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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莎草二皇子的吉兆被吃掉了。

随着长公主和二皇子两方的吉兆一前一后抵达朝云国国都, 朝堂上的气氛也愈发诡谲了起来,无数墙头草反而在这一刻齐齐站稳了脚跟,打算看看这位向来不显山不『露』水的长公主能有什么表现:

有她智斗贼人的例子在前,大燕国又以礼相待在后, 没准她真的是内秀型的那种人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 那他们之前岂不是站错了队?

如果领头人太烂泥扶不上墙, 他们也不会吊死在一棵歪脖子树上。

倒不是说朝云国二皇子就是个庸才,只是他这些年来的无所事事和长公主近日来的惊艳表现一对比,便宛如萤火之光之于皓月朗日。

如果有更好的选择的话, 谁还会委屈自己退而求其次呢?

于是, 当唱礼官拖着长腔喊出了“恭贺长公主平安归来,请长公主上殿觐见——”这句话后,朝堂上百官齐齐翘首以盼,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双眼擦得雪亮,尽可能从这次觐见里看出长公主究竟是不是个值得投诚的人物。

唯一对施莺莺的归来表现得不太感兴趣的,就是正病恹恹地坐在龙椅上的朝云国老皇帝了。

他的双颊深深地凹陷下去, 呈现出一种不健康的青黄『色』, 黑底嵌金丝的垂珠冠冕下是一头蓬『乱』而花白的头发, 怎么看都是灯枯油尽、命不久矣的模样。

这是原剧情里没有出现过的新变故, 毕竟按照原剧情, 朝云国老皇帝在得知自己女儿失踪的消息后,立刻就生龙活虎地把小儿子立成了太子,连系统都疑『惑』道:

“不该啊, 原着里没有这个情节,我这就查一查……”

“不用查了。”施莺莺一边拜见这具身体名义上的“父亲”,一边制止了系统试图查看老皇帝身体状况的行动,在脑海里反驳道:

“我赌一个大燕二皇子, 他肯定是装的。”

系统的心头奔跑过万语千言也难以尽述的吐槽:“人家叫谢北辰啊,给我好好记住人家的名字!还有你为什么要用他来当赌注!”

施莺莺不假思索地回答道:“因为只有他才是我的东西啊。”

她这一番玩笑话说得相当轻描淡写,可细细想来,这句话里却又蕴藏着一点不足为外人道的辛酸:

在她展『露』出值得被帮扶的天资之前,哪怕遭了几年灾也依然丰盈的朝云国国库不是她的;朝堂上根本没有人站在她这里,人人都在观望;甚至连这具身体的血缘父母,都将一颗心完全偏去她的“弟弟”、朝云国二皇子的身上了。

只有谢北辰,这个一见面便在她面前溃不成军、弃刀投诚的人,才是独属于“施莺莺”的。

系统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恰好这时,朝云国的礼部官员发话了,打算把跟在施莺莺背后一同上殿来的谢北辰给请走:

“大燕二皇子远道至此,定已十分劳累了,不如先去驿馆稍事休息如何?日后再为您接风洗尘。”

“这可不行。”施莺莺突然开口,为谢北辰挡住了这不轻不重的一下试探:

“大燕二皇子因渴慕我朝风土人情,才不远万里前来求学,我朝向来求贤若渴,怎能真的让贵客在区区驿馆落脚?”

朝云国的官员们面面相觑,谁也没想到这个下马威竟然被自家人给挡回来了,礼部官员只能强笑道:

“虽是如此,但我们在接到大燕国的国书后,就在马不停蹄地翻修驿馆了……”

施莺莺沉『吟』片刻后,精准地报出了一系列数字,惊得礼部和工部众人面面相觑,再不敢接话:

她这一报数,就把驿馆的现有规制,往日的翻修次数和规模,甚至将正常的工部干活的效率都计算了出来!

而这个效率很明显,是无法在接到大燕国国书后,就立刻将驿站给由内而外地完全翻修成功的:

“如果本宫没有记错的话,哪怕翻修过驿馆,这样的规制也太怠慢了些,委实不适合接待大燕皇子。”

“是的是的,长公主所言甚是。”礼部官员拼命擦着头上的汗,陪笑道:

“那就另择一出体面的六进院,给大燕二皇子落脚罢。”

施莺莺这才微微一点头,而她背后跟着的谢北辰已经开心得要飞上天去了,虽然从他的表面上依然看不出半点不对劲来,但除了施莺莺以外,没有人的情绪波动能骗得过系统的监控,没有人!

