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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99年NBA选秀大会!

6月26日。

总决赛结束第二天。

李牧没有随队回洛杉矶,而是和总经理杰里韦斯特一起,飞往华盛顿,参加在MCI中心举办的1999年NBA选秀大会。

话说,本届选秀大会,所谓的篮球专家又跳出来,声称这一年是选秀小年。

这眼光雪亮的…我都不好像意思点破,你是猴子派出来搞笑的吗?

平心而论,99年NBA选秀被低估了。

这一年确实没有和96黄金一代那般,出现多名巨星级别的新秀,但是,成材率很高,尤其是出现了不少二当家和总冠军拼图型的新秀。

比如,改打第6人的奥多姆,找准‘3D’定位的波西,改名字的阿泰斯特,被薅秃的吉诺比利,真正的‘搅屎棍’汉密尔顿,离开纳什的马里昂,打第6人且在德克身边的特里…

“李,黄蜂队已经同意,交换次轮签给我们了。

只是,这个顺位低了,确定没有问题?”选秀作战室,杰里挂掉和黄蜂队总经理的电话,冲李牧问道。

“大概没问题吧,关注且愿意,用高顺位签下欧洲新秀的球队并不多。”李牧那一瞬间犹疑了。

很快就转换心情,得我之幸,失我之命。

而且“57顺新秀”,他李牧不见得就有薅秃他那头飘逸长发的机会。

倒是有一个问题,李牧感觉挺好奇。

“这交易,黄蜂队没有意见吧!”

“黄蜂队有意见?”杰里韦斯特愣了一下,立即明白李牧的意思。

无非就是湖人队和黄蜂队多次进行交易,湖人队看起来都赚了。

李牧这是,脸皮不够厚,感觉到不好意思?

摇了摇头,韦斯特接着说道。

“别以为湖人队最终拿到了总冠军,就替黄蜂队感觉亏了。

湖人队不讲武德,逮着黄蜂队一支球队往死里薅羊毛?”

“不是这样的,这是两支球队的双赢。

迪瓦茨和琼斯,交易价值可不低。如果科比打不出来,莱斯加盟,湖人拿不到总冠军。

那替湖人队感觉亏了的人,绝不是少数!

第一个笑出声的,肯定就是黄蜂队!”

李牧点了点头,确实如此,湖人队一直冒着风险,黄蜂队都拿到了看得见的利益。

“是亏是赚,看的是各自的眼光。”

韦斯特话锋一转,说道,“本届选秀大会,湖人队手上选秀签,从2个变成了3个。

23顺位,30顺位和刚刚交易得到的41顺位。

老板老巴斯也提过意见,说到湖人队已经拿了总冠军。

接下来,希望可以挑一些,帅气且有实力的新秀。

换句话来说,就是先挑可以卖门票的,再考虑有实力的。

所以,湖人队的选秀计划,是用23顺位,选择沃利斯泽比亚克。

此人,22岁,实力不错,和母队的合同结束,随时可以登录NBA联盟。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非常帅气,且有实力。

如果选不到,就选择安德烈基里连科,此人虽说18岁零4个月,身体天赋却惊人为天人。

基里连科的身体,让我想到了97年的麦格雷迪。206cm的身高,却有2米31的臂展,运动能力出色,有大本没有的投篮,正好可以补强前锋位置。

唯一的弱点,就是丑了点,但他很全能。”

“……”

李牧静静听着,刚开始还不在意。

“30顺位,湖人会考虑选择戈登吉里塞克。

此人,三分、篮下突破、急停跳投无一不精,不是纯射手,控球不错,可以担任科比的替补。

防守是软了点,但是,相貌俊朗出众。

如果选择不到,那就选择德文乔治,丑是丑了点,但胜在全能,空位有三分。”

“……”

听着听着,李牧感觉到不对味,感觉自己可能是多余的。

话说,他只是提了一下意见,让湖人关注欧洲那边的新秀行情。

没有想到,韦斯特不关注还好,一关注就出问题了,居然在不知未来的情况下,做出了最优的正确选择。

那我走?

