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秉烛而书
《武穆遗书》是集定谋、审事、攻伐、守御、练卒、使将、布阵、野战,以及动静安危之势,用正出奇之道的完美兵书!
以超越这个时代的眼光书写的汇总兵书,随便挑出一些治军理念,都能被奉为圭臬。
如今晋阳兵弱,但人却不弱。
并州苦寒,能够长大成人而不夭折的正当年轻人,生的那叫一个人高马大,比之南方较为短小的百姓要高大不少,随便一挑,那都是上上佳的兵员。
而其战斗力弱,其一自然是因为包括王家留下来的私兵在内,都没有经过什么专业的训练,拿起武器就算是士兵了,甚至很多士兵连血都没见过。
经过与左南将军部一战,很多士兵都见过了血,尤其极个别的士兵,都展示出了勇于他人的表现,作为领导,自然要将这类表现出众的士兵给提拔出来,这便有了今后名震天下的晋阳兵的雏形和班底。
原因二,则是士兵的兵器差,虽说南匈奴士兵很多还衣不蔽体,晋阳兵比起这些人而言装备要好上不少,但还不足以弥补双方战斗力的差别。
秉着战斗力不足,装备来凑的理念,刘备将一应仓储铁块都交由工匠打造出兵器,秦耀一看,大呼专业。
穷则精准打击,富则火力覆盖,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若这次刘备方能够有足够的箭矢,左南将军部可能连那个峡谷都过不来!
可惜的是,秦耀手上,三张连弩的图纸还无法投入使用,就晋阳城现有的工匠而言,秦耀一一面试过后,发现这些人别说是制造出这三种战场杀器的连弩了,连部分入门级的图纸都看不懂。
秦耀大感头痛,总不能自己一架一架制作出来吧,别说他不懂木匠活了,就是懂,他的大好人生全部用在上面,也不够制造出装备全军的连弩啊!
无奈之下,秦耀只得先将制造连弩的想法放下,一边让刘备替自己大力地寻找能工巧匠,祖龙帝虽对诸子百家打压清洗过了一遍,但秦耀相信,这世界,应该还会有公输家和墨家传人的!
制造连弩的方案先放一边,三年之约的封狼居胥看似时间还久,但秦耀知道,战争一起,若是一方没法取得决定性优势,那战争就会陷入僵持状态,打上个七八年都是很有可能的!
为此,他只能劳心劳肝地再在其他方面下功夫。
正好,秦耀晚上打卡,得了一套代表华夏历史工艺最好的笔墨砚。
湖笔:产自秦耀前世浙地吴兴善琏的顶级毛笔。(湖笔小镇,就距离我家十公里,嘎嘎嘎)
徽墨:产自徽州地区屯溪、歙县、绩溪等地的顶级墨,宜书宜画。
歙砚:与徽墨同产自歙县及周边的顶级砚台,与徽墨搭配,相得益彰。
为什么没有纸?
自然是因为秦耀手上的澄心堂纸已经是华夏历史上最好的宣纸了。
这次奖励的是全套的东西,不像那次的澄心堂纸还有图纸,不是说这次的奖励不如那次,而是不同于制造纸张拥有极度复杂的工艺,似徽墨和歙砚这种,最重要的是取材当地的用料。
如果哪一天,刘备大军能踏上扬州的土地,想要复刻这三种东西,或许也不是什么难事。
秦耀早就受够了汉代的兔毫笔,根本不好用,这个时代的人,更多的还是喜欢使用简牍的方式书写,也只有在传递一些秘密情报时,使用绢帛、兔毫笔书写,为的就是把字写小一点。
每个时代,都是有它的特色存在的,这个时代流行的兔毫笔,据说还是蒙恬打猎时无意间有了灵感,演变至如今,在兔毫中,也开始加入鹿毛、羊毛和狼毛,但整体而言书写的毛笔还是很硬,甚至有文人为了携带毛笔,直接将它插在了头发或者发冠上。
随着笔的演变,书法也在不断地演变,笔变好了,写的字就跟人一样,变得更瘦、更匀称、更修长了。
在此道上最为突出的,自然就是冠绝后世的一代书法大家,兼职皇帝的宋徽宗的瘦金体了。
“嘿嘿,有了湖笔,以后就不用费那么大劲书写那么费劲的隶书了,可以书写出更美观简洁的楷书了!”秦耀笑道。
突然,他又像是想到了什么,双眼放光。
“等这次子龙回来,我就给他送上一份大礼,之前都是用木炭涂鸦的,哪比的上我用毛笔细致入微地绘画,就给他制作出一册连环画,让他感受一下什么叫做漫画的魅力!就是不知道子龙要是看到了那种精妙的图案,会不会为此伤身呢!”
