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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糟蹋

翌日,天光大亮。

程真心被晒的眼皮发热,咕哝着翻了个身,期间手打到什么温热的物体上,发出“啪”的一声。

嗯?旁边有人?

他迷迷糊糊地回忆:前天,兄弟们为他准备了单身趴,一群人玩到后半夜才回家。

昨天,他抽时间结了个婚,还在典礼举行之前夹到脑袋,幸运地获得了预知能力。

然后呢,然后他干什么了?

操!

程真心诈尸般坐了起来。

——然后他骑在沈昼身上,借着酒劲,狂霸酷炫拽的硬要跟人家洞房!

不过不知道是酒的后劲太大还是别的原因,他记忆只留存到扯开沈昼衣服那一刻,剩下的一概记不清了。

这种情况以前也发生过,俗称喝断片。程真心深吸口气,默念几句上帝保佑,低下头。

大红色床铺已经皱的不成样子,一看昨晚就经历过某种艰辛的奋战。

而沈昼正面向他,侧躺在“战场”上。眉头皱着,浓黑的睫毛随着呼吸微微颤动。配上冷到几近透明的肤色,很像青春疼痛小说形容的那种……破碎的洋娃娃。

程真心太阳穴猛地一跳。

难道他?

不对,不能,老子才不是那种酒后乱性的人……程真心边在心里安慰自己,边掀开被子往腰胯部位看。

还好,内裤还在。

他又看看里面的东西。

似乎挺精神的。

情况不够明朗,要么先洗个澡清醒清醒吧。

他穿鞋下床,挤完牙膏,举着牙刷去浴缸放水,结果看到一片白色布料挂在浴缸边缘。

他捏着布料,把整件衣服扯了出来。白衬衫,材质精良,内里绣着裁缝的名字,出自程家常用的定制工坊。

是沈昼典礼穿的衣服。

和昨天的挺括相比,现在它皱巴巴的,比大红床单有过之无不及。

触感微潮,很像努力做某种事情被汗浸湿,又被抓挠出来的样子。

更可怕的是,它胸前位置洇出来两片血渍。程真心对着镜子比划了下,发现血渍正好在……两点的位置。

天呐。

天呐天呐。

天呐天呐天呐。

自己在……这方面,这么暴力的吗?

要素过多,程真心左手攥着牙刷,右手捏着衣角,整个人都麻了。

他把衣服扔回浴缸,锁上浴室门,一屁股坐到马桶盖上。想抽支烟冷静一下,发

现没有,只好颤抖着手拨通韩宇的电话。

“呦,大下午两点终于想起来找我了。”

“我刚起床,”程真心没心思跟他瞎贫,“你附近有没有人?”

“等我三十秒,”那边的背景音由嘈杂到宁静,“好了,没人了,说吧。”

程真心单刀直入:“韩宇,做完之后一般有什么反应。”

“你说清楚点,做什么?”

“”程真心咬牙,“爱。”

“哦,这个啊,早说嘛。有什么反应得看床伴类型,狼系的会让你浑身酸痛下不来床,狗系的则会温柔些

边听,程真心边把沈昼往两种类型里套。得出的结论是,哪个类型都不对。

除了宿醉后的头痛,他没有任何感觉。

“除此之外呢?”他又问。

韩宇想了想:“身上也会留一些痕迹,你懂的,都是情趣。”

痕迹啊

别说,还真有。

刚才照镜子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后腰纹身上印着两枚指印,看样子像被人用力掐出来的。

昨晚别墅里只有他和沈昼,指印出自于谁不言而喻。

程真心双肘撑住膝盖,无声薅头。

“哎不对,”韩宇这时终于反应过来了,“真心,你打听这些干嘛?”

“不干嘛,单纯好奇。”

韩宇打小跟程真心混在一起,了解自己兄弟。那家伙被捧着长大,要星星不月亮,给导致脑子里根本没长恋爱那根弦,二十六岁初恋还在就是最好的证明。

而沈昼为了融资入赘程家,如果程真心不想,沈昼肯定不敢用强。更何况他也出自滨城三中,听说过沈昼的性格,跟机器人似的。如果没有夫夫生活,对沈昼来说反倒是件好事。

所以他一直没往歪了想,就连昨晚好兄弟找他要片,他都没想到洞房花烛那头去。

但这个问题简直太奇怪了,韩宇眼睛瞪的像铜铃:“真心,你说实话,你他妈不会把沈昼糟蹋了吧?”

“……脑子不好就去治,别出来丢人现眼,”程真心匆忙挂断电话,“我起床了,拜。”

程真心又薅了会儿头发,才身心俱疲地继续冲澡。

韩宇说的相当于废话,并不能解决“昨晚到底做没做”的煎熬。不过倒是给他提供了一丢丢灵感——自己没反应,沈昼可不一定,可以偷偷去沈昼身上搜索一下。

说做就做,程真心胡乱洗完澡,为了不吵醒沈昼特意没吹头发,光着脚,蹑

手蹑脚回到床边。

床上的人似乎很累,还在沉睡着。程真心绕床往左转了一圈,又往右转了一圈,没找到能下手的地方,急的抓耳挠腮。

不行,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把人睡了。他咬咬牙,单膝跪在床上,终于下定决心,伸出手——

结果没等碰到被子,手腕就被另一只手钳住了。

那只手骨肉云亭,指节分明,手心温度烫的他整个人都瑟缩了一下。

“几点了?”

