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顺从
当程歌出现的时候,项云龙非常惊讶。昨夜他又对她用强,按他对她的了解,一般应该会躲着他在对。可偏偏就开始关心起他的饮食,还主动走了出来。
她穿一件藕荷色衣裙,发髻简单,发间飞着蝶,其他地方什么首饰都没带。她是他见过最不爱盛妆的女子,却依然轻而易举地夺了他的神魂。
“过来。”他让她过去。程歌迟疑了一下。刘福连忙笑着带了翠珠退下,房里一下只剩了程歌和项云龙两个人。
项云龙拉她坐到自己身边,程歌难得顺从地坐下了。
“等我一起吃饭?”他问道,手却是已经在往她面前的碗里夹菜。
程歌很轻地点了点头。她能做到不立即跳起来给项云龙几个耳光已经不容易了。这个男人,昨天才对她那么粗暴,今天却可以对她说话这么温柔。他给她的痛苦,一桩桩一件件说出来都可以写书了。
可她不能。她已经决定不再硬碰硬,所以目前只能顺从他。这些天她失了自由,神思已经混乱,才会在之前冲动地开口要求他放了她。现在既然已经想好了怎么办,就把这当成是一桩任务来完成。
而任务的目标,就是让自己逃出这牢笼。
所以她不但顺从了,还拿起了碗筷,静静地吃着项云龙给她夹的菜。
老实说,她做得并不好。以前出任务故意接近某个目标,她只在举手投足间就完成了。而现在,她却只能做到表面上的顺从。
但她仅仅的一个点头,就已经让项云龙心情大好。就算感觉到她有些别扭,也没有多想。毕竟,从以前对他大打出手,到现在能安静地和她同桌吃饭,已经让他觉得很开心了。
他一直往她碗里添菜,但也很快发现她的胃口确实很小,甚至是有点食不下咽的意思。他皱眉,以前她被他关在牢房里,给她个冷馒头她都吃得很欢乐,怎么现在珍馐美食她却吃不下去?
“让翠珠找内府的大夫瞧瞧吧,你越吃越少了。”项云龙这会儿终于明白为什么余大厨来跟他抱怨了,他明明送了媲美大内的御前美食过去惊涛给给她吃,结果都没吃掉一半,这可伤了他的自尊。
“不用了。”程歌说道,“我没事。”她那是心事太重,不适应没有攻击能力的生活才得的毛病,还得防着他会不会又想跟她什么什么。可事实证明,防也没有用。昨天他不就是一下就把她给撂倒了?
现在她已经冷静下来,反抗不了的部分就只能顺从,只要能达到她的目标。这么一想,人似乎也轻松了许多。所以她相信,自己很快胃口就会上来的。别到时候她想办法把身上的药性给解了,结果还没有能量使力气了。
项云龙看她不停地吃着他夹过去的菜,虽然是很小口很小口地,可是已经很努力在吃了,心情更是飞扬开了再加上她居然很自然地在跟他交流,。昨晚她说要走时候的不悦早就忘掉九霄云外去了。
“没事也让看看,我这府里的大夫虽然比不上七弟,但却也是不差的。”他开玩笑地说道,但提到初善的时候他还是不自在地看程歌的反应。
见她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并没有多大的反应,他才放松。
项云龙一直以为程歌对初善有些感情,压根就不知道程歌只把初善当成是亲人,那点难过是因为她无法回应善良初善的感情而感到无奈罢了。
“嗯。”程歌应着,想着有大夫看也好,说不定她能偷偷找机会问一下这药的事情也好。
项云龙很喜欢她低眉顺目的样子,以前吃饭很快。如今,也不自觉地话多了些。
“你睡了一上午?”他道。虽然他回来时候还为昨夜的事情不太高兴,但自有人把她的情况报上来。这其中也有翠珠帮着主子的意思。悠悠性格单纯没想到那么多,但她算是府里的老人了。眼下只有主子一个女眷,趁王爷对主子关注,趁早给主子按个名分,这才算长久。
所以她很“自然”地遇上了王爷从别院带回来的孙嬷嬷,很“自然”地说起了主子的状况,再很“自然”地为了主子总是吃不好也睡不好抹了几滴眼泪。孙嬷嬷立刻就去找刘管事说了,刘福当然立马就会报备给王爷。
“嗯,很困。”程歌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一定是翠珠捅出去的,她就是巴望着自己成了项云龙的老婆才高兴。
古代人三妻四妾她是知道的,何况项云龙还是个王爷。但是原来哪怕是正妻,都不能和他睡在一起,也得等他有兴致了才会去她房里。本来她以为只有妾侍才是要盼日子等他的。
那么就难怪她和项云龙睡在一块儿能让翠珠这么兴奋了。
“一会儿吃完了,我带你早些回去休息。”项云龙顺口道。说完才想起来晚上特地交了陈衍和林尉风来议事,是不能过夜的急事。可他实在不想打断他们之间突然的这种融洽的气氛。
