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NO.100:我就是个事精
厉苍的嘴角抽了抽:“你跟我来。”
说完,就自己先走在前面。
我翻了个白眼,俯身抱起还忙着舔爪子的睚眦,一路小跑跟在了厉苍后面。
还未到“冷宫”,就看到华带着姑娘们在探头探脑。见到我是面上一喜,见到我跟前的厉苍,就有些白了脸。
厉苍进了地方,一屁股坐在了今天刚坐过的石桌,点头朝我示意。
我抱了睚眦坐了。
他立刻咆哮:“你还有脸坐下!”
我被他吓得差点跳起来,可是想了想反而屁股黏的更牢了,顺了顺睚眦的毛,斜着眼睛看他:“干嘛?又不是我去找她麻烦的。”
华小心翼翼地端了水来,厉苍几乎是用抢的抢了过来,一口气全灌了进去。华见了鬼似的跑了。
我等了一会儿,半晌,他终于出了声。
“你知道这雨朵儿的来历?”
我道:“知道哪,你的爱妃。”
厉苍似笑非笑地看着我,道:“哦,那你也是我的爱妃?”
我按住要炸毛的睚眦,脸色渐渐凝重,道:“说罢,我这个人很直接,不喜欢这些弯弯绕。你要是让我猜,我要是猜错了,可能反而坏事。”
闻言,厉苍陷入了长期的沉默中。半晌,他沉声道:“我不知道女娇的卦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阿语,你很可能是我们扳回这一局的关键。虽然现在看起来你什么用也没有,还老是给我惹事。但我还是要提点你一下。”
我道:“你说。”
厉苍敲敲桌子,道:“北疆不比南疆。你小心福年。”
“……”
“还有”,厉苍的眼神有些复杂,道,“雨朵儿,她是赤的妹妹。”
“……”
厉苍站了起来,道:“最近几天少出门,卜官卜出你最近犯煞,可能会惹出灾劫。我本也没放在心上,但是看你今天已经惹了事,看来也不是没道理的。”
我道:“……哦。”
看起来我是惹了不少事。先得罪了那妖妃龙喜,回头就又把东王赤的妹妹狂揍了一顿。要说世上最可怕的是妖精和女人,那女妖精的恐怖级别就可想而知。既然卜官都语言我犯煞,那我这两天还是老实点好。
于是厉苍走了。看来是要去安抚那可怜的小雨朵儿。可怜的孩子倒霉的娃。
华战战兢兢地猫了过来,道:“娘娘?刚刚……”
嗯,刚刚打架,动静是有点大。我漠然道:“没事。哦对了,华,去给我找两本书来看,这几天我不出去了。”
“……”
接下来,我确实老实了几天。每天不是修炼就是看书,金弋宫的储备很丰富。因那厉苍有一爱妃是个才女,非常爱看书,也喜欢在大鼎什么的上写写画画。我就去捡了几本她看完的书看。似乎又把这女人给得罪了,不过我也没办法,谁知道她气量这么小。反正我得罪的女人够多了,多她一个也没什么。
最让人头疼的还是朱弋炎姬。满打满算也是我婆婆,虽然她的个性实在让人有些蛋疼,但搞好关系也是必要的。只不过现在也没处搞去。
成天无聊,我就喜欢上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也算是慰籍我的清心寡欲。比如现在,我手下就放着一碟子小酸梅,也不知道是草儿从哪儿找来的。味道适中,很适合解闷。一边看看书一边吃点,确实不错。
脚下有个东西不停地扫来扫去,后来看我一直不理它,索性跳上了小榻,一屁股坐在了我身边。我瞥了一眼,也没在意,自己翻了页书。它就用尾巴来扫我的腿,扫了两下,我白了它一眼,翻了个身。
“嗷——”它迅速抽身而退,爪子抱着被我坐疼的尾巴,一副憋屈的样子。
我呵呵笑了一声,眼神有些复杂地看着他,道:“你是睚眦?不是别人?”
