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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7章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第7章

陆翡之一连吃了十天的牡丹溜鱼片,第十一天,他终于吃腻了。正好他腿上的伤也养的差不多了,打算出趟门,于是飞起一脚,把那挡路的花给踢进了旁边的草丛。

什么『插』进花瓶,睹物思人,完全不存在。谢眠甚至怀疑他根本没意识到,那是有人特意放在门口的。更遑论早起看看,是谁放的了。

系统第一招折戟沉沙,消沉了几天。最后还是决定把“送花”坚持下去,只不过同意谢眠把“陆翡之可能会喜欢的花”,换成了“陆翡之可能会想吃的花”。毕竟只看一眼就扔掉,这也太浪费了。

系统很快又重整旗鼓:【第二步!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他的胃!】

鉴于这一点谢眠已经做的相当到位了,系统决定加强力度:【一天吃几次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特殊的仪式感!人家这个本子写的就很好,你看,白天有事,不一定能次次聚在一起,但可以每天晚上吃宵夜啊!】

系统陷入了自己的幻想:【就算陆翡之有事赶不回来,你也要准点给他送过去!长此以往,一到这时候他就会想起你,而且习惯了回家吃宵夜,还能有效杜绝他在外面『乱』搞!】

谢眠扶额。

陆翡之在外面『乱』搞?你未免也太看得起他了。

【我倒是不介意每天给他做宵夜。】

反正他们每天都开火,只是改个时间罢了。

谢眠看着身旁正开开心心吃饭的人,眉眼间掠过一丝担忧:【就是我记得他原型是只鸟,天天晚上吃,将来会不会飞不动?】

不过,谢眠心想:陆翡之也从来没用过原型。大概,不担心飞不动吧……

陆翡之的腿养好之后,便不再整日窝在院子里。

他虽然之前抱怨了那么一大通,但显然还是把陆岚的话听进去了,不再像以前一样终日沉『迷』修行和弓箭,反而开始磨炼近战,经常一白天都混在校场那边。饭点便顺理成章地推到了晚上。

事实证明谢眠对陆翡之的了解非常深刻,陆翡之果然没在意最近的变化。他沉浸在“每天想吃什么就能吃什么,阿眠还给晚上加餐”的快乐里,很可能自己已经得出了“阿眠最近这么好,一定是心疼我训练太辛苦”的完美解释。

而跟着系统做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任务,发现系统那些所谓“温水煮青蛙”的“小心机”,果然完全无法触动陆翡之麻花一样的神经,谢眠心里也松了一口气。

一来,他怕尴尬。这些年,他在两人的关系之中,多少扮演着更可靠的“兄长”角『色』,若是袒『露』自己“爱慕”陆翡之,总觉得自己有点像变态;二来,陆翡之是个相当直接纯粹的人,绝不会因为有人爱慕而沾沾自喜,相反,若是他身边在意欣赏的人爱慕他,很可能会给他带来困扰。

谢眠并不愿意因为这个任务,影响到他和陆翡之多年的友情。

就这样吧,按照系统的安排,等“追求”的判定一成功,就立刻告白,被拒绝。

然后就当这件事从来没发生过。

嗯,只要他坚持不承认,时间久了,陆翡之自己也会相信,当初告白的事只是一场奇怪的幻觉罢了。

……

校场内,陆翡之正与人对战。

与其他擂台上不断发出的灵力震『荡』不同,这里的对战沉默而直接,像是很久之前,人与妖还不懂得借用天地间的灵气,所有的战斗只凭借身体的碰撞。

一旦接受了自己在近战上有所缺憾的事实,陆翡之比陆岚对自己的要求更严格。他请来的陪练,都是这学宫中顶尖的近战高手,可能境界未必多高深,但对战斗的敏锐和感悟,远非铜人可比。

