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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日)奇葩的陋习(下)

宫本是日本一个极为普通的工薪阶层,他一家有六口人:父亲、母亲、自己、妻子、女儿、儿子。

这样的家庭构成在日本比比皆是,但相对来说宫本家比较特殊。

因为在日本,老人和子女都互相独立,日本的老人是不会帮自己的子女带孙子的。他们退休后,要么四处旅游,要么去参加一些社区的老人会所,要么上一些学习班,学习一些年轻时候想学但是没有学的东西。和中国那种爷爷奶奶围着孙子转的模式完全不一样。

当然相对的,日本的子女并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日本的孩子成年后,如果和父母关系不好,可以选择“家出”,就是离家出走不再回来,也和父母不再有任何联系,这种情况不会和我们国家一样受到很大的道德谴责。和父母关系好的人也很多,但子女独立之后,经济是绝对独立的,极少有父母拿出积蓄来给子女买房的情况,也很少出现子女赡养父母的情况。

宫本家属于少数情况,一家六口住在一起互相照应着,其乐融融。

唯一日子难捱的只有宫本,因为他要肩负着养这么一大家子的责任,日本的女人在生小孩之后都会辞职,当全职太太,没有收入。

老人都会有退休金,但是宫本父母的退休金不多,所以养家的压力都集中在宫本的身上,一家人要吃穿、孩子要上学要教育,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在这种情况下,宫本需要一个放松自己的方式,太过奢侈的方式宫本无法享受,所以他选择了一个颇为经济的方式,这个方式就是洗浴。

每天宫本回来,他就会在自家的浴缸里,放上满满一浴缸温水,舒舒服服地泡在里面,享受着温暖肥皂水的浸泡,短短几十分钟时间就能消去一整天积累的疲劳。

这种方式,也是日本大部分工作时间长的工薪阶层会选择的一种休闲方式,极为普通,但因为一个怪异的举动,这种方式不再普通了。

这种怪异的举动就是:宫本的女儿,有时候会和宫本一起洗澡,帮宫本洗洗头搓搓背之类!

宫本女儿当时已经读中学了,在我们看来已经是大姑娘了,还和父亲一起洗澡简直不可思议,传言开来这对父女必然受到众人唾弃,但稀奇的是,这种情况在日本却是极为普遍的情况!

曾经有过一个日本网站关于《和爸妈泡澡到什么时候》的票选活动,3万名日本网友中有600多位网友表示自已超过20岁还是和父母共浴,更有1000多位的网友表示至今为止都还是和父母共浴。

这是多么奇葩的国度!

当然,日本各都道府县对在温泉等公共洗浴设施对孩子和父母的混浴年龄有规定,京都府为7岁未满,爱知县为8岁未满,东京都为10岁未满,大阪府为11岁未满,北海道和琦玉县则为12岁未满。

但是在家里,这种规定管不到的地方,像宫本父女这样女儿中学了还在共浴的情况比比皆是!妻子宫本姬也并不感到奇怪,相反还很支持这种情况的出现,她认为这样能增进父女之间的感情,在紧张的工作和学习之后,可以在共浴时交流自己一天的见闻,通过这种方法交流父女间的感情和想法。

当时我听完小寺前辈的介绍,脑浆子流了一地,对日本这个奇葩国度中奇葩人的奇葩想法佩服得五体投地。

宫本告诉自己的妻子,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几次女儿不单只是围着一条浴巾给自己洗头搓澡,有几次还溜进了浴缸里,给自己进行按摩和“皮肤护理”,自己当然也会投桃报李,给女儿按摩和护理。

宫本很是享受这个过程,觉得自己和女儿在情感上的交流达到了高峰。

但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欲念是旺盛的,何况是面对一个十几岁已经开始育的青春身体,即使这个人是自己的女儿,欲念依旧不是那么容易控制的。

于是,宫本有几次控制不住自己,在给女儿按摩的时候,“蹭了蹭”。

这是宫本的原话,只是“蹭了蹭”,他再三强调没有真正的生关系,但是自己确实控制不住到了高潮,可能有东西流了出来,进入了女儿的身体,导致怀孕了。

女儿肚子里的孩子找不到父亲,而妻子又在家里癫,他只能自己站出来,万一是自己的孩子,就让女儿去打掉,还家里一个安宁。

他可以确保没有生直接关系,只是有一些肌肤上的接触而已,而这个情况在日本的伦理道德上算不得什么大事。就算女儿肚里确实是他的孩子,也只是一个意外,扯不上道德的层面。

鉴定结果出来,宫本确实是孩子的父亲,于是夫妻俩决定带着女儿去将孩子拿掉,对于丈夫和女儿出格的举动,妻子始终不一言,显然这个情况她是默认的。

不过相信这次回去之后,父女共浴的情况在宫本的家中肯定会绝迹。

包括小寺前辈在内,我们对这个父亲所讲的情节始终抱着怀疑的态度,只是“蹭一蹭”,就会导致自己女儿怀孕,这种几率太小了,或许还有什么其他细节当事人没有讲到吧。

当然,小寺前辈所供职的机构和我们一样,有明文的规定不允许主动询问客户情况,一些“或许有”的细节,是我们再也无法知道的。

我和杨姐当时都对这个奇葩国度的奇葩习俗非常惊讶。

除了宫本家这个事件被我们知道了以外,还有多少事件是我们不知道的呢?

当然在我们国家,也有很多奇葩的习俗。

比如某省某个区域就曾经有过冥婚的习俗:如果一户人家少年男子暴毙,家人都会找一个年龄相仿的女孩子去陪葬,如果找不到同时死亡的女孩子,死去多时的女孩子尸骨也可以。

冥婚之时男方同样要给“彩礼”而且数额不菲,当然越是离世时间相近的女孩子“彩礼”给得越多,所以就有些见钱眼开之人,一旦探听到哪里有年轻女孩子将要重病不治,就跑到医院,等着女孩子过世。

更有甚者女孩子还没有咽气,其父母就和“冥婚贩子”讨价还价,视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的可怜少女如无物,可悲可叹!

我无法去评价什么,只希望这种落后的习俗能经历少一点,让我们的认知回归正确的道德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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