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时代变迁
“中锋很慢,已经跟不上时代和潮流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个观点就越来越流行了,似乎在人们的印象中,中锋都是如火箭的姚明,和越来越老,越来越胖的沙克-奥尼尔那般,防守端拉不出来,就算勉强拉出来了,也退不回去,进攻端也跟不上队友的推进速度,所以有越来越多的球队,都开始摈弃传统中锋,走上了小球战术的道路,而中锋也从以前的内线支柱,和攻防核心,逐渐朝着蓝领和苦力的方向发展了,甚至在某些球队,已经开始用身高矮,体重小,但是移动速度快,投篮范围广的大前锋来客串中锋了。
而严华在刚接触篮球的时候,也是有着类似想法的,因为严华所接触到的中锋,比如上海体校的那些中锋们,比如第系统中的一个模板巴特尔,无一不是移动速度一般,进攻范围只限于篮筐附近的中锋,即便是后来接触到的姚明和夸梅-布朗,虽然他们的进攻范围,和移动速度比起巴特尔他们要强很多,但是他们的移动速度,也还是偏慢的。
所以在遇到能跑能跳的德怀特-霍华德之后,严华就一直以为这个家伙是中锋中的异类,然而等到严华先后接触到帕特里克-尤因,阿朗佐-莫宁,还有摩西-马龙这些传奇中锋之后,严华才明白,德怀特-霍华德还真不是异类,所谓的传统中锋,在运动能力方面,是丝毫不差的,尤其是严华在这场比赛开始之前,使用摩西-马龙体验卡的时候,看着摩西-马龙那高达97的速度属性,严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中锋的速度属性,并不能直接到带入到同数值的后卫上面,但是在比赛开始之后,严华就清楚的意识到97的速度属性是多么的恐怖了。
在刚才的这次退防中,严华就有意的检验了一下,自己在使用了摩西-马龙体验卡之后的冲刺速度,从严华在前场和约翰-萨尔蒙斯互相击掌开始,严华,约翰-萨尔蒙斯,以及掘金的中锋NN-希拉里奥,基本是在同一条线上的,然而当严华开始提速之后,瞬间就拉开了和NN-希拉里奥,以及约翰-萨尔蒙斯之间的距离,并且轻而易举的就超越了另一侧已经跑起来的肯扬-马丁,而等到严华退防到篮下的时候,NN-希拉里奥才刚刚越过三分线。
而罚球线附近的NN-希拉里奥,在接到传球准备出手的时候,严华也只是下意识的冲了过去,而结果却是连严华都没有想到的,因为在往常的比赛中,对方在那个位置出手的时候,篮下的严华是无论如何都来不及补防的,但是在这次防守中,严华却非常及时的冲到了NN-希拉里奥的面前,并且用从莫宁那里学来的盖帽高手技能,锁定了被NN-希拉里奥投出去的篮球。
在成功的封盖了NN-希拉里奥之后,刚刚落地的严华,就朝着被自己拍出去的篮球冲了过去,而在冲刺的时候,严华的脑海中也隐约升起了一个想法,那就是要像所有人证明,所谓的传统中锋,并不是你们想象中的那样,跑不动,也跳不起来的大块头。
净身高2米14,穿鞋身高达到了2米17的严华,体重还不足110公斤,本身就是一个典型的麻秆型内线,所以比起姚明和奥尼尔这些“传统中锋”,严华的移动速度是要快不少的,而在使用了摩西-马龙体验卡之后,严华的速度属性更是达到了97,在加上严华99的爆发力,启动速度不用想都知道有多么逆天。
因此当落地之后的严华,瞬间就掠过了NN-希拉里奥,开始向着篮球飞出去的方向冲刺的时候,同样转身准备去抢球的NN-希拉里奥,就觉得刚才从自己身边掠过的根本不是一个大活人,而是一阵风!
”噢,卖糕的,这是一个中锋吗?肯尼,你快告诉我,刚才盖帽之后发动快攻的这个家伙,是一个中锋吗?“当严华先昌西-布卢普斯一步抢到了飞向前场的篮球,并且几步迈出就挂在了篮筐上之后,刚才还一脸笑嘻嘻的查尔斯-巴克利,脸上的笑容瞬间就凝固了,取而代之的只剩下了满脸的惊讶。
“要是所有的中锋都是严华这样的,恐怕这个联盟就不会出现所谓的小球风潮了吧!“看着成功的封盖了NN-希拉里奥的投篮,然后又一路加速抢到滚向前场篮球,并且在掘金球员退防之前完成了快攻的严华,场边解说席上的肯尼-史密斯,第一时间就想起了自己昔日的队友,绰号“大梦”的哈基姆-奥拉朱旺。
巅峰时期的哈基姆-奥拉朱旺就像严华刚才这样,作为一个中锋,移动速度堪比外线,经常是上一秒还在篮下和对方的中锋肉搏,但是一眨眼的瞬间就出现在了罚球线附近,破坏了对方外线球员的投篮企图,而追帽快攻的对方后卫,以及在后场抢断对手,然后直接发起快攻,对奥拉朱旺来说都是家常便饭,乔丹大神就经常吐槽奥拉朱旺应该去打小前锋,而不是中锋。
而眼前的这个严华,虽然在肯尼-史密斯看来,他在各项能力上,都距离奥拉朱旺有很大的差距,甚至是还不如新秀赛季的奥拉朱旺,但是这个家伙的天赋,却是肉眼可见的,超长的臂展,顶级的移动速度,爆发力和弹跳,虽然身体看似偏瘦,但是力量却一点都不弱,尽管各项技术现在看来都还略显粗糙,但是严华的进步速度也是肉眼可见的,从刚进联盟时的那个只会低位攻防的中锋,已经逐渐朝着技术全面,攻防一体的方向发展了,或许真如那些媒体所言,这个小家伙会成为下一个哈基姆-奥拉朱旺。
“小球风潮吗?”听到肯尼-史密斯对严华的评价之后,一旁的查尔斯-巴克利似乎也想起了什么,其实说实话,对于现在的NBA,巴克利是既喜欢又讨厌的,因为现在的NBA越来越鼓励进攻,摈弃对抗,提倡投篮,虽然这是时代的潮流,不是一两个人就能改变的,但是巴克利却越来越不喜欢这种缺乏血性和激情的篮球了。
然而对于这个时代的球员们,巴克利却是无比羡慕的,虽然那些主打小球的球队,还没能真正统治这个联盟,但是明眼人都能看的出来,那一天是迟早会到来的,而这种迹象越明显,巴克利就越发觉得自己生错了时代,因为在巴克利的巅峰时期,他所效力的球队屡屡被那些内线强队吊打,尤其是那个时代最强的小球战术球队菲尼克斯太阳,更是连续三个赛季被火箭和马刺淘汰出局,如果说迈克尔-乔丹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的话,那巴克利无疑就是那个时代的悲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