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请问,口红红有几种?
刘员外离开,卫央也没有考虑怎么面对有可能发生的危机。
没别的,只是哈密乃边陲。
冯娘子来说:“小郎可能也着急了。”
“我知道,刘员外未必就是说实话之人,他们有权谋。”卫央摆手道,“我当面说出那么大逆不道的话,他也能冷静地思考问题,这说明他们……或许摆出一张吓人的脸面,背后要做的是火中取栗的勾当。”
冯娘子犹豫了一下才低声提醒:“锦衣卫与东厂可不是全部哦。”
哦?
“这么说,兵部与五军都督府也有密探?”卫央倒没想过这个问题,他不了解这些。
冯芜不说话,但意思明确是让卫央尽快去找忠顺王商议。
她怕的是这些人会从中挑拨离间成功,一旦王府与卫央之间有龃龉,他们是可以在哈密左右横跳生事的。
“让他们去闹吧,有些事,做得多反而不太好,”卫央道,“王爷也在看,哈密军民也在看,这些人,大概把一股强大的力量看弱了。”
群众是可以教育的,群众也是可以觉醒的,边城军民之中蕴藏着排山倒海的力量。
一旦有人想把边城五十万军民的存活之地毁灭了,那么他们就将面对这股足以一当十十当百的力量。
卫央坐下来看着冯娘子写的胭脂水粉中透露的阶层分级,找出魔教在哈密的分舵才是目前的要紧之事。
依冯娘子之言,哈密用胭脂水粉的妇人女子,一般用的都是来自中原的,少有用来自西域乃至更远的地方的。
为何?
“若无十分体味,何必花费重金?”
一句解释足以说明许多的问题了。
一般而言,既富且贵的家庭,妇人女子所用胭脂水粉大都自哈密有数的几家胭脂铺子勾得,“香味各异,产地相同”,一般来自于四川,少有江西等地。但若是清淡素雅之类,香味不是极其浓重,那定是江南胭脂。
冯娘子列举了三种哈密有钱女子常用的面脂,一种是据说早在唐代时期,武则天最爱用的“玉女桃花粉”,经过数百年发展,如今已成为适合国朝审美的面脂了;此外还有四川“香涛牡丹粉”,不过这种面脂常用的功能是保养,而不是增白,类似于护肤霜。
最后还有一种面脂来自于江南,“以‘杀花法’而做,名曰‘明月心’”……
冯娘子聪明之至,在面脂之下不写细节只写香味。
其特点各有:“‘玉女桃花粉’香味最浓郁,仅次于西域香粉,与香薰仅别一格,闻之使人熏熏,最与京师香薰‘十二月仙’搭配;‘香涛牡丹粉’香味中等,不搭配香薰则三步之内才有香味;‘明月心’最淡,我自常用之。”
而后又讲:“之外还有口脂,此染纯之用,然男子也用,且不必提。之下,寻常小户人家,妇人女子常用着并不多,多用口脂,而少用面脂,香薰更少用,常在盛事之时才舍得买。最后便是本地以香瓜籽儿、山野花儿、和黑豆皮制作……”
面脂?
口脂?
香薰?
还分类?
卫央大怒,抓起纸片砸在桌上。
“老子再也不想研究这些了!”卫央恼怒之至。
提起来都是泪,前女友……
“我哪知道红色还有几十种?我哪知道口红之外还有唇膏?一个个长的那么像棒棒油,那不都是一堆化学元素表么?老子不了解!”卫央背着手在地上来回呼呼地转着,他全然不明白这里头都哪儿来那么多道道了。
青儿听到后,探头探脑过来一瞧,她嘴里还叼着猪皮,酸辣味。
“呀,小郎怎么生气了?”青儿连忙快步回去找冯芜,悄悄说,“大抵恼得紧,呼呼地喘气,不知谁惹着他了都。”
冯芜惊奇道:“他又生的什么气?”
遂跑了回来,就看卫央一边抓着头发,一边拿着那张纸瞪着眼睛如视仇敌。
冯娘子哑然失笑,说道:“小郎,你这头发,也该请镊师来打理了。”想想又提醒,“快过年了哦,过年可不能理发。”
卫央果然被分散了注意力——主要是真不愿面对这些物什,遂问道:“附近谁家镊师手艺好?”
古代并不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因此一辈子都不打理头发的。
理发这个行业,至少在这个时代是比较兴盛的。
冯芜道:“外头那些民众,既敬你如神明,又惧你如魔鬼,他们怎敢在你的头上下手,还是我来吧,待哪天天热,片刻便收拾好了。”然后才笑道,“怎地又恼火?”
卫央啪一声把纸张拍在桌子上,怒骂道:“哪个祸害发明的胭脂水粉,这是人能分辨得出来的?!”
果然。
冯娘子走进门,笑吟吟地道:“原来是为这个,也是,咱们小郎仗剑杀敌,那是慷慨男儿,自不懂这些。”她眼里又一抹捉狭,早知这厮不懂这些因此才写的这么详细,遂笑道,“你可描述那香粉的味儿,我帮你分辨。”
卫央转怒为喜道:“真救苦救难冯娘子。”
青儿抿着嘴一笑,暗暗冲自家娘子竖大拇指。
小官人一怒,满哈密城谁敢安抚他?
“嗯,学会了,往后遇到这种事儿,可要先说别的。”青儿感觉自己学会了,又蹦蹦跳跳去找吃的,只听冯娘子训道,“不可吃那么多!”
“长身体着呢,该吃就得吃,多吃肉,多吃菜。”卫央倒理解,“记着,饭钱要多洗手,还有,那两个脸蛋子不要涂那么重的脂粉。”
“知道了。”青儿眨眨眼,连忙又去找喜妹子,她还不懂这些呢,得去教。
卫央正襟危坐,慎重地从桌子底下摸出向问天的钱袋。
这不是向问天的钱袋,不知从谁手中弄来的。
“这里头有个这个,你看下。”卫央递过来一个贝壳。
不。
玉贝壳。
大约有三寸方圆,里头竟分出几个格子。
一半儿装口脂,一半儿一格装一些香料,一格里头放着一串金灿灿的链子,可能连茶杯犬都拴不住。
……
端详半天卫央才看明白。
这个是项链。
“你看看,这应该是哪个男子送给女子的,不过,向问天虽是个老光棍,想来也做不出偷女子的东西的举动,因此应当是在礼物送出之前就拿走的。”卫央将玉贝壳递过去说。
冯娘子赞叹不已,拿着玉贝壳看了半晌才笑着道:“这胭脂扣精美至极,实为难得之物,送礼的男子,倒也算有心了。”然后提起项链,看了看摇头,“出手好阔绰哟,不过,这风格,似乎是波斯……也不对,当是早些年从那边传来的手艺,”她顿了顿道,“也不对,这不是项链。”
她俏脸一红,将那链子扔在桌子上,薄怒道:“登徒子,送这等腌臜的礼物。”
怎么了?
卫央拿起来一瞧,此物分明比项链长了两倍有余,上头还有什么莫名的珠子,干嘛的?
“这,”冯娘子踟蹰半晌才骂道,“真真是作践女子,”她竟见卫央要绕着在自己脖子上缠一圈儿,嘴里还说道,“应当在水里浮不起来对罢,”一时骇然道,“快住手,这是,这是,”她纠结半晌,一跺脚怒道,“这是缠在女子的腰间,做那些不堪入目的事情的!”
哦?
卫央赞叹道:“古会玩。”
忽然间,他心中古怪。
他飞快在冯娘子的脸上瞧了一眼。
你也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