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鸽子那么可爱
杨集远在大湖区中部,连朝廷后续的安排也不知道,自然不可能甘州大同城、步迦可汗大军、启民可汗大军的情况;不过他现在看得很开,既然管不到大同城,干脆就不用担心,只管闷头搞破坏即可,若是步迦可汗的军队真的杀入甘州,那就互相伤害好了,看谁最先顶不住。
在段文振大破铁勒军的第二天清晨,杨集起了一个大早,他这天虽然没有去攻打阿史那怀德的防线,可每天晚上都派兵去疲兵之计。
与阿史那怀德对峙的同时,又派兵将此哈尔湖、哈尔乌苏湖、德勒湖以南的部落杀了一空,虽说阿史那怀德下达了全部北撤的命令,可是那些牧民舍不得丢弃慢腾腾的羊,撤退行程相当缓慢,是以大部分都被隋军和鲜卑人杀了个精光、抢了个精光。
其实以杨集和慕容燕现有兵力,想破阿史那怀德的防线并非难事,只不过贪汗可汗和乙失钵的消息迟迟没有传来,杨集担心自己突进过猛,导致拥兵六万的贪汗可汗调头南下,双方拼了个两败俱伤的结果,只会白白便宜了乙失钵为首的薛延陀,而以鲜卑部现有的实力,根本抵挡不了拥有十五万控弦之士的薛延陀,鲜卑部一旦被吞并,广袤富饶、人口众多的大湖区就是薛延陀的了。
薛延陀的强大,实非杨集之所愿。
当杨集走出大帐的时候,昨天奉命去打劫的王行本、慕容燕已经凯旋归。
一些人在清点战利品,一些人在用豆子、干草等搜罗来的精料喂马,还有一些人在甄别俘虏。
这些俘虏并非全是部落中的子民,还有许许多多奴隶,这些奴隶有铁勒人、有鲜卑人、有西域胡人、有羌人,甚至还有一些汉人,这些汉人是南北朝时期被俘虏来当奴隶的后裔。但不管是哪个种族,都是活得不如牛羊的奴隶,过着十分卑微的日子。
和他们比起来,大隋贵族家里的奴隶,简直是活在天堂里的人上人了。这是因为大隋贵族早已过了最血腥的原始资本积累,虽然世家门阀还是像以前那么贪婪,但都懂得“竭泽而渔”的道理,他们在吃鱼的同时也在养鱼,并不会将鱼池里的水抽干。
比如说杨集的老娘独孤敏,她就很会收买人心,每到逢年过节之时,都会对奴隶、佃户布施小恩小惠。如果有人要成亲,只需上报到王府,她不仅批准,还会送份礼物;如果谁家有高寿老人,每年都专门给这位老人送份礼物,正是在她精心细心经营之下,杨集家的“王府集团”十分稳定、团结,你要是给他们民籍,他们还未必愿意脱离王府。同理,但凡是稍微有点远见的世家门阀也都这么做,而“大斗进小斗出”、“半夜鸡叫”等等对付奴隶的伎俩,世家门阀早已不屑为之。
相对于大隋贵族,游牧民族的贵族目前还处于最为血腥的积累阶段,奴隶的处境可想而知。而一些原本是敌人、敌人妻妾子女身份的奴隶,际遇更惨。但是主人也别指望这些奴隶有忠心可言。
杨集这些天不再杀奴隶了,而是把他们整编成奴隶军,由会说突厥话的薛举和王府亲兵当主将、将领,即使有些人不敢反抗旧主,可是当他们领到食物、武器,又在胆大者带动下,便都有了抗争勇气。
更何况被旧主虐待的奴隶以前只是势单力孤,并不表示他们不想反抗,如今有隋军当靠山,他们甚至比隋军更想残忍对待旧主。
