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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一定要打倒他

平日多练武,长命九十五。

清早起床打路拳,身强力壮膀儿圆。拳打卧牛之地。

闪战敏捷若雄鹰,进击迅速如猛虎。

内外三合须留意,此是练功之真谛。

一夜没休息过的林南,精神却更是抖擞,似乎那股激动也变成了力量,昨天下午还跑得较慢的他,今天竟然一下适应了身上一百三十斤的负重一样。

快快的跑上了山顶,跑了好多圈,胖子和乐海才红着脸喘着气,慢跑了一圈,才去扎马步。胖子扎过一次,体验过,再扎便好得多了。而乐海则实在不行,坚持不了三分钟就倒地了。

可他一次又一次的站了起来,腿在微微颤着,手也放不好位置,牙关咬得紧紧,胖子给他说了痛苦刺ji法,乐海倒是没去咬舌头,可他不知从身上哪儿摸出一根针来,往指甲缝里扎,一双纤长的手,一双执画笔的手,他义无反顾的往深处里扎,那种十指连心的痛,真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住。

林南见了都是好一阵佩服,乐海也痛,可看着自己伴随着的同时也能坚持更长的时间,他便觉得幸福着。

估摸好时间,三人又往学校跑去,林南快快的跑去与王雨燕汇合。王雨燕见他到得自己面前,拿出自己早就准备好的香巾擦去他额上的汗,然后把香巾放进自己的衣兜里,说道:“我明天要和你一起去跑步。”

“恩?”林南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王雨燕感觉到他的目光,好像他能看穿自己的衣服一样,看得她浑身发热,她伸手蒙住他的眼睛说道:“坏蛋,不准看!”

被蒙住了眼睛的林南却说道:“美!真美!”

“什么真美?”

“人好美!”

“油嘴滑舌,坏蛋,明天等我,我要和你一起去跑步。”

“你还真去啊?”王雨燕认真的点了点头。

“这么好的身材用不着瘦身了吧?我们跑步可是五点就要起来的。”

不就五点嘛,我能起来的。”

“可我不想让你起来啊!”林南一本正经的说道,将蒙在自己脸上的手握在手心,王雨燕没有抽回来,感受着他手心的温暖,闪动的长睫毛默契的配合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眨了眨,笑着问道:“为什么呢?”

“我听说女孩子睡眠不足的话,皱纹可是会爬得很快的,那样我会心疼的。”林南的声音异常的温柔。

“你才不会心疼呢,估计那会儿你是嫌我丑吧。”王雨燕心里高兴得紧,嘴上却非得要说出相反意思的语言。有时候,女人就是这么一种奇怪的动物,明明喜欢吧,却非得说不。也许,这本就是她们表达喜欢的一种方式吧。

林南刮了一下她灵翘鼻子,胖子他们也跑近了,王雨燕有点不好意思,想挣开,却是被他紧紧握住,就像握住了她的心。

胖子见了竖起拇指,笑着叫了声“嫂子”,乐海则是迅速地取下画板,飞快的勾勒了几笔,林南的执著,王雨燕羞涩中夹着甜蜜便跃然纸上。

中午,食堂的饭桌上又多了三人,乐海打好饭自然是和他们坐到了一起,然后戈婷便跟了过来,而路远行也跟了过来。本就对乐海非常关注的戈婷,再加上女孩子特有的细心,早就发现了乐海还浸着血丝的手指甲,在她的逼问,眼带梨花的温柔语气中,乐海老老实实的交待了出来。

戈婷知道他去练武,高兴同时也心痛得不行,那可是连着心的十指啊,看着他的手指她的心就一阵一阵悸动的痛。而路远行得知后看乐海的眼神也变了,不再是那么蔑视,反而有点敬重的味道,觉得这才应该是一个爷们应该做的。

可他并没有因为这就放弃追求戈婷,只不过是把乐海当做了对手,去公平竞争。

路远行那天忍痛回家,自然一下就看出了他的伤势,他却怎么也不说是谁,只是第二天他起得更早了,练拳更卖力了。他看向林南的目光里没有恶毒,没有恨怨,只有

一股热烈,想与他战斗,证明自己也不是徒有其表的人,他一定要打倒他。

所以林南看向他的时候,他也没避开或者低下头什么的,两道属于男人的目光相遇,没有火花,林南却是说了句:“随时等着你。”路远行坚定的点了点头,说道:“我会的。”

吃完中午饭,林南带着胖子和乐海,当然少不了王雨燕,拒绝了戈婷和路远行的跟随,乐海安慰好了戈婷,便跟着老大走了。看着乐海的背影,戈婷觉得那不高大也不伟岸的身躯,相反还有些秀气,背着个画板更显瘦弱,她却觉得那很有男人味。

路远行站在旁边点着头说道:“他变了,很难想象只是一天一夜而已,那个人用了法术吗?将他从骨子里改了过来。”看着身边她的笑容,路远行咬到了一口苦涩,暗自摇了摇头。

林南带着他们来到了一个中草药铺子,他买上了一大堆药材,川乌、草乌、红花、当归、黄连、川续断、羌活、杜仲、ru香、没药、朱砂、麻仁、五加皮、刘寄奴、茜草、血竭、牛膝、陈皮、骨碎补、破故纸等,差不多将药铺的中草药买了个遍。

