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华 第74节
于铤神色不屑:“不过是凑巧罢了,她哪会有什么医术。”他是于阁老的孙子,消息自然比别人更灵通些,晓得那夜明砂的奥妙。事实上,于家有不少人都心知肚明,太后并不是病,而是被那夜明砂给恶心到了。这蒋三不过是将夜明砂换成了蚌粉,与其说是她治好了太后,倒不如说是机缘巧合,运气到了。
一众人中有个一直沉默的少年却忽然道:“并非如此。蒋姑娘的确医术出众。”他抬头看了看周围众人,续道,“前些日子我祖母身子不适,请了王院判来都未能治好,蒋姑娘只开一帖药,服了三日,祖母便痊愈了。若不是要来南苑,我母亲还要设宴向蒋姑娘道谢呢。”
其实与其说是道谢,不如说是赔礼。不过这样大家的脸面都好看。
“曹鸣,你说的是真的吗?”一群人年纪都不大,自然好奇心重,纷纷问起来。
曹鸣向桃华看了一眼,道:“自然是真的。”
于铤却嗤了一声:“算了吧。那王院判才被太后贬了,也不过是个沽名钓誉的罢了。他治不好的病,就算难症了么?你们家若是能请到院使,自然也是药到病除。”
京里这些太医们也不是人人都能随便请的,如院使这样的就是只侍奉宫内皇帝太后等人,等闲连宫妃都请不动的,更不必说官员们了。也就只有于阁老一家子,才敢下帖子请院使诊脉。而如曹府这样,也只是在王院判不是院判的时候能请得到人。于铤这话说的,自然是含着凌人之气,满是不屑之意。
曹鸣顿时胀红了脸。他也是年轻气盛之人,虽然平日让着于铤,但现在这样当面被欺到脸上来,却是压不住火气了:“蒋姑娘医术若是不精,也不能在兴教寺里一眼就看出来承恩伯服用奇药。”
这奇药两个字真是意味深长,旁边已经有人转头偷笑起来。曹鸣续道:“记得蒋姑娘当日还说过承恩伯府那位有孕的姨娘若不安分,只怕胎儿不保,难道不是又说对了?如此一来,倒是方便了有些人,平白就捞了个爵位。”
于思睿多年无子,族中已经有人盯上了他的承恩伯的爵位,想着把自己儿子过继与他为子,这其中就包括于铤的父母。
于氏一族人多业大,如今看起来虽然是轰轰烈烈,可内部不成才之人却极是不少。于铤相当不幸地就分配到了一对儿没出息却还想着享荣华富贵的父母。无奈因为于家人太多,就算有于阁老和两朝皇后,也不可能保证每个族人都锦衣玉食挥金如土。于是这一对儿不成器的爹娘,先是想着嫁女牟利,等到发现利润不符合预期之后就把主意打到了儿子身上。
其实于铤是独子。一般说来,就算是想钱想疯了的人家,也不会放了自己唯一的香火给别人,偏偏于铤的父母不这么想。他们觉得:就算于铤过继出去,难道就能看着自己亲生父母成了无祀之鬼不成?怎么的也要照顾一二吧。
这个照顾,指的自然是活的时候锦衣玉食地奉养,死了之后岁时年节上香。
有父母若此,即使别家也有觊觎承恩伯爵位的,都能在背后指着这一家子嘲笑了。于铤的父母怡然不觉,于铤却有些受不了,以至于这些年,他的性情都有些阴沉易怒了。
曹鸣这一句爵位,算是正正戳到了于铤的痛处,若不是现在站在太后的宫殿之外,皇帝又在里头,于铤就要扑上去动手了。不过不能动手,并不意味着不能动嘴,于铤也冷笑了一声:“这倒未必。我记得承恩伯府新纳了一位姨娘,哦——仿佛就是府上尊亲吧?或许尊亲沾了靖海侯府的福气过来,就给承恩伯府传宗接代了呢?”
这下轮到曹鸣的脸色不好了。靖海侯府有做妾的亲戚,真是脸面无光。而于铤还不肯罢休,目光往桃华身上一溜,随口就道,“说起来这里还有一位,似乎跟府上也是沾亲带故的,日后进了安郡王府为妾,府上可就跟郡王府又是姻亲了。”
只有娶妻才算是结姻亲,纳妾则根本不算,甚至妾的亲戚根本就不能算亲戚。于铤这话,算是把靖海侯府扯到了承恩伯府与安郡王府的脚底下。
桃华不禁皱起了眉头。于铤虽未指名道姓,可也已经说得够明白了,她若是不出去,难道是要默认于铤的胡说八道不成?
