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内斯想,要是自己供出杰克,父母会问:“我们过去为什么不知道?”那么他就得告诉父母,莉迪亚和杰克曾经几乎每天下午都在一起,而且,为了给莉迪亚打掩护,他当时向父母撒了谎,说是“莉迪亚和朋友学习去了”,或者“莉迪亚放学后留在学校研究数学题”。可他应该说的实话则是“她和杰克在一起”“杰克开车带她出去了”或者“她和杰克一起走了,天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不仅如此,即便只是说出杰克的名字,都意味着他得承认自己不愿意承认的事实:杰克根本就是莉迪亚生活的一部分,至少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一直如此。
桌子对面,玛丽琳翻看着电话簿,念出上面的号码;詹姆斯负责拨号,动作小心缓慢,用一根手指拨动号码盘。随着一个个电话打出去,他的语气也越来越疑惑:“是吗?她没和你说过什么计划吗?噢,我知道了。好吧,无论如何还是谢谢你。”内斯打量着厨房桌子的纹理,还有摆在面前打开着的相册。相片被抽走的那一页留下了一块空白,透过空空如也的塑料套,可以看到相册封底的白边。他们的母亲一只手在电话簿上由上到下划动,指尖都被油墨染成了灰色。汉娜伸过腿来,脚趾碰到了内斯的脚趾,这让他觉得有些安心,但他并没有抬头,而是合上相册。桌子对面的母亲又划掉了名单上的一个名字。
打完最后一串号码,詹姆斯放下电话,从玛丽琳手中接过名单,划掉“卡伦·阿德勒”这个名字,字母“K”被他划出的线拦腰截断,变成了两个工整的“V”。不过,透过这条线,他还是能看清这个名字:卡伦·阿德勒。周末的时候,除非莉迪亚已经完成所有的家庭作业,否则玛丽琳是不会允许她出去玩的——而等她完成的时候,通常已经是星期天下午了。在某些这样的星期天下午,莉迪亚会去购物中心见朋友,让父亲开车接送她,比如:“我们几个人要去看电影《安妮·霍尔》,卡伦非常想看。”詹姆斯会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十美元纸币,推到桌子对面的女儿眼前,这个动作的意思是:好的,去吧,玩得开心。现在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从未见过任何一张电影票根,他想起来,当他开车到购物中心接女儿回家时,莉迪亚是独自站在人行道上等他的。不知有多少个夜晚,他曾经微笑着在楼梯下面收住步子,听着莉迪亚打电话的声音从楼梯平台上传来:“噢,天哪,我知道的,对吧?那么,她接下来怎么说的?”可是现在,他反应过来,莉迪亚已经好几年没有给卡伦、帕姆或者珍打电话了。他想起那些漫长的下午,他们还以为莉迪亚放学后留在学校学习,而实际上她可能去到任何地方,做任何事情。想到这里,詹姆斯蓦然现,他已经用黑色墨水在卡伦·阿德勒的名字上画了无数条交叉线。
他再次拾起话筒,拨出电话。“我找菲斯克警官。是的,我是詹姆斯·李。我们联系了莉迪亚所有的……”他迟疑了一下,“她在学校里认识的所有人。不,一无所获。好的,谢谢你。是的,我们会的。”
“他们准备派一名警官去找她。”他放下听筒,“他们说,要保持电话畅通,也许她会打电话回来。”
晚餐时间来了又走,但没有一个人吃得下去,他们像电影里的人那样,只是象征性地把叉子举到嘴边,似乎进食只是一种毫无意义的仪式。电话铃却一直没有响起。半夜的时候,詹姆斯送孩子们上床睡觉,虽然孩子们并没有反对,但他还是站在楼梯下面目送他们上楼。“我赌二十美元,莉迪亚天亮之前就会往家里打电话。”他有些过于一厢情愿地说,但没有人笑他。电话依旧没有动静。