它一愣,偏着头看着我,那样子又无辜又可爱,好像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我心里有点堵。昨晚刚和胖胖通过信,胖胖说他就是在装,目的很明显,放心不下,又不想助长我的依赖。我心想,那既然要装,不如再装彻底一点。
于是我漠然道:“哪,既然你是睚眦,那我们说好规矩。第一,以后不许和我同桌而食,我坐桌旁,你蹲一边去。为什么?你有见谁家把小狗带上桌子吃饭的?第二,以后不许你上床来和我一起睡。”
“……”那一瞬间,它张了张嘴,我以为它马上就要对我说话了。
可是没有。我垂下眼睛,笑了一声,道:“你要跟着我,就只能这样。不然,你可以走。”
说完,我跳下小榻,转身走了。它没有跟过来。
其实我不是在赌气,就是有点不舒服。反正他是为我好。
这也是为我好,那也是为我好,反正全都是为我好。好吧,谁叫我年纪小,修为低?我那么小心翼翼,下山之后努力低调内敛。不为别的,就为烈风之王下落不明,迟早要上门来报复。能做出化神八层的大傀儡,其实力是不可测的。莫说是从前,就是现在,我也不确定阿尉能扛得过他。
现在厉苍说祝融是个隐患,而我是个变数。我思前想后,自问一直小心,能惹上的这个段数的人,就是那老烈风的真身。莫非真应了我当年的隐忧,老烈和祝融,确实有那么一点关系?
我心中烦闷,烈风部落之事,万万不能对厉苍说,只恐给阿雷阿娅他们带去麻烦。但眼下却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只能自己憋着难受。那小东西倒还不如厉苍,起码厉苍肯对我打开天窗说亮话。
然而,片刻之后,我站在这冷宫的小花园内,望着满园萧索,却又长出了一口气。其实他会这样,却还是因为真心疼我。我怎么能拿厉苍和他比。那家伙就算是挂着一张笑脸,退万步来说确实有些怜惜之心,对我的居心却还是不一样的。
望着园子里的柳树,我皱眉,又想起了雨朵儿。她是赤的妹妹,那即是说,该是两方联姻的产品。还有那龙喜,听说她曾经是上神啼晨的雉鸡。
当时我心不在焉,现在想起来,却觉得不对劲。
如今的上神,满打满算,就八个。
我们常说的飞升成上神,其实是我们的终极目标。凡人得成正果的第一个阶段,其实是仙。男为仙君女为元君。第二个阶段,是神,男为神君女为真君。第三个阶段,便是上神。
如今,整个八荒四海,余下的上神,只有八位。其中六位是古神。分别是淮南渊羲和母神,和她现在剩下的唯一一个儿子,烈火金乌东乾阳君,九天神雷玄女上神,青丘九尾女娇上神,丰泽司谷离岸上神,阴冥司鬼阎王。剩下两位是后世飞升,一名是朱弋原祖神龙,她三百年前遭人抽去神识,历此大劫竟另有一番境遇,飞升成上神,为龙族原祖之神,号令天下龙族。还有一位是凡人得道,就是百炼,尊号西戎司药百炼帝君。
谁会养雉鸡啼晨?羲和和她儿子倒是需要,因为他们每天要早起……
不过羲和不会做这等扰乱凡间秩序之事。剩下的,排除阎王的环境不适合养小动物,青丘女娇是狐狸不可能养鸡做宠物,其他的,好像都像,又都不像。
我琢磨着,难道是……祝融?!
他虽无神格,不过,确是古神哪。于是,烈风部落,阿雷王子,厉苍……
这张网,有点大哪。
一时也找不着头绪。我寻思着,如果这是真的,那祝融无疑已经经营多年。那我大概人品爆发,真的即将要面对第二次诸神之战了。
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我转身往回走。结果还没回到刚刚睡着休息的树下,就看到睚眦一副老大的德行趴在小榻上。而榻下,有几只皮毛光滑的母狐狸,正在殷勤地甩着尾巴……
“……睚眦!你讨打!”
那天我差点把厉苍的后宫给掀了,那几只小狐狸不像雨朵儿有背景,修为也弱拿来暴打没有成就感,因此我要轰她们出宫。
好,结果又惹上了这正牌的后宫之主,雨朵儿姑娘。她面上依稀还见得伤,脸色有些苍白。这次倒是学聪明了,知道输了人也不能输阵,端端正正地在椅子里坐了,旁边侍立着两个小姬。
“语娘娘,不知道这几位妹妹是怎么开罪了你了?”
