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魂器
奇洛老泪纵横,伏地魔陷入沉思。
年代不同了,黑巫师居然化身圣母,伏地魔有口老槽吐不出来。
你们特么比白巫师还善良。
马克亲眼看着奇洛走出禁林才松了口气。
“这样不行,现在的伏地魔太鶸。”
“我得想个法子,让他以最强姿态出现在大众面前。”
马克做人很讲规矩。
既然以警惕伏地魔为口号把霍格莫德的房子炒起来了,那么当然得把伏地魔拉出来亮亮相。
愿意花钱买房租房的都是马克的好兄弟。
马克不能让好朋友们觉得吃亏!
奇洛走了,马克重新套上黑巫师袍子,继续往禁林深处走去。
按照踪丝网络的探索,马克走了半个多小时,终于找到他此行目标。
一只匈牙利树蜂。
号称世界上最危险的火龙之一。
“桀桀桀桀。”
它危险,马克比它更危险。
万事俱备,只欠一场杀戮。
伏地魔上学时尚且能找到炼制魂器的方法,马克身为霍格沃茨校长,可以阅读一切禁书,大权在握,当然也知道如何操作。
“首先,给撕裂的灵魂一个寄身之处。”
大罗金仙斩尸需要先天灵宝寄托执念。
马克翻手掏出格兰芬多的宝剑,这将是它灵魂寄托所在。
勉勉强强,马克约等于斩尸大罗,格兰芬多宝剑约等于先天灵宝。
差不多一个概念。
听说有的洪荒圣人全力一击堪比核爆,马克琢磨自己去到那种世界四舍五入也能算个大罗金仙。
“按照那个连名字都不能提的人所说,杀戮是大罪。”
“只有杀戮,才能使人灵魂撕裂。”
“不一定要杀人,只要是智慧生物都可以。”
马克都不敢提起名字的人当然不是伏地魔。
而是此方世界创世神jk罗琳。
罗琳大神堕入深渊,被剥夺创世神身份。
祂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的掌控。
现在,祂可能还跟这个世界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但只要无人念诵其名,千百年后,祂将被世人彻底遗忘,永世不得翻身。
这事层次太高,马克把握不住,先将目光放到眼前。
匈牙利树蜂是天生的捕猎者,食物链最上层生物。
传承自祖先的古老直觉告诉它,危险来临。
这头巨大的怪兽步履蹒跚,硕大的眸子死死盯着马克,发出低沉的吼声。
要是面对东方龙,马克或许还会迟疑,匈牙利树蜂这种东西长的奇奇怪怪。
它身上覆盖着黑色鳞片,黄色眼睛,长的像蜥蜴,青铜犄角,长尾巴上同样突出着青铜尖刺。
这种怪兽,长的对不起观众,人人得而诛之。
马克抬头,正好有点月亮,代表月亮消灭它!
“昏昏倒地!”
火龙的皮具备强大的魔力,对魔法抗性非常高。
那也得看谁用。
低等巫师的魔法对火龙来说是挠痒痒。
马克的昏昏倒地则是变形金刚拿着铁锤狠狠敲它的脑袋!
怪兽倒地,马克拔出格兰芬多的宝剑狠狠刺入它的身体。
噗嗤噗嗤。
刺入拔出,进进出出,再来一次。
马克骑到匈牙利树蜂背上,先是每剑都势大力沉一步到位,然后手有点软,转变为九浅一深。
正巧,这头怪兽昏沉的反抗,身躯摇摆,马克也不动弹,从它身上下来,只是举剑,它就自动摇晃身体,让宝剑刺入。
过了十几分钟,匈牙利树蜂无助怒吼,终于停止挣扎。
格兰芬多宝剑锋利无比,龙血沾染在剑身很快滴落,月光照耀,依旧是银亮亮明晃晃一把短剑。
接着,马克施展法术撕裂灵魂。
这痛苦,比蛋疼还要严重。
火龙生命力澎湃,数十倍于巫师。
马克发现:“杀死匈牙利树蜂,好像能分裂出两道,甚至更多道灵魂?”
这是好事。
俗话说的好,胳膊疼不要紧,你狠狠扎一下大腿,就是腿疼了,胳膊上疼痛可以暂时忽略。
马克翻手掏出魔法石。
它上面蕴藏着强大的魔法,可以作为灵魂寄托的对象。
很快,格兰芬多剑圣未来赖以成名的神兵,被马克炼制成了魂器!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魔法石,也被马克炼制成了魂器!
马克打开女主聊天群。
“姐妹们,我给你们准备了好东西!”
“摇铃,你说要找齐二十二本圆梦书才能回归天界,我送你一把……绝世好剑!”
