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痕迹
我感觉到疼痛从骨头里面钻出,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在一点点的融化着,像一块融冰,在炎热的夏季,我的灵魂在飞,朝着蔚蓝的天空,远处的西边有金黄色的阳光,洒满我的身躯,和着绯红的云朵,越飞越高,一直到天际。
生命就是在瞬间结束的。
我觉得人来到世间很难言喻长短,生命本就无常,所以我恐惧黑夜。每当夜晚,我总会难以入睡,害怕沉睡千年,第二天不会再醒来,就这样安详的死去,消失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人会知道,也许当人们现的时候,我的尸体早已腐烂,面目全非。
我曾经和杨晓薇一个月没有上课,我们就徜徉在爱情的甜蜜里,躲在小楼中依偎着,管它春风夏雨,秋叶冬雪。在这样一个偌大的城市里,没有人会在意我们的死活,也没人会在意我们是否穿梭于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我觉得我们就是城市里漂泊的风,没有身影,但却无辜的存在着,一丝丝的也没有方向,就这样四处流浪。
也许还会有更多的人和我们一样,用同样的方式生存着,苟且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说我干了一件蠢事,的确是一件十分愚蠢的事情。
我无趣地走回了家门口。就像周杰伦在动感地带广告里那种迷茫的眼神,我看到房门紧锁。
在口袋里摸索了半天,我掏出那个黑的钥匙,在左手的食指上转了一个圈,它却掉在黑暗的楼道里。靠。真是的。我把眼睛的焦距调到最佳状态,瞳孔放大到刚刚好,在黑暗中苦苦地寻觅,那家伙却安然地躺在门板的缝隙里。你猜,我在这个时候听到了什么,是杨晓薇的声音,是她叫床时动听的声音,从门缝里悠扬的溢出来,像浴缸里盛满了的水,流向四面八方,这个声音会随时勾起人的欲望,兽性的一面在此时崭露无疑。
我小心的开了门,穿过狭小的过道,杨晓薇的声音越来越大,从我们曾经拥抱过无数次的床上散出来,犹如一股香水的味道,迅速的在房间里弥漫,充斥着房屋的每一个角落。杨晓薇贴在客厅的那张有点明星味道的照片对着我微笑,暧昧,妩媚,甜蜜,充满深情。
那个场面,在有生的记忆中,我会刻骨铭心。
杨晓薇穿着白色的睡衣,那是我在她20岁生日时送给她的礼物。她柔软的身体,在宽大的床上摆动着,嘴里哼哼呀呀的不停。神情陶醉,脸色红润,连整个身体都是通红的,与她洁白的睡衣相互映衬,像黄昏日落前的海面,白云朵朵。她的头凌乱的铺在床上,拥抱着她白皙的脖子和脸,身体在不断起伏,像海上漂浮的渔船,随着海浪荡漾,她的头都在欢快的呼唤,包括她每一个毛孔,全部舒展开来。
她的睡衣底下,也就是令她陶醉的地方,一个男人黑色的脑袋在不停的晃动,嘴里还不停出吧嗒吧嗒的声音。杨晓薇用手使劲按着那个男人的头,男人拼命地吮吸着。
三年前,有个人和我彻夜谈论女人,性,人的虚伪还有各自鲜为人知的家事,我们彼此成为最亲密的朋友。这个男人还告诉我,虽然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但是兄弟妻不可欺,兔子不吃窝边草。
三年后的今天,我却看见这个男人伏在杨晓薇的身下。
这个男人就是王厉彬。
我的愤怒油然而生,像岩浆从地下8000米的地方喷出来。如果你在那个场面,你也会这么想的。你无法容忍你的老婆给你戴绿帽子,尽管杨晓薇还不是我的老婆,因为我们没有正式的红色小本的庇护。
你猜那个时候我干了什么!大步昂扬的进了厨房,操起我平时用来切西瓜的刀子。那刀刃足足有25公分长。虽然我的手有点颤抖,但是我还是镇静了一下,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操他妈的!杨晓薇的表情在我的眼前浮掠,我把刀刃在案台磕了一下。你妈的,老子豁出去了。我真的就那么出去了,3秒钟,肯定就三秒钟,因为厨房到卧室就那么一点距离。
王厉彬!你个狗娘养的。我举起刀。
王厉彬从白云朵朵中探出头来,惊奇地看着声音的震源。他的眼神迷离,无助,惊奇,质疑,无言以对,羞涩,停滞,没有光芒,就那么傻傻地对着我。我相信他还没有来得及思考,或者申诉什么,我的刀就很笨拙的刺进他的胸膛,那个包罗万象的胸膛。他甚至还没有来得及挣扎。随着刀刃的带出,我的蜡笔小新床单立刻成了红色,鲜艳的红。整个房间顷刻弥漫了一股血腥味道,咸咸的。这一刀下去王厉彬便蜷缩着倒在墙角,抽搐,痉挛,脸色白,呻吟,直到最后没有了生命的气息。他的身下,血流成河,粘粘的液体,在地板上流动。
杨晓薇缩在床头,浑身哆嗦,牙齿咬着睡衣,噔噔的抖。下身赤裸,大腿和脚上粘满王厉彬鲜艳的血液。