不过还没等她开口,已经有个声音从后面传来:“于九公子说谁要与我郡王府结亲?”
沈数从小径上大踏步走过来。他也穿着一身劲装,右肩披挂皮甲。明明是差不多的装束,穿在他身上却是英武挺拔,往于铤面前一站,就比得于铤像棵没怎么发育好的豆芽菜似的,平白的矮了一截。
被人当面问到脸上来,于铤这嘴也有些张不开。但他生性倔强,硬着头皮道:“听说安郡王大婚之后又有纳宠之喜,我只是替郡王觉得高兴罢了。”
“听谁所说?”沈数冷冷地盯着他,“不妨说出来,也让本王看看,是谁不务正业,只知道在背后败坏女儿家的名声。”
哪有这个人能站出来呢?于铤脸色胀红,沈数说的分明就是他,只差指着他的鼻子说他只会背后造谣了。这口气他可咽不下去,梗着脖子道:“怎么,郡王爷是说,不会纳蒋家女为妾?”那这些日子,郡王府跟蒋家频频接触,所为何来,难道就只是为了采买药材?
“自然不会。”沈数淡淡地道,“蒋姑娘自有父母做主,将来嫁人为妻,举案齐眉。岂是外人所能任意诬蔑的?”
这还有啥好说的?当事人都明明白白地说不会纳桃华为妾,难道于铤还能一口咬定他将来总会出尔反尔不成?那可真成了无理取闹了。沈数再怎么说也是皇家血脉,而他不过是于氏族中一个旁枝罢了,有什么身份敢跟沈数这样对峙呢。
沈数目光往其余人脸上依次扫视过去,冷冷道:“还有人要说话吗?”
院子里一时静默无声,所有的人都不大自在地转开了目光,只有曹鸣兴奋地对沈数点了点头。沈数也对他微微颔首,而后转身走到了桃华面前:“本王行为不谨,连累蒋姑娘的名声了。”
他注视着面前的女孩儿。一件月白绣浅黄色桂花的长褙子,下头露出宝蓝色裙边,更显得腰身纤长,如同一株亭亭玉立的桂花树,似乎还有淡淡的甜香从乌黑的头发里飘溢出来。
沈数个子高,两人站得太近,桃华又微微低着头,沈数就只能看见那刘海下面白生生的额头,以及小小的鼻尖。一支银簪别在那绸缎般的黑发里,仿佛一抹流光似的,顶端镶着一双莲子米大的珊瑚珠,看在沈数眼里却是灰色的。
这应该是红色的吧。沈数怅然地想,可惜他看不见。
在知道自己的病之前,他曾经迷惘过,为什么身边侍候的宫人们那么喜欢戴一些在他看来是灰扑扑的小饰物,她们说那是红色,是很好看的颜色。
后来知道了自己的病,他倒也没什么特别的遗憾。在西北,舅舅指着那成堆的尸体对他说,那就是血的颜色,那就是红色。那时候他看着那些深深浅浅的痕迹,觉得看不见红色也很好。
但是现在,他忽然有点恨了,恨自己为什么会得这种病,为什么会看不见那鲜艳的,据说是很好看的红色。为什么会看不见这个女孩子娇艳的红唇、脸颊上妩媚的红晕,以及点缀着她头发的璀璨宝石。更遗憾的是,即使是这不够完整的美丽,以后也不会属于他了。这女孩子终将嫁为人妇,那时候即使能再相见,只怕他也要避嫌了。
桃华没想到沈数会说这句话,有点吃惊地抬起头来,就望进了那双深沉的黑眼睛里。
沈数的长相据说是随了母亲,轮廓俊美五官出色,只是在西北多年,肤色已经被风吹日晒成了蜂蜜一般的颜色,放到京城来说就嫌不够高贵文雅了。不过在桃华看来,男人实在没必要那么白,是要当小白脸么?而且他有这样一双眼睛,如同深深的潭水一般……
桃华突然意识到自己盯着那双眼睛已经看得够久了,连忙转开目光,重新低下头来:“王爷何出此言,这本也不是王爷的过错,乃是有人心眼俱脏,才视人如己罢了。”
院子里这些年轻人当中,也不是人人的家族都与于氏一族交好的,且于铤不过是于家旁枝,也不是人人都看得上他。桃华这话一说出来,便有轻微的嘻笑声响了起来。
于铤一张脸胀得血红,愤然抬头去看,却见那女孩子站在廊上,背后是一大棵开着粉红色花朵的木芙蓉,衬托得那个淡蓝色身影清雅如一泓湖水,而簪子上镶的两颗红色珊瑚珠映着正午阳光成了两团艳红,就如波心的倒影之中突然闪起亮光一般,明亮得让人不敢正视却又舍不得移开目光。
忽然之间,于铤的恼怒都没了。他看见那个女孩子忽然又抬起头,小声跟沈数说了些什么。她比沈数要矮一头,要说话的时候就得把头仰起来,微尖的下颌扬起,修长的颈子像他从前在于阁老府上湖中看过的天鹅一般。
桃华是忽然想起了一件事:“能不能,请王爷帮我一个忙?”
