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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再回小城

“吃饱了吗?”庄笙胃口肉眼可见的不太好, 吃了几串肉后就慢吞吞地喝了半碗粥进肚, 她控制着速度,在楼宁之把盘子里最后一串肉消灭干净的时候,同时放下了勺子, “要不要再点一点儿?”

“不要了。”楼宁之抚着胸口, 接过庄笙给她递过来的水杯,说,“大部分都是我吃的,我都快……呼,撑死了。”

“下次少点,慢慢吃。”

“我歇会儿。”楼宁之后背靠在椅子上。

“那我先去结账。”庄笙擦嘴以后戴上口罩。

“一共是一百一十二,给您抹个零头,算一百一吧。”摊主的普通话带着口音。

庄笙用本地话说了句:“谢谢。”

摊主惊喜地说:“你是本地人啊?看起来像外地的, 口音也听不出来。”

庄笙很久不说家乡话,初张口有点儿生涩, 后来便自然多了,说:“是啊,好久没回家了, 过年回来看看。”

楼宁之在里边抚着自己的肚子, 看庄笙去结账然后一去不复返。她拿起凳子上的两个包, 走出去一看,庄笙正和人家谈笑风生, 有的能听懂有的听不懂, 语速一快的话就是全都听不懂。

楼宁之听得津津有味, 只要是从庄笙嘴里说出来的话,就算是鸟语都好听。

庄笙已经看见她了,笑着和老板道别,拉过楼宁之的胳膊走了。

“你刚刚和她说什么呢?”

“没说什么,她问我是不是本地人,我说是啊,很久没回家,她就拉着我扯了一堆家乡的变化,哪哪儿你知道吧,以前是什么什么现在是什么什么,哪个区开了大商场,很多年轻都喜欢去,让我在家没事儿的时候也去逛逛,还问我住在哪儿,家里都有谁,我糊弄过去了。”

“你们这里的人都这么热情的吗?”

“还成吧,因为人口不多,老区都是在这里传了几代的本地人,待人热情一点儿,现在展得这么快,新区那边可能和大城市里差不多了,谁都不认得谁,也不会跟陌生人说话。”

“你家住哪儿?”楼宁之适时地抛出来一个问题。

“老城区。”庄笙顿也不顿地说。

“我们什么时候去?”

“明天下午。”

“为什么不上午去?”

“上午我要去找亮子,他应该在店里上班,而且我……他们要走亲戚,下午才回来。”

连爸妈都不叫了,楼宁之在心里忖度着。

“明天下午你在楼下等我,我给你消息。”

“好。”楼宁之咬了咬唇,说,“其实……”

庄笙问:“什么?”

“你有没有想过……你爸妈为什么好几年都不联系你?”楼宁之不想揭她伤疤,但是她想知道庄笙对这件事的猜测和态度。

“想过。”

“嗯?”

“觉得我是逆女吧,不想要我这个女儿了。”庄笙抬脚在路边一踢,一脚把一块小石头踢出老远。

“如果真的是这样,你怎么办?求他们原谅你吗?”

“为什么要他们原谅,我又没做错什么事情?”庄笙偏头看着她,“你觉得我做错了?”

“当然不是。”楼宁之低下头,说,“我是想,如果他们真的不在乎你了,你想重归于好的话,不就只能妥协了么?”

“为什么要重归于好?”庄笙诧异地望着她,“你以为我回来是为了重归于好的?”

“难道,难道不是吗?”楼宁之比她更惊讶。

“我是回来向他们和解的,但是和解的前提是他们尊重我并且在乎我,如果他们永远学不会这一点的话,那我回这个家也没必要了。”庄笙想,如果自己再过上二十年,或许想法会不一样,但是二十一岁的她,还没办法做到毫无底线的原谅,她的善良是锋芒毕露的,对方不能拿同等交换的话,她永远不会委曲求全。

“啊。”楼宁之在心里松了口气,这样的话应该就不用担心庄笙受到的刺激过大了吧?

庄笙说:“我主要是回来见自己朋友的。”

楼宁之:“嗯。”

她高兴地抱住了庄笙的手臂:“我觉得你的朋友一定特别好。”

庄笙摩挲着她的手背,笑着说:“说的是,有一个我觉得是特别特别好,世界上所有人都比不上的。”

楼宁之吃味道:“比我还好吗?”

庄笙沉吟道:“不相上下吧。”

楼宁之甩头就走。

庄笙拉住她胳膊:“不听我说是谁吗?”

“不听不听,小狗念经。”

“那小狗要念经了,”庄笙两臂一揽一收,将她捞进了怀里,笑盈盈地说,“是女朋友啊,我女朋友特别特别好,世界上所有人都比不上。”

楼宁之:“哼哼。”

庄笙把口罩拉下来,啄了啄她的嘴唇。

楼宁之仰脸望她:“你以为我真的上了你的当吗?”

“没有,你这么聪明,肯定知道我一开始说的就是你。”

“老玩这种套路没意思,”楼宁之戳着她的胸口道,“知道吗?”

“知道了。”庄笙眼笑眉开,她会加油的。楼宁之的没意思就是有意思,她最喜欢这种套路。

两人趁着灯光晦暗在树下接了个吻,手牵着手回了酒店。洗完澡后,她坐在床上看着庄笙查地图,道:“这个什么4S店,是傻大个工作的地方吗?”