……

“吁……”

嘘声依旧,总裁大卫斯特恩,登上主舞台。

简短开场致词后,选秀大会正式开始,斯特恩拆开手中的信封,读出选择的答案。

“1999年NBA选秀大会,第一轮第一顺位,芝加哥公牛队选中的是…

来自杜克大学的前锋,埃尔顿布兰德!”

平心而论,按照有乔选乔,无乔选鲨的选秀真理来选,无乔无鲨,真正应该选择的不是什么伊格达拉。

而是布兰德这种,2米03的身高,却有着227cm臂展静态身体天赋,有着120公斤的吨位,却和奥尼尔一样,脚步不错,都是球场上的灵活死胖子。

和乔丹一样,布兰德有着强悍的背身单打和精准的中投,以及出色的领袖才华。

唯一的弱点,就是长相太憨,没有明星相。

但是,成不了乔丹,最差也能够成长为皮蓬那款的球员。

在NCAA赛场,9899赛季,布兰顿场均可以轰下17.7分9.8篮板,数据不是很爆炸,但是,胜在稳健。

未来,布兰顿在NBA生涯巅峰,可是“20+10”的常客,被加内特和邓肯压着,依然能够抢到一个最佳二阵,反正,怎么选都不会亏了。

稳健状元布兰德,带上公牛队的鸭舌帽,上到主舞台,和总裁斯特恩相拥、交谈、握手、合照、下台…

……

紧接着,选秀大会继续。

斯特恩折开封信,接着读出,“1999年NBA选秀大会,第一轮第二顺位,温哥华灰熊队选中的是…

来自马里兰大学的后卫,史蒂夫弗朗西斯!”

话说,灰熊队的选择很大胆,很有想法。

弗朗西斯的身体天赋太诱人了,弹跳能力毁天灭地,进攻技术华丽,能将街球技术带进球场,球风劲爆,身体冲起来,突破很有爆炸力,是NBA一抹靓丽的风景线。

如果长得再丑点,像下水道出来的样子,就没有以后威斯布鲁克什么事了,因为,弗朗西斯的打法更像神龟。

你说神龟有四个,威少还可以有?

反正闭上眼晴都一样。

灰熊队之所以敢赌弗朗西斯,就是抄隔壁兄弟猛龙队的作业,希望他成为灰熊队的‘卡特’。

用他劲爆的球风,吸引球迷进来球馆看球。

哪怕弗朗西斯选秀前,就拒绝试训灰熊队并扬言:不,我不会为灰熊队他们打球。

……

选秀还在继续。

斯特恩读起第三封信:“第一轮第三顺位,黄蜂队选择的是……”

“来自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的控卫,拜伦戴维斯!”

话说,戴维斯身体素质劲爆,是被严重低估的超级巨星。

他的速度和弹跳力,在1号位都是顶级,身体强壮,力量远超同位球员,技术出众,堪称是身兼身体素质,运动能力和技术于一身的球员。

换句话来说,就是“比他快的,没他壮,比他壮的,没他快。”

这让人想起第一时间,想到韦德和詹姆斯。

之所以他被严重低估,就是因为,他个性太鲜明,喜欢和管理层闹矛盾,他明明有顶级的身体,却投篮选择非常差,喜欢呆在外线乱飙三分,而不是突分打法。

这种打法,抽风时轰得对手找不着北,有过黑八德克带领的小牛队,不抽风时,就是球队的卧底。

另外,高中时,他就被联想到基德的表现,同样的球技了得,相貌平平。

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基德嘛,联盟公认的超级巨星,却因为打法和长相,人气并不高。

为此,相貌同样平淡无奇,有点匪气,下巴过长的戴维斯,决定留胡子,加强自己匪徒的气质,成为大胡子一代目。

现在的哈登,不过是抄了戴维斯的作业,用大胡子来,掩盖他的张蠢如憨憨的长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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