秦耀摇了摇头,赵云此去雁门郡收复失地,没有个把月怕都回不来了,制作连环画的事情可以先放一放。
定了定心神,秦耀挑了挑有些黯淡的灯芯,准备秉烛书写治军方案!
首先,秦耀要培养出一支最精锐的部队,暂定总数大概在千人,这支部队的番号秦耀都已经想好了。
背嵬军!
这个番号就是南宋抗金名将岳飞的精锐岳家军中的精锐部队,为华夏古代五大精锐部队之首!
秦耀就是要复刻出岳飞将军的这支不败强军,当然,想一下子组建出和岳家军一样的一万五的背嵬军,那是不现实的。
毕竟,背嵬军中的每个人,都要相当于普通部队百夫长级别的存在!
人数控制在一千,这是秦耀深思熟虑后的决定,以晋阳兵如今经历过一场大战的情况,可从中挑选出一部分表现出众的士兵,提高待遇,进行更刻苦的训练,其余部分,则要通过全军选拔得出。
今后的背嵬军,将会是整个晋阳派系军队中,最强大的存在,每个愿意保家卫国的人,都会以加入背嵬军为骄傲!
不过,比岳飞组建背嵬军好的一点是,岳飞那支从南方拉起来的精锐,原本是没有战马的,在针对伪齐军的奇袭成功后,才获得战马一万五千匹,在这点上,如今拥有良马数万的刘备可以说是占据了先天优势。
而这支部队,秦耀也是打算给刘备充作护卫队使用的,小战不用,大战为尖刀。
统帅的话,秦耀思来想去,还是决定给赵子龙,在刘备帐下,最完美的武将是谁,秦耀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赵云!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这支部队下马是最强悍的步兵,上马是最精锐的骑兵,举盾是最坚硬的盾兵,拿弓则是最精准的弓兵,有统率骑兵部队经验的,也就只有赵云了。
背嵬军,全军上下都要配备最强壮的战马,最坚硬的长枪,最强悍的长弓以及全军武装轻甲!
如果哪一天秦耀找到了能够制造连弩的人才,也会第一时间给这支部队配备上强弩!
第二支部队,为人数五千的“踏白军”!
这支部队,是秦耀给刘备打造的侦察部队,统率人员暂定为黄忠这位弓马娴熟的老将。
皆配备良马与大弓,闲时锻炼马术弓法,战时则负责收集敌军情报动向。
第三支部队,则为人数一万的枪骑兵部队“游奕军”!
这支部队,交由张飞统率,并安排徐庶为军师,从旁辅助。
要养一支骑兵部队,开销是十分巨大的,装备的花费也很大,哪怕是刘备如今吞下了王家的所有财富,能够拉扯起这三支总共一万六千人的骑兵部队,都显得有些捉襟见肘。
幸好,在战马上,刘备不需要再仰人鼻息,一些次等马,还能通过郭家,以及还在雁门郡的张世平、苏双等贩卖出去,换取自己所需的物资。
秦耀也将《武穆遗书》中所载的三支部队的训练之法一一书写了下来,到时候交给三位领军将领,则能结合自身有效培养,不久之后,三支强悍的骑兵部队便会绽放出属于他们的光芒。
除去最精锐的骑兵外,秦耀还打算训练培养两万的步兵。
这两万步兵,统帅自然是刘备帐下威望最高,统率力最高的关羽了,皆有拜服其武力的周仓为副将。
全军上下,配备汉制环首大刀、皮甲,是刘备军队的主力部队,无论是布阵、攻城,都需要这支部队的贡献。
可惜的是,遍访整个晋阳乃至太原,会制造出汉制“玄甲”,也就是锁子甲的能工巧匠几乎没有,能够配备给刘备军队的汉制锁子甲,也仅仅千余,这千余套的锁子甲,则尽数交付给关羽,用作他手下两万步兵中的最精锐士兵身上。
关于武穆遗书中的步兵训练之法,秦耀也整理成册,之后交付给关羽即可。
而剩下的,秦耀还要打造出一支五千人的大盾兵,面对匈奴铁蹄的冲锋,只有盾兵才能做到不动如山,这支部队,是秦耀专门用来对抗匈奴骑兵的。
将领的话,只能暂定为典韦这个糙汉。
典韦虽不善练兵,但他的个人勇武是不用说的,打造盾兵,最主要的就是锻炼个人的身体素质,让他们能在举盾的时候,抗住连番的冲击即可。
当然,单一的盾兵肯定是没什么杀伤力的。
这个时候,秦耀难免想起尚在韩馥麾下做客将的麴义,此人便能将大盾兵训练成专门克制骑兵的先登死士,这一点,哪怕是有武穆遗书的秦耀都自愧不如。
虽说岳飞的兵书中,以步兵对抗骑兵的战法、策略有不少,但每个时代都是不一样的,以如今的时代来看,能克制轻骑部队最强的,莫过于麴义。
毕竟,他是连名震天下,杀得乌丸人头滚滚的白马义从都能打败的男人!
