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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罗什村舅舅的酒窖

菲利克斯骂骂咧咧的咒骂那些修女们,一点也不在意被外甥女听到这些脏话。维塔丽自动屏蔽了脏话。

舅舅没什么大『毛』病,就是爱喝酒,抽点烟,不『乱』搞男女关系,田租收入足够他和夏尔表哥生活,算不上败家,不过当然,也算不上什么勤劳致富的好榜样,他游手好闲,只想躺在祖传的田地上生存,一点也没想着扩大家业。

夏尔表哥也差不多是一个德行。

夏尔13岁就不上学了,整天跟几个少年混在一起,揍鸡撵狗的,十分讨人厌;现在稍大几岁,也学会了喝酒抽烟。菲利克斯不会教育孩子,基本放养他,只是让他吃穿不愁,别的可就谈不上了。

维塔丽不讨厌表哥,夏尔在外面胡闹,回家了总是做出一副乖巧的样子——惹怒了伯父,他就没有零花钱了。菲利克斯对夏尔不算大方,也没说过以后夏尔会继承居夫家的家产,倒是说过将来维塔丽和伊莎贝尔结婚的时候,会送给她们一些田地做嫁妆。

菲利克斯继承了居夫家的绝大部分田产,在罗什村是大地主,年收入大概在6000法郎左右,这两年因为战争的缘故没有这么多收入了。存款应该至少有5万法郎,他应该不像外祖父那样善于存钱,兰波太太当年能得到3万法郎的嫁妆,家里的现金存款少说也该有10万法郎。

这笔钱——不管是3万法郎还是10万法郎——看起来很多,那是用沙勒维尔的生活水平来计算的,要是用巴黎的生活水平来计算,就不算很多了。阿瑟说,巴黎的夜班出租马车——相当于后世的夜间出租车——起步价就要两个法郎;富人区的一套普通公寓,年租金要2500法郎左右;普通饭店一顿菜单固定的午餐(大概后世一份餐馆午饭套餐的水平)要两个法郎,带一瓶不怎么样的红酒;价格便宜一点的套餐不带红酒。

巴黎居大不易啊!

算起来,一家五口要在巴黎保持跟沙勒维尔接近的生活水准,1500法郎肯定不够用,至少要有2500法郎才够;阿瑟想要去巴黎上大学的话,除了学费之外,一年花600法郎这个数字还算是比较准确的,算起来还行。

上修道院女校一年花不了500法郎,她和伊莎贝尔两个人才花600法郎,学费住宿费伙食费都算在内,1人1天大概是1法郎多一点;没有暑假,只有3个月的寒假,之所以寒假放3个月,是因为天气寒冷还需要额外支出取暖的费用,修道院因此精明的让学生回家过冬,美其名曰放“圣诞假”。

*

维塔丽整天为了钱发愁。

钱是个好东西,没钱万万不能。她还太小了,没法现在就出去赚钱。但她对将来能做什么谋生,并没有多少概念。

家里的小环境不行,妈妈是个虔诚的教徒,刻板,严厉,守旧,只知道女孩以后必须结婚,她不懂、也想不到能有别的生存方式。外面的大环境也不行,虽然已经有大学开始招收女生了,但那些女生可想而知都会是家境最少小康的女孩,像兰波家这种经济条件上不起大学,再说她也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教育,更别说通过入学考试了。

所以当务之急应该是先想办法去沙勒维尔学院上学,然后想办法去巴黎上学。

这期间,还要想办法去找兰波上尉要钱,要是能索回这么些年的抚养费,她和阿瑟就都有钱去巴黎上学了。

嗯!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

罗什村的日子过得很是惬意,不用早起做饭,晚上擦地板,舒坦得很。

每天睡到日上三竿,少年的身体本来就需要大量睡眠才能更好的发育;顿顿吃肉,就连早餐都是火腿肉,香喷喷的。她不爱吃香肠,但很喜欢吃火腿。晚上不是鸡汤,就是骨头汤,每顿都吃得油光光的,饱饱的。

吃过饭没事做,夏尔表哥还会带她出去玩。他们那一群小伙子算不上个个都人品端正,但既然是小伙伴的表妹,就不会欺负她。他们在附近的村庄闲逛,让她穿上男孩子的衣服,赶着那种农村用来拉货的无棚马车,假装是罗马将军,玩着打仗的游戏。

因为战争,沙勒维尔和邻近的梅济耶尔的很多富裕人家都拖家带口的逃出城,住在乡下别墅或是乡下亲戚家,这附近也就多了很多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