大概是光线太亮,沈昼微微眯着双眼,嗓子带着刚醒的沙哑,低的不像话。

程真心磨牙:“下午两点。你是不是虚,快晚上了都爬不起来。”

沈昼像听到什么笑话:“我虚?”

“是啊,我说的很清楚,你没听见么,不会是又虚又聋吧?”

想到昨晚那两条血柱,沈昼气笑了。

“那要不”

他停顿几秒,手往回拉。程真心单膝跪着,本来就不太稳,被拉的控制不住向前扑。

幸好程真心反应够快,跌下去之前赶紧用另一只手撑住枕头侧面,避免了趴在沈昼身上的结局。

就是这个姿势吧距离属实近。

五厘米都不到,鼻尖贴鼻尖。

“那要不,”沈昼接着说,“你趁清醒的时候再验次货。”

又轻又低&a;ap;ap;

30340;声音钻进耳朵,程真心喉结下意识滑了滑:“白日宣丨淫,沈昼,你脸呢?”

可能是想到昨晚,沈昼露出几分脆弱,转瞬即逝:“入赘都做了,又何必在意脸面。”

“”程真心彻底噎住。

没错,上门女婿就是用来消遣的,又何必谈及脸面?

这时沈昼抬起手臂,程真心以为他要动真格的,下意识往旁边躲。

“别动,”沈昼握住他后颈,看着他发梢挂着的水珠,“为什么不吹。”

程真心眉心一皱:“头发长在我自己身上,跟你有屁关系。”

“当然有,”沈昼说,“现在咱们睡在一张床上,以后也会睡在一张床上,换句话说,我是你的合法配偶,当然要为你的身体负责。”

说话的时候,他不轻不重地捏捏程真心后颈,像安抚,更像某种暗示。

程真心被捏的呼吸不畅,一爪子拍掉对方手臂,三下五除二滚下床。

看着他仓皇的身影,沈昼翻了个身,撑起额头,声音懒散地问道:“你去哪,不验货了么。”

“”程真心差点没把牙咬碎,“吹头!”

等吹完头发,程真心才想起来,沈昼一打岔,他把掀被子的目的忘的一干二净,什么都不剩了。

好在沈昼没有要出门的意思,他还能继续找机会。他从床缝捞出自己失踪的裤子,边龇牙咧嘴的往身上套,边往楼下走。

餐厅此时已经飘出淡淡的香味,程真心循着味道找过去,只见沈昼正站在灶台前,衬衫袖子挽到手肘,腰被围裙系带勒出紧窄的弧线,不像煎蛋,更像在设计某种艺术品。

高中时代两人谈不上相识,更谈不上结梁子。如果没有预知那码子事,程真心至少做到与他相敬如宾——字面意义上的那种。

可一旦掺杂进仇恨,他难免心存怨怼,走过去挑肥拣瘦:“你还会做饭呢,能吃么?”

“试一下就知道了。”

沈昼夹出煎蛋,用手接着递到程真心嘴边:“尝尝。”

说话的时候,他转向程真心,用胯骨顶着灶台边缘。程真心忽然发现他那两块骨头长得很好看,清晰且不过分突出。

“你是不是野蛮人,”程真心赶紧收回视线,“去桌子上吃。”

沈昼绷紧唇角:“嗯。”

沈昼做的餐蛋面,端上桌后程真心尝了口,别说,居然真挺好吃。

昨天几乎没吃东西,他饿的前胸贴后背,几分钟狼吞虎咽干完了一大碗。沈昼端起空碗去厨房,他这才想起来差点又把正事忘了,赶紧叫住对方:“等等!”

沈昼:“嗯?”

“定好去你家的时间了么。”

“下周六。”

滨城习俗,婚后需要回门。程真心“哦”了声:“那这两天先去我家一趟,我还有挺多东西没搬过来。”

“好。”

“”

话题就这样终止了。

不行,再不说怕是这辈子都解不开疑惑。程真心深吸口气:“对了,那个昨晚你感觉怎么样?如果体验差可以告诉我,我不是那种只顾自己开心的人。”

他没加任何细节,这句话只是为了试探,如果昨晚洞房花烛没成

,沈昼会告诉他的。

结果话音刚落,餐厅忽然静了下来。程真心心头闪过一丝不祥的预感,看向沈昼。

对方似是不愿面对这个问题,屈辱地偏过头。于是他看到了弧度凛冽的颈线、紧紧抿着的嘴唇。

以及颈侧两枚紫到发黑的草莓印。

“”

程真心笑容瞬间僵在脸上。

——完了!

——昨晚他真把沈昼糟蹋了!

——粗暴的、狠狠的——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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