剑光在眼前绽开如同银花,陆翡之飞快下腰,避开这一击,抬手去扣青年的手腕。

今日与他对练的穆飞双,是以速见长的雨燕一族。陆翡之失去了往日身形灵敏的优势,困于方寸,又不肯动用灵力,打得有些辛苦。他甚至感觉到有汗水顺着额角流下来。

他十六岁那年,有长辈曾建议过他,弓这个东西到底只适合远攻,就算陆翡之再擅长,最好再选一把其他的兵器配合近战。

陆翡之却不肯。

他相信手里的武器,就像生命中真正志同道合的知己,只有一个就够了。这世上的兵器根本无强弱之分,既然他选择了弓,一点一点地将其打磨出来,就不会再去羡慕其他武器的优势。就算有所不足,也应该由他去弥补。

况且,阿眠是用刀的。他以为他们可以一直并肩战斗。

“摘星”内不准联手是约定俗成的规矩。何况,阿眠的修行出了问题,这次只是陪他去,并不打算进入摘星。

“铛——”

钟声『荡』开,天边的火烧云已经渐渐失去了颜『色』,变得暗沉。

陆翡之的弓与穆飞双的长剑碰撞在一起,一触即分,两人同时收招。

最近陪陆翡之练武的人都知道,陆翡之每天固定这个时辰离开,因为谢眠在家等他吃饭。

穆飞双『揉』了『揉』自己发青的手腕,有些郁闷:“翡之,你怎么不找阿眠拆招?”

他们轮着陪陆翡之打,都觉得很累,真不知道陆翡之怎么做到天天如此的。

陆翡之将凌『乱』的衣服整理一下,背好他的弓:“阿眠不方便。”

穆飞双不是那些刚入门不久的小孩子,他见过谢眠当初用刀时的惊艳。谢眠最近一年多不再用刀,其实大家也隐约猜出来,谢眠估计是修行出了问题。

见陆翡之不愿说,他也没再多嘴,找其他的同门去了。

校场外,穿着淡绿『色』长裙的少女,正站在绿荫下等人。那少女容貌娇美,神态腼腆,看见陆翡之出来,『露』出一个惊喜的笑容,和身边搭讪的师兄告别,跑到陆翡之身边:“哥!”

陆翡之点了点头。两人并肩离开。

在外人看来,这一对兄妹容貌出众,和谐友爱,实在是美好的一幕。

走到无人处,陆翡之收起了伪装好的平静,警惕地问:“你来干嘛?”

这小丫头阴得很,烦人地要命就算了,还是个告状精。一来准没好事。

陆莺抿了抿嘴:“我听说你要出远门。怎么,来看看你不行啊?”

陆翡之嗤笑一声:“你能想到来看看我?黄鼠狼给鸡拜年吧?”

陆莺面无表情:“听说阿眠哥哥现在每天晚上都做宵夜呢,要不我去蹭饭吧?”

陆翡之:“……说吧,要钱还是要别的?”

陆莺『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怎么会呢,我不过是想跟我的兄长,分享一个好消息罢了。”

“哥!我之前不是写了一个新本子,放到书肆寄卖嘛,我今日收到书肆老板传来的消息,前几天卖出去一本!”陆莺大概真的很兴奋,眼睛都是亮闪闪的。她捏了捏拳头,“这只是开始,以后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我写的本子。”

陆翡之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心里很同情那个一时眼瞎,竟然花钱买了他妹妹写的这玩意儿的倒霉蛋。他不解道:“既然你这么想有人看,为什么不继续用‘柳叶眉’的名号,继续写‘鹿眠’?”

“哼。《双璧传》不过是比我写的时候早些,出名了些。世人愚昧,竟然说我写的《双璧交辉》不如它!”陆莺憋着一口气,愤愤又骄傲,“总有一天,我不靠蹭热度,靠我自己,也能真正写出流传于世的故事!”

陆翡之想想之前扫过一眼的“大雨泪奔”,出于兄长的义务,劝了她一句:“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陆莺深吸了一口气,她今天太开心了,决定不跟这只愚蠢的鸟类计较。她强行塞了一个本子给陆翡之:“这是我卖出去的那个本子!我不管!你要好好看,看在你要参加摘星会的份上,给你宽限到摘星会回来之前,给我写一篇长评!”

陆莺笑容温柔:“如果我没有看到长评的话……阿眠哥哥一定不会介意我天天去蹭饭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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