,朕可真羡慕。”

剩下半句话是个人都能听出弦外之音来:

但凡他有个强势点的儿子,两国结为秦晋之好,还能有厉家什么事?

可惜堂堂大燕皇帝,竟只有那个多少年前便背负了“不祥”的名号,被提前送出宫去的皇子:

这位二皇子半点帝王之术也没学会,要是真娶了聪明伶俐的朝云国长公主,估计一年半载后就要被策反了吧?

“既如此,朝云公主便先在我国暂且安置些时日,等我国往朝云递交了文书,再送公主风光回国。”大燕皇帝心里的算盘打得噼啪响:

不怕把这种事情在私下里解决掉,就怕闹这么大,瞒都瞒不下去!

一旦闹大了,朝云国就必须要把自家的长公主给接走,甭管她受不受宠,至少这也是个皇储,堂堂一大国的面子不能丢:

如果闹得人人皆知了还不能把她带回来,朝云国必要威名受损,所以朝云国皇帝咬着牙大出血也要接回女儿。

也难怪在原来的剧情走向中,厉无殇会第一时间选择隐瞒下原主的存在。

纸是包不住火的,更别提看热闹的人是没有良心的,一旦传出去,让人们知道了“朝云国的皇帝连自己女儿都不救”就会失了民心,民心一失,便有碍于仁人志士来投,假以时日,国力必衰。

朝云国帝后唯一不让施莺莺成功回国的办法,就是寄希望于大燕国狮子大开口。

但是这可能吗?

能第一时间决定递交文书,送还朝云长公主的大燕皇帝也不傻:

你们朝云国宫闱混『乱』,都能让人贩子把一国公主拐跑了,幸好我们善良,愿意免费给你把女儿送回去。惊喜吗,感动吗?

两国都是这么想的:名声好了之后,还怕没有仁人志士来投吗?

于是施莺莺成功获利:

朝云国不仅要恭恭敬敬地来请她回去,就连她滞留大燕国的这段时间里,都没人敢苛待她。

大燕皇帝一想到这是个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大燕国颇有仁爱之义的好机会,便看施莺莺更顺眼了,甚至宽慰施莺莺道:

“只可惜没处查处那个贼人。”

“这也不难。”施莺莺上前一步,顶着从一旁厉家那边传来的灼灼目光,面不改『色』道:

“我自幼体弱,母后为祈求我身安体健,无病无灾,便为我的珠帽上别了绣针彩线,以厌不祥。”

“我被贼人拐走后,便将珠帽上的绣针彩线取下,缝在他衣内;朝云国与贵国只有一日之隔,衣物未龌,自不必更衣;行至东华门时,贼人意欲伤我,我便以绣针正中他风府、风池、天柱三大『穴』,现应已行动困难,卧床不起。”

“既然如此,还请陛下今日令人密查各大医馆新送诊者,及小门户内卧床不起者,若衣领内有此彩线、后颈更有针伤之人,便是昨夜之贼!”

大燕皇帝当即大呼妙绝:

“奇哉奇哉,一点年纪,竟有如此胆识谋略!”

大燕国众位臣子也面面相觑,最后不得不承认,人比人气死人:

自家这一位天天跟在厉无殇屁股后面跑的长公主,和那位从来不在人前『露』脸的二皇子,和朝云国的长公主一比,可真是一个地下一个天上。

这番应答自然被负责勤勤恳恳记录皇帝言行的记事官留存了下来,也就此开启了日后的天下共主那波澜壮阔的一生。

满堂喝彩下,大燕国皇帝收回了部分兵权后心满意足退朝了;厉家的人为了洗清“放了人贩子团伙进大燕国”的耻辱,立刻开始调兵遣将追捕雕儿手。

施莺莺正在边吃点心,边微笑着等那边头大如斗的燕国礼部官员商讨出个结果来:

她不是为和亲来的,却也不是为了当质子来的。要命,不管是让她住在陛下后宫还是住在驿所都不太合适,大燕国几百年来的历史上都没这种旧例可循。

似乎一切都圆满得很,只有系统觉得有些后怕,劝道:

“你这是在赌,莺莺。万一你没能找到珠帽怎么办?万一这不是你预料中的话本剧情怎么办?”