实际上杨集见到自己兵力在战斗逐渐变少,早就想在大湖区就地募集一支军队来当炮灰了,只是之前为了争取远离步迦可汗大军,大军一直停不下来,他连休整的时间都没有,哪能整编奴隶?另一方面是担心这些人变成致命毒药。
如今停了下来,便进行尝试,一试之下,杨集竟然发现效果出奇的好,于是便放心大胆的扩编奴隶军;况且领头羊都由自己人来当,也不怕他们造反。
经过这几天时间的收拢,奴隶军已经有了三千多人。难得的是这些人不但会骑兵,而且都是在残酷的环境中活下来的强者,只要稍加训练,便是一支战力强悍、性情凶残的炮灰。
看了被薛举领走的千多名奴隶,杨集心知奴隶军已经到五千了。
可是和步迦的士兵比起来,自己的兵力还是太少了,如果再多些奴隶就更好了,也能在步迦可汗回军之时,多些战斗力。
他们进军大湖区的时间已经很久了,步迦可汗肯定是收到消息了,也不知他的军队何时回来,蛮干他是绝对不会的,贪汗可汗的六万大军,他都不想去硬碰,更别说拥有几十万大军的步迦可汗了,硬怼这种庞物大物,没有丝毫胜算。
所以,对于如何应付步迦可汗,杨集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逃跑,嗯?是战略转移打游击,将破坏的精神进行到底。
“殿下,你看这是什么鸟儿?实在太有意思了。”就在杨集神游天外之际,张出尘、柳如眉兴冲冲跑了过来,她们双手平伸,手掌上托着一只雪白鸟儿。
“你们很闲吗?竟然玩鸟……”随声看去的杨集一语未了,忽然定在那里,张口结舌的说不出话来。张出尘和柳如眉手中那四只雪白的鸟儿,竟然是鸽子。
“这些鸽子放飞了,又会回来。你看你看!”张出尘献宝似的用力把双手往上一抬,那两只鸽子立即飞了出去,在她头顶盘旋了一会儿,又飞到她平伸的双手之上。
她笑靥如花的说道:“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乖巧可爱的鸽子!”
“哪来的鸽子?”杨集只觉得一颗心怦怦狂跳,比见到绝世美女还要激动。
《周礼注疏》载:“庖人掌共六畜、六兽、六禽。”汉人郑玄注“六禽”为:雁、鹑、鴳、雉、鸠、鸽。这就说明早在西周时期,就有人饲养包括鸽子在内的六禽作为美味佳肴享用了。战国时期的《越绝书》载:“蜀有花鸽,状如春花”,首次用形象的语言描述鸽子形象,而和“飞鸽传书”沾上关系的最早记载是在楚汉相争时,刘邦被项羽追击而藏身废井中,最后放出一只鸽子求援而获救。
由此可见,“飞鸽传书”早在汉朝时期已经有了,只是由于人们向来以吃为主,都是关在笼子里养,使鸽子传信的价值至今都没有发挥出来。
杨集肯定也吃过,只是他从来没有关注食物问题,再加上之前没有千里传信的需要,是以没想到开发鸽子的传信功能,如今和外界失去了一切联系,才想到这一节,但显然已经晚了;万万没想到张出尘和柳如眉竟然带来了这么一个大惊喜,虽然这几只还不能帮他传信,但她们手中的鸽子显然已经是驯服了的,也就是说,这里有懂得驯养鸽子的人。
这重大发现,让杨集如何不激动?
“鸽子是王将军送来给殿下炖汤的。”张出尘依依不舍、可怜兮兮的地向杨集说道:“殿下,鸽子那么可爱,为什么要吃鸽子呢?我们今天吃兔子好吗?”
