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林禹寻的成长
这所大学的学生公寓有好几栋, 还配备了一个食堂, 在食堂里吃饭,比外面便宜很多。
当然, 就算吃的比外面便宜, 也不是免费的,大学可不是贫民社区的公立学校。
而除了在食堂吃饭以外, 还可以自己做饭吃, 这里的学生公寓都是一人一间的,每间学生公寓使用面积大概二十个平方左右,一室一厅,里面可以做一些简单的饭菜。
林禹寻在施文筝摆在小客厅里的折叠床上睡了一晚上,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起来了, 先把自己被子铺盖收拾好放进柜子,然后又把折叠床收起来,然后他就去食堂买了两份早餐回来。
食堂的早餐比公立学校的免费早餐要好多了, 但种类差不多,就是三明治汉堡之类, 明显是外面的食品公司做好之后送到学校, 然后学校这边再加热出售的。
这边的学校了,基本上都这么干。
林禹寻在吃过早餐之后, 就提出要出去走走。
施文筝本想陪着,但林禹寻拒绝了,他不好麻烦施文筝太多。
林禹寻花一上午的时间在附近转了转, 了解这个学校以及学校附近的情况,又购买了一些食材,回去的时候已经不早了,他顺道又去食堂买了一份午餐。
他出门的时候,程豪把他们所有的钱都给了他,一共两千五百美元。
这笔钱,他一分都不想『乱』花。
程豪打拳赚钱,他在外面舒舒服服地读书……他做不到这样,会觉得自己太可恶了。
他想要想办法赚钱,在不能赚钱的情况下,就尽量省钱,比如做饭,他可以自己做。
超市购买的食材基本上都已经经过了简单处理,把这些食物弄熟还是很快的,花不了多少时间,倒是可以省下不少钱。
而且程豪说了,人不能一直学习,中间总归要休息一下,锻炼一下,他决定把出门买菜当做锻炼,把做饭当做休息。
林禹寻回到施文筝的公寓的时候,施文筝还在房间里学习,他就把食堂买的套餐放在桌上,然后又拿出食材来做饭。
这儿鸡翅挺便宜,他就买了一点鸡翅,用来炖土豆,然后又炒了一个青菜,做了一个番茄蛋花汤。
后面两种菜,都是程豪教他的,他在家的时候,就常常做。
林禹寻把番茄汤和青菜做好的时候,土豆炖鸡翅已经发出香味来了。
虽然没有加什么调料,但鸡汤非常鲜美,这一锅子,炖地也就特别香。
“是什么味道?你买了什么?”施文筝打开卧室出来,看到桌上的炒青菜就激动了:“炒菜!”
林禹寻买的这种青菜,只是一种青『色』的蔬菜而已,这蔬菜还是施文筝在国内没见过的。
但就算这样,这也是炒青菜!
更别说林禹寻做的,并不只有炒青菜,他还做了蛋花汤!做了土豆炖鸡!
施文筝深吸了一口气:“没想到你还会做饭!我都两年没看到这样的家常菜了!两年了!”
自打出国,施文筝吃的就一直是国外的食物。
他在国内都不怎么有机会吃肉,对吃汉堡之类的事情倒也并不排斥,但他对国内的米饭,那是非常想念的。
还有炒菜、蛋花汤……这些家常菜他也是看到就感动。
“你喜欢这些?那可以多吃点。”林禹寻道:“不过我厨艺不太好。”
林禹寻说着,就盛了一盘子土豆炖鸡翅给施文筝。
施文筝这里没有筷子,他用叉子叉了一块土豆放进嘴里,虽然被烫了却还是舍不得松口:“你的厨艺哪里不好了?你的厨艺特别好!太香了!”
林禹寻的厨艺其实很一般,毕竟他没有专门学过,而且在美国,他缺少各种调料,还找不到程豪想要的食材。
对程豪来说,林禹寻做的食物,真算不得多么好吃。
但施文筝是这个时代的人,他出来读书的时候,国内物资很不丰富,程豪在现代的时候喜欢的各种调料,在1980年以前的国内,其实也有很多是没有的。
当时很多人家里,就只有油、盐和酱油这三种东西。
同时,因为物资不丰富,他们做菜还做得清汤寡水的,绝不好吃。
施文筝家里算是条件不错的了,但他母亲做饭,也舍不得放太多油,炖鸡更是难得吃一回。
林禹寻的厨艺,对施文筝来说,已经非常好了!
现在就缺一样东西:“米饭呢?”
