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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2章 宗教改革(下)

新元二年(762),三月初。

北唐朝廷在河西地区,对大大小小数百家佛寺、道观、祆庙等等教所,由户部、礼部、锦衣卫、州县府卫联手进行了一番彻查。

彻查宗教的缘由,众说纷纭。

有人说,有百姓联名写了状书,状告寺庙放高利贷,夺走了私产,还强迫信徒成了佃户;还有人说,有佛家寺庙,侵占土地,甚至连皇室陵园都不放过,引得皇帝大怒。

不管理由究竟是什么,皇帝周钧下旨,要求以凉城为起点,对周边开始彻查宗教的不法之事,已经成了众所周知的一件大事。

对于皇帝的这道圣旨,凉城朝堂中,本来还有反对的声音。

毕竟,大唐子民之中,信徒占了多数,就连上一任皇帝李隆基,都在道教中成为记名弟子,倘若要查,怕是不少大臣,都要牵涉其中。

然而,皇帝的态度异常坚决,不仅要查,而且是大范围的彻查。

原本朝堂的臣子们,还以为一通查下来,顶多是些无关痛痒的小案。

结果,宗教清查的第一个月,当锦衣卫北镇抚司将结果,报上朝廷的时候,几乎每个人都被惊掉了下巴。

凉城周边,诸多宗教名下的财富,简直超出了常人的想象。

整个河西境内,最有名的『三山七观十二佛』,其名下记载并且来路不正的资产总额,超过了三千万贯。

尤其是佛教,各大寺庙之中,户部登记在案的僧侣,只有两千余人,但是一番细查之后,佛寺中的佃农、寺奴等等隐户人口,居然达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三万。

平均下来,每一个登记在案的僧侣,被十五个雇工或是奴户所供养着。

这一比例,甚至比寻常县城里的地主豪绅,还要夸张。

这些雇工和奴户,或是因为无法偿还寺庙的高利贷,或是因为无处可去,只能投靠寺庙。

大量的人口被束缚在宗教之中,成了朝廷无法触及的隐户,这对于经历了无数战争、人口凋敝的北唐来说,简直就是无法忽视的大罪。

如果说隐户,只是宗教罪行的沧海一粟,那么寺庙观宇所侵占的土地和财富,就是另一个让所有人震怒的事实。

唐朝时,佛教徒大量侵占土地,并利用宗教手段,或是说服和强迫信徒主动赠田,或是利用利贷夺取农户的私田,使得佛寺名下的田地,在经历了百年的滚雪球之后,越来越多,越来越大。

甚至在史书之中,有佛寺仗着名声,尝试侵占宗室陵地,这也并非是什么新鲜事。

说完了佛教,再说道家,道教虽然对人口和土地,需求并不多,但也有不少不法之事。

比如,有道观借着长生之名,诓骗财富,豪取宝物,有尼庵把教所变成了高级会所,招揽了大批年轻女子,向达官贵人提供特殊服务,成了不折不扣的风月场所。

不过,这些罪行和佛寺相比,反而不起眼了。

锦衣卫将调查的所有结果,整理成了阚册,由数十人抬进了朝殿。

原本那些劝说皇帝的大臣,在看到阚册之后,又惊又怒,纷纷改口,要求查办教所。

周钧看过史书,也知道安史之乱时的各大宗教,趁着战乱,大肆吸引教徒,并且侵占无主之地,使得教产达到了一个可怕的数字。

但是真正看到锦衣卫报上来的结果,周钧还是被震惊到了。

他知道天下乱、宗教兴的道理,但是他却是没有料到,僧侣和道士们,居然能够富裕到了这个地步。

单单是各大寺庙收上来的高利贷契书,刑部用了六间库房,都没能放下。

寺庙中隐匿的金银珠宝,加在一起,填满了户部的省库,足够朝廷再次发动一场范阳之战。

在朝堂上,祠部司员外郎伊斯对周钧说道:“陛下,太平年时,百姓安居乐业,对于宗教虽有需求,但也不至于受难于此。如今,天下战乱不休,百姓越是困苦,越会向宗教求得慰藉。在这样的前提下,那些僧侣和道士,才会有机可趁,诓骗民财。”

周钧点头说道:“说的有理,宗教侵占私产,已然成风。长期以往,百姓被引为教徒,到了最后,就会只知佛祖、不知朝廷。这对于大唐而言,极为不利。”

只知佛祖,不知朝廷。

周钧的这八个字,说的极重。

朝殿上的臣子们,听见之后,心中都是微微一颤。

伊斯:“臣以为,天下信徒何止千万,查办宗教不法之事,既要使用雷霆手段,也要分而化之,使得宗教势力生不起事端。”

周钧:“哦,你说说看,这个分化,应当如何做?”

伊斯:“佛寺与信徒有利贷契书,此举将百姓捆缚在宗教上,使得其无法自由,陛下可以将利贷契书广布于天下,言明寺庙行借贷,与商人无异,此举亵渎神灵,有悖教义,应当判为无效。”

周钧:“你是想说,宣布宗教的利贷无效,借此来分化教徒,使得那些宗教即便被查,也不敢发动信徒来生事?”

伊斯:“是。”

周钧:“废止宗教借贷,只是治标,想要遏制宗教之乱,还能做什么?”

伊斯:“礼部中有祠部司管理天下寺庙和道观,但是如今来看,祠部司仅仅只是对宗教进行登记和造册,此举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大唐的宗教管理要求。臣建议,在祠部司的基础上,增设一监,专门负责宗教的管理事宜。”

周钧:“你说说看,这个新建的宗教监,应当做些什么?”

伊斯:“一、大唐境内,任何宗教如果想要建立教所,必须先来宗教监申请,在审批之后再进行建设;二、任何宗教集会,只要超过一定人数的,必须先来宗教监报备,再确定时间和地点,并由专人监督;三、宗教中管理人员的任命,不应由教派私自处置,而是应当经由宗教监考评后,确认合格之后,方能上任。”

周钧听完伊斯说的三条,微微点头,向朝堂上的众臣问道:“诸位爱卿,可有异议?”

朝堂中的大臣们,眼下都听了出来。

这位从安西来凉城上任的教派领袖,他的一举一动,完全就是得到了皇帝的授意。

在这样的节骨眼上,哪里还有人敢质疑。

眼见众臣没有异议,周钧宣布了宗教改革的决定:

一、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宗教清查。对于教派的不法之事,按照大唐律,该流放的流放,该杀头的杀头,不得因为任何缘由,而徇私枉法。

二、涉及放贷的宗教,所有借贷契书全部宣布无效,百姓可以拿着契书,去当地官府注销。

三、所有被寺庙侵占的土地,全部收归朝廷所有,所有被寺庙引为佃户和寺奴的隐户,废止雇佣和卖身契书,转为自由民。

四、祠部司从礼部独立出来,自成一监,专门管理天下宗教,遇不法之事,可以将案件交由大理寺或者地方进行处置,如果遇到案件涉及皇室,可以交由锦衣卫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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