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第两百一十七章、清愚的猜想
洛之渊觉得,她想得太简单了,莫及是清愚一手养大的,怎会这般轻易的背弃自己的师父,来帮非亲非故的她。
更何况,据旭川所说,莫及自己,本就是莫氏皇族,放在首阳山上的一个饵。目的,也是为了那仙途。
一直婚约,在无穷的力量,和长生不老的诱惑下,算得了什么。只有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会相信爱情的力量,是无敌的。
不过,让她去试,自己也没什么损失,且先观察着吧。
云兕天真狡黠的表情下,掌心全是汗,这位只活在传说里的先祖,让在人间呆了几千年的九尾狐婴宁,如此忌惮,她是一点也不敢掉以轻心的。
那颗曾属于父亲和视肉的心,跳得有些混乱,云兕不知道,是视肉重逢主人太过激动,还是父亲在懊悔,无数族人的可怜命运。
“你来了这么多天,有找到什么线索吗?莫及有跟你说过,他的身世吗?”
洛之渊想知道,云兕在这场骗局里,到底有多少胜算。
“暂时还没有,据无垠所说,四方天柱的入口,是在通天峰的落日崖,但我眼下没有五颗灵石,无法测试真假。
莫及不是,从小被首阳门收养的孤儿吗?有什么身世?”
云兕对这一点,是真的好奇。她记得在死亡谷的时候,曾听丛一说过,他们几个,都是从小被师父收养的,连亲生父母是谁都不知道。
洛之渊摇摇头,开始重新评估,自己的继承人的作用,有些冷淡的回道:
“他是中州皇族,莫氏子弟!有一个弟弟,在昆仑山学艺。他们也一直在追寻,四方天柱和五灵石!”
云兕脸上的好奇,变作了震惊,莫及,竟是藏得最深的那一个吗?自己一直觉得,他跟清愚的关系,有点不像正常的使徒。
他在首阳门的权利和威信,有些太大了,一开始还以为,是因为清愚不管事的缘故,其实是因为,他的皇族身份吗?清愚可能,只是他家的一个门客?
那自己,对她而言,又是什么呢?
他突然要帮自己,不是因为,看到了二十年前的事,对自己心生怜意,而是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觉得可以利用?
云兕觉得,自己被阴谋完全笼罩了,分不清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我们离开这里吧,去海外找一个宁静的地方,过普通人的生活。
其实如果你真的活了很多年,就不会觉得成仙,拥有无尽的寿命,是个好事了。
你的朋友、爱人,都一天天老去,一个个死去,你却还得面对,新的悲欢离合,生活的趣味,早被麻木消磨。”
婴宁看云兕面色惨白,深受打击的样子,很是不忍。
她来,本是想跟云兕示警和请辞的,到了此刻,忽的很是不舍,这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姑娘,继续去跟一群狼,争那无望的仙途,劝道。
“连你也想离开我了么?你也觉得,我是不可能成功的,对不对?”
云兕觉得,自己好像被冻在了冰山里,没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我不是要离开你,只是不想你,再做无谓的牺牲了。你父亲,用他的命,换你的命,是希望你好好享受生活的,不是盼望,你为他报仇。
如今,你们族里数千年的愿望,有更好更适合的人,可以去完成了,你可以放下这一切,带着云英和朱先生,离开了。”
婴宁轻轻抱住她,冒着被洛之渊发现的风险,明示道。
洛之渊听懂了婴宁的话,却毫无反应,他压根儿就没想过,在云兕面前,掩饰自己的变化。
对他来说,云兕,应该是一个,听命于自己的忠实属下。让她发现自己的真实身份,才能引出她的恭敬和畏惧,老老实实为自己办事。
云兕看着眼前的洛之渊,如果,蚩尤残魄早些挣脱束缚,或者,姜氏就根本不应该,将他困住,是不是爹爹,就不用死,自己也不用,承受这么多了?
洛之渊很是不喜,这样柔弱无助的眼神,觉得云兕太没用,这么点小事,就受不了了,难成大事,语气有些嫌恶道:
“就这样,你还想夺得五灵石,登上天途?难怪一个无垠,就能让你们手足无措,死亡谷那小地方的安逸生活,真是将你们养废了!”
云兕被他挑剔嫌弃的眼神,看得浑身发麻,更加确定,这不是原来的洛之渊了,也知道,他毫无掩饰自己变化的想法。
胡思乱想着,那什么仙路,本就是姜氏为了复活他的执念,现在他已经回来了,虽然只是一缕残魄,也算完成了姜氏遗愿不是?
自己也许,真的可以跟婴宁离开?可,一心盼着成仙的普通族人,怎么办?自己这么多年的努力,就这么简单就放弃了?就这样承认,自己是个废物?!
洛之渊蚩尤的语气,激起了云兕的斗志,她不甘心被这个,影响了族人数千年的先祖,看不起,不想自己辛苦谋划的好局面,被人摘果子。
本该齐心协力的两个人,谁也没想过好好合作,对亲人的希望,还比不上对手。
“你先回去吧,收拾好自己的情绪,别在莫及面前露出破绽,也别跟第二个人说,我已经回来了的事。
多打听下无垠和清愚的事,四方天柱在那里,不会跑,人,才是最关键的。
便是你确定了,四方天柱的位置,也得清除掉,背后捅刀子的人,才敢去闯那仙途。
这里也不要再来了,我一直在暗中观察,有事会主动找你的。”
洛之渊见天色不早,怕莫及发现云兕不在,起疑心,赶人道。
“你直接回去,不是比我这个外人,更方便查找吗?
你既然能在这里自由进出,就证明,即使蚩尤的魂魄苏醒了,这里的法阵,也不会对你有任何影响啊。”
云兕不明白,他这样隐在暗处,有什么用,首阳门大弟子,这样干净的身份,不比自己这个,莫名其妙的莫及未婚妻,好用得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