“你说。”沈数看着那张近在咫尺的小脸,目光落在两片花瓣般的嘴唇上——红,到底是个什么颜色呢?
“如果明日太后不准我去观猎,能否请王爷替我注意一下,太后拿出来做彩头的那块玉雕水仙,最后是落入了谁人之手?”虽然江恒说去向太后说情,但桃华实在没有把握太后答不答应,也或者虽然答应了,但回头把她安排到远远的后头去,说是观猎,其实啥也看不见。到时候江恒反正是要到场上去狩猎的,太后要想敷衍他简直太容易了。而且老实说,不知怎么的,桃华觉得江恒这个说情,恐怕比不说还要糟糕。
“那块玉有什么蹊跷吗?”沈数想起当时桃华就对它颇为注意,“你想要?”
幸好宫人们在沈数走上回廊的时候就都后退了,这时候应该也听不清他们说什么,但桃华还是压低了声音:“那个,那个是我母亲的遗物,因为——因为某些原因落到了承恩伯手里……”实在是没脸说是继母偷的。
沈数神色一凛:“我知道了。”
他正想再说句话,江恒已经从殿内轻快地跑了出来,一见沈数和桃华站在一起,脚步不由得顿了一顿。沈数看他一眼,向桃华略一点头示意,就退了开去。
“蒋姑娘——”江恒先向沈数抱拳示意,然后才笑嘻嘻地转向桃华,“太后已经答应了,明日带你一同去看围猎。”
“多谢二公子。”桃华含笑向他行礼,江恒是个很阳光的少年,对世界都抱着善意,自然也应该得到善意。
“恒儿——”殿门处传来声音,南华郡主由文氏陪伴着走了出来,一脸威严地站在台阶之上,挑剔地扫视着桃华,“没想到蒋姑娘也来了。”
桃华只得对她又行了一礼:“见过郡主。民女是随驾侍奉太后的。”
“既然如此,这是太后的恩典,要用心侍奉才是。”南华郡主倒是听说了桃华治好太后的事,可没想到她会跟到南苑来。刚才儿子跑进殿去提起桃华,她就觉得心里不悦起来——靖海侯夫人带着女儿就坐在底下呢,那可是她看好的儿媳,原盼着此次来围猎,儿子能跟曹家姑娘亲近些,怎么反而又惹上蒋家那丫头了?
江恒轻咳了一声:“母亲,我还得了一只野雉,毛色鲜亮得很,给您送到院子里去了,您回去瞧瞧?”听着南华郡主用这样傲慢的口气跟桃华说话,仿佛在吩咐自家的奴婢一般,他心里说不出的不自在。
文氏也跟着笑道:“听说野雉颜色鲜艳不逊孔雀,尾羽插瓶也颇为好看,儿媳还没见过呢。母亲,快回去瞧瞧吧。”她自然明白南华郡主为什么这般态度,但她能做的也不过是帮着转移一下话题罢了。
南华郡主心里更是不悦,但也不愿扫了儿子的脸面,便道:“那就回去看看。看你这一身草叶,也回去好生沐浴一番。”
此刻殿内来拜见太后的命妇们都陆续走了出来,江恒也不好再停留,只得匆匆给了桃华一个歉意的眼神,便扶着南华郡主走了。
桃华刚松了口气,就听见崔幼婉的声音似笑非笑地道:“原来蒋姑娘还认识江二公子呀,真是交游广阔。”
这丫头怎么阴魂不散的。桃华心里烦得很,决定不理会算了。谁知道崔幼婉也不知犯哪门子病,竟然不知道见好就收的,反而又笑吟吟地说了一句:“听说南华郡主正在为江二公子说亲,蒋姑娘知道吗?”
