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回乡
“列车已到达深市北站……欢迎乘坐本次列车,前方到站……”
穿玫红『色』荷叶裙的女人踏着一双十厘米的高跟鞋率先找到了自己的座位坐下,打开折叠桌,将手机立在桌上,继续跟自己的闺蜜语音聊天。
“我已经上车了……”
苏文婧将额角的碎发撩到耳后,身边行人来往不断,拉箱的滚轮声和背包的碰撞声不绝于耳,不多一会儿,她感觉到一片高大的阴影扫过她眼前,接着重重地坐下。
这冲击力,得是个两百斤的大胖子吧……
她在心中这般想着。
苏文婧下意识抬头看旁边的人,却发现身边坐下的人,不是想象中的大胖子,而是一个高大精瘦、五官深邃的英俊男人。
从苏文婧的角度,只能看到对方如琢如磨的侧颜。
她有过一瞬间的恍惚,脑海里下意识的闪过几个词:剑眉星目、面如冠玉……
身边坐着的男人,他的脸和他的身材,都具备了完美超模的特质,只是……苏文婧皱了皱眉头。
男人穿着一件简单朴素的黑t恤,配上大方的休闲裤,哪怕是散漫随意的搭配,也穿出了别具一格令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唯独他胸前抱着的黑『色』登山包,让所有的一切都降了调。
——那是一个旧得能立马丢去垃圾回收站的破落背包,也不晓得使用了多少年,才会旧成这样,让人无语凝噎的破洞和『乱』七八糟的线头,恐怕……深市的乞丐也会嫌弃这样的包。
男人小心翼翼抱着胸前的那个破包,这画面,让苏文婧原本心中升起的旖旎心思全都消失殆尽。
不过是个返乡的农民工,就是长得俊俏了些,然而英俊能当饭吃吗?
再英俊也抵不过那不断攀升的房价。
“你可以把背包放去行李架上。”苏文婧出言提醒道。
听到旁边人的话,沈舟诚怔了一下,偏过头来摇了摇头,继续双手怀抱着胸前的包。
苏文婧见他不听自己的建议,也不再搭理,低下头来继续和闺蜜聊天。
高铁开始运行了。
沈舟诚微微抬起头,看向窗外飞速往后退的风景,在心里说了一声再见。
他怀里的这个背包,是当年他来深市时『奶』『奶』给他买的,他背着这个包来,如今也带着这个包回去。
沈舟诚轻轻一笑,温柔而珍惜地抱紧了怀中那个鼓鼓囊囊的破旧背包。
他那宝贵而珍重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抱着一袋金子呢。
实际上——
沈舟诚怀中这个小偷都不屑翻找的破旧背包,里面除了填充用的旧报纸外,剩下的还真全是金条。
华国银行出品,纯金制造,有五十克的,也有一百克的,加起来差不多有十公斤。
都是他这些年积攒下来的。
三小时后,高铁到了永南市,沈舟诚在永南西站转车,四十分钟后到达谷平县南站,出了县城火车站,转两趟公交,前往清泉村。
两年前,县城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现在各个乡镇村落,都已经连上了公交网络,曾经来往载客的白『色』面包车也全都消失了。
到了清泉村站,沈舟诚抱着背包下了车,大路距离他们村落,还有十五分钟脚程。
他走入了一条偏僻颠簸的羊肠小路,碎石头堆成的小路,非常硌脚,勉强走了一段后,看见一片水稻田,拐上田埂路,远远的,沈景看见了他们家的老房子。
老旧的木瓦房,木头的颜『色』已经发黑了,老屋前种了几棵桃树,这些桃树是沈舟诚小时候自己种的。
“咦,沈家的小子,你回来了啊?”
沈舟诚抬眸看去,是两个中年『妇』女,灰旧的衣裳,庞大腰圆,手上提着好几个红袋子,和普通农村『妇』女没有任何区别。
他笑着打了招呼,“婶子好。”
其中一个短发的,看见他就皱了眉,另一个短马尾灰白头发的,却冲着他谄媚地笑。
短马尾的是村里王长海的媳『妇』儿刘若兰,她热情道:“小沈啊,回来看『奶』『奶』?呀,你回来的正好,咱正准备着办喜事呢,苗苗要嫁去县城了,你正好能赶上喜酒!”
“是啊,回来见『奶』『奶』。”沈舟诚随口答。
听见他们俩的对话后,另一个短发的『妇』女脸『色』变好看了不少。她是王二叔王云贵的婆娘唐兰,唐兰皱着的眉头散开,笑着说起自家女儿的喜事,“咱家苗苗,要嫁县里的公务员了……”
唐兰嘴巴子利索地先夸了一通自己的好女婿,说自己的女儿好福气,眼睛却盯着沈舟诚暗示道:“以前你王叔说得都是浑话,做不得真的啊,你到时可别『乱』说。”
她丈夫王云贵以前特别看重沈舟诚,还曾说过想把大女儿苗苗嫁给沈舟诚。
因为王二叔对沈家有恩,所以当时沈舟诚没有拒绝。
不过最后这婚事也没成,因为唐兰极力反对,她特别看不上沈家的小子,也最是厌恶自己丈夫对沈家的帮扶。
唐兰警惕地看向沈舟诚,生怕他此时回来是为了搅和自己女儿的好婚事。
沈舟诚自然对王苗苗没有男女心思,他回来是因为其他的事,为了让唐兰安心,他点了点头,也不多说,说多了惹事难缠。
唐兰看他点头,心里满意极了:“下个月初三,你也来喝喜酒啊,咱们在县里大酒店办。”
“好,婶子,我会去的。”
沈舟诚转身就要走,却又被刘若兰叫住了,她想起什么似的叮嘱道:“小沈啊,村里要捐钱修路,你这些年在外打工也挣到不少钱吧,你可得多捐点,毕竟当初大伙可对你有恩啊……”
十七岁那年,沈舟诚的『奶』『奶』生了场大病,花了二十几万才把人救下来,沈家只有他和他『奶』『奶』,自然凑不齐这笔钱,所以这二十万,是村民们给他凑的,光王二叔就拿了八万。
为了还这笔钱,沈舟诚辍学去深市打工。
当时王二叔不准他辍学,沈舟诚成绩好,在他们那里,是出了名的优秀不凡,他的高中老师都说沈舟诚若是参加高考,肯定能考上国内数一数二的重点大学。王二叔那时就跟沈舟诚说,想要供沈舟诚读大学,让他们村里,出个优秀大学生,等沈舟诚读完大学参加工作,再把欠的钱还上,他还想把女儿苗苗嫁给沈舟诚,跟沈家结亲。
得知王二叔的打算,唐兰气红了眼睛,借了八万棺材本出去还不算,还想送那野小子读大学?还想把女儿嫁给他?