施莺莺柔声道:

“太小看我了罢。”

“我可是朝云国长公主,难道不比区区一个拐子金贵么?就算一不小心在逃跑的时候弄死了他,还是迫不得已而为之,想必父皇和母后在大殿上意外见到失而复得的我之后,当着所有大臣的面,也不会说什么。”

系统突然想到了施莺莺在呼救的时候,又快又准地在雕儿手后颈扎的那三针:

是的,没错,就算这不是施莺莺预料中的古籍中的记载,她也确实能做到。

她的确可以当场反杀人贩子,然后再大摇大摆地回到朝云国去,这的确是实力足够的人能干出来的事情,管他什么偏心不偏心的,直来直去一力降十会就完事了。

至于施莺莺为什么没直接一路杠过去……系统沉思了一下,觉得可能是施莺莺玩心又发作了,所以她完美地料中了每一个记载在古籍上的点,用正常逻辑的知识补全了原剧情盲区:

她在东华门成功呼救,在敌国朝堂上成功觐见大燕天子,足以在未来被名正言顺护送回国;又将珠帽上的彩线缝在雕儿手衣领内侧,助官差擒拿此贼。

因着这是惊动到天子面前的大案,雕儿手一行人又多有案底在身,官差办起事来便格外用心,五个时辰未过,十数名人贩子便齐齐落网,更是当场就判了斩首之刑。

结果这伙拐子的残党刚拼死渡江去了朝云国,迎接他们的便是武装齐备的又一列官差:

“流水惜花送来的情报果真不假,不早不晚,我等在此恭候多时了!”

系统将朝云国的最新情报呈现给施莺莺后,疑『惑』道:“等一下,流水惜花之前明明还被关在大牢里,她怎么会知道雕儿手拐了你?”

施莺莺怔了一下:

的确,流水惜花这个帮手来得太是时候了。

在她的计划中,雕儿手这个主犯确实会在大燕国落网,剩下的残党等她回朝云国后再收拾也来得及,但就真的有人为她严丝合缝地提前补全了这个局,相当熨帖,宛如一阵及时雨。

施莺莺微阖了阖眼,把这种奇怪的熟悉感抛到身后去,凝神看向终于讨论了个结果出来的礼官们:

“朝云长公主,我国的少将军厉无殇久仰朝云国美名,愿意让出厉家一处四进的体面院子,让朝云国长公主暂居于此,不必客居于驿所内,与区区别国使臣一同居住。”

施莺莺缓缓一点头,笑道:“有劳。”她可就怕厉无殇不来呢。

她说的是有劳,落在系统耳朵里,就是“快跑”。

而果然也不出施莺莺所料,在她搬入厉家提供的四进院子后不出半天,系统就肝胆欲裂地给她传了个紧急提示过来:

“大燕长公主燕飞尘提着刀要来砍你了,快跑!”

结果施莺莺半点躲避的意思也没有。

她甚至还笑了笑,随即坐在了窗边,一点点拆开自己的发髻,让乌檀也似的长发尽数委顿下来,有如一窝浓墨染就的云:

“这么说,燕飞尘就是厉无殇未来的正妻了?”

“倒也不算,毕竟他们没有洞房过。”系统飞快道:

“这不是虐文的套路吗,假装结婚让女主吃醋,然后让被冷落了的正妻来虐待女主,反正狗男人就是个清清白白的小可怜!好了废话少说赶紧给我动起来跑路啊,你还梳个锤子的头!”

它话音未落,施莺莺便突然抬起头来,对着门口气势汹汹闯进来的明艳女子温婉一笑:

“大燕国长公主,久仰大名。”

她青丝垂地,身量未足,体态清瘦,半点也见不到日后倾国倾城都不足以形容的绝『色』的影子,最多也就是个格外怯生生的、粉妆玉琢的小姑娘。

众目睽睽之下,气势凌人、提刀前来,甚至扬言“我今天就要活剁了这个朝云国的狐狸精,叫她勾引我的无殇哥哥”的大燕长公主燕飞尘,便在施莺莺那一双秋水也似的眸子注视下,缓缓地红了脸:

天爷,杀千刀的嚼舌根怎么不告诉她,这个朝云国的长公主竟然比她小这么些?别说是狐狸精了,估计就是个狐狸『毛』团子,还『毛』绒绒的那种,可爱,想『摸』。

燕飞尘瞬间就熄了把施莺莺当成正儿八经的竞争对手的意思,甚至还真情实感地红着脸夸了她一句:

“……你可真漂亮。”

结果她这脸一红,气势一松,别的不打紧,关键是手上的刀掉在地上了,发出了“哐啷”的好一声大响,引得施莺莺都诧异地低头看了看,还做出一副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的无辜神态来:

“姐姐拿刀来作甚?”

燕飞尘红着脸结结巴巴了一炷香的时间,才灵光一闪,从各种烂得惊天地泣鬼神的理由里,挑了个不那么烂的出来:

“妹妹莫怕,我是来给你舞刀看的。”

——太蠢了。

燕飞尘这话一出,就恨不得自己扇自己一巴掌:

骗鬼呢,鬼都不会信的!

可出乎燕飞尘意料的是,这位朝云国的长公主竟然不疑有他地笑了笑,柔声道:“好呀。”

燕飞尘大喜过望,立刻从地上拾起刀来,给施莺莺虎虎生风地舞了好一套大开大合的刀法,舞毕更是脸不红气不喘的,还能对施莺莺拍着胸口自夸:

“不是我说话不客气,妹妹,你明明该与我年岁相近,却这么清瘦,一看就是底子不好,要多练。”

“我这套刀法不适合你,等你安置下来后,我带你去父皇的兵器库里挑一把趁手的轻刀,我教你练女孩子的刀法,包你不出三年,就能身强体壮!”

施莺莺将手拢在长长的袖子里,轻轻呵了口气出来,笑着点点头,应道:

“那我就提前谢过飞尘姐姐啦。”

——然而只有系统知道,燕飞尘可算是被施莺莺玩惨了。不管她把不把施莺莺当情敌,今天这一刀都砍不下去:

如果她是个正常人,就该弄明白施莺莺现在看起来太小了,能对这种年纪的小姑娘下手的人只有变态;哪怕在《亡国公主:下堂将军妃》的原着里,厉无殇都和原主发展过一段时间的青梅竹马情,而并非直接上来就走虐恋情深线。

这便是正常人逻辑的下不去手。

但如果她一定要把施莺莺当情敌看,那么她一看到在窗边梳头、好不可怜可爱的施莺莺,再听完她的自述身世后,也得遵循历史的逻辑,当场抛下刀,对施莺莺说出那句流传千百年的着名台词:

“我见犹怜,况老奴乎!”

这便是正常历史逻辑的下不去手。

前后左右都是坑,于是燕飞尘毫不犹豫地就跳了进去,还十分自觉地给自己埋上了土,用最后一只『露』在外面的手把土给拍平:

“哎,我突然想起来,你好像和我二弟年岁相近。”

“要不是他从不进宫来拜见父皇,我还真想带你去看看他的宅邸,那里可大了,玩捉『迷』藏倒是不错,蹴鞠也没问题,可惜他从来不跟我玩,真不知道他一天天的,都在房子里窝着干什么。”

两人相谈甚欢间,厉无殇也得知了燕飞尘提刀前往朝云国长公主住处的消息。

于是他立时便匆匆赶去了施莺莺的住处,还带着有些甜蜜的苦恼想道,万一这两位姑娘为了争他打起来怎么办?

虽然大燕国的长公主燕飞尘和他是青梅竹马,人也生得端庄明艳;但朝云国的这位长公主委实太可爱了,他凭着阅人无数的本事就能知道,日后再也不会有任何一位美人的容貌能胜得过这位有着暗蓝『色』双眸的异国公主。

哎,没办法,真难抉择,那就只能享齐人之福了。

他不知道的是,在重重紧闭的大门后,正与燕飞尘携手共登高楼的施莺莺已然居高临下地看见了他的身影。

于是她优哉游哉地挽了下袖口,对这位提刀前来的大燕国长公主笑道:

“贵国天子势微,不须百年后,便有尾大不掉之难,公主何以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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