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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江湖偶遇

费了一番力气钻进来,晴芳终于看清里面是什么状况了。

一个男人坐在墙边货箱堆积的高台上,前方宽阔一点的地方站着一个姑娘,听他们的介绍,二人应当是一对兄妹。

从他们的穿着来看,二人似是苗疆之人,身上挂满了琳琅满目,做工精巧的银饰,尤其是那姑娘的头上,更是戴着一顶花式极为繁复的银冠,看上去又重又华丽。

“把身上的这些东西拿去当了应该就能换不少钱把。”身边有人发出了同她一样的感慨。

那姑娘打开放在脚边的笼子,里面竟然装满了各式各样满满一笼的蝴蝶。

身后的男子从腰间抽出一把竹笛放在嘴边吹奏起来,舒缓又极具苗疆特色的旋律在耳边响起,悠扬绵长,令在场的人都安静了下来,那姑娘随着笛声翩翩而动,手腕和脚腕上的银镯随着动作发出叮铃叮铃的悦耳声响,细看原来是上面有一排小小的银铃。

竹笼内的蝴蝶像是有感应一般,随着他们的笛音和动作纷纷飞出了笼子,围绕在姑娘的身旁,跟着她一同起舞。

晴芳大开眼界,感叹这姑娘的身段和相貌真真是一等一的婀娜绝色,中原的土地上恐怕很难找到能与她媲美的,就在她看到津津有味的时候,最为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不知是武功还是什么幻术,就在笛音转入高潮部分的时候,那姑娘竟被蝴蝶托着,脚尖逐渐离地,整个人缓缓浮在了空中,并在空中继续旋转着,身姿灵动,仿佛一只充满异域风情的蝴蝶仙子。

众人发出一阵惊叹,晴芳也忍不住激动地捂住了嘴巴。

她看向人群外层正鹤立鸡群的朗月初,因为身材格外高挑,他就算站在最外围也不妨碍他看清楚里面发生的一举一动。

朗月出注意到她的视线,对她弯了弯唇角。

表演结束,围观的人群爆发出雷动的掌声。众人纷纷向兄妹俩抛去银钱,晴芳也从荷包里掏出一小锭银子放在了姑娘面前的铜壶里,便退了出来。

“刚刚的表演好厉害。”她走到朗月初身边,对着他竖起大拇指。

国师大人肩上的小雪貂醒了,立在他肩头伸了个懒腰,然后歪头四处打量着。

朗月初:“障眼法而已,苗疆人的基本操作,不足为奇。”

晴芳:“我记得朗姐姐你也是出身苗疆,那你会吗?可不可以教我?”

朗月初噎了一下:“这种糊弄人的小把戏有什么好学的,还有,朗姐姐是在叫谁?”

晴芳:“当然是叫某个假扮女人欺骗小时候的我的感情,还占小时候的我的便宜的死变态。”

朗月初:“……,沈笑笑你可真记仇。”

“不要再叫我笑笑,你这个死骗子。”晴芳抬脚踹去。

“那不如这样,作为交换,你叫我朗姐姐,同样的,我继续叫你笑笑,如何?”

“……”这个男人,实在是厚颜无耻。

国师大人肩上的雪貂似心有灵犀般对着晴芳发出了“咯咯”的叫声,晴芳见它生的实在玉雪可爱,伸出手逗弄了几下,小家伙便顺着她的胳膊溜到了她的肩上,绕在她的脖后,用毛绒绒的脸颊蹭她的脸颊。

“它有名字吗?”晴芳被它蹭的痒痒的,却又很是舒服。

朗月初两手揣在宽大的袖子里,难得用一本正经的语气同她说话:“没有,它不需要名字。”

一开始的时候的确给他们起过名字,叫什么来着?是银朱还是银月,已经记不清了。起了名字有什么用,这些小兽太过脆弱,总是因为一些难以预料的小事随随便便就会死掉,他曾养过诸多灵兽,其中陪伴他时间最久的竟然还是这只小雪貂,到现在刚好三年。

天色渐晚,奔波找寻了一天,晴芳的脚实在酸疼,便早早回了落脚的四方客栈。

——

留仙镇郊外

三个手持刀斧的山贼刚拦截了一名红衣女子,为首的刀疤脸男人上前一步,嘴里叼着根狗尾巴草,一脸猥琐地调戏道:

“小娘子,这么晚了,一个人走在这乡野山林里的,不害怕吗?”

