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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完结

俗话说“烟花三月下扬州”, 离开新疆之后,他们又折腾着一路南下,来到了烟波江南。但他们没去扬州, 而是随便选了一个不知名的小县城。选它的原因也很简单,路过买水时, 卖花的老奶奶说程真心长得俊,非要送他一串花环。程真心觉得这儿的人实在,爱说真话, 便决定在小镇待上一阵子。当然,他不能随便要老奶奶的东西,非常大方地付给人家三倍价钱。对此, 沈昼的评价是:“你确定没上当受骗?”“你能不能别用恶意去揣摩别人?”程真心哼了声, “我就是长的俊啊, 奶奶夸不是很正常吗?”“你长得好看我承认, ”沈昼下巴点点花环,“但是你翻过来看看。”程真心翻到花环另一边。和光鲜的外表不同, 里侧的花已经烂了, 甚至有几朵是牙签穿上去的假花,看起来要多敷衍有多敷衍。“......我不管,”程真心嘴硬,“这就是帅哥才能拥有的花环。”“嗯, 好, 我举双手双脚赞成。那帅哥,咱们找个住的地方吧。”进城就不用再住在房车上了,毕竟无论房车条件多好, 也比不上正常的酒店。他们是出来玩的, 不是真来流浪的, 程大少当然愿意舒服一点,打开手机软件,开始搜索附近的住处。最终他们没选择酒店,因为距离小镇最近的酒店要四十分钟到一个小时的车程,没必要。他们在镇里选了家古朴的民宿,非旅游旺季、非旅游城市,民宿只有寥寥几位客人,安静又惬意。把房车停到民宿后院,两人肚子正好饿了,便放下行李,一起出去觅食。小镇餐厅不多,也没什么商业氛围,他们按照民宿老板的推荐,穿过几条小巷,进了一家本地淮扬菜餐厅。看到菜单那刻,来自北方的程·重口味·浪子·真心内心是拒绝的。店员大概发现他们在犹豫,过来问道:“两位,需要我帮你们介绍一下吗?”“你家招牌是什么。”程真心问。从面相上来看,店员大概只有十七八岁,应该是周末帮忙的学生。她指指菜单:“这个、这个、这个、这个,哦对,还有我家的桂花酿,特别好喝!”程真心大手一挥:“OK,都来一份。”“别,”店员瞄瞄收银台,小声说,“你们吃不完。”“没关系,”沈昼笑道,“他想尝尝,就让他尝吧。”说着,沈昼侧头看了眼程真心,程真心便回他个“算你识相”的眼神。店员好心相劝,结果被拍了一脸狗粮,到哪说理去?!点完菜,店员又问他们是否忌口,讲了讲每种菜主要的构成。沈昼倒没什么忌讳,程真心便说:“给他最干净的餐具。”沈昼:“口味重一点,如果可以的话加辣,谢谢。”“没关系,”程真心转向沈昼,小声道,“按照他们的做法来就行。”“那你别吃几口就不吃了。”

“我......我尽量。”店员:“......”店员:啊啊啊啊啊!店员无比崩溃,但崩溃之后又很羡慕。她去收银台下完单,叹了口气:“哎,我和我未来老公如果能像你们感情这么好就好了。”从渝州回来那次,空姐因为不知道他们关系对他大献殷勤,结果过了小半年,店员已经迅速分辨出他们是小两口了。程真心觉得很奇怪,他们既没做牵手揽腰之类亲密动作,聊的话题也和朋友一样,情话含量为0。“你是怎么发现我们关系的?”他好奇道。“因为你们看对方的神态不一样呀,怎么形容呢,就是那种看爱人的眼神,温柔的,带着笑意的......我是不是有点肉麻,”店员吐吐舌头,“我不会真看错了吧?”“......你没看错,”程真心郁闷道,“他确实是我的受。”店员:“......哦。”好像哪里不太对劲的样子呢。沈昼猜的很准,因为菜不合口味,程真心简单尝了几口之后开始摆烂,不过没完全摆烂,东戳一筷子,西戳一筷子,偶尔吃两口,一是为了陪沈昼,二是怕伤老板的心。好在桂花酿很好喝,程真心整个人喝的飘飘然。等沈昼吃完,他皱皱鼻子:“好像下雨了。”沈昼觉得他的小动作很有趣,多看了几眼:“怎么感觉出来的?”“闻出来的,空气里有种泥土的腥味,还有青草香。”“是么。”他们一起走到门口,掀开珠帘。嚯,外面真的下雨了。“怎么办,出来的着急,我没拿伞。”程真心下意识向沈昼求助。“阴天的时候去喝酒,下雨了就踩着水回车里......”沈昼伸出手,“我们踩着水回去吧。”程真心怔了下,这是他曾经半梦半醒,和沈昼描绘自己梦想时候说的话,没想到沈昼居然一直记在心里。于是他把手交到沈昼手中:“好,那就踩着水回去。1、2、3——”沈昼:“跑!”一白一黑两道身影笑着冲进雨幕,小巷里只剩下珠帘相撞、“叮铃”“叮铃”的清脆响声。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们去夜店蹦过迪,也在闹市中坐下来静静地喝过豆花;看过地下拳场的拳击,也看过一眼望不到边的薰衣草。随着自己的心情想去哪就去哪,临时改道也时有发生,反正爱人在身边,什么样的荆棘都能踏平。兴致来了程真心也经常唱歌,有时候悄悄唱给沈昼听,有时候唱给民宿的客人和驴友听,收获一票来自天南海北的陌生粉丝。有次不知道被谁发到微博上去了,居然还小火了一把,令人意外又唏嘘。可人不能总在路上飘着,诚意传媒可以不管,极光科技不行,尤其极光今年新签了好几个军工类的大单,需要有人把关,沈昼还参与了国家级科研项目,时不时得去趟项目组。最终他们决定沈昼乘飞机回滨城,程真心继续流浪——其实

