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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第49章施莺莺一开始听见这

施莺莺一开始听见这个信息的时候, 还真没怎么慌,毕竟在她的有意管控下,大燕封地衣食无忧得很:

古往今来想要造反的人也不外乎如是,如果能吃得饱穿得暖, 再加上统治者好相处, 还连年没有战事的话, 谁会想不开去造反?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吗?

而且朝云国的工部这些年来,在施莺莺有意的引导下,一直在努力研发当年在治水的时候大放异彩的□□, 甚至做出了红衣大炮, 依次整整齐齐地陈列在城墙上,就等着这帮搞事之心不死的大燕旧臣有什么异动就开炮。

并不是任何人都有着面对“金门炮轰”都能继续搞事的勇气的,旧臣们再闹,也翻不起实际意义上的水花来。

大燕旧臣们也知道这个道理,于是他们的造反这次就从很别出心裁的角度入手了:

他们不搞热战争,他们搞舆论战, 还说施莺莺始『乱』终弃。

“朝云女皇背信弃义!她明明已经接了两位皇子入宫了, 可为什么迟迟不肯给他们名分?难不成她身为新法的推行者, 却要当第一个敢于与自己推行的法令相悖的食言之人吗?”

“天子犯法, 与庶民同罪!”

这一招真的是天降神兵, 终于把施莺莺给当场砸懵了:

她纵横朝云国数载,从来没见过这种招数!

堂堂朝云女帝的前半生,就是波澜壮阔的一个话本子, 兼具了宫斗、官场、权谋、天意玄学等多种因素:

能顶着偏心偏到恨不得她死的父母的苛待,掀翻了最受宠的她的弟弟,反杀了隔壁大燕国的狗比原男主厉无殇,顺手还把人家的国度给攻破了, 『逼』得朝云老皇帝不得不禅位求生可最后还是和老皇后一起下到九泉去——

这样一位人物,终于来了个阴沟里翻船,被大燕国的人竟然跟她打感情牌的这一手给打蒙了:

我都准备好了你们揭竿起义造反的准备,结果你们只拿出来了这一套?

做个类比的话,就好像你都做好了万全准备要去跟猛虎搏斗,苦练散打数年,能赤手空拳地把猛兽掀翻在地,结果进了斗兽场之后,迎面而来的,是一群『毛』绒绒的小猫咪。

段位落差也太大了,这谁能想到呢。

不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施莺莺什么招数没见过,就算一时间被猝不及防地打了个措手不及,她也立刻想出了对策,而且是个能敲山震虎的办法:

杀鸡儆猴。

说得再明白点,就是谢北辰需要在这个当口去死一下。

他们为什么敢闹?无非就是被施莺莺这些年来造出的“仁爱”的贤名给『迷』『惑』了,真的打心眼里以为这是个难得的明君。

再加上大燕这里还推行了施莺莺特地拟定的新法。

本就受苦于此地风气、又因新法受益的女子的观念自然容易更改,就算看不惯新法,但是突然发现自己看不惯也没用因为不能动手打人——一来,这些在都城里缩头缩脑了三年的男人打不过被送出城去实打实上过战场的女人;二来,上一个被铡刀伺候的人的骨头还在『乱』葬岗曝着——的年轻男子的观念,也就这样被迫改变了。

但上一辈人的观念就不那么容易更改了,就比如大燕旧臣们。

他们还做着复国的美梦呢,心想,如果下一任朝云皇储的身上有大燕国的血脉,再稍加挑拨离间,那十几年后,不照样复国有望?

因此,不管是出于“败坏新帝名声降低民心”的考虑,还是出于“只要能把随便一位皇子塞进朝云后宫里我们就赢定了”的考虑,大燕旧臣们不管之前有多少分歧,在此刻倒是达成了一致:

得想个办法,把生米煮成熟饭,月氏国能做到的事情,没有道理我们做不到!