“谁家在说亲呢?”后面又传来一个声音,靖海侯夫人携着曹蕙走了过来,也是似笑非笑地看着崔幼婉,“崔二姑娘真是消息灵通,连这事也知道,比我家蕙儿强多了。”
崔夫人的脸色一下子就黑了。说亲这种话,其实不应该从未出阁的女孩儿家嘴里说出来,靖海侯夫人说曹蕙不如崔幼婉消息灵通,其实就是暗指崔幼婉打听了不该她听到的东西,这不单是说崔幼婉不知分寸,也是暗指崔家家教不佳。
哪里料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来?
崔夫人心中暗骂,脸上却还要堆起笑容:“此事京中知道的人怕也不少,曹夫人想是有些日子不曾出门,所以不知?”靖海侯是有爵人家,又颇得皇帝看重的,崔家纵然是皇子岳家,也并不敢怠慢。且论起来,靖海侯夫人身上的诰命还高过崔夫人,也只有崔秀婉将来成为郡王妃,其身份才能比靖海侯夫人更高。
靖海侯夫人微微一笑:“这倒也是。太夫人近日有恙,我自然不能出门。说起来多亏蒋姑娘妙手医治,不然今日我怕还不能在此与崔夫人说话呢。”
崔夫人略有些惊讶地看了一眼桃华,算是知道为什么靖海侯夫人会跳出来维护她了。想不到这丫头医术当真不凡,才治好了太后,如今又治了靖海侯府的太夫人,如此下去,难道她真要名扬京城不成?
不过靖海侯夫人这话也提醒了崔夫人,桃华怎么说都是给崔秀婉治过病的,虽然现在似乎还没有什么人知道,但倘若桃华说出去,那崔幼婉的举动就未免更有些忘恩负义之嫌了。
一念及此,崔夫人便不太自然地笑了一下:“蒋姑娘医术自然是极好的,不然也不能随驾侍奉太后。”她拉起两个女儿的手,“我们先回去了,曹夫人请。”
靖海侯夫人看着崔家母女远去,轻轻嗤笑了一声,转头看向桃华,有些歉疚地道:“蒋姑娘,方才——方才我在殿内,看见太后拿出来做为此次围猎彩头的——”
“是玉雕水仙是吗?”桃华笑了笑,“我已经看见了。”
“真是抱歉……”靖海侯夫人也不知说什么好了。
桃华摇摇头:“这与夫人有什么关系。且方才夫人出言维护于我,我还要向夫人道谢呢。”
靖海侯夫人叹了口气,与桃华道别,往园外走去。曹鸣已经跟上母亲,闷声道:“母亲放心,我明日定然全力以赴,若是能争个名次,或许能将那玉雕赢回来。”
彩头自然不止一样,到时候会让前几名依次挑选。那玉雕水仙只是心思精巧,论其价值总归不如皇帝拿出来的彩头,怕是排在最前头的人不会选取。曹鸣只要能拿到前三名,或许就有机会了。
靖海侯夫人看了看儿子,终于还是道:“你不要如此争强。弓马狩猎总是危险之事,须以安全为重。”即使对桃华有所愧疚,终究也比不得爱子之心,“且看那玉雕花落谁家,母亲想办法去换回来便是。”
☆、第90章 争胜
牛角号长鸣,在山林之中带出一连串沉沉的回响,宏大悠远,似乎整座山脉都因此而震动起来。
桃华站在太后身后不远的地方,放眼望去,也有几分激动起来。
她们现在正位于一片缓坡之上。几个随驾而来的嫔妃们都是精心妆扮,个个都盼着一会儿皇帝策马归来的时候能被她们惊艳。还有跟来观猎的年轻女孩儿,有好几个都换了骑马的衣裳,打算一会儿也下场去跑几圈。这些骑马装都是颜色鲜艳引人注目,仿佛秋日的山坡上忽然开出了一片鲜花似的。
不过桃华无暇看这些女眷们又穿了什么样子的衣裳戴了什么样的首饰,她的目光完全被下面平地上的男人们吸引了。
皇帝身穿明黄骑装,背负长弓,骑着一匹高大的枣红马,在众星捧月般的簇拥之下,看起来威风凛凛。从他左右手两边,是盔甲鲜明的侍卫们雁翅般排开,一个个都是昂首挺胸,龙精虎猛的样子。
相较之下,那群勋贵子弟们就有点稚嫩,虽然看起来也是跃跃欲试的模样,有几个还腰刀背弓很有个样子,但就像一群刚出窝的小老虎似的,有点儿乱,还有点儿不大靠谱的模样。