哟,瞧这小口气。
我不耐烦地瞥了懒洋洋地坐在我身边的睚眦,用脚尖踢了踢它的屁股,它反倒一屁股坐到了我脚背上,后被我一脚踹开。我道:“无他,我不乐意看到她们。”
雨朵儿的面色有一瞬间狰狞。但后来还是被她压抑下去了,她淡淡地道:“我就说,都是自家姐妹,哪有什么大仇的。既然没什么大事,我看这事儿就这么算了吧。”
我倒是忍着笑,道:“什么自家姐妹?你是桃族在外边留的杂种?得了,你也少说这些违心的话。警告我?大可不必。嗯,上次的事情,你也不用宽宏大量。要恨尽管恨,也不用替我遮着掩着。要是别人问起哪,我会实话实话的,就是我把你揍了一顿。”
既然是温柔贤淑的牌坊,为了表示她的忠贞气节和宽宏大量,那天的事情被她说成是误伤。厉苍好像还夸了她懂事,因此更加怜惜她了。
我本来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我刚对那几只小狐狸动手,她的大驾就到了。我心里就有了数,只怕这小狐狸还是她弄来的。顿时就怒焰高涨,厉苍的嘱咐和交代都被我丢去了一边。东王的妹妹算个球!敢找狐狸精勾引我家睚眦,照扁不误。
走之前,我看着她苍白的脸色,一字一顿地丢下了一句话:“若我明天还看见她们,我就剥了她们的皮来做鞋子。你看着办吧。”
说完,我拂袖而去,一路冲回我自己的小房间,用力甩上门。
门口“嗷”的一声,是有什么东西撞到门上了。
我撇撇嘴,寻思了半晌,还是觉得不妥当。最终决定提笔写封信,让胖胖或者娃娃送回烈风部落。想来我多年未回去,也不知道那里的情况怎么样了。直觉地认为,高山上的事情绝对没完。
我许久不见高山之人,也有些想念,索性就送信去请阿雷王子派个人过来详谈。以我的猜测,来的不是阿娅,就是青女。因为我其实可以算是叛出部落之人,只有这两人和我关系最亲近,最适合跑这一趟。
送了信,我放了一直钉子似的蹲在门边的睚眦进来。不多时,华来送了午饭。把饭菜摆上了桌。
睚眦看了我一眼,跳上凳子,用两只爪子捧着一碟子桃花糕,竟然也没掉下去,颤颤巍巍地放在凳子上,扭头看了我一眼。我漠然以对。它就又跳下了凳子,用爪子把放着小碟子的凳子推到墙脚,跳上了凳子,用屁股对着我,开始慢悠悠地吃上了。
我哭笑不得。同时又有点生气,说不出来的滋味。好吧,既然你宁愿这样也要跟我杠着,那就杠吧。
当天晚上,它也很自觉地没上床来,只蜷缩在床下,我的鞋子边。
第二天早上我出去溜达,结果眼尖看到那几只小狐狸在到处溜达,还雄赳赳气昂昂的。大约是那雨朵儿弄来我门前示威的。这件事她做得漂亮,即表示了对我的漠视和挑衅,又没有她半点错处。
可惜她犯了一个很本质的错误。忽略了,我跟她根本不是一路人。她所要争取的,对于我来说连敝屐都不算。
我盯着那几只小狐狸看了一会儿,又看看我脚下懒洋洋的睚眦,叹了一声。开杀戒吧。
不多时,冷宫里多了几张狐狸皮,厉苍再次坐到了这荒园子的中间。
他的脸色又难看了几分,最终,叹道:“你还要给我惹多少事?非要闹得我鸡犬不宁才甘心?”
我吹了吹指甲,道:“别弄错了,我根本不稀罕留在你这儿。还有,那天我就说过了,如果你的爱妃来找我麻烦,我可是不会手下留情的。”
厉苍眉心一跳:“你前几天把朵儿打成那样,她都没有跟你计较。你说你才进宫几天,就杀了一柳姬,三小狐姬,怎么你也染上你那姘头孽子的嗜杀之性不成?!你现在竟然还说她来找你的麻烦。罢了,你这种女人,看来出来那孽子,旁人是消受不起的!”
我一脚踩住要发怒的睚眦,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你少一口一个孽子。别忘了,他虽是朱弋之子,却并不是你的儿子。莫非你还把自己当他的长辈不成?”
厉苍终于大怒,一掌劈了我面前的石桌,道:“孽障!”
半个小时之后,我带着家眷卷了铺盖滚出金弋宫。切,了不起,求姐还不想住呢。
华她们倒是无所谓,横竖住哪儿都是一样,就是可惜不能回南疆。华道:“娘娘,我们现下到哪里去?”
