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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李少李博文

李云帆一脚油门,车子飞快的前进,后面的大货车不时逼近,想要挤翻小轿车。

更有可能,他想直接把小车压在大车的轮胎下。

夜晚的道路上,不是响起剧烈的碰撞声和刺耳的刹车声划破夜幕,听起来格外的惊心动魄。

李云帆因为始终绷紧着神经,额头冒出来密密的汗珠,他知道,这是生死关头。

不管敌人是谁,对方都是以逸待劳,静候许久了。

大车再次加速逼近,从左侧渐渐逼近,想要把容琛往路边逼。马路的边上是粗壮的大树,这小车在大车和树之间被挤压,里面的人一定没有什么生还的希望。

李云帆久经沙场,什么样的场面没有见过,车子加速,绕开大车的挤压,前方就是路口,李云帆希望一个拐弯就可以甩掉大车,要知道,大车的拐弯性能是没有那么好的。

大车的司机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开始加速,从车子的右边开始挤,这样就逼着李云帆不得不从对过的车道来借道,如果对方此时来车,在车速这么快的情况下,一定会出车祸。

不管是怎么说,那些人都没有准备放过他们。

李云帆不得已只能借道,他闪着车灯,死死的按住喇叭,刺耳的响声能传的

很远,李云帆希望这样能警示对方车道要拐弯出来的车辆。

而不出对方的预料,真的有车从对过车道过来,明亮的车灯格外的刺眼。

刺耳的刹车上划破天际,好在两个人反应都非常快,但是双方的车子还是在相距不到五厘米的时候停了下来。

而边上的大车看到这个情况,尤其是对方车子的牌照之后,并没有停下,而是径直开走了。似乎是有所忌惮一般。

两辆轿车上的人都没有动,似乎在缓解刚刚的惊心动魄。

要知道,李云帆的脊背已经被汗水浸透,差一点他们就去阎王爷那里喝茶了。

但是李云帆去推眼镜的手突然顿住了,他的头再次向前伸了伸,似乎要确认什么。

而当终于确认了,他才回过头,看着容琛,格外郑重的说:“大少,是李家的车。”

容琛挑眉,或者这个就是大车有所忌惮而径直逃离的原因,他放下正在给顾相思拨电话的手机,推开车门,准备下车。

“大少……”

李云帆连忙想要阻止,毕竟车里要比外面安全的多,外面黑漆漆的一片,而容琛处在明亮的车灯里,无疑是最好的目标。

“放心,对方既然忌惮李家,那定然不会再在这里动手,这

么多年,几大家族斗来斗去,你看谁敢跟李家动手了?”

容琛镇定的从车里下来,径直站在明亮的车灯里,表情平静,恰到好处,有淡淡的疏离,但是显得彬彬有礼。

对方的车里先是一阵静默,然后有轻轻的打开车门的声音。

先是穿着一尘不染的皮鞋的脚,然后是神色西裤的长腿,接着才是一个人从车门里出来,缓缓的站起身子。

他的身姿卓越,挺拔,像是锋利的宝剑,但是又处处透着内敛和优雅,深色的西裤,淡蓝的衬衣,衬衣外面是V领的羊毛衫,外面是长款的深色大衣。

剑眉秀目,高挺的鼻梁,微微勾着的薄唇,如玉的面容。

比起楚天的儒雅多了份优雅和犀利,比起容琛的锋利又多了沉稳和内敛。

容琛第一次感觉有压力,这是一个看着似乎是无害,但是让人非常有压力的人。

像容琛这样刀口舔血的人,对于危险有相当敏锐的直觉。

以前从来没有过,此时容琛知道,面前的这个看着优雅清贵的男子,看着无害的模样,只是假象,这个人,即便不能成为朋友,也一定不能成为敌人。

因为,那绝对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对手。

容琛看过照片,这是第一次看

到真人,自然知道面前的就是李家年轻一辈的翘楚,李博文。

李家的弟子名字都是有来头的,容琛专门的了解过,李博文的名字取自《论语·雍也》:“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

李博文也在看着容琛,李家素来如轩辕家不睦,这是众人皆知的事情,李家从来瞧不上轩辕家,也不屑于动手,那个姿态就像是居高临下的看着轩辕家这只小跳瘙在上蹿下跳。

但是容琛是个例外,容琛是轩辕赫流落在外的私生子,自力更生在烟城成为翘楚,更是创下自己的KING帝国。

能轻易的放弃烟城的一切,来到京城重新来过。

并且,容琛和轩辕赫不对付,甚至想要轩辕家垮掉,这个才是他真正感兴趣的地方,。

他不知道容琛和轩辕赫之间有什么过往,但是对于容琛毁掉轩辕家的愿望很感兴趣,也想知道轩辕赫的真实态度。

毕竟他看着轩辕家不爽很久了,想他小姑姑那样一个琴棋书画都会的绝色古典美女,就因为轩辕赫而陨落,他就忍不住手痒。

若不是老爷子,想必现在已经没有轩辕家了。

其实,轩辕家真的存在太久了,久的有点让人生厌了。

李博文也在打量着容琛,看着他深

色的风衣里一身西装,身姿看着慵懒随意,剑眉星目,嘴角勾着邪魅的笑,只是给人感觉的气息依旧是淡漠疏离。

透着一股子生人勿近的信息。

容琛外表懒散,但是李博文知道,这是一只假装自己是家猫的豹子,随时能亮出自己的利爪,撕碎敌人。

照片也是见过的,只是见到真人,李博文仍然不得不赞叹一声,轩辕家的这个私生子不简单,绝对是个能称之为对手的存在。

“李少,幸会!”

容琛伸手,车灯下,他修长的手似乎带着光亮一般,诉说着某种邀约,或者是某种协定。

他眉眼微微挑起,似乎对李博文熟识已久。

李博文打量完容琛,此时的目光落在容琛的手上。

有时候英雄初见,却会惺惺相惜。

只因为对对方,早在梦里见过多次。

彼此的资料,各自烂熟于心,见面反而只是形式而已。

容琛是个人物,李博文这样认为,所以脚步移动,缓缓走到容琛的面前,伸出修长的手,握住他的手。

“容少,幸会!”

一样的简单明了,就是简单的四个字,但是两个人目光相交,似乎要传达的信息多了很多,这种东西,别人没有办法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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