——但是如果谢北辰死了,他们的美梦就要烟消云散了:

首先,是燕飞尘的存在尴尬。虽然他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弓马娴熟还耍的一手好刀法,但在大燕旧臣们的眼里,他穿过女装就降了身价,不能随便扶持。

其次,是谢北辰一死,施莺莺就可以再也不用装好人了,还能用谢北辰的死给大燕旧臣们敲响一记警钟:

别多嘴,我也是有脾气的,看到了吗?你们二皇子跟了我这么多年,还不是照样得死?今天杀鸡儆猴,保不准明天就要对你们动手,我摊牌了,我根本不仁爱。

最后,大燕皇子一死,朝云国朝堂上进来愈发声势壮大的,要求女帝“立下中宫之主”的声音也就能歇一歇;同时以各种方式试图与她偶遇,通过家里的关系和她牵线搭桥,自月氏国开了这个头之后各方蠢蠢欲动的势力也就都能冷静下来了:

这位朝云女帝可不是个长情的人。

大燕二皇子跟在她身边这么多年,只为了断绝大燕旧臣复国的心思,他就要死,那来日她会不会为了名正言顺地对我们开刀,而把我们送去的人拿来做筏子?

她是个百年难遇的明君,但是她不是良人。现在天下太平,内外无战事,在慧眼如炬的女帝眼皮子底下,谁都不敢搞党争,没有了争权夺利的困扰之后,为什么还要把自家孩子送过去遭罪?算了算了,告辞。

不过施莺莺也不用谢北辰真的死掉,毕竟她当年承诺过不会让谢北辰轻易死掉。

只要是她认真发出的誓言,便如白染皂,一诺千金。

于是施莺莺沉『吟』片刻便做出了决断,敲了敲书案,唤道:

“卫楚。”

一身夜行衣的卫楚便应声落地,对施莺莺一低头:“臣在。”

“我记得你当年对我说过,如果我在和我皇弟的权力倾轧中落败的话,你有门路保我平安,让我隐姓埋名地过一辈子,对么?”施莺莺问道。

卫楚心下一喜,莫非施莺莺要急流勇退了?那自己的胜算就有了!

于是他飞速答道:“是的,虽然这些年来疏忽了和这些门路的走动,但如果陛下想要用,也不是不可以。”

“太好了。”施莺莺合掌一笑:

“去请‘流水惜花’来,让她把他的儿子带走。”

卫楚还没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近侍便通报道:

“陛下,谢北辰求见,虽然于礼不合,但是他说有很重要的事情必须当面禀告陛下。”

施莺莺怔了怔,叹了一声,屏退了周围的所有人:

“让他进来吧。”

谢北辰进来之后,只对施莺莺笑了一笑,施莺莺便知道怎么回事了:

他也明白当下的局里,只有他死,才是最万全的举措。

于是他服了毒,眼下能走到这里,便已经是回光返照的迹象了。

施莺莺低叹一声,问道:“你死前还有什么要求?我成全你。”

谢北辰沉『吟』片刻,便突然笑了起来。

他笑起来的时候,数年前那种神采飞扬的辉光就又回到了他的脸上。

刹那间他还是那个靠在施莺莺怀里,谈笑间看三十万樯橹不战而退的的敌国质子,还是那个在春寒料峭的夜晚,终于还是没能对敌国长公主下了那致命一刀的质子。

当年那一刀没能根除余害,于是他便把自己的一生也都搭进去了。

“我要莺莺亲自动手杀我。”他含笑开口,定定看向施莺莺,平静得混不像在谈论自己的死期,而是在与施莺莺花前月下共论诗词歌赋似的:

“因为我的莺莺,是个好薄情的姑娘。”

萧萧秋风在这一瞬间卷过洞开的门扉与纸窗,将他们的影子摇曳在菱花格上,恍然间便是共剪西窗烛,是海誓山盟与互相依偎——

可明白人们都知道,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什么地久天长。

“你爱美衣华服,玉盘珍馐,也爱金银珠宝,海誓山盟,你更是不世出的明君,仁爱无双……可你到最后能记得谁?莺莺,承认吧,你谁都不记得。”谢北辰笑道:

“要不你说说,我的皇兄叫什么名字?”

施莺莺陡然沉默了,就连系统也不想在这个时候给她举提示牌:

谢北辰的眼光实在太敏锐,太毒辣了!