我想了想,道:“就住山下吧。华,你先行一步,我记得这附近是有个涧子,里头住了一头隐居的梅精。你去问问,能不能让我们搭个邻居,借住一阵子。”
华偏头估量了一下,道:“论理,桃族和梅族本是亲族,应该没有问题。只是听说那寒染尊者性子有些冷淡,怕是不喜与人同住。”
我道:“我们又不会打扰他。你去就是。梅族虽傲骨,却最是自命风雅。你这样的清雅美人,他见了保不齐眼珠子都要掉下来,哪有不应允的道理。”
华的俏脸一红,道:“娘娘又拿我开玩笑。罢,我去就是了,若是事情办不成,娘娘不要怪我。”
我嘿嘿笑了一声,道:“你去就是了。”
结果果然让华给拿下了。是不是看上华的美貌我不知道,总之对方给我们划了那梅涧最外围的一个小角落,倒是有一套小房子在那里。就是对方从头到尾没露过面。
我才不管,有的住就行。收拾了一下,我从盘古洞天里取了灵泉,并拿了一点盘管今所赠的仙家云雾,命华送去,算是见面礼。
梅族果然风雅。这屋子是倚山而建,最底下一层悬空,脚下竟是清心剔透的翠竹。打开竹门,外面云雾满山,确实是个心旷神怡的好地方。
草儿也很享受这种感觉,呆在我身边,巧笑倩兮:“姐姐,这里真是个好住处。”
我笑道:“自然,比那乌烟瘴气的金弋宫强多了。”
草儿的眼珠子转了转,道:“姐姐,你是故意被赶出来的吧?”
“怎么这么说?”
草儿兀自道:“那是自然的,以姐姐的美貌聪慧,那雨朵儿哪是对手。如果不是姐姐故意要被赶出来,怎么可能会……”
“草儿。”华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把手里的东西放在桌上,低低地出声警告。
我道:“罢了,草儿,你先去休息吧,不然就去找花弦玩耍。”
草儿看了看我们,好像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出去了。
华上前了一步,道:“娘娘,草儿还小,无心之言,请娘娘不要怪罪。她也是为着安慰娘娘。”
我笑了笑,没说话。先前只觉得这小孩挺机灵,但后来我没怎么留意过她,不曾想她竟是这样鬼。不过到底是小孩子,再鬼再机灵也会有马屁拍到马腿上的时候。
搬到这山下,我倒是消停了几天。每天入定,忘我似的修行打坐。少了金弋宫的乌烟瘴气,心境果然不一样。睚眦也耐得住寂寞,每日伏于我脚下,无所事事。偶尔见它出去和雷狼兄弟打上一架,算是锻炼身体,过后又会回到我身边。
不过我不去惹事,不代表麻烦不会来找我。
没几天,草儿和华她们一起出去采购,给我买点新鲜玩意儿,顺便打听一下时局回来说于我解闷。结果回来的时候,确实给我带了一个大玩意儿,而我也确实不闷了。
当时花弦去开了门,我在内室正在梳头,突然听得外面一阵吵嚷,跑出去一看,却见华半扶半抱着个人,看身量是个女孩子,似乎受了很重的伤。我看那血污的白色王袍,顿时心里有了底。
“娘娘。”
“语姐姐。”
我看了她们一眼,视线掠过那受伤的王女。她伤得重,竟然伤到了内丹。整个人已经不见了先前的倨傲和自信,只剩下苍白的颜色。
草儿道:“我们出门采购,路上遇上这位姐姐。当时她正在被一群妖精追杀。我央了华姐姐救她。语姐姐,不要紧的吧?”
我寻思了一回,道:“先进来吧。草儿,把她带到我的屋子里去。”
草儿她们便扶了那姬娴进去。华很懂事地留在我身边。
我们两个站在门口,我压低了声音问她:“追她的是什么妖精?”
华道:“是一些山精野怪,修为不高,可是看起来,来头不小。娘娘,这是什么人?看起来,倒是与娘娘你相熟的。”
我皱了皱眉,道:“她是这大夏王女。她母亲有苏王后的魂魄在我这里,大约,她是私逃出来的吧。”
华立刻就反应过来:“那追她的,莫非是那妖妃龙喜的人?”
我道:“应当是了。你们一路走来,可有人跟着?”
华道:“这是没有的。那几个妖精出手毒辣,已经当场被我们击毙。尸首也已经处理干净。”
我寻思着,这里是金弋宫脚下,量他们也没这个胆子来放肆。
但终归还是不放心,用灵石做了一个小阵,护在院子周围。并挥手放出一堆迷雾。这个屋子却是有结界的。看起来是一间挤死人的小屋,结界内却是另一座小院,这屋子就是两个空间的交叉点。而我有这个能力,是因为我身上有盘古洞天这等极品空间法宝,又有强大的龙魂能驾驭。
进了屋,有苏氏立刻自己窜了出来,扑向床上躺着的姬娴:“王儿!”
有苏氏急得已经失了方寸,跪在我面前求我:“娘娘,求您救救王儿,王儿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