楼上,内斯关上自己房间的门,踌躇不决。他想去找杰克——他敢肯定,杰克知道莉迪亚在哪儿,但父母还没有睡觉,他无法从他们眼皮底下溜出去。他的母亲已经神经过敏,坐立不安,连听到冰箱制冷器开启或关闭的声音,她都会吓一跳。透过窗户,他能看到伍尔夫家黑漆漆的房子,车道是空的,杰克的铁灰色大众汽车一般都停在那里。像往常一样,杰克的母亲又忘记打开前门的灯了。
内斯试图思考。昨天晚上,莉迪亚有没有显得反常?他曾经整整四天不在家,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因为他去参观了哈佛大学——哈佛!——秋天的时候,他就要去那里读书。复习应考期——接待他的哈佛学生安迪说,所谓的复习应考期,就是在考试前有两个星期的时间死记硬背和参加派对——之前,学校开课的最后几天,校园里弥漫着一种躁动不安、近乎节日的气氛。整个周末,他都敬畏地在校园里游荡,企图把一切都印在脑子里:庞大的图书馆的凹槽支柱,浅绿色草坪对面的红砖建筑,每一座讲堂里飘溢着的甜美的粉笔灰的味道。他现,每个人的脚步都是那么地坚定有力,目标明确,仿佛知道自己生来就注定取得伟大的成就一样。星期五晚上,内斯躺在安迪宿舍地板上的睡袋里,安迪的室友魏斯带着女朋友走进来,把他惊醒了。灯光亮起,内斯吓了一跳,眨着眼睛看向门廊,只见一个留着胡须的高个子男孩和一个女孩手拉着手,慢慢出现在耀眼的白光之中。女孩有一头红色的波浪长。“对不起。”魏斯迅速关了灯,内斯听到他们小心翼翼地穿过公共客厅,走进魏斯的卧室。他一直睁着眼睛,好让它们重新适应黑暗。他心想:原来大学是这样的。
他的思绪又回到昨天晚上自己恰好在晚饭前赶回来的那个时刻。莉迪亚之前一直躲在她的房间里,当大家坐下来吃饭时,内斯问,他不在的这几天,她过得怎么样。她却耸耸肩,低头盯着盘子,连眼皮都没怎么抬。他猜想,这说明没生什么新奇的事情。现在,他连莉迪亚是否跟他打过招呼都想不起来了。
汉娜的房间在阁楼。她靠在床沿上,从床围子里掏出一本书来。其实这本书是莉迪亚的——《喧嚣与骚动》,高阶英语,不适合五年级阅读。几周前,她从莉迪亚的房间偷出这本书,莉迪亚根本没现。过去两周,她开始从头到尾地读它,每天晚上都读一点,就像含着樱桃味的“救生员”牌糖果那样津津有味地品尝里面的词语。不知怎的,今天晚上这本书似乎变得不一样了。直到她翻到前一天看到的地方,汉娜才明白原因:莉迪亚画出了书中的一些字句,有的地方还潦草地做了课堂笔记,写完“秩序与混乱,南方贵族堕落的价值观”这句话之后,她就没在后面的书页上写过字。汉娜翻了一遍这一页之后的部分——干干净净,没有笔记,没有涂鸦,没有跳出来打断黑色铅字的蓝色字迹。她翻到莉迪亚的笔迹戛然而止的地方,现自己也不想再读下去了。
昨天晚上,汉娜躺在床上看月亮,现它像一只热气球缓缓地从天空飘过,虽然她看不出月亮在动,但是,如果视线挪开一阵再看向窗外,就会现它的位置变了。她甚至觉得月亮会被后院里的大云杉树绊住。过了很久,她几乎都要睡着了,忽然听到低沉的撞击声,差点以为月亮真的撞到了树上。不过,她朝外面一看,月亮躲在了一片云彩后面,屋里的夜光表显示,已经是凌晨两点钟了。