少爷们即使穿着乡下男孩的衣服,也一眼就能看出来不是乡下男孩。

14、5岁的少年,穿着乡下人的苎麻布立领衬衫,深黑灰『色』薄呢子短外套,过于肥大的长裤,『露』出脚下穿着的上好的牛皮皮鞋;正在发育的少年手长脚长,有点不协调的笨拙,圆鼓鼓的脸庞还带着婴儿肥;一边嫌弃这种乡下孩子的游戏过于幼稚,一边又玩得兴高采烈。

男孩子们嗷嗷喊着“冲啊”,腋下夹着长木棍或者干脆就是一截长一点的树枝,假装那是古代骑士的木矛,在马车交错而过的时候互相戳向对方。这是一种危险的游戏,很有可能会戳伤对方,但男孩们压根不在意。

夏尔要维塔丽站在马车车板上,假装她是士兵,给她用木头削了一把罗马式的长剑。她挥舞着木头剑,哇呀哇呀的呼喊着。

“冲呀!”

*

乡下孩子胜利了,城里少爷很不服气。

“那是因为你们人多,这不算!”好胜心强烈的少年不服输的喊着。

夏尔和小伙伴们哈哈大笑起来,“输了,想耍赖吗?”

少年不悦的抿着唇,“才不是呢!”从外套口袋拿出一枚金币,扔到泥地上,“给!”

维塔丽顿时蹙眉:这城里少爷!

夏尔他们不以为意,一个男孩捡起了金币,交给夏尔。夏尔用手擦了擦金币上的泥土,欢呼一声:“走!喝酒去!”

男孩们呼啦啦的跑走了。

夏尔赶着马车,带走了维塔丽。

她回头看了看那个城里少爷,觉得他笨笨的。

*

少爷扔下的金币是一枚拿破仑,20法郎足够男孩们跑到酒馆里好好喝一顿了。这个年代没有什么最低饮酒年龄的法律规定,不上学又没有正经工作的少年们在酒馆里待上半天不是什么稀罕事。

也不是什么好酒,就是便宜的红葡萄酒。阿登省在香槟省旁边,好酒买不起,便宜的红葡萄酒管够。

夏尔问维塔丽要不要喝酒,她尝了一口,觉得不怎么好喝,还不如菲利克斯舅舅平时喝的酒呢。夏尔趁机撺掇她,要她从地窖里偷偷弄酒出来。有钱的酒鬼么,买酒是论“桶”的,放在自家地窖里,想喝多少喝多少。

夏尔可真是个坏小子!

她想了一下,“可以,不过你要帮我跟菲利克斯说,带我和弗雷德里克去找我父亲。”帮他偷酒可以,有条件的噢。

“去找兰波上尉?”夏尔自己就是被父母抛弃的孩子,也对姑姑家的表哥表妹充满了同类的怜惜。

“嗯。”

“怎么?你想让他回家?”

“让他回家干什么?让他给钱。”

夏尔对她甩了个眼『色』,示意她留意不要让别人偷听到了。他岔开话题,笑嘻嘻的说着地窖里酒桶摆放在哪儿,地窖钥匙不知道被伯父收到哪儿去了,要是伯父让她去地窖拿酒,她就能偷偷多打几瓶带上来。

维塔丽不知道夏尔给她打眼『色』是什么意思。是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但其实吧,抛妻弃女的男人并不少见,人们顶多叹息一下,此乃渣男是也,别的好像也没什么可说的,倒是都很同情被抛弃的女人和孩子。

*

玩到傍晚,夏尔带着维塔丽回家了。她先上楼洗手洗脸换衣服,下楼吃饭。

夏尔没这么讲究,只洗了洗手。

菲利克斯照旧在吃饭前就开始喝酒,啃了一个油腻腻的蹄髈。维塔丽嫌蹄髈太肥腻,只扒了蹄髈上的一团瘦肉,其余的都给夏尔吃了。夏尔胃口很好,吃的也多,但就是从小到大都瘦伶伶的,怎么吃都不长肉。

他穿的也很随便,一点都不讲究,总是随便穿着有点破旧的衣服就出门了,男孩子穿衣服不知道怎么那么费。维塔丽来了罗什村后,因为个子长高了,去年的裙子穿不了,舅舅给她现做了两套新裙子带衬裙、内衣、衬衫,和外面的长大衣,也顺便给夏尔做了两套新衣服。

都不是什么太好的布料,款式算是时新的巴黎样式,不过也是巴黎半年前的样式了,还经过了本地裁缝的删减,变得有点不伦不类的。

她的发『色』是金棕『色』,跟阿瑟的头发颜『色』差不多,长发到肩胛下面,平时编成两根发辫,戴一顶棉布花边软边女帽。法国普通家庭女『性』都戴这种软边女帽。下午穿男孩衣服,就没有戴女帽,而是戴了一顶有点滑稽的男式圆顶小礼帽。

她想剪短头发,但兰波太太肯定不允许她随意剪短头发。唉!什么时候才能有剪头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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