系统终于明白了施莺莺神奇的脑回路了:

爱情这东西是靠不住的,她觉得她和谢北辰之间没有爱情,两人是互相利用的盟友关系,于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格外靠得住。

谢北辰帮她捉来了她想要的东西,那她就在朝堂上维护一下他的面子,互利互惠,没『毛』病。

因此在和系统说无伤大雅的俏皮话的时候,她会第一时间把谢北辰推出去背黑锅——

但如果真的讨论起正经事情来,她就要对着胆敢觊觎和轻视她的小狗的人,『露』出令人胆寒的爪牙来了。

就是这个『操』作……

系统:“我怎么觉得借房子给人住的这个『操』作有点眼熟。”

施莺莺谦虚道:“是的没错,就是从原男主那里学来的。毕竟再没有什么示好,比在你没有地方住的时候借给你一幢房子更有说服力了吧?”

系统:“人家叫厉无殇不叫原男主啊!而且厉无殇好歹把自己名下的房子借给你了,你怎么又在借花献佛走国库,你甚至都不自己出钱啊!施莺莺,你好狠的心!”

施莺莺:“诶嘿。”

这番小交锋连半炷香的时间都没用,再加上老皇帝的精神不济,连听施莺莺上前请安的时候都有一搭没一搭的,自然也就不会去管他们都说了什么。

上面人一展现出精神不济想要偷懒的架势,下面人也就熟练地自己议起事来了,人人都知道朝云国老皇帝为什么要今天上朝:

他真的是一颗慈父心发作,为了接自己失而复得的女儿而强撑着病体上朝的吗?

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不可能,他就是想亲眼看看这两个吉兆,看完就走绝不纠缠的那种。

因此要是有什么事的话,一定要在吉兆被呈上来之前解决掉,要不接下来就又十天半个月的见不到老皇帝人影了!

施莺莺也是这么想的。

于是她抓紧时间往旁边看了一眼,果然看到了一个……

一个肉团。

一个年纪小小便有着横向发展趋势的,满脸横肉的肉团,正在趁着没人看见他,对施莺莺拼命做鬼脸和翻白眼呢。

他浑身的肥肉都被强行拘束在皇子规制的衣袍中,可见宫女们为了把他装扮出个人样来有多努力:

结果同样是皇子规制的衣服,穿在谢北辰身上就能衬出他肩宽腰窄腿长的好身材,是十二万分的潇洒倜傥;穿在这个肉团身上,就活像块捆了布的五花肉,还是九分肥一分瘦的那种。

这便是原身的亲弟弟,朝云国的二皇子。

在找到了她想找的人之后,施莺莺便放心了,和系统继续着之前“朝云国老皇帝究竟是真病还是假病”那番谈话:

“一个年事渐高的男人,真的能容忍得了,名下的两个孩子都对皇位有觊觎之心吗?”

——显然不可能。

“在原剧情里他愿意册立太子,那是因为他觉得一切都在掌握之中,偶尔从手指缝里漏下一点好处来给自己儿子也不打紧,是美谈。”

“但如果两个孩子都造了吉兆,都有来抢的苗头,这就是失控了,是不把他放在眼里,是对君臣父子的传统制度的挑衅。”

——可以由我赏给你,但你不能来抢。

“所以他这次生病必然是装病,就为了看看哪个不长眼的小兔崽子真的要对他动手。这次谁要借着吉兆动手,谁就要失去圣心。”

——天家无情,果然不假。

正说话间,礼部官员再报,长公主带来的黄山天马和二皇子带来的香花异草,已经全都抵达殿前了。

一直都在打盹的老皇帝终于打点起了精神,眼皮抬也懒得抬地哼道:

“呈上来罢。”

皇帝一声令下,便有两个硕大的金笼被推了上来:

揭开蒙在上面的绸布后,一边是卧在笼中的“黄山天马”,还在低着头旁若无人地吃东西呢;另一边是两米高的莎草,草叶上还有朱红『色』的“天命在仲”的字迹,排列成扇状的花朵娉娉婷婷,甚是可爱。

单从视觉效果上来看,果然还是香花异草更讨人欢心。

于是朝云国二皇子立刻大声嗤笑了起来,对施莺莺不屑道:

“你说这是天马?天马可不会吃人间的草,你该不是随便找了个什么东西就来应付吧?”