这些药材都较普通,因此也较便宜,偶有几样很贵的用量也很少。其实,他也想买千年何首乌,万年灵芝等一些神草,可是不说自己现在没钱,就是有钱那东西也不是随便就能买到的。

那些药材花了林南整整一万大洋,药店老板已经笑得合不拢嘴,端茶添水,前迎后送,还按照林南的吩咐快速的研魔了一些药材,单独装在一起。

老板看见研细的药材盯了盯林南,却是没有说话,他只是一个商人,管这么多干嘛,只要能赚钱就行。还特地帮他找了个车子送到林南他们租的小屋,然后又多多嘱咐以后常来照顾才离去。

别看一大车子草药,也就够三人用一个星期,除了煮来泡身子,还要研细混着酒口服。

“这是你们租的房子?”王雨燕问道。

“恩,昨天刚租下的。”林南一边把药材往屋子里一边回道。

“我以后能来吗?”

“当然能来,你就是这儿的房东。”邪笑着的林南经过她身边使劲闻了闻她身上的少女幽香,才继续向前。

王雨燕一边嘀咕着“坏蛋”,一边幸福的拎上一小袋子草药往屋里拿。胖子和乐海自然来回跑个不停,乐海还时不时的取下画板画上几笔,描绘着两人的风情,胖子还特地摆了个姿势,黄飞鸿的帅气起手势,让乐海画。

接下来的生活就平静有规则的多了,早上他们又早起了半个时辰,那半个时辰是用来在药盆里泡身子的,中午吃完饭便练拳,胖子习咏春,乐海练形意,林南则是什么都练;下午放学先跑步再扎马步后练拳再泡澡。林南还去买了好多沙袋,装了好多沙在盆里插,搬来了石头用棍子打……

三个星期后,林南背上的铁块已经变成了一百公斤,手上和脚上的护腕共有六十斤,赤拳打破了一百多个沙袋,用棍子打坏了二十多块长宽一米的石头,山顶了树子也让他击断了好些。

他发觉自己的潜力好大,每次累得不行的时候,身子便涌过一阵暖流,然后就又是精神百倍,神清气爽,各种拳谱不说深得精髓,但绝对算得上入木三分。

他还请假抽时间去图书馆将里面的书全印在了自己脑海里,那可真是一个狂人,一个书架到另一个书架,一层楼到另一层楼,随着练武带来的力量,那股超能量像是和他融合在一起,成为一体,他翻书的速度越快,且不会有一点拥挤,全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而他记得最清楚的则是一个人,赫夫纳,《花花公子》的创办人,赫夫纳说的“我并不是滥交,不会与许多女人上c。其实,我是一个忠贞的人,不过是对一群女伴。”

人不风流枉少年,可一时风流并不难,难的是一生风流!而赫夫纳,迈入古稀之年的他仍不改其风流个性,曾在法

国康城以“七星伴月”姿态出席其七十五岁生日派对,与七位胸in樱感美丽的《花花公子》“玩伴”一起吹蜡烛。

看到这些的时候,林南的脑海里浮现了算命先生所说的桃花运,不由得有点期待起来。

还有一本书,黑社会的巅峰之作《教父》,他以前只是听说过,那天他走近图书馆的时候,茫茫书海中,他一眼就看见了放在最高一层的《教父》。

一口气读完了它,是的,是读而不是翻。嗜杀成性的黑手党的党魁唐_维托,他的威望达到登峰造极,最好的饭店把免费招待他视为一种荣誉,地位很高的地方官也都对他顶礼膜拜;如果他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巡视,所到之处的最高行政长官则要到城门很远以外去恭候。

什么是黑?什么叫白?黑到极致便是白,权势和金钱,有钱不一定有权,但有权你想有钱,金钱便会滚滚而来。

法律和公道,书上说公道自在人心,还说法律神圣的,不可侵犯的,人人都在法之下。可是君不见权家公子飙车撞死人后扬长而去,却还平安无事;君不见医院里那一幕又一幕黑心勾当……公理何在?

世界上没有纯粹的好人,也没有纯粹的坏人,因为立场及自身所处客观原因的不同,大家各自选择了一个让自己更容易“生存”下去的道路。

在战场上杀人,那是英雄,在街上杀人,那是罪犯,用炸弹杀人的是恐怖分子,用巡航导弹杀人的则是大国总统,这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残酷的规则,那个规则只有六个字:实力就是一切!

他还看到这样一句话:“权势是男人最好的外衣,他穿上之后,光芒四射,魅力逼人。没有权势,纵使你再有才,有材,也是那一块未经打磨的宝玉,欠一分光芒。”

看到这,所见所闻所想所思,他没钱也没权,自然在那规则之下,可他心中却有一剑,剑指天下。他要拥有实力,要黑就要黑到极致,要坏就要坏到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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