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大众书局与欲罢不能
等凌风介绍完毕之后,华纳兄弟影业在新加坡的项目经理邱威廉对这个项目评价很高:“凌先生,您讲述的这个故事非常引人入胜,情节架构也很符合好莱坞探险奇幻大片的叙述方式……”
邱威廉的肯定,让华纳音乐团队的人很高兴。
因为凌风传递给他们非常明显的一个暗示就是:朱折琴与凌风组成的团队希望与华纳集团有全方位的合作,不仅仅是新的《央金玛》专辑,还希望在《藏地密码》的影视剧合作方面……
如果更直白一点就是希望新专辑与《藏地密码》影视剧捆绑在一起合作。
面对BMG等其他四大唱片公司的激烈竞争,华纳音乐团队当然希望自己能够胜出,夺得《央金玛》专辑的出版发行权。
会见结束前,邱威廉希望凌风能够递交《藏地密码》的大纲和剧本,以便他向总部汇报,看看能否争取批准立项。
凌风答复邱威廉,他会尽快递交相关资料。
……
与华纳团队的会谈非常顺利,对方的肯定犹如给凌风打了一罐兴奋剂,他开始加班加点写作《藏地密码》。
凌风与华纳团队的会谈之前,他已经根据自己的回忆,以原版的《藏地密码》为基础,加入《盗墓笔记》与《鬼吹灯》等一些精彩元素,七七八八写了一个十万字的故事大纲。
会谈时候,凌风只是介绍了一个故事的大概梗概,已经非常引人入胜,他相信自己只要再添加详细的内容与血肉进去,小说与剧本会更加的精彩。
当然他也不怕自己的创意被盗用,因为那些故事细节全部在自己的脑海里,别人是盗不走的。
……
一个多月后,经过没日没夜的艰苦奋战,打了鸡血般的凌风在电脑上敲出了50万字的第一部《藏地密码》。
前世《藏地密码》的原著大概120万字,分成10集。
凌风现在按照大概的记忆,融合《盗墓笔记》与《鬼吹灯》等一些精彩故事元素,做了一些改编,计划浓缩成2部,共100万字左右。
随后,凌风通过方思颖父亲的介绍,找到了新加坡大众书局。
方思颖父亲方黎明控制的方隆集团是这家大众书局的股东之一。
新加坡大众书局是东南亚一家著名的零售书店及出版商,历史悠久,同时在加拿大、香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台湾等国际和地区拥有分店,其主要出版同业为商务印书馆。
凌风来到新加坡呆久了才发现,这家大众书局在狮城人们心中的地位就有如新华书店在国人心中的地位一样。
几乎每个购物中心和地铁站附近里都能见到它的身影。
而大众书局里种类繁多的图书也吸引着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们,让孩子们流连忘返。
大众书售卖的书籍里面,中文书籍占了一半。这些中文书主要来自三个地方,台湾、香港和中国大陆内地。
大陆的书是简体中文,同样一本书比国内贵很多。
而来自台湾和香港的都是繁体书,台湾的人文类较多,而香港的则是风水类多些。很多国内看不到的书这里也有。
因为有方隆集团的介绍,大众书局负责出版业务的总监郑跃华亲自接待了凌风的来访。
见到凌风后,郑跃华一眼就认出了他:“凌先生,我认识您,我们书店有卖您的唱片!之前我还在《才华横溢出新秀》电视节目上见过你的精彩表演……”
之前,郑跃华总监只是接到在香港出差的大众书局老板周曾锷打来电话,让他接待一位客人。去没料到这位客人是在新加坡小有名气的音乐人凌风。
双方简单寒暄过后,凌风直接向郑跃华总监说明来意,他想与大众书局合作出版一本自己创作的书籍《藏地密码》。合作的前提是这本书的版权要掌握在自己手里。
听明凌风来意后,郑跃华很好奇,一名流行歌手与新晋的艺人居然还有空写探险玄幻类小说?