“好好好,不吃鸽子,吃兔子!”杨集听得连连点头,又问道:“你去把驯养鸽子、老鹰的人都给我找来。”
一般来说,驯养飞禽的人,只有草原才有,而且都是以驯鹰、隼、雕为主,那三样不仅能够用来充当打猎的工具,还能帮他们牧羊、看狼,像鸽子这种小东西,几乎没有人驯养,杨集想不到今天会遇到。
“我去问问。”张出尘见杨集答应不吃鸽子了,把手上的两只鸽子见给了杨集,一溜烟跑向了正在交割俘虏的王行本,又去薛举那里说了什么。
薛举大声用突厥话叽里咕噜对着奴隶们说了一会儿话,不久就有十多名奴隶走出队列,然后在张出尘的带领下,向这边走来。
“殿下,这些都是驯养老鹰的奴隶,一共十三人。”张出尘说道。
杨集对于这个数字稍微感到意外,不过想到王行本他们昨天打劫的是整体迁徙德勒湖牧民,而不是单纯一个部落,心中就有些理解了,问道:“你们有人会说汉话吗?”
“将军,我会说。”一名羌人战战兢兢的用汉语答道。
“你会驯养老鹰?”杨集顿时来了兴致,信鹰或许不能像信鸽那样大范围普及,但是信鹰在这猛禽满天飞的年代里,绝对比温顺的信鸽安全,十只信鸽能有两三只到达目的地就不错了,而大部分恐怕都被天上的猛禽干掉了。而信鹰虽然没办法广泛普及,可是却比飞鸽安全,而且这玩意有灵活,训练得好了,还能当侦察机、定位系统使用。
“是的!鹰隼我都会驯养。”这名羌人看了杨集手中的鸽子一眼,继续说道:“这几只鸽子也是我驯养的。”
“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士?”杨集听他说话比较流利,不像是土生土长的大湖区人。
“回将军,我叫贾无德。”
杨集顿时乐了,贾这个姓氏,后面加上什么好听、意义好的词儿,都被“贾”姓否定干净,他这个‘贾无德’起得相当有水平,反过来说就是‘真有德’了。不过怎么说,都像是一个汉人的名字。
只听贾无德继续说道:“我是凉州人士,世世代代以驯鹰为生,二十多年前听人说金山这边有上好的鹰、隼,便来这边找雏鹰,结果自己却被阿史那左乌抓了,由于我会驯鹰,所以专门帮他驯养战鹰。将军前几天攻破左乌部时,我不知道是大隋军队,于是也跟着部落子民往北方跑,昨天看到隋军旗帜,便主动投降了。”
“贾无德是吧?”杨集点了点头,说道:“我是大隋卫王,我不管你以前是什么人、什么身份,你现在就是我的鹰奴,只要你养出大批懂得往返的猎鹰、猎隼、鸽子,我不但会还是民籍,还记你大功。当然了,如果你敢骗我,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贾无德心中又惊又喜,想不到自己运气这么好,不但遇到了隋军,而被隋军主将、卫王看重,连忙拍着胸膛道:“大王请放心,我别的本事没有,但是驯养飞禽方面,绝对不比草原人差。我现在就在驯养八只鹰、两只隼、一只小金雕,这些鸽子只是养着玩的,大王若是不信,我可以立刻去把鹰隼带来给大王过目。”
“好,你带他们过去找王将军,把你们驯养的东西都带来给我看。”杨集见过鹰隼,但是雕这种东西,只在电视剧里看到过,而且还是扮成雕样的人。
过了一会儿,贾无德跟那伙鹰奴带着自己的作品回来了,其他人带着的都是鹰,而贾无德除了鹰,还有隼、鸽子、雕。
贾无德先是指着那两只足有二十多厘米高的隼说道:“大王,这两只矛隼是最珍贵的玉爪,这是鲜卑十多天前献给阿史那左乌的贡品。它们的喙爪像铁钩一样硬,飞得既快又高,能捕天鹅、野鸭、兔子、狍子、鸽子等飞禽走兽。”