他不仅能明白自己在施莺莺的心里占据了何等地位,更看穿了施莺莺潜藏在那张温柔多情的美人皮下凉薄的本质:

跟这样一位心怀家国天下,可偏偏心里没有半点位置是留给爱情的人,跟她讲什么风花雪月,都是没用的。

“我就知道莺莺说不上来。”谢北辰笑着拢了拢袖子,恍然间,他那种从容的、温和的气场,竟然与施莺莺有了几分相似:

“那么你的礼部尚书叫什么呢?”

“在你还是永平长公主的时候,他便慧眼识英才地带着整个家族上了你的船,从此和你困在一起了,更别提他还是这些年来朝云国唯一一位三元及第的天才。”

“要是莺莺对他上心的话,如此天纵英才,自然要记得名字吧?”

长久的沉默继续持续在了他们之间。

谢北辰在试图模拟施莺莺喜欢的模样多年后,终于明白了:

他不必模仿任何人,因为施莺莺谁都不爱。

既然如此,他就要找一个让她对自己铭记终生的办法——

在谢北辰温和却直指要害的问话中,施莺莺终于无言以对了。

她那曾能对战墨池边百人学子的好口才,在这一瞬间尽数哑了火。

谢北辰深深望了施莺莺最后一眼:

“你最爱的,永远是不会背叛你的武器与权柄。可如果有来世,我还要做莺莺手上一把刀。”

“我相信前世今生,所以我要死在你手里。我要你记住,再也不会有任何一把刀能胜过我,这样就能与你在轮回里,千万次、千万次相逢。”

他说完之后,挣扎着靠在了施莺莺无意识间对他伸出的手上,喃喃道:

“我死了之后……你便忘了我吧,莺莺。”

更深『露』重,帘幕低垂。

朝云女帝抱着谢北辰渐渐冷却的身体,心想:

原来如此。

——这是我此生中最难得的,和我一样聪明冷静又疯狂的盟友、对手,也是这些爱慕过我的人里,和最真正的我以如此近的距离擦肩而过的人。

——原来从十余年前,他在那个深夜没能对我下得去手,当即弃刀投诚的那一刻起,便已经如此了啊。

天光熹微之时,她终于面无表情地流下一滴泪来。

那滴泪在她颊边停留了好久好久,毕竟只有一滴泪,分量轻,落不下来;可对一个薄情的人而言,这一滴泪的重量,便重逾千金。

《朝云史书·永平本纪》有载:

新帝自登基以来,勤政爱民。然大燕余孽贼心不死,意欲撺掇谢北辰反,或揭竿而起,或入主后宫,韬光养晦伺机而动。

帝怒,勃然曰:素来仁以待人,未曾想竟有祸起于此之危!遂赐死谢。谢引颈受戮,未有怨词。日后得追封为中宫,封号永宸。

又挥师渡江,屠尽大燕余孽,重申军纪,严令三军,只为清剿余孽而来,不得扰民半分。朝云军所过之处,果无伤民、扰民之事,燕地之民尽服。

再次年,天下大丰,帝遂建队远赴重洋,又开丝路,与西域连通,所过之处,无不俯首帖耳,人称天下共主。

二十载后,天降暴雨,连绵十余日不绝,然堤坝之固,竟能坚守不决,黄河总督叹服,始信永平当年决策神明。

——许多年后,在某个也是一样秋意渐浓的深夜里,这位注定名垂青史的天下之主突然恍了神。

她想起有人在死前问过她,自己是不是最好的武器。

心烦意『乱』的施莺莺屏退了周围的人,随手翻开一本书,打算静下心来,可就是这么随手的一翻,宛如有天意在引导、在窥视、在她的心上种一朵温柔的玫瑰似的:

她翻开的书里,夹着一朵早已变『色』得看不出是什么模样的花。

可是从印在书页上的深红的旧颜『色』,和淡淡的、若有若无的苦涩与甜蜜交织的香气来判断,这就是当年谢北辰深夜前来,为还是朝云国长公主的她送来了“吉兆”的时候,顺手带来的那一朵。

于是施莺莺的心,便很短暂地柔软了那么一刹那,迟来的悲伤如海『潮』般吞没了她:

原来她也不是那么的无坚不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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