皇帝举起手来,对着前方的山林笑道:“今日围猎,不管侍卫还是勋贵子弟,统统以猎物计数排行,朕与太后、皇后,为你们备了彩头。”说着一拍手,后头跑出一队十个太监来,每人手托一个托盘,里头摆着一样东西。
桃华一眼就看见,第二个太监手中托的,正是那块玉雕水仙。黄亮的铜盘里,青白色的玉雕看上去有些单薄,被两边的彩头完全掩去了光彩。
女眷们中间发出一阵惊叹。第一个托盘里放着一副软甲,色如白银,那一片片叶形的甲片似乎是金丝编起来的,在阳光下反映着灿烂的光。第三个托盘放的则是一枝回鸾钗,金黄色的翅膀由细细的金丝累成,每片羽毛仿佛都栩栩如生,鸾口中衔一枚硕大的红宝石,映着阳光鲜艳如血。
后面的六个盘子里,有镶嵌宝石的锋利匕首,也有雕花嵌玉的马笼头,还有成把的明珠或累累的金锭,总之个个都足够耀人眼目,凑在一起真是珠光宝气。
一众侍卫和勋贵子弟们的眼睛都亮了起来。勋贵们当然要的是在皇帝面前露脸的机会,若能拿到皇帝或太后皇后备下的彩头,那自是极长脸的事。而侍卫们倒是更看重彩头的价值,毕竟他们中有很多家境都并不富裕,若能拿到前头的名次,便等于发了一笔横财。
不过今日能下场的护卫少说也有百余人,勋贵子弟也有数十人之多,二百来人争十个名额,委实不易。有几个自知弓马平平的勋贵子弟已经打起了退堂鼓,毕竟侍卫们身手都是极好的,比起他们这些只将弓马视作戏耍的少爷们来说,简直是没法可比。
“来,擂鼓!”皇帝将手一挥,隐于四面的百来张鼓顿时隆隆响起,声如沉雷,惊得树林之中的野兽也都躁动起来。
来围猎也是有讲究的,第一箭总要皇帝来射,还得要射中猎物才行。因此看守猎苑的人早就在里头准备好了一批跑得略慢的野兽,等到鼓声一响,就将这些野兽从林子里赶了出来。一时间羊头攒动,鹿腿乱踢,大家都挤在一起,反而不知往哪里跑了。
皇帝于是开弓放箭。他平日在宫里也是练过箭的,虽然在马上射起来准头不好说,但此刻马只是小步踱着,猎物又拥挤,倒也并不难射中。于是他一箭出去,正正射在一头鹿的脖子上,那鹿摇晃了一下,就被急冲上去的侍卫给扑倒了,顿时一片欢呼之声:“皇上得鹿,皇上得鹿!”
“皇上真是好箭法!”
“百发百中!”女眷群中已经有人欢呼起来,下头的侍卫和随驾的官员们自然更是大声呼叫,简直比刚才的鼓声还要响。
皇帝自己倒是不很在意地笑了笑,眼看那群被赶出来的羊和鹿们已经清醒过来开始四散奔跑,便将手一挥喝道:“你们去吧!”
一众侍卫早就虎视眈眈,得了皇帝这一声令下,顿时齐声呼喝,百来匹马纵跃而出,一下子就抢到了那些经验不足的勋贵子弟们前头。
不过还有一人比他们更快。只见青色的侍卫服色之中,突然有一抹赤红脱颖而出,冲到了最前头。且一声弦响,一头尚未跑远的鹿已经应声倒下,那身穿大红劲服、肩上还系了一件同色短披风的人丝毫不停,驱着胯下那匹乌云盖雪,率先冲入了树林之中。
“那是谁?”太后眯着眼睛,“谁家子弟抢在了侍卫们前头?”
有眼尖的已经看见了,但极识相地没有说话。不过总有那脑袋转不过来的,讨好地回答太后:“仿佛是安郡王。”
太后的脸色好像没变,但不知怎么的,周围的人都觉得天气仿佛有点凉了,好像哪里吹过一阵冷风来似的。只有那个脑袋还没转过弯来的,还在喋喋不休:“果然是定北侯府上教养出来的,弓马倒还不错,只是听说也不怎么读书——哎,听说崔大姑娘是琴棋书画皆精的,也不知大婚之后夫妻两个能不能说到一块儿去。”
这个不怎么有眼力劲儿的是于阁老的三儿媳,今日陪着于阁老夫人前来伴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