程歌瞄到他皱起的眉心。“你有事的话,让翠珠引我回去就行了。”基于她超强的分析地形的能力,她早已经把这王府地图刻在了脑里,但她还是乐于让丫鬟们引来引去的。让项云龙不防备她才好。
她的“善解人意”,让他不自禁拍拍她的手,“先吃饭吧。”
他终是不舍得这样的程歌,吃了饭听陈衍他们来了,就急忙去了翔云楼交待事情。然后又匆匆地赶到了畅馥园。
他寿宴之后,刘福已经把那些戏台子什么的都拆掉了,重新恢复了以前幽静的样子。老实说,程歌比较喜欢现在畅馥园的样子。
馥,乃馥郁芳香。
程歌在看到了园里各处种了桂花、玫瑰、茉莉之类的花之后,终于明白为什么这园子要取这个名字了。无论哪个季节,这个园子都会飘出馥郁的花香。
尤其是当她看见园中心有个人工小瀑布引进一个小水潭,而水潭周围居然种满了栀子花。这个季节里,花开得灿烂热闹。花香带着水汽扑鼻而来,让程歌觉得舒服不已。
项云龙回来的时候,就看见程歌站在架在小瀑布之前的木桥上,脸上淡淡的笑容在昏暗的灯火下竟然灿若星辰。
“我带你走走,这里有几处小水景。”他揽过她,感觉到她僵硬的肩背在他怀里逐渐放松。
搂过她许多次,可除了那次喂了她夜迷迭迷了心智对他顺从之外,每次搂抱都让他费劲了力气。她身上有着不服输的坚强意志和在他看来需要许多实战经验才能磨练出来的耐心。所以她即使是他遇到过最不听话的女人,还是让他难以放手。
但是今天不同。今天的她变得美丽宁静,如一泓冰泉让他差点溺死在里面。也许她已经接受了现实,决定不再反抗他。
这座王府,他真的并不常回来。尤其是他手握重兵之后。所有的园景都是刘福在着人打点。此刻他真该打赏刘福和那些花匠园丁。不然他都没有什么好景致给她游玩。
天色渐晚,气候逐渐舒爽。程歌被项云龙搂着漫步在花林间。他们并没有说许多话,他偶尔问起她的起居和平日消遣。她随口应着,感觉到他显而易见的愉悦心情。
来到一处凉亭,他拉了她进去。里面早就有人在四角燃了驱虫香,挂了灯笼,摆了果品茶点。
项云龙让程歌坐在自己身边,从袖里拿了一样东西出来,塞到她手里。
“打开看看。”
程歌疑惑地看他一眼,才低头去看手里的东西。那是一个不大的湖蓝色细绒布袋子,点在手里份量并不重。猜测多半是首饰。程歌心里有些鄙视男人。
男人总是以为送女人首饰就是讨好她们了。虽然有部分女人亲近男人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物欲。可是大多的女人还是渴望情感的交融,心灵的靠近,如果是真心人送的,哪怕只是一朵洁白的栀子花也是价值连城的。
不过,她还是听话地打开了袋子。心里虽然鄙视,但真正看到实物的时候,程歌还是有些吃惊的。里面是一副式样异常简洁的耳坠子。
紫色的泪形晶石,绞丝银的镂空叶形简洁地盘绕着石体。夜色之下,这晶石隐着一层朦胧的光芒,不知是因为烛火的闪动,还是晶石本身就能发光。
程歌讶然地看着这副耳坠子。她本以为会看到奢华的金银,却没想到是这么一副简单的东西。
“谢谢,我很喜欢。”她由衷地轻声道谢,一双眼睛却还在耳坠子上面,借此掩饰自己显露了真心的尴尬。她是真的很喜欢。
“你喜欢就好。”项云龙想起她没有戴什么首饰,于是掰过她身子,从她掌心拿起一只耳坠作势要给她带上。“我给你带上。”
程歌猛然想起什么,摸了摸自己另一边的耳垂。
项云龙一只手笨拙地举着耳坠子,看着她完整嫩滑的耳垂愣了下。
“我……没有耳洞。”程歌尴尬地说道。这就是为什么她不戴首饰的原因了。手指头上和脖子上箍着东西难受,连初善送她的镯子戴在手上也太闷热。而不戴耳环,是因为她压根就没有耳洞。
她从没打耳洞吗?项云龙实在想不出来中原大地上哪里还会有女人连耳洞都不打的,随口就问道:“你的家乡不打耳洞的吗?太奇怪了。”
程歌忍住要翻白眼的冲动。孤陋寡闻!再说,现代都有夹着戴的耳环,不打耳洞有什么稀奇的?要说奇怪的话,她们那里还有男人打耳洞的呢!
“我怕疼,所以没打。”她随口胡诌了一个借口,项云龙本来只是随口问的,她这么一说反而倒睁大了眼睛。
怕疼?怕疼又怎么宁愿被他打倒也不愿顺从的?全天下她最不怕疼了!
听出来她是不想多说,他也就没再问下去。只是把耳坠子放回她手中,下着命令:“回头打上,戴给我看看。”
一定,是极美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