施莺莺微笑着一点头:“是的呢,天马可不会随意吃普通东西。”

她的这个笑容太温和无害了,以至于周围不少人都觉得这是她示弱的迹象,只有系统知道,施莺莺要动手了——

她话音未落,朝云国的大殿上,便出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堪称能写入史书的乌龙一幕:

黄山天马从笼子的间隙里探出头去,啊呜一口,把另一边的莎草给连根拔/出来并折断吃掉了,咀嚼咀嚼,吧唧吧唧,吃得好开心。

刹那间二皇子的所有话语就都被卡在了喉咙里,发出了风箱般难听的声音,原本站在他那边的人脸『色』也诡异得很:

长公主货真价实的吉兆吃掉了二皇子伪造出来的吉兆。

那岂不就意味着,天意不在二皇子身上,而在长公主身上?!

施莺莺将双手拢在袖子里,对面『色』铁青的二皇子继续温言软语道,可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标准模板:

“果然就像二弟说的那样,天马不吃普通东西呢,真是多谢指点了。”

二皇子怒道:“你胡说——”

但他的这句愤怒的指责没能说完,因为他终于后知后觉地反应了过来,自己又踩入了一个怎样的陷阱:

要么承认这株莎草是弄虚作假的普通莎草,然而这样把施莺莺拉下水的同时,他就不得不也肩负起“欺君之罪”;当场获罪失宠,就意味着他与朝云国皇位更远一步。

要么忍气吞声地承认,自己的吉兆就是没有人家的强;但这样一来贻害无穷,肯定会有人被表面现象骗到,觉得长公主身上的天命更重一点,于是投靠施莺莺去了。

一个是短痛,一个是长痛,但都是挺要人命的痛。

这就是施莺莺一定要去黄山的理由:

向来被误认为“天马”的鬣羚,向来以莎草为食,更别提谢北辰从一开始就弄明白了她的意思,从捉来这头鬣羚开始,就一直给它喂莎草,在送入皇宫前又饿了它好几天。

它一看见莎草,管你吉兆不吉兆,先开饭再说。

于是这株莎草再也不是二皇子的吉兆了,反而是他的催命符。

在满大殿惊疑不定的窃窃私语声里,施莺莺上前一步,朗声道:

“儿臣途经黄山,路遇天马吉兆,想来是上天也愿意见着父皇早日康复,便特此捉来,愿父皇身体康健,福泽万年。”

至此,老皇帝在看见“天意在仲”四个字后,就一直不太好的脸『色』终于好看了起来,半真半假地试探着问她:

“好孩子,难为你一片孝心……你想要什么奖励?”

施莺莺回答道:“我要一把剑。”

老皇帝顿时便有了兴趣,追问道:“你不会武功,要刀剑做什么呢?”

施莺莺端端正正地行了个礼,她抬起眼来,那双隐藏着一抹幽蓝『色』的桃花眼底,便有着刀剑般的冷冷清光了:

“我要提剑出门去,让老天把无病无灾的寿数还给父皇。”

“有御赐宝剑在手,上天想必也要让人间天子几分的。”

——不得了,这么说可真是不得了,刹那间满殿哗然:

既感念了君父的身体,又不着痕迹地捧了一下皇权至上,可关键是因着施莺莺的年纪在那里摆着,这番话听来,便格外有种稚气又郑重的感觉。

根本没人能拒绝她,连最偏心的朝云老皇帝也不能。

他终于神『色』复杂地看向了这个从来没被自己放在正眼里的长公主:

没想到这一试,试出一个不一样的孩子来。

于是他有气无力咳了几声后,下了自朝云国长公主诞生以来,第一道与其相关的圣旨:

“着长公主施莺莺……即日起,入宫学就读。”

数日后,朝云国二皇子不知为何惹得龙颜大怒,与风光入宫学就读的长公主形成了鲜明对比。

人人都被这陡然翻转的态势弄得一头雾水,暗中观望的人多,但立刻转投去长公主一方的人,果然更多:

这就是二皇子的吉兆被吃掉了的后遗症。

“他把你当做继承人了!”系统欢欣雀跃道:

“太好了莺莺,我相信你,只要你正常发挥,一定可以成为朝云国女皇,毕竟之前也不是没有女皇的先例嘛……”

“朝云国女皇?”施莺莺很漫不经心地笑了一声:“太轻了。”

她斜倚玉砌雕阑,衣角一只栩栩如生的黄莺,几乎要在从她身边萧萧而过的长风里振翅欲飞起来:

“我要做天下共主。”

而这个能让施莺莺一展身手的机会来得分外快:

就在她奉命进入宫学就读的半个月后,古往今来令无数水利专家头疼过的黄河,它又决堤了。

快马来报黄河决堤这一噩耗的次日,朝云国老皇帝便召集了六部要臣,连带着把施莺莺和二皇子都一起捎带上了,说要看看他们两人在宫学里都学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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