马克诚恳的说:“你下界历劫,当经三三之灾,九九之难,方能得成正果。”
“艰难险阻层出不穷,有妖孽阻道,心魔乱神。我赠你神剑,望你披荆斩棘,一剑劈开生死路,两脚踏出是非门!”
“从此,这天不能遮你眼,地不能埋你心,众生都得明你意,满天神佛通通烟消云散!”
摇铃:“……”
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误会。
摇铃本体是只可爱的小狐狸,毛绒绒,能两条腿走路那种。
跟诸天万界所有狐狸一样,她能变成美少女!
不会真的有狐狸不会变美少女吧?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
她所在的凡间属于现代社会,有一说一,摇铃觉得挺安全,没马克说的那么可怕。
什么灾难劫数,妖魔鬼怪,真是吓死狐了!
“摇铃,你还小,很多事不懂。”马克长叹:“你为什么下界历劫?”
“因为我弄丢了圆梦书?”摇铃不敢确定。
“圆梦书是天国珍宝!它封镇万年老妖黑魔狐!”
“一旦黑魔狐复生,后果不堪设想!”
“到时鬼哭神嚎,天地变色,道消魔涨,人间将沦为鬼蜮!!”
“狐仙跟人类,都不会有好下场。”马克声音沉重。
“到时候,一等魔二等妖三等仙四等人,秩序崩塌,阴阳逆转!”
摇铃蚌埠住了。
万年老妖黑魔狐什么鬼。
虽然感觉哪儿不太对劲的样子,但摇铃还是点点头,圆梦书丢失的确会导致黑狐狸复活。
“黑魔狐那么凶残的角色,手下必定有万千爪牙!”马克斩钉截铁的说:“它们会来扰乱你搜集圆梦书的进程!”
“如果必要,甚至会斩你肉身,灭你神魂,让你形神俱灭,魂飞魄散!”
摇铃认真分析,冷静思考。
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摇铃瑟瑟发抖。
“黑狐狸好像是有个手下叫火狐狸,它还在天界流窜,我们没抓到。”
“这就对了!”马克一拍大腿:“你发现一只蟑螂,意味着身边有一窝蟑螂!”
“你们知道火妖狐的存在,那么黑魔狐必定有无数忠心耿耿的手下潜伏在暗中,伺机而动。”
“摇铃,今天,我以一个长者的身份跟你说话。”马克字字出自肺腑:“妖魔阴险狡诈,你就要比它更阴险狡诈才能取得胜利。”
“不要小看你的对手!”
摇铃重重点头。
赫敏姐姐说得对!
我懂了!
她的目光逐渐坚定。
正巧,这时候天国的狐狸元老们联系摇铃,他们忧心忡忡。
“摇铃,圆梦书找到了么?黑狐狸的封印松动了!”
“诸位长老放心!”摇铃面容坚毅:“过去的我只顾玩耍,置世界安危于不顾,如今回想起来罪大恶极。”
“从今以后,我当为狐族崛起而寻找圆梦书!”
“谁敢阻我,我便杀谁!”
“雷电风火,杀!”
“夜叉恶鬼,杀!”
“魔尊妖孽,杀!”
“地狱鬼使,杀!”
“我摇铃,注定历经三三之灾,九九之难,斩尽红尘,方得正果。”
“以我手中长剑,庇佑苍生!”
狐狸元老:“……”
不是,昨天还好端端活泼可爱的摇铃,咋变的这么凶残?
“你们在天界要当心。”摇铃说:“黑狐狸手下有火狐狸,为什么不能有其他狐狸?”
“我觉得事情没那么严重。”狐狸元老本来是激进派,想催摇铃加快动作,在现在的摇铃面前立刻化身保守派:“咱们狐仙一族总共就几十号人,要是多几只狐投靠黑狐狸,现在被封印的就是我们了!”
“你确定么?”摇铃问。
“这个……”知人知面不知心,何况狐狸?
狐狸元老不敢确定。
“这就是了!”摇铃断喝:“放心!一切交给我!”
摇铃心念一动,从聊天群中取出马克发来格兰芬多……绝世好剑。
虽是狐身,但剑在手,摇铃风姿卓越,剑气纵横。
还好是短剑,稍长一点还真不适合狐狸用。
绝世好剑震荡,发出清鸣。
“我唯有一剑,可搬山,倒海,降妖,镇魔,敕神,摘星,断江,催城,开天!”