“是。”

楼宁之的记忆在记忆人名上不出意外地翻了船,一共就两个字,这么久了愣是记不住。庄笙不再纠正她,反正她俩说的是同一个人。

楼宁之说:“这个区是不是新区啊?”

“应该吧,我以前在的时候没听过。”

“开车不到半个小时,这么近的吗?”

小城市里开车近半小时的时间已经算是长了,对楼宁之这样天天穿梭于二三四五环,经常性遭遇堵车的帝都人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庄笙把手机锁屏,放到床头,说:“睡吧,明天早上出租车过去。”

刚躺下就现楼宁之不老实要脱她衣服,按住她手:“宾馆里呢,不能裸|睡。”

楼宁之呲了呲牙,委屈说:“我冷。”

“哪里冷?”庄笙说,“不是开空调了吗?”一摸楼宁之果真手脚冰凉。

“空调不管用,又不暖脚,而且闷死了。”

楼宁之是北方人,冬天在暖气房里呆习惯了,南方气候湿冷没有暖气,在屋里还没有屋外走动起来暖和。庄笙后悔道:“早知道给你买个热水袋了,我现在去买吧。”

她说着就要起床。

楼宁之拉住她:“算了太晚了,忍一忍就好了,何况外面不一定有,那些店都是卖土特产的,要不就是饮料和吃的。”

庄笙一路走过来的确不像是哪家店有热水袋卖的样子,她打消了这个念头,重新躺下,脚在被窝里踢了踢,说:“我把裤腿儿弄起来了,你把脚放我腿上。”

然后又抓着楼宁之的两只手,放到了她身前最温暖的地方:“暖和点了吗?”

“嗯。”

“凉了就换个地方蹭,我不冷。”庄笙抱小猫一样把她全搂进了怀里,“睡吧。”

楼宁之在热源的包裹下,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第二天楼宁之穿了条带绒的棉裤,庄笙给她带的时候她强烈反对过,但是被庄笙驳回装在了行李箱内,现在她十分感激庄笙这一决断。她腿长直又细,穿条棉裤也不臃肿,比平常人好看太多。

XX4S店。

庄笙和楼宁之找到这里是在四十分钟以后,地段不错,看装潢和占地面积挺正规,她推门进去,很快就有店里服务人员热情地迎上来。

她们俩从头到脚都是名牌,透着一股有钱的气息,尤其是那个穿棉裤的,身上那个爱马仕单肩包,店员是个识货的,如果不是A货的话起码十来万。

庄笙说:“不好意思,我找人。”

店员:“您找谁?”

庄笙问:“有没有一个叫王亮的,应该是修车的。”

店员说:“有,在维修车间,您是……”

“我是他朋友。”庄笙总是戴着口罩在这个小城市里不多见,店员看了她两眼,说:“我去叫他。”

“我跟你一道去吧。”

店员把她领了过去,一辆小汽车被千斤顶|顶|着,底下躺着一个穿工作服的男人,店员喊了声:“王亮,你朋友找你,你出来看一下。”

“等会儿我先弄完。”亮子嘟囔着,“谁啊,有事打电话不行吗?”

他动作矫健,从车身底下滑出来,把工具放到一边,紧跟着麻利地站了起来,望着眼前两手插兜,戴着黑色口罩的年轻女人,目光里露出疑惑来:“你是?”

“认不出来了吗?”庄笙挑眉,缓缓地拉下口罩,一张五官清丽的脸暴露出来。

亮子眼睛里的光慢慢亮了起来。

庄笙嘴角无声地勾了勾。

亮子粗嘎地叫了一声:“啊!”

庄笙和楼宁之同时吓得抖了抖,刚走开几步远的店员也跟着一抖,回身喊道:“叫魂啊你!”

“庄哥!”亮子脚迈出一步又缩了回去,一双布满机油的手搓了搓,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你怎么,怎么突然就回来了?也不跟我打声招呼。”

庄笙能忍他那双手,但是油污的衣服忍不了,“你先把工作服脱了。”

亮子三下五除二就开始脱,露出一片白花花的肚皮,这是要光膀子的架势,庄笙急忙道:“你等等!你里面没穿衣服啊?”

亮子:“没有啊,干活儿热得慌,只穿了这个。”

庄笙无情道:“那算了,我还想给你一个拥抱,但是这衣服实在太脏了。”

“你等我一会儿,十分钟,就十分钟。”亮子怕她跑了,急忙去跟同事说了两句话,匆匆钻进了更衣室,十分钟后,一个脸庞黝黑、人高马大的年轻男人从里面出来了,T恤套个薄外套,休闲裤,让楼宁之怀疑自己和他根本就不在一个季节。

楼宁之暗地里嘈他,对庄笙说:“我以为他是脸上弄上脏东西了才那么黑,原来真的黑。”

庄笙低声笑说:“反正谁都没你白。”

亮子大跨步过来,男人灼热的温度逼近二人,粗壮手臂抬手就搂过了庄笙的肩膀,大笑道:“走走走,我请你吃饭,再叫上神笔他们,咱哥几个好好搓一顿,还有我女朋友,她是你粉丝。”

被强行和庄笙分开的楼宁之:“???!”

好在庄笙回头拉住了她,矮身绕开了亮子的胳膊,向他介绍道:“这是我女朋友。”

亮子傻眼,又粗声叫了一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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