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214 选哪一个?
这件事压在宁氏的心头已经很久了。
从上次她成亲时收到那对玉簪子开始,她就有些心神不宁。
后来佟玥都呆在家里捣鼓那些菜种子,没有出门,这才打消了宁氏的疑窦,让她放下心来。
可前两天一个小厮模样的人来家门口,跟佟玥说了几句话,佟玥就收拾了两件衣裳离开了。
去了哪里,去干什么,都只是跟宁氏草草说了一下。
作为开明的母亲,宁氏当着外人的面自然没有多说什么,可不说不代表她心里就没有想。
两天了,佟玥都没有回来,由不得宁氏胡思乱想。
“娇娘,你是说阿玥跟那位潘公子?还是晏公子?”郁焕记性极好,一听宁氏这话,脑海里就浮现出了晏温和潘玉杰的面孔。
这两位公子哥,一看就是高门大户出来的,不管是外貌还是举止,都跟他们这些人不一样。
特别是跟他们站在一起的时候,更是显得鹤立鸡群。
他们面对佟玥时倒是随意了不少,可那不经意间展示出来的气质,也让人不敢轻易靠近他们。
“我也不知道。”宁氏摇摇头道:“这两位公子对阿玥都挺好的,特别是晏公子,阿琼的病能治好,就是因为他的缘故,阿玥总跟我说他这个人很小气,特别是在银钱方面,可我倒是觉得他人不错,很实在。”
不知为何,宁氏对晏温的印象倒是极好。
她觉得晏温比潘玉杰更实在,过日子嘛,自然是要实在才能过下去。
从晏温送的冰凌花和果蔬,宁氏就对他印象极好了,觉得他非常有心。
“看来娇娘是更喜欢晏公子。”郁焕轻笑道:“跟潘公子比起来,晏公子确实是成熟稳重些。”
宁氏点了点头,眉心紧紧地蹙起:“我喜欢有什么用?这些事情都得看阿玥自己,日子是她自己过的,咱们能做的就是帮着参考一二,做决定的事情还是得她自己。”
“夫君,你说阿玥喜欢他们吗?”宁氏有些忐忑问道。
郁焕和晏温、潘玉杰总共也就见了三次面,三次见面也都很是仓促,郁焕也看不出来佟玥对这两人有什么不同,不过有一点郁焕是可以肯定的。
“阿玥应该对这两人没什么好感。”
“咦,为何这么说?”宁氏抬头,诧异道。
郁焕斟酌了一下词语,才说道:“若是真的喜欢一个人,那会迫不及待想要见到对方,见到对方后,眼神会不由自主落在她身上,悄悄地看,眼睛里的色彩都会变的不一样。”
这是郁焕自己的经验之谈,也是卢洋那个臭小子当时调侃他时说的话。
郁焕刚听说的时候很是不以为意,他并不觉得自己的眼神有什么不一样,可卢洋说从他们第一次在深山里碰到单独上山的佟玥时,他就发现郁焕的眼神不一样了。
其实那时候,郁焕对宁氏真没有别的想法,只是见她们母女可怜,想要帮她们一把。
郁焕那时候没有把卢洋这混账话放在心上,可后来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行为跟卢洋那臭小子说的一样,不经意间注意力就集中在了宁氏身上,只要来了佟玥家里,他就忍不住去看她在做什么。
哪怕她什么都不做,只是坐在椅子上,对郁焕来说,那都是非常赏心悦目的画面。
“我有注意过阿玥看晏公子和潘公子的眼神,很是清澈,跟看别人的眼神一模一样,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听了这话,宁氏沉默了一会儿,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神情还是有点郁郁寡欢。
郁焕见她如此,提醒道:“你若是不放心,可以等阿玥回来以后跟她谈谈心,或者我去跟她谈。”
“好,到时候咱们两一起去,阿玥这孩子太有主意了,我怕是套不出她的真心话。”宁氏叹气。
孩子没有主意不好,可太有主意了也不行,就像她想要从佟玥嘴里套话,她也不知道该如何套话才好。
“行!”
郁焕爽朗地答应了下来,宁氏心情这才好转了不少。
给郁焕煮了一个肉汤,又炒了一个青菜,才罢手。
郁焕对吃的不挑,什么都能吃,不过这饭菜是宁氏给他烧的,郁焕就格外珍惜了,一粒米都没浪费,一点汤都没有剩下,全都吃光了。
作为下厨之人,最开心的事情就是自己做出来的食物得到别人的喜欢,见郁焕吃得一干二净,宁氏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用过饭,郁焕把碗碟端到了水池里清洗。
只要他在家里,洗碗这活计,就轮不到宁氏母女,都是他一手包了。
清洗完了之后,郁焕这才到了院子里整理自己从山上带回来的东西。
有小板栗、一些药材、还有两只寒鸡和一只野兔。
佟瑶见到了野兔,小跑了过来,不背诗了,她看着灰色兔毛的野兔,激动道:“爹,咱们晚上吃红烧兔肉好不好?”
“想吃?”郁焕笑问道。
佟瑶忙不迭地点头,那双大眼睛黏在野兔身上,挪不开,似乎眼前的野兔已经变成了桌上的美味。
她不由得砸吧了几下小嘴巴,有点馋了!
“好,晚上再炖个山珍菇炖鸡如何?”郁焕提议道:“另外一只鸡留着明天做辣子鸡。”
“好。”不管郁焕说什么,佟瑶都点头应了下来,有吃的她就很高兴了,不会提出别的要求。
两人叽叽喳喳又讨论起了小板栗要怎么吃,郁焕喜欢吃煮熟的,佟瑶喜欢吃炒熟的,两人意见不同,发生点小争执。
郁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利弊之端赢得了胜利,佟瑶最后扁了扁嘴,认输了。
坐在一旁正在缝制衣裳的宁氏看到这幅画面,唇角忍不住微微勾了起来,眼里盛满了温柔的笑意。
她这辈子所求的不过是夫妻和睦,家庭幸福。
东屏村一片平静,而刚刚从县城回来,还没有进白头镇的佟玥却遇到了点麻烦。
她刚刚经过了一片比较平缓的田地,正要进入一片小树林的时候,就看到前面站了一顺溜的人。
粗略算了算,不多不少刚好五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