“你们要干什么?”红衣女子问道。

刀疤脸吐掉嘴里的草根,用手中大刀的刀尖挑向女子的衣领:“还能干什么,当然是担心小娘子的安危,哥几个打算好好‘保护’‘保护’你。”

傅灵犀此次为了逃婚而离家出走,本就心情不佳,正苦于无处发泄内心火气,偏偏这几个不长眼的蠢货自动送上门来,简直是太岁头上动土,关公面前耍大刀。

“说得好,姑奶奶我今天就好好教育教育你们,该如何做个好人。”

后退一步避开刀剑,傅灵犀将包袱往旁边的地上一扔,抽出腰间的软鞭凛然一甩,鞭身打在一旁的青竹上,竹叶飒飒而落。

三人举起刀斧与她对峙,万万没想到居然遇到个会武功的。

不与他们废话,傅灵犀手腕一动,直接利落地卷落了刀疤脸手中的大刀,紧接着一个飞踢将其踹倒在地,复又长鞭一扫,抽在了另外二人的脸上,其中一个吃痛,捂脸惨叫,另一个则骂了声娘举着柴刀向劈她,傅灵犀足尖一点,轻轻向后一跃腾空而起,在空中翻转一周后,以秋风扫落叶之势轮甩了几下鞭子,三人便全都趴倒在地再起不能。

“就你们这三脚猫功夫也好大着狗胆打我的劫。”傅灵犀一脚踩在刀疤脸的脑袋上,使劲碾了碾,“也不打听打听你姑奶奶我的名号。”

“女侠饶命,女侠饶命,我们再也不敢了……”其他两人匐匍在地跟她求饶。

傅灵犀还欲再教训他们几句,却被一个清醇温和的声音打断:

“抱歉,打扰一下各位,在下初来乍到有些迷路,请问驿站怎么走?”

傅灵犀循声回头望去,身后不知何时站了一名头戴斗笠的白衣男子,左手持剑,剑柄上挂着一块红玉剑穗,右手还牵着一条威风凛凛的棕毛狼犬,男子身材高挑匀称,腰细腿长,颇有一番侠骨风流的味道,只是脚边的狼犬伸着舌头蹲在地上,一脸的生无可恋。

菜花:别看俺,俺只是一条被主人强行拐卖的可怜狗狗。

好怪,又说不上哪里奇怪,再看一眼。

“这位姑娘,打扰了,在下无意打扰几位的雅兴,只是在下有要事在身急着赶路,姑娘可否替在下指一下驿站的路?”男人向她抱拳询问,态度恭敬有礼。

傅灵犀收回踩在刀疤脸头上的脚,三个人便连滚带爬地跑没了影。

她看着他们跑没了影,没再追究,对李渭枫道:“抱歉,这位侠士,我也是途径此地,不是十分清楚驿站的位置……”

男子微微颔首,道:“没关系,还是多谢姑娘。”

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再加上爷爷天天逼她入宫选秀,还说要扶持她做什么皇后,与其把自己未来的幸福交给别人安排,还不如自己来牢牢把握住,话本子看多了,她也想要一场轰轰烈烈风花雪月的独属于她自己的姻缘。

眼下不正是个好机会,放在话本子里,这就叫只要她主动,他们之间就可以有故事。

“不过,”傅灵犀叫住正准备离去的男子,补充道,“我也正打算去驿站,大侠若是不嫌弃的话,不若一起去打听打听?”

李渭枫身形一顿,正儿八经打量了一下她,傅灵犀一身红衣,裁制精美,头发像男子一样高高束在难脑后,年纪看上去不是很大,不像是江湖中人。不知对方底细,李渭枫有些犹豫。

傅灵犀见状,从包袱里掏出个油纸包裹,拿了几块肉干,扔给地上毫无生气的狼犬,菜花傲娇地闻了闻上面的气息,确定无害后才大快朵颐起来。

“如何?”她笑起来,露出一颗小虎牙。

吃人家的嘴短,李渭枫无奈道:“既然如此,也好。”

得到了男子的应允,她爽快地收起软鞭,拿起刚刚打架时扔在地上的包袱跟了上去。

“我叫灵犀,心有灵犀一点通的灵犀,敢问公子尊姓大名?”傅灵犀好奇地打量着李渭枫的一身行头,出来这么久,她还是第一次遇到看上去像模像样的江湖侠士。

李渭枫态度客气而疏离,信口编道:“姑娘客气,在下姓卫,单名一个风字。”

“卫风?怎么写?”

“《诗经》中的卫风①。”

傅灵犀:“奥……那我就叫你卫大哥咯?”

“姑娘随意。”他着急赶路,并没有把这个萍水相逢的小姑娘放在心上,随口应付着。

“……”

“看卫大哥这身行头,莫不是行走江湖之人,你这是从哪里来,要到何处去?”

“从来中来,到去处去。”李渭枫加快脚下步子,意图甩开她:“抱歉姑娘,此乃私密之事,恕在下无可奉告。”

“哦,哦,没关系,不好意思,我懂我懂。”

傅灵犀无言以对。

算了,她不想努力了。

他们之间看样子不可能有故事,有的只是场事故。

饶是以能言善道,活泼心大自诩的她,遇到这么个不经风情的闷葫芦也是吃了一肚子的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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