杨集发现这两只鹰隼毛色纯白,腹部缀有褐斑,结白如的爪子带着几分金属质感,好像是建奴尊为图腾的海东青,这两只矛隼也不畏生,它们见杨集看过去,竟然毫不畏惧的回瞪了过来。
“有没有这么夸张啊?竟然连天鹅都能捕?”李大亮有点不信的说道。
贾无德连忙解释道:“这位将军有所不知,这种矛隼凶悍桀骜,就算被抓到了,大多数是宁死不屈,很难将它们驯服,抓到它们的时候,不让它们睡觉、不让它们吃肉,只给水喝,如此把它们凶性磨平,才能开始训练,这两只矛隼已经十多天没有吃东西了,所以现在看起来精神不振。”
“十几天没吃东西还不死?”李大亮吃惊的问道。
“矛隼本身就是相当桀骜不驯的鹰隼,而爪子呈白玉色的矛隼,更是隼中的上品,所以它们桀骜很正常。只是现在喂它们,他们也不肯吃了,再这样下去,顶多两天就会绝食而死。“贾无德一脸肉疼的说道。
“一直都是你自己在喂吗?”贾无德的话,让杨集想到了武则天驯马的逸事。
贾无德点头道:“正是。”
“我来试试。”杨集把鸽子交给了张出尘,并让人牵来一只羊,当着两只矛隼和金雕的面杀了,然后割下一片肉,放到那只看着像是快死了的矛隼嘴边。
“大王,它们现在什么都不肯吃了,没用的,您……”贾无德正要劝解,眼睛却一下子瞪得大大的,满脸都是不可思议神色。只见那只要死不活的矛隼一口就把杨集手中的肉片叼走,然后吞了下去,
“这这这,竟然成功了?”贾无德难以置信的看着杨集和矛隼,脑海一片凌乱,自己跟它们斗智斗勇了十多天,矛隼驯服不了,倒是把自己弄得心力交瘁。然而如今,却被只有一面之缘的杨集眨眼之间收买干净。
杨集见有效果,便继续割肉喂,而另外一只矛隼似乎受到叛徒同伴的影响,于是“呦呦呦~”的叫了起来。
它拼命的拍打着翅膀,想要向杨集飞来,但是它的双脚被固定木架上,根本没办法起飞。杨集看了过去,竟然从对方一双鹰眼中,感受到了几分哀求的神情,他不由得笑了起来,亲手帮它解开脚上的锁扣。
“扑棱棱~”那只矛隼拖着长长的绳子腾空而起,扑棱着翅膀落到杨集的肩膀上。
杨集连忙割肉去喂,不出所料,这一只果然也吃了。
“不愧是殿下,这么快就把两只犟种驯服了。”李大亮伸手想去摸矛隼,却被啄了一口,他不信邪的割肉去喂,可是这只矛隼的脑袋扭了个一百八十度,再也没有理会李大亮。
他看着杨集忙得不亦乐乎,而这两只矛隼也吃得津津有味,不由得咧嘴骂道:“连扁毛畜生也长势利眼。”
杨集笑而不言,心说如果你先下手,咱们的位置就得调换了。
“大王,这只小雕也熬了十多天,你试试能不能将它驯服?”贾无德喜滋滋的把那只小雕也送了过来。
或许是有了矛隼当表率作用,结果这只小雕也不意外的被杨集收买了。
杨集问道:“我现在应该做什么?”
“大王,它们已经认你为主了。”贾无德又高兴、又失落的苦笑道:“矛隼和金雕异常忠诚,一旦认主,便永远跟着主人,赶都赶不走。这还是雏鸟,长大以后的矛隼足足有三四尺长,而金雕就更长了。”
“那我现在可以放开它们吗?”
“可以了。”
“那我试试。”杨集不敢太相信,先放了一只矛隼,只见这只矛隼在空中自由自在的飞了几圈,然后又飞到落杨集肩膀上,亲昵的用鸟头在杨集脸上蹭。杨集见效果不错,便双另外一只矛隼和金雕放了,它们在天上飞了一会儿,忽然如利箭一般俯冲而下,把缩在张出尘香肩上的那两只鸽子活活啄死,邀功似的咬着飞向了杨集。
“(⊙o⊙)”张出尘呆愣了好一会儿,愤愤不平的说道:“鸽子那么可爱,为什么要吃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