秦耀决定重用黄叙这员已经初露锋芒的小将。
三千长枪兵、七千的弓弩兵,与五千的盾兵一起,悉数为黄叙统率,哪怕是典韦,也需要服从他的军令。
犹豫再三,秦耀决定将两位女将充作黄叙的副将辅佐。
保家卫国面前,无男女之别,吕玲绮和黄舞蝶也不是那种喜欢深居简出的世家小姐,她们喜欢的信马由缰,驰骋沙场的感觉。
三人年纪虽小,但自古英雄不在年高,秦耀相信他们的能力!
除此之外,秦耀还需要一支百人的特殊部队。
百人能干嘛呢?自然是宣传保家卫国,忠君爱国的思想了!
这上百人,秦耀打算让郭嘉全权负责,务必要给每一个刘备麾下的士兵灌输一个思想,这个思想,也是武穆遗书中岳飞的个人执念。
精忠报国!
至于忠的哪个君,秦耀想来,郭嘉在这方面比他都要清楚。
在这个基础上,秦耀还加上一点,对于每一个士兵,他都要求做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的优良传统。
这既是岳家军的治军理念,也是秦耀这个前世生长在红旗下,对待曾经的那些先辈的崇高敬仰。
这是独属于男人的浪漫,秦耀也知道,一支部队只有做到纪律严明,才能震慑住敌人。
不然,金人怎么会对岳家军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感叹。
除了这些正规和非正规的部队外,秦耀还决定由张机牵头,训练出千人的医疗队。
这次与左南将军部一战,在提前的准备下,士兵伤后的死亡率被大大降低,可当秦耀看着断了一条手臂的士兵在自己眼前因为失血过多而死时,还是感慨战争之残酷,以及当世的医疗之简陋。
很多士兵,并不是死在战场上,而是死在了战后伤重不治上。
这一点,哪怕是当初名震寰宇的冠军侯霍去病都不例外。
秦耀将全套《千金方》都记录下来,准备交给张机,张机早在进入晋阳之后,已经开始不断地收纳有医学基础的人。
但这还不够,这个时代的医者,说不上有多受人尊崇,学医者寥寥无几,与其寻找有基础的,还不如从零开始培养。
有着前世的经验,秦耀也将自己会的一些现代医学理念通通记录了下来,或许救不了将死之人,但也能大大地预防不必要的死伤。
做完这一切,已经是三更天了,秦耀伸了一个懒腰,满意地看着自己面前编辑成册的宣纸。
刘备能得到他这样的员工,真的是做梦都要笑醒,闲时懒散的秦耀,在认真做事的时候,就跟作者君一样的帅,如果刘备和读者老爷们一样懂事的话,不得竖起大拇指给点上一个赞?
一旁,吕玲绮止不住地打盹瞌睡,在秦耀奋笔疾书之时,她没有打扰到聚精会神的秦耀,而是不断地给他送上热茶,挑亮灯芯。
做完这一切后,就在旁边默默地注视着这个占有了自己的男人。
“眉儿,更深露重,还是快点休息吧。”秦耀宠溺的摸了摸吕玲绮的秀发。
吕玲绮的困意一下子被打散,看着近在咫尺的俊俏容颜,脸颊微微一红。
“你好了?”
“嗯。”秦耀感受着脸上温热的鼻息,呢喃了一句。
吕玲绮没有觉察到他的表情变化,伸了个懒腰,哪怕是宽大的衣物都难掩的婀娜身材暴露在秦耀眼中。
秦耀粗暴地将其一把搂入怀中。
吕玲绮大惊:“秦耀哥哥,怎么了?”
秦耀不语,鼻尖轻嗅着吕玲绮的发香,闻着闻着,已经转移到了她玲珑可爱的耳畔。
感受到耳畔的丝丝凉意,吕玲绮缩了缩小脑袋道:“痒!”
略带嗔怪的语气,让秦耀更难自已。
“眉儿,我想。”
“啊!”吕玲绮还没作答,秦耀已经一把将其抱起。
“不……唔唔唔。”吕玲绮反对的声音还没发出,一抹红唇已经被紧紧吻住。
只觉一阵天旋地转,吕玲绮享受之余,媚眼如丝地睁开了眼。
而地点,自然已经是换到了床榻之上。
烛火摇曳,旖旎声声,自不必多表。
唯有天上皎月似含羞弄躁,躲进云层中偷偷地观察着一切,待到东方天明,才恋恋不舍地隐下了皎洁身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