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这首歌何止这点价值?
第七十四章这首歌何止这点价值?
收到邓子琪的信息,苏长生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复。
因为苏长生也在考虑,邓子琪现在只是华艺旗下的一个新人,这首歌给了邓子琪,华艺那边会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给予邓子琪分成。
按照正常的合约来说,以邓子琪现在的量级,在华艺旗下最多也就是新人约,新人约的艺人也就相当于练习生,参考泡菜国新人练习生。
新人约也是任何娱乐公司的最基础签约,按照现在的普遍薪酬,新人约的艺人每个月也就是三千多的基本工资,如果有其它收入,将与公司二八分成(税后,艺人只拿到两成)。
邓子琪的条件可能会好一些,因为在超女展露了头角,她能够拿到的基础薪资可能会比新人约的艺人高一些,但是也绝对不会超过5000,而分成应该也不会有太大的差别。
更高一层的艺人约,艺人的薪资都只有5000--6000,其它收入与公司实行三七分成(税后,并且艺人只占了三成),这基本上是每个娱乐公司的价格和分成模式。
再高一层那就是经纪约了,每个月不低于万元的基本薪资,其它演艺收入与公司四六分成,一切活动出行的开销,公司都会负责买单,当然,公司负责买单的也只是对公活动费用。
在往上,那就是高级很多的高级经纪约,能够签下高级经纪约的艺人,一般都处在三线左右,这类艺人的基本薪资都在两万左右,并且分成模式也有了新的变化,虽然还是四六分成,但是却是税前分成,并且公司会提供很多的福利且艺人的一切活动都由公司负责接洽,且给此类艺人配备专属经纪人。
最顶级的一线明星,那就有很多不同,顶级艺人一般都是自由约,为了防止被公司约束,她们都会有自己的经纪人,并且可以自由选择想要合作的项目和活动,没有底薪,但是他们与公司的分成都是靠自身与公司协商,有的八二,有的一九,公司能拿到的分成很少,但是这些艺人能赚到很多钱,也就填补了分成少的部分。
苏长生现在就是在想着,这首歌的授权应该以什么样的形式,才会对邓子琪最有利,虽然苏长生并不想收钱,但是也不能让邓子琪拿着自己的歌曲却被公司剥削。
思来想去,苏长生回复道:“公司是不是问你了?”
“嗯嗯,总监刚刚问我。”
邓子琪可没有什么心思,直接就说了出来。
“这样,能让你们公司的总监或者负责人跟我谈一谈吗,我想了解一下公司会以什么样的形式来跟你进行分成合约。”
邓子琪本来就冰雪聪明,苏长生这么一说她就明白了,心里一阵感动,自己这哥不仅给自己写了首歌,还担心公司会剥削自己,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想想都让人感动。
本来邓子琪还想着,就按照公司的合约来办事就好了,可是想到苏长生这么在意自己,邓子琪也只能让他来跟公司谈了,毕竟他还没有授权。
这个世界,对于版权的严格性,远比上个世界严苛,一切作品,只要没有授权都算作侵权,并且赔偿金额高得离谱,所以在这个世界,基本上不会有人去做出侵权的愚蠢事情。
“总监,我哥说要跟领导谈谈。”
“现在吗?可以啊,打电话吗?”
……
很快,苏长生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双方一番客套,相互介绍之后,苏长生直接直入正题:“这首泡沫,我只会授权给邓子琪,她可以跟贵公司合作,但是我要声明的是,我希望这首歌如果与贵公司合作,希望不要按照新人约来作为标准,这首歌的分成,我希望是五五分成,别的我没有任何要求,如果贵公司觉得不合适那这首歌我可以直接负责帮助子琪音乐制作之后,用别的途径发行……因为这首歌值得五五分成。”
苏长生说了很长一段话,最终的目的就是五五分成。
其实说起来,音乐总监是没有权利去接洽这件事的,总监心里也心知肚明。
但是对方是苏长生诶!
对方是每一首歌都爆火的苏长生诶!
并且自己还听到了邓子琪的清唱,可以说这首歌绝对会大火,并且不是一般的火,他才忽略掉了自己在公司的身份,跟苏长生聊了起来。
“苏老师,这样,您稍等我一分钟。”
苏长生也是意识到了这个总监根本没有权利去决定这件事,他让自己等一下无非就是要去叫高层,苏长生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电话没有挂断,音乐总监是直接拿出手机拨通了副总于贺荣的电话,只是简单说了苏长生给邓子琪写了首歌,现在要谈授权的问题,副总二话不说,挂了电话就往休息室跑了过来。
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于贺荣跟苏长生聊了几分钟之后,当场拍板道:“苏老师您放心,公司绝对不会亏待子琪,五五分成,必须五五分成,这首歌何止这点价值!”
要说能当上副总,没有点头脑怎么行,八面玲珑不说,在什么人面前要拿出什么样的态度,这一点必须整得明明白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