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一个结义兄弟
话音刚落,从毡车车底下钻出一个身材矮小的精瘦男子。
“好汉,休要动手!”矮小的精廋汉子看着秦锋神情阴沉,急忙开口说道。
如果不是包袱上的结是秦锋亲自打的,恐怕他还没有察觉到包袱竟然在他眼皮子底下被人打开又重新绑上了。这一路上虽然他一直在赶路,可包袱就放在身边。
这汉子的手段好生了得!
“你是何人,报上名来!”
“小人姓时名迁,方才看见好汉急于出城,才搭了个顺风车。小人绝无恶意!”
鼓上蚤时迁!
没想到这么快就遇到了一个梁山的名人。
时迁在梁山好汉中虽然排名倒数第二,可却是一位有勇有谋的奇才。只可惜因为他的出身,一生都活在别人的轻视之中。虽然在秦锋看来有些好笑,可在水浒的世界中,杀人放火、打砸抢夺,那是好汉所为。偷鸡摸狗、掘坟盗墓,就是极为下贱的勾当。梁山好汉中排名垫底的三人,无不是贼的出身。
水浒中,时迁是主动加入梁山的,除了想着背靠大树好乘凉之外,恐怕最大的念想就是期望能有一天得到别人的认可。当初杨雄石秀杀了潘巧云之后打算上梁山,时迁主动现身想要同行。为了得到两人的认可,时迁总是下意识讨好他们,主动烧火做饭,打汤给两人洗手洗脚,还把店小二家报晓的鸡给煮了让他们下酒吃。
之后东京盗甲赚徐宁、救卢俊义火烧翠云楼、攻打曾头市刺探军情、法华寺钟楼敲钟、火烧蓟州城、火烧独松关、火烧昱岭关,种种表现可谓是大方异彩,到头来在别人心里也只不过是一个需要时才被记起的小人物。
“好汉?”时迁瞟见秦锋似乎有些走神,忍不住唤了一声。
真是倒霉!
就是搭个顺风车,结果碰到一个强人,连“花花太岁”高衙内都敢宰了。
这家伙不是要杀人灭口吧?
时迁不由地装作挠痒痒,右手停在怀里揣着的尖刀处。
秦锋回过神,收起腰刀,冲着时迁拱手说道:“原来是时迁兄弟。在下秦锋,幸会幸会。”
这可是个人才啊,如果能够收服,情报方面的领头人可就有着落了。
绝对不能错过!
想到此处,秦锋看着时迁的目光更加明亮。
“想必时迁兄弟方才也听到我们的谈话了吧。”秦锋平静的说着。
该想个什么办法把时迁留下呢?
时迁有些紧张地,解释般说道:“好汉敢杀了那高衙内,实是为民除害,小人十分佩服。实不相瞒,小人是个贼,决计不会去官府告密的。”
我是贼,你是强人,都是官府缉拿榜上的人,自然不会出卖你。
“我自然是相信时迁兄弟的。”秦锋说着,转头对张贞娘说道:“二姐,你和锦儿先把衣裳换下吧,我和时迁兄弟说说话。”
张贞娘放下车帘,关好勾栏门,这才递给锦儿一套男子的衣裳,两人更换了起来。
秦锋走到时迁身边,问道:“时迁兄弟,你不是高唐州人士吗,怎么不在高唐,反而会在东京?”
时迁闻言一愣,心道:这强人怎么连我的出身都知道,莫非他真的认得我?想到此处,心里不免有些得意,想不到我时迁在东京也是有名气的人。
时迁的心情稍微放松下来,说道:“小人做的营生不算光彩,怎么有脸祸害乡亲。听闻东京繁华,便来碰碰运气。”
“不知时迁兄弟,将来有什么打算呢?”秦锋继续问道。
打算吗?
这个时迁倒还真没想过呢。他除了一身盗窃的本事,其他的也不会。至于把“盗窃”这门本事发扬光大?那想都不用想,但凡能寻个活路的,谁会愿意做贼呢。
“唉!”秦锋长叹了口气,说道:“时迁兄弟,你也是堂堂的男儿,学的一身的本领,难道就只能做些鸡盗狗的勾当?整日里躲躲闪闪,连个知心的朋友都没有,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你真的甘心吗?”
若要说服别人,首先就得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印象中时迁出场的时候,就说过类似的话。我就不相信,这时的时迁心里会没想法。
时迁闻言有些酸楚,秦锋的这一席话是说到他的心坎里了。他何尝不想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之所以远离高唐州还不是担心万一失手被抓,让祖上蒙羞。每天夜里,他时常在幻想着未来的种种可能。只是梦醒之后,面对的还是冷冰冰的现实。
将来若有光明的话,这路又在何方?
“不知哥哥有何指教?”时迁神色黯淡地说道,称呼上已是亲近了不少。
“兄弟可曾听过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男儿在世,自当建功立业,光耀门楣。如今朝廷腐败,民不聊生,兄弟你与其小偷小摸被世人所唾弃,不如随我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做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
“生前拜将封侯,死后万世香火,岂不快哉!”秦锋的声音有些激昂。
“轰”的一下,时迁只觉得胸中腾起满腔热血。
不得不说,秦锋的话对时迁而言,还是很有感染力的。过了好一会儿,时迁才平静下来。
虽然大宋近年来时有盗匪为祸,可敢大张旗鼓要替宋而立的还没有。而且,这家伙就一个人,怎么说都有点忽悠他的意思。
“小人才能有限,恐怕......”时迁刚开口要推脱离开,秦锋又说话了。
“我姐夫是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不知道兄弟可曾听过?”
“小弟自然听过。”时迁看着秦锋的手又摸向腰刀,神色间有些不自然。
他自然明白秦锋的意思。一是,林冲是我姐夫,我并非一人。二是,我姐夫是林冲,自己身手也不会差,你知道我这么多秘密,不能同路就只能动手了。
看着时迁有些纠结,秦锋伸手从怀里掏出所有的银子,递给时迁说道:“兄弟,这里有十两银子,你且拿去用,莫要在为了区区钱财埋没自己的才能。”
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想起宋江逢人就送钱,秦锋觉得有必要借鉴一下。
素味平生,竟然以十两白银相赠。时迁顿时觉得秦锋身后光芒万丈。
呃,确实秦锋后面的太阳有点耀眼。
“哥哥高义,小人如何敢收!”时迁心中感动,连连推辞。
“既然你叫我一声‘哥哥’,就拿着吧!”秦锋硬把银子塞到时迁手里,趁热打铁地说道:“我一见到兄弟你就觉得亲近。不如我们结为义气兄弟如何?我今年二十一,不知兄弟你贵庚?”
“小人今年二十。”时迁捧着银子,眨了眨眼,有些莫名其妙。
“好!从今天起,你我便结为义气兄弟。有朝一日,天下都会记住我们的名字。”秦锋哈哈大笑。
时迁有些好笑又有些感慨。
他自幼孤苦,何曾有过兄弟姐妹,莫名其妙多个了个结义兄弟,也许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