马克的残魂发出他来到世上的第一声怒吼。
逼格满满。
虽然办不到,但不要紧。
吹牛嘛,大家能理解的。
“我们齐心协力,拯救世界!”摇铃握剑,豪情纵横。
原本摇铃啊摇铃世界,主线应该是小狐狸摇铃变成美少女,跟三年级小学生江贤玩暧昧谈恋爱的。
搜集圆梦书只是顺便的事。
唯一反派是天国火狐狸派下来的几个废物点心。
好好的言情恋爱番,被马克整成热血战斗番。
“二十二本圆梦书,事关重大!”
“为了防止世界被破坏,为了使正义跟光明永存人间,为了那个黑暗而绝望的未来不会降临。”
马克慷慨激昂:“摇铃,你要不拘小节!”
“我明白!”摇铃握剑,她早怀疑第一本圆梦书藏在某个小学生的家里,因为某些顾虑不好探寻。
现在百无禁忌,别说小学生,就是初中生的家,摇铃也闯定了!
高中生就算了,极度凶险,凉凉概率太大。
别说摇铃,马克都得躲着走。
目标,江贤家!
摇铃疯狂翻找,门突然响了。
小学生江贤回家了!
摇铃毫不犹豫,长剑斩落。
江贤,卒!
男主死亡,摇铃啊摇铃完结撒花!
马克微笑,原剧情应该是摇铃跟回家的江贤刚认识,方便以后谈恋爱的。
现在江贤变成尸体,摇铃心坚如铁,努力寻找圆梦书。
马克忍不住想吟诗一首。
奈何胸无点墨,找不出合场景的诗词。
马克只能震动剑身。
“牛逼!”
绝世好剑落在摇铃手中,马克又将目光放在北堂雪身上。
“北堂雪,问世间谁人能不死?”
“任你风华绝代,艳冠天下,到头来也是红粉骷髅。任你一代天骄,坐拥万里江山,到头来终将化作一堆黄土。”
北堂雪点头,长生不死,永远是人类心中最大的梦想。
“我有一块长生不死之石!”
马克笑道:“诸天万界,生灵亿万。咱们能在一个群相聚不容易。”
“摇铃是狐仙,寿命悠长。”
“你只是普通人,我希望你依靠长生不死之石多活几年。”
北堂雪激动,长生不死之石!
听听这名字,牛掰格拉斯!
“能让人长生?”
“轻而易举!”马克外号诚实善良小郎君,从不说谎:“曾有人用这块石头活了六百多岁,依旧活蹦乱跳。”
“有病治病,没病长生。”
尼克勒梅活了六百多岁,正常人哪怕寿元足够,也早因为乱七八糟疾病凉凉。
这块魔法石不仅让人长生,还能解决一切疑难杂症。
任何神医,在魔法石面前都得怀疑人生。
北堂雪随便想想,就能想出无数长生不死之石发生作用的地方。
她的国家高层被老人掌控。
老人,疾病缠身,随时可能驾鹤西去。
能帮老人治病跟延命的,就能得到无数的资源!
据北堂雪所知,跟她同为四大美人之一的东方冰最近身边多了个平平无奇少年,长的不咋样。
全凭精湛的医术治疗了东方冰的爷爷,获得东方家友谊,从此一飞冲天。
从没学籍的乡野少年,进入龙国最好大学,成为天龙人!
北堂雪握紧长生不死之石,她身躯微微颤抖。
她知道,原本固定的未来,不同了!
虽然感觉一切尽在掌握中,但为了以防万一,魔法石中寄生的马克残魂还是觉得需要确认一下。
“你们古武能做到什么地步?”
“人跟人的体质不能一概而论。”北堂雪说。
“例如躲避子弹,只要预判对方开枪位置就行。有人曾在嫉妒愤怒的情况下躲避三十颗子弹,在他子弹打完后一拳打晕对方将其缴械。”
“以前我有个朋友,半夜家里闯进来藏獒想吃他,他一拳干在藏獒眼窝上,然后剪刀脚夹住它的脑袋七百二十度旋转。后来狗主人找他索赔,他就笑笑不说话,因为他随时可以用剪刀脚扭断狗主人的脖子。”
“我还有个朋友,初中时候打架打了七十五分钟,完事还能跑步三十公里。”
“而且我们不怕壮汉来着,壮汉最好对付了,只要等他扑过来随便借力一个背摔,让他头朝地扭到脖子就昏迷了。”
“我曾经杀过老虎,等老虎扑过来我一个滑铲,从它身下滑过,并用刀子把它肚子划开,内脏掉一地。或者直接原地后仰,用手里的长棍尖抵住地面,老虎飞扑直接落地戳。”
马克彻底放心了。
原来是b站五虎上将的强度。
放在人类里,他们的确强大。
但只要没有陈北玄陈风笑这种转世仙尊,马克表示毫无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