我就这么杀了人。王厉彬,我的大学同窗,算上前面拿刀的3秒,前后不过就8秒钟,从我杀人的念头开始闪烁,到最后得手,一共就8秒钟。当我把刀子从王厉彬身体里抽出来的那一瞬间,我后悔了,但是我无法相信我真的是杀了人,尽管此时我的脑子里还是杨晓薇白云朵朵漂浮的情景。
周围的喧嚣暂时冲淡了时间的停滞。
我和杨晓薇都没有了呼吸,只剩下恐惧。
“咣当”一声,我们才从死亡中惊醒。那是我手中的刀跌落地上时出的悦耳声音,刀柄上的血迹逐渐凝固,像我在饭店里吃剩的红烧茄子的盘底,不可容忍。
我开始害怕起来,感觉黑暗在眼前浮动。疲惫,迷惘,周围全是令人毛骨悚然的冷峻不羁的目光。王厉彬面目狰狞,痛苦,眼球浑圆,一只手紧紧捂住那个我在几分钟之前制造出来的窟窿,却一动不动。我踉跄着站起来,从屋子里逃出来。一个东西绊了我一下,那是王厉彬的内裤,大红色的,像他鲜艳的血液。
我的目光呆滞,恐惧。
杨晓薇从桌子上摸起手机,战战兢兢的按着键盘。她的脸色苍白,像瓷器娃娃,一尘不染。
我知道她在报警。
我是从楼上扶着楼梯下来的,两腿软,像两个棉花柱子,瞬间丧失了力气。我的脸上、胸前、胳膊、腿上全是血,像一个刚在浴缸里用血洗过澡的人。我害怕,但是我并没有逃跑的意思,虽然浑身软,但仍旧从容不迫。
左拐两个弯穿过菜市场,那里依旧热闹非凡。这个时间是做生意的黄金时段,没有人会在意你的一举一动,因为他们忘却周围的一切,为了钱,其他的不足以关注。
四分钟,我又到了诺基亚的广告牌下。那对男女早已不见踪影,我能听见远处的警笛越来越近,那是欢迎我的声音。我站在那里,六神无主,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这个时候,我还是不敢确定自己真的杀死了王厉彬。
在玻璃橱窗的后面,广告女人还在笑,有深深的酒窝。
“妈个逼,笑个屁!”我感觉她在嘲笑我的无知。我从身后捡起一块石头,朝她红润的脸蛋砸去。他妈的,和杨晓薇一样恶心。那广告的玻璃立刻就碎成一片一片的,像一颗受伤破碎的心,我觉得我的心也在破碎。
周围目光汇聚,瀑布似的看着我满身的血迹斑斑,充满着疑惑和诧异。
一个警察把枪对着我:“站着别动!”他在老远的车子旁边大声喊道。
一群穿制服的警察开始朝我冲过来。
我得跑,我不能让他们抓到,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至少我还得给柳淑云打一个电话。我的念头在脑中闪烁,脚步就马上飞跃起来,这次我朝着警察相反的方向。
“你别跑!站住!”他们喊。
前面,又一群警察。妈的,杨晓薇,你叫这么多警察来抓我。我嘴里不满的念叨着,丝毫没有慌乱。
我从马路横穿过去,我看到那是白色的斑马线,我横穿马路是从来没有走过斑马线的,我觉得那是对人的约束,但是这却是第一次。警察从两头飞奔过来,把我夹在中间。我没有看红灯,准确地说是我没有机会看信号灯。时间就在一刹那间,就像我要杀王厉彬一样,就在一刹那间,一辆斯太尔货车从我眼前掠过。
我的身后是一个警察的声音:“小心汽车!”
我回头,看见他使劲的摇头,脸色非常难看,手臂在不停的摇摆。我的脑海没有任何的念头,只有一种奇怪的声音在回旋,随后是一阵刺耳的刹车声,接着是“砰”的声音,像我和杨晓薇举杯庆祝碰杯的声音,就这样我在空中飞翔起来。在此之前,我一直会做一个同样的梦,会在梦里自由的飞翔,无拘无束,周围是蓝色的天空和碧绿的草地、田野,还有潺潺的流水。
那个警察回过头去,用手捂住脸。
我的身体在天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在广告女人破碎的胸部前跌落了下来,她朝我微笑,像杨晓薇和我第一次见面时候的微笑。那个司机则双手握着方向盘,两眼目光呆滞。
“他撞的我!他撞的我!”他用一只手指着躺在地上的我说。
我感觉到疼痛从骨头里面钻出,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在一点点的融化着,像一块融冰,在炎热的夏季,我的灵魂在飞,朝着蔚蓝的天空,远处的西边有金黄色的阳光,洒满我的身躯,和着绯红的云朵,越飞越高,一直到天际。周围是童年的伙伴,故乡的一草一木,有满山遍野的牛羊,还有流淌的河流。突然我感觉到寒冷,哆嗦。我看见了杨晓薇,她抱着我,用她的体温温暖着我,我幸福的微笑,然后化成一团水,流淌进泥土里。我神情恍惚,她又从远方飘来,带着甜甜的笑容,在我的周围飞翔。最后又向远方飘去,微笑,挥着手,慢慢的消失,到远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我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
那是我第一次遵守交通规则。
这一年,我22岁。
我相信自己最终化成了一团泥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