她安静地躺着,安静地听着,甚至都没有习惯性地摆动脚趾,那个声响听上去像是前门关闭的声音。前门不太好关,得用胯骨顶着它才能碰上门锁。有贼!她想。透过窗户,她看到一个身影穿过前院的草坪,看起来不像贼,只是一个隐没在黑暗中的瘦小身影,逐渐远去。莉迪亚?她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幅没有她姐姐出现的生活画面:汉娜可以拥有餐桌上最好的位置,坐在那里,正好可以看到窗外院子里的丁香花丛,楼下的大卧室也可以属于她。吃饭的时候,大家会先把土豆传给她,父亲会给她讲笑话,哥哥向她倾吐秘密,她也能得到母亲最灿烂的微笑。这时,那个身影走到了街上,很快就消失了,快得汉娜甚至觉得自己从未看见过它。
现在,在自己的房间里,汉娜盯着书页上乱作一团的文字呆。那是莉迪亚,她现在可以肯定了。她应该讲出来吗?如果讲出来,母亲会十分失望,因为汉娜眼睁睁看着她的心肝宝贝莉迪亚走掉了。内斯会有什么反应?她想起整个晚上内斯都紧皱眉头,使劲咬着嘴唇,连咬出血来都没有意识到。他一定也会生气的。他会说:“你为什么不跑出去追她?”“可是,我不知道她去哪儿了呀。”汉娜对着黑暗说,“我不知道她到底要去哪儿。”
星期三早上,詹姆斯又给警察打电话。问:有什么线索吗?答:我们检验了所有的可能性。问:无论现什么,能否及时告知我们?答:我们仍然期待莉迪亚能自己回家,我们会跟进这件事,当然也会随时通知失踪者的家属。
詹姆斯边听边点头——尽管他知道菲斯克警官看不见他点头。挂掉电话后,他坐回桌旁,没有看玛丽琳,也没有看内斯和汉娜。他不需要多做解释,他们能从他的表情看出来,没有任何消息。
看来,最好的办法只有等待。孩子们没去上学,留在了家里。在恐惧面前,电视、杂志和广播的魅力黯然失色。户外艳阳高照,空气新鲜凉爽,但没人建议大家到门廊或者院子里坐坐,连做家务都有可能帮倒忙。如果使用吸尘器,可能会把某些蛛丝马迹吸走;把地上的书捡起来收好,可能会破坏某些可疑的线索。所以,全家人只有等待。他们围坐在桌边,不敢与任何人对视,只好盯着桌面的花纹,似乎那是能够提供解答的巨大指纹或者寻人路线图。
星期三下午,一位路人现,湖上有一艘小船在无风的天气里漂浮。几年前,水塔还没建成的时候,这个湖曾经是米德伍德的水库。如今,湖边长起一圈青草,成为夏季的游泳池,孩子们站在木质的小码头上跳水,人们在湖边开生日派对或者野餐。这条小船的缆绳可能是某位公园管理员解开的,泊船的时候没注意,或者是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没人会在意这些小事。有人知会了警察,也告诉了公园的管理人。直到星期三深夜接近凌晨,一位警官在察看当天巡逻记录时,才把漂浮的小船和失踪案联系起来,于是,他给李家打了电话,询问莉迪亚是否会到湖里的船上玩。
“当然不会。”詹姆斯说,莉迪亚拒绝——是拒绝——学游泳。詹姆斯十几岁时就加入了游泳队,还在内斯三岁时教会了他游泳。可对于莉迪亚,他教得太晚,女儿都五岁了,詹姆斯才第一次带她去游泳池。他站在浅水区等女儿过来,水还没有没过他的腰部。莉迪亚根本不愿往水里走,她穿着泳衣,躺在池边哭了起来,詹姆斯最后只能放弃,还得向女儿保证他不会逼她跳进水里。因为等的时间太长,他泳裤的上半部分早就干了。虽然米德伍德湖离家很近,但即使现在,到了夏天,莉迪亚也只敢走进脚踝深的水里冲洗一下脚上的尘土而已。
“当然不会,”詹姆斯又重复一遍,“莉迪亚不会游泳。”直到对着听筒讲完这些话,他才明白警察这样问的原因。他打电话的过程中,全家人都不寒而栗,似乎已经猜出来警察会现什么。
星期四早晨天刚亮,警察抽干湖水,找到了莉迪亚。
①因为“山姆之子”杀害的都是深色头的女性。——译注(本书中的注释,如无特别说明,均为译注)
②斯坦是斯坦利的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