程真心要跟沈昼一起回去,沈昼没让。这是程真心深藏多年的梦想,比起陪伴,沈昼更想看到他张开双臂时,自由又张扬的大笑。程真心读懂了他的考量,没多坚持。他不愿浪费沈昼的心意,也确实想再去其他地方看一看。回滨城前夜,两人在空无一人的山谷里做了场极致缠绵的爱,做完之后,程真心窝在沈昼怀里,第不知道多少次控诉:“为什么我衣服全没了,你竟然还衣冠楚楚!”“你忘了么,”沈昼说,“是你嫌施展不开,自己脱的。”啊......好像确实是这样。程真心只好换个角度污蔑:“那你干嘛不拦着我?”沈昼:“......”沈昼:“我的错。”程真心大佬般拍拍沈昼脸颊:“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天空万里无云,隔着窄窄的山谷缝隙,居然能看到那么那么多的星星。程真心枕在沈昼胳膊上到处找到北斗七星,找着找着,忽然说:“沈昼,你真不用我跟你回去?”“嗯,不用。”“那万一我永远不回去了怎么办......我说的是万一。”沈昼翻了个身:“没关系,我可以来找你。”两人相视一笑,又接了个极致缠绵的吻。翌日一早,程真心把沈昼送到机场,可能整天厮混在一起吧,刚开始程真心并没觉得难受,继续他的流浪之旅。当然,现代社会通讯如此发达,两人倒不至于苦苦思念,沈昼经常能收到程真心发来的图片,有风景,有臭美的自拍,那家伙黑了、瘦了、漂过的发色又长出黑色头发来了,沈昼全能看得到。实在太想念,程真心就找信号稳定的地方通一次视频,一次通一天。甚至某天,沈昼还收到了对方邮寄来的手写信。里面有一首情诗,请诗是这么写的:【大海,辽阔的大海,承载了多少我对你的思念】【站在海边,东临碣石,那一块块嶙峋的石头啊,让我想到了你坚实的腹肌、有力的大腿】【那一块块嶙峋的石头啊,都是我想你想到千疮百孔、永远无法磨平的心】整首诗里,最有文化底蕴的就是那句引用的“东临碣石”,沈昼捧着信笑了好久,然后裱起来挂在主卧。反正他不尴尬。谁尴尬谁心里清楚。但其实程真心真的在想沈昼,尤其开到无人区的时候,再壮美的景色无人分享,也变得平庸起来。而且这种思念与日俱增,让他吃饭不香、睡觉不踏实,连唱歌都没激情了。他就像求偶期的鸟,要沈昼在旁边才能唱出情歌或苦情歌,才能挥动多彩的羽翼,换成别的鸟,他连喙都懒得多颤几下。离开沈昼的第三个月,他嘴里长出好几块溃疡,瘦了一大圈,看什么都觉得无趣。他开始渐渐明白自己有多爱沈昼了,比自己想像的多得多。有些人,真的是凌驾于梦想之上的存在。或者换句话说,有了沈昼,他的生活已经达到最美满的状态

,不需要再用什么去点缀了。他本来是一个完整的圆,随着沈昼离开缺了一一角,于是心心念念的,从此就只剩下一个沈昼。想清楚之后,在某个烟雨蒙蒙的清晨,他把房车扔给托运公司,买最早的机票直接奔回滨城。催着司机师傅以最快速度开到温莎花园,他冲进屋找了一圈,没找到沈昼,又急急忙忙跑到外面。下一刻,看到了许久未见的人。为防水防寒,别墅标高比地面多出几十厘米,门口建有两阶楼梯,程真心站在楼梯上面,沈昼站在楼梯让程真心不由想起结婚那天。“真心,你怎么回来了?”“因为我......想吃你做的餐蛋面了。”于是霜雪融化,求偶期的鸟凌空跳起来,奔向他的巣。如果没有那场堪称搞笑的意外,程真心不知道沈昼会不会仅止步于台阶之下。他用拙劣的谎言,窥见了一场最盛大的爱。------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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