他的心里充满了狐疑,碍于面子,他还是接过了凌风递过来的小说打印稿。
打开后,先简单瞄了几眼:
【第一章,从一张照片说起
美国,宾夕乏力亚州。
“几千年以来,全世界所公认的,体形最庞大,性格最凶猛的叫獒。这种动物它是我们雪区特产,它们已经存在几千万年了,约在两千年前流传到希腊,后到罗马帝国,又由东欧的斯拉夫族人传到欧洲各国,至今世界名犬的体内还保留着藏獒的遗传基因——在LS,乃至整个雪区最高贵的狗应属藏獒……”
一位身材高大藏族汉子站在华丽的演讲台上侃侃而谈,向来参观的来宾叙述着藏獒的历史由来。
这位藏族汉子名叫卓姆强巴,天狮名犬驯养基地公司总裁,也是大陆内地著名重点高校东海大学生物系客坐教授,主讲世界名犬。
强巴生长在一个叫达娃奴措的小村,那是深入藏原腹地,最接近无人区的地方,他的名字,原意是能战胜大海的人。他没有让他的父母失望,如今已是拥有千万资产的公司老总,也是著名大学的教授,可谓名利俱盛,让他起家的资本,不是别的,是犬。
卓木强巴,一米八几的个头,真正的虎背熊腰,大块头,倒披发,一脸古铜色,身体无处不彰显出藏不住的彪悍。
但是平日里,他是一个很和蔼的人,西装笔挺,一副小方框无边眼镜,脸上总是挂着微笑,有人称呼他卓总,也有人称呼他教授,真正亲近的朋友,管他叫强巴……
卓木强巴带着他的自信和自豪,继续演讲,他将他们基地最优秀的獒的照片,用幻灯片打在后墙,人群中发出阵阵惊呼,卓木强巴心中无比满足。
他的脸色也因激动而微微红润起来,青筋布满额头,表示他在闪光灯下开始兴奋。
就在此时,一名小个子男孩拿着个什么东西,挤过人群向前,眼看接近讲台了,几名魁梧大汉拦住了小个子的去路。
小个子交出明信片,马上往回走,似乎也是受人之托。
卓木强巴一面指着身后的巨幅画面,诉说着他们基地的獒的优秀和纯种,一面拆开了明信片信封。
就在信封拆开那一霎那,他脸上人们熟悉的笑容不见了,整个人木纳而呆滞的立在了灯光明亮的演讲台上。
所有的人,原本都聆听着卓教授的演讲,他这一停下,近万的大厅内突然就安静了下来,只有些许照相机的闪光声,零星的响在大厅的各个角落。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所有人关注的目光,全集中在了卓木强巴教授身上,他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照片,如丢了三魂七魄,先前红润的脸色消失殆尽,一片惨白。
紧接着,人们发现,卓教授的手,不自觉的由单手执信变成双手捧着明信片,并且微微的颤抖起来,跟着嘴角也微微的颤动起来。
……
几天后,卓木强巴已在上海,方新教授的家中。
卓木强巴只是一名客作教授,而这名方新,却是真正的犬类动物学教授,今年六十五了,曾是卓木强巴在犬类生物研究的导师,后来两人成为专研藏獒的合作者。
“导师,请看看这个……”说着,卓木强巴将手里的箱子放到了桌上。那是一个铁皮包钢的防盗运钞箱,方新这才注意到,卓木强巴用手铐小心的将箱子铐在了自己手上。
方新吃了一惊,要知道,卓木强巴曾两度夺得雪区库拜摔交大赛冠军,本身孔武有力,就是寻常警员也不是他对手,他曾经替人携带一颗价值两千万美元的钻石,也不过是随便找一个布袋包了,放进衣兜里,从未见他如此慎重小心的带一件东西。
可是,当卓木强巴打开箱子后,方新就更吃惊了,箱子里放着一个一尺见方的黄金匣子,上面浮雕的佛像惟妙惟肖,四角嵌有罕见的猫儿石,最小的一颗都有十三只眼。
方新戴上白丝手套,小心的起开盒子,盒中没有别的,只有一样东西——照片!
可方新的表情就和卓木强巴刚看到那东西时一样,呆若木鸡!
准确的说,盒子里装着两张照片……】
郑跃华总监本想简单瞄几眼开头,却不曾想他被凌风写的这个故事给深深吸引住了。
不知不觉看了十几分钟,一口气阅读了五千多字。
若不是助理敲门进来给他们倒咖啡增添茶水,他还想继续看下去。
凌风的这本《藏地密码》让他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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