土豆炖鸡的汤拌在米饭里,他能一口气吃三大碗!文质彬彬的施文筝现在胃口大开。
“米饭?”林禹寻愣了愣:“我没有买米,今天就吃土豆。”
对施文筝来说,土豆炖鸡是一道菜,其实林禹寻是把它当主食的。
对他来说,这就是一道做起来方便,味道不错,还把主食和肉放一块儿的食物,跟汉堡没什么区别。
他端着自己的那盘子土豆炖鸡,就吃起来。
施文筝:“……”施文筝只能把菜当饭,吃了一顿。
他更想念米饭了。
林禹寻吃过饭,就跟施文筝借了书看。
处在陌生的环境,跟施文筝这样一个陌生的人相处,他其实有点不习惯,但当他开始看书,他就把周围的一切全都忘了。
等他知道他可以用施文筝的借书证去图书馆借书看,更是高兴。
可惜的是,图书馆这几天不开门。
第一天,林禹寻除了适应环境以外,什么都没干,但第二天……林禹寻主动敲响了公寓楼里其他学生的门,做了自我介绍,还表示他以后每天上午都会去超市买东西,他们如果有要带的东西,他可以帮他们带。
这所学校,是美国的顶尖学校之一,这里绝大多数都是美国学生,却也有其他国家的留学生,而这栋公寓里居住的,就大多是留学生。
虽然现在是放假期间,但留学生们大多不回家,也就在这里住着。
天寒地冻的,很多人都不愿意出门,听到林禹寻愿意帮他们带东西,不少人都心动了,甚至立刻就有人说了几样想让林禹寻帮带的东西。
林禹寻都记了下来,帮他们带了。
这件事,他告诉了施文筝。
“你是想要跟他们搞好关系?”施文筝道:“其实不用这样。”
“我是想跟他们搞好关系,兴许还有小费。”林禹寻道。
程豪说过,在大学里知识很重要,但人脉同样重要。
他现在不是正式学生,没有人会主动跟他交好,只能自己先出手。
至于小费……这边的人其实都不缺钱,他们给他买东西的钱多出一些来,他要还人家都是不收的。
当然,他看重钱,希望能以此获得自己的生活费,但目光也不会只放在这点钱上,相对而言,肯定是人脉更重要。
同时,真遇上傲慢无理的,他也不会搭理人家。
程豪说过,他们是平等的,而且尊严非常重要。
林禹寻说的不卑不亢的,施文筝看着他,突然有点敬佩。
接下来的日子,林禹寻非常忙。
他每天会出去两趟购买东西,还要在家里做饭,而其余所有的时间,他都用来看书了。
他甚至专门拿了一个本子,将书上的一些重点记下来,然后他出门买东西的时候,在路上也会看一看。
施文筝并不是内向的人,但到了国外,面对一大群跟自己肤『色』不一样的人,他还是变得不怎么跟人交流,同住在一栋公寓楼里的人,他大多不认识。
然而,林禹寻过来才没几天,竟然就能叫出路上遇到的绝大多数人的名字了,那些他叫不出名字的,只是因为他还没有跟对方交流过。
不仅如此,施文筝还发现,这里的人竟然都很喜欢林禹寻,连带着,一些原本跟他不熟悉的人,现在都会跟他打招呼了。
施文筝渐渐的,都不把林禹寻当孩子看了:“当初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一直是程豪在说话,你都没怎么开口,我还以为你是个腼腆的人,没想到你这么活泼。”
“我一点都不活泼。”林禹寻道,他其实是害怕跟人交流的,甚至不敢主动跟别人说话,他更喜欢过的日子,是每天待在施文筝的公寓里看书。
但他不能那样做,他需要成长。
所以,他带着一点功利心,主动接触了这个公寓里的人。
但他又保持了本心,从不贪小便宜,也就把这感情维持下来了。
施文筝只当林禹寻是说着玩的,并未当真,林禹寻也没有解释什么。
他去银行给自己开了一个账户,然后在图书馆开了之后,把绝大多数的时间,花在了图书馆里。
他是黄种人,在这个大学里,他不是唯一的,但也是唯二的,他足够显眼,能让人印象深刻……林禹寻看各种各样的书,也观察图书馆里的人,鼓起勇气,主动询问学校里的教授各种问题。
程豪说过,机会要靠自己争取,想要申请大学,只发一封邮件人家可能看了就放一边了,但多找人家几次,让人家对你有了印象,他们兴许就收下你了。
在很多差不多的人里,他们肯定选眼熟的那个。
他努力表现,他也表现地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