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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又见祁酒(1)

王河从村口耕作回来,坐在老黄牛背上,悠哉悠哉地摇着一柄破蒲扇。

当他瞧见在门口瞧望的洛歌时,惊了一惊,而后欣喜道:“姑娘醒了?!”

“老头子,她是洛姑娘。快些下来吃膳罢。”月大娘将一壶老酒端上木桌,笑眯眯地招呼着王河,笑眯眯地将玩耍的孩童唤回来,再笑眯眯地看着洛歌,“姑娘啊,若你不嫌这粗茶淡饭,便一起来用膳罢。若你吃不惯,也不碍事儿。待会儿啊,咱们那些个上山打野味的便要回来了,我去替你要几只兔子回来,给你烤肉吃。咱们那野味啊,可是好吃的紧!”

“粗茶淡饭也挺不错,不必劳烦月大娘了。”洛歌笑了一笑,坐在两个孩童的旁头,端起碗筷。

一行人正用了几口,外头突而传来一片嘈杂的喧闹声。

“隔壁李家村的那个李四又来啦!”

不知是谁喊了这么一句,让屋里头的王河等人面色瞬息万变。

“这个李四不是已经收过税钱了么?怎么又来了?”王河蹙了蹙眉,放下筷子起身走出去。

“老头子你别冲动啊!”月大娘感到事情不妙,连忙追了过去。

两个小娃娃生性喜热闹,自是闲不住的。当下一人抓了一只馒头,一块牛肉,呼哧呼哧跑了出去。

凡界纳税钱都是在秋收以后,此时收税钱,必是恶霸。不巧,她最不喜的人族里,便有这一号。

洛歌沉吟过后,挑挑眉放下碗筷,起身慢悠悠随着村民们一同前往村口。

而此时,村口的石墩上正坐着一群五三大粗的麻衣壮年。

其中那为首的,扛着一块大砖头,一手提着一只啃吃了一半的鸡腿,万分不雅地咬下一大口,嚼嚼吞入腹中后,桀桀一笑嚷嚷道:“快些给老子交税钱,如若不然,可休怪爷爷我要动手咯。”

“李四,那保护税,我们不是才交过吗?”王河从人群里走出来,看着为首的壮年,眼里是浓浓的厌恶与无奈。

“你他妈哪来那么多废话,交不交,一句话!”李四扔了手里的鸡腿,将板砖对着王河,恶狠狠地道。

“可是我们,现下没那么多钱啊……”王河动了动嘴巴,慢吞吞开口。

“对啊,我们的钱都交与你了。”“宽限几天吧,待那些猎物和药材卖了,便有钱了。”“……”“……”

村民们面露难堪,纷纷附和。

“没钱?”李四挑挑眉,怪异一笑,“那好办。兄弟们,给老子砸!把所有有价值的玩意儿搬出来,拿去当掉换个酒钱沽酒吃!”

那些个弟兄们瞬时应了声,运起灵力就要往里头冲。

村民们本是忍着的,眼见着这些个恶霸要进自己的村子扫荡,登时不乐意了。他们运起灵力,毫无章法地扑了过去,同恶霸们斗作一团。

围观的孩童们站在不远处,边舔食手里的食物,边全神贯注地看着打斗戏。

李四瞧打戏瞧得正是舒服,旁头突然传来的一道声音叫他忍不住将目光投了过去。

“东秦律法规定,年岁正月七月上税,除此之外,不得另收税钱。若有违背,必将严惩。你是哪门子的葱,敢忤逆了东秦律法?”

盈盈而来一位穿着黑色麻衣,戴着斗笠的少女。少女声音空灵清澈,气质出尘,相较于这些个俗子,那可真正是鹤立鸡群。

“少他娘拿律法来压老子!在这地盘,老子便是王法!”李四啐了一口唾沫,目光不屑,“你又是哪门子葱,瞧着面生,新来的么?既如此,你也交些税钱来,爷爷我保你平安。”

“哦?”洛歌微微挑眉,眼角酝酿起一抹微笑,笑意未达眼底,“这世上,能保姑奶奶我平安的,除了我自己,我倒是想不出来,还有何人。”

“臭娘们儿,快交钱,小心老子刮花你的脸!”李四不耐地瞪着洛歌,吼了一句。

“你生是东秦人,死是东秦魂。这片天下,是东秦的天下。你所吃穿住行,哪一样不是东秦与你的?生而为人,不遵守国家律法,还在王土上称霸,好一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洛歌冷笑,眼底慢慢浮现出一缕浅红色,“现在,马上滚!否则,等会儿便没有后悔的机会了。”

“洛姑娘你且回来,莫替我们出那风头。你伤势未愈,万不可动用灵力。”月大娘瞧出些端倪,晓得洛歌要作甚,连忙低声劝阻。

洛歌没有应答,只是对着月大娘微微摇头,而后将目光投向似乎恼羞成怒的李四。

一旁围观的人群中,一位穿着灰色布衣的白发老人撸着长髯,目光滑过洛歌,深邃的眼眸里蓄起一缕涟漪。

洛姑娘……

洛氏……

不曾听闻过的家族,却有这样一位能够在短时间内以超越人类极限的速度,让伤势愈合的姑娘,若不是家族兴旺强盛,便是这姑娘的本身——

带着云雾一般的秘密。

“小娘们也敢嚣张?”李四怒极反笑,伸手随意点了几个人,“你你你,过去帮老子教训一顿那小娘们。”

那几个喽啰听了差遣,迅疾扑向洛歌。

“不自量力。”洛歌的眼瞳缓缓变成浅红色,伸手一抬,轻起朱唇,“藤蔓,来。”

原本平平的土地瞬时生出两根几丈粗的藤蔓,以闪电之势扑向那几个喽啰,将他们缠绕起来,拎向半空,使其动弹不得。

那拔地而起的藤蔓,惊动了所有人。他们纷纷停下手里动作,齐齐朝这边看来。

“还不快滚?”洛歌看着目瞪口呆的李四,厉声道。

“他奶奶的,不过是个木系的修真者,老子可是火系的,叫你瞧瞧我这火灵根的厉害!”李四冷冷一笑,伸起拳头朝着那藤蔓打去。

一缕细微的橙红色,从李四掌心蔓延,遍布整个拳头,最后形成一道火焰。

“灼空之火,也敢与烈阳争辉?”洛歌的嘴唇勾起一抹讽刺的弧度,“原来不但是个狗东西,还是个不识好歹的狗东西。你既然不要这拳头,便将整条胳膊留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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