是,读大学很有用,但是读完本科要四年啊!还有他身上的二十万欠款,要工作多久才还得上?
他上面还有个老不死的『奶』『奶』,把女儿嫁给他,可不是推入火坑?
唐兰把王家闹了个天翻地覆,最后王二叔抽着烟妥协了。
十七岁的沈舟诚就跟着村里的打工青年一起去了深市,开始在工地和工厂干过,赚了些苦力钱,不过……幸好,学习能力强的人去哪里都不会被埋没。
沈舟诚英语成绩好,口语也流利,当时一家外贸公司缺人,他顶了上去,后来自学了管理学和经济学,掌握了多国语言,七年过去,随着公司做大做强,他也升上了中高层,有了股份分红。
他早就把欠的钱款全都还完了,不仅归还了本金,更是还了双倍还多……
……
村里人不知道这些,只当他一直在外打工,沈舟诚也没多解释,毕竟,对于乡镇村民来说,没有国家编制的工作,都是在外打工。
上个月他出了一场车祸,沈舟诚卖掉了公司股份,选择辞职回乡。
“好的,婶子,我要先回去看『奶』『奶』了。”说完后,沈舟诚大步往自己家走。
唐兰和刘若兰两个人站在原地,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刘若兰小声道:“沈家这孩子,长得可真好,身高快一米九了吧?模样真俊,电视里的男明星都没他好看,其实苗苗真要配他也挺好,小姑娘不是都喜欢这样的。”
刘若兰心中唏嘘,要是当年王家舍得供他上大学,现在沈家小子名牌大学毕业,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模样还长得俊,『性』格又好又孝顺人还勤快……
谁不想自家女儿嫁给这样的。
“配个屁!”唐兰怒目圆睁,一个穷打工的,哪里配得上她的宝贝女儿。
刘若兰讪笑一声:“是啊是啊,你现在的女婿小陈更好。”
“那可不。”
“也对,小沈模样是长得好看,但是人憨,你看他嘴里都说不出几句好听的话……”
“没见过世面呗,现在这年代,就要那种会说话,朋友多的人,才混得出名堂,就好比小陈,而那种嘴巴笨的,只会傻读书的,活该吃闷亏……”
沈舟诚抱着怀里的背包,爬上了一个矮坡,直接跨过一米五宽的小水沟,他走到院子里,在水井边压水洗了手,村里家家户户白天不关门,沈舟诚直接进了屋。
“『奶』『奶』,我回来了。”
堂屋里一个头发灰白,矮小瘦弱的老『妇』人急匆匆走了出来,老人脸上的皱纹很深,头发只是散散地绑,跨过膝盖高的门槛,一看见沈舟诚,眼睛就红了,一个劲说:“回来好啊,回来好啊。”
沈舟诚把背包随手丢下,走到沈『奶』『奶』身边去搀扶她,沈『奶』『奶』却直把他推开,不让对方碰她,自己去拿了凳子,让沈舟诚坐下,这是个执拗的小老太太,沈舟诚不坐,她还不答应。
沈舟诚只好笑着坐下来,“『奶』『奶』,歇着吧,不用招呼我。”
沈『奶』『奶』摇头,自顾自去拿了个瓷杯,用开水仔仔细细烫过,打开白糖罐,舀上一勺白糖,往里倒了开水,“来,喝口水。”
沈舟诚看着沈『奶』『奶』忙活,脸上带着温柔的笑容,“谢谢『奶』『奶』。”
“要洗手不?『奶』『奶』给你倒水。”
虽然沈『奶』『奶』嘴巴是在询问,但是身体却已经开始行动了。
沈舟诚低头抿了一口糖水,放下杯子,也没说自己已经洗过手,他蹲下来,将双手浸泡在倒满水的铁盆里。
红底鲤鱼图样的铁盆,带着上世纪的沧桑气息,盆底已经磨损得斑驳,里面装着井水,冰冰凉凉又清澈。
沈舟诚的双手,既修长又白皙,泡在水中,影影倬倬好看极了,以前有人说他长了一双艺术家的手。
过去的老房子,都有一个『露』天的平台,挖了水沟通往外面,洗手倒水都在这边。
阳光从屋顶照『射』进来,照进铁盆里,沈舟诚的手,在水里『揉』搓了一会儿,而后,他定定看向水中的手。
此时,光洁的手背上逐渐浮现了一层鱼鳞一样的东西,在微黄的阳光下折『射』出耀目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