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情杀仇杀杀人原因到底是什么
由于天色已晚,鉴定结果还不能出来,所以源宗神和九条玲子驱车回到了源氏集团给他们准备的住处。
这是一间标准的日式园林,在源宗神拖鞋进屋后发现,别看外表古香古气,但是现代化设施一点都没有落下。
“你先去睡吧,我还需要工作一会。”源宗神插上电源,打开电脑,脑海中回顾着一幅幅图片和证据。
“是纯属偶然还是蓄意谋杀?”这点情况已经很明显了。
如果是纯属偶然,那么罪犯带有其他更主要的目的,一般不是冲着杀人而来,而是在案件发生的过程中出现了变故。
而临时起了杀心,发生命案这种情况,犯案者并无任何心理准备,往往无法计算如何杀人,如何选择工具。
而在本案中,从后墙翻入,杀人,没有一点的犹豫,绝对是精心计划,而且还绝对是冲着杀人去的。
计划企图入室的还有小偷,但小偷入室,得确保没人或者屋里的人睡觉了。
而直观的确认方式是屋里的灯是否熄灭,当时男主人被发现时是穿着日常的衣物
有可能是准备外出,也有可能是从外面刚回来,又或者还没有入睡,没有换睡衣的习惯。
根据隔壁死者母亲的电脑显示,有长女观看节目的记录。
时间是晚上9点38分,户主的电脑显示在10点多的时候有使用记录也就是说当时男主人在家。
还没睡,一楼有窗户,可以清晰的看见屋内是否有灯光,所以是小偷的情况可以排除。
“那么……首先,本案定义为蓄意谋杀。”源宗神思考着:“不是高智商犯案,但是为什么犯罪嫌疑人要在犯罪现场待那么久呢?”
任何犯罪都有证据,对于不可能犯罪和完美犯罪,警察最重要的是找线索,但这个案件不是完美犯罪。
嫌疑人留下的指纹和血液样本不是蓄意,而是绝对的意外,甚至他都没有想到这些。
那到底是说这个嫌疑人自信呢,还是应该说这个嫌疑人蠢的要命呢。
“先生,警察那边鉴定结果出来了,经过衣服构图我们可以判断凶手身高约170厘米,腰围约83厘米。”
京都地检发来的一条消息打断了源宗神的思路。
“年龄呢?”源宗神赶紧询问到。
“凶手应于1965至1985年期间出生,事发时约15岁至35岁。”京都地检又发来消息。
“这不废话吗?”源宗神捂脸,再大点还能有这个体力吗,而且源宗神认为这个年纪还可以缩小,至少可以缩小到18-32岁。
“但是……如果是蓄意谋杀,那因素又是什么?”源宗神看着:“情杀?为钱?复仇?灭口?或者……受人指使?”
源宗神在军人这个字上圈了一个大大的圆圈:“军人……美军还是自卫队?又或者是退役军人?”
如果是贪钱可能是凶手欠了死者一大笔钱,也有可能是知道死者家中有笔大额钱款。
但是这两种情况有个共同点:凶手必须找到某种东西才会离开,像借条,或是大笔的钱款。
而现场丢失的相关钱款,只有女主人经营补习班的15万日元收入,受害人的钱包。
银行帐本及现金借记卡等物品却仍然保持原好,在存放卡类的地方发现曾经被搜索过的痕迹。
一楼的书架内,内存有6万日元现金,于案发后仍保持原好。
“但如果是军人的话……大可不必啊……只要回到美国那么这笔钱绝对是不需要去还的。”源宗神沉思着。
“如果是贪财……那美军的嫌疑就少了很多,但自卫队,退伍军人……”源宗神又在自卫队和退伍军人那块花了一个大大圆圈。
犹豫了几秒,源宗神在退伍军人那块画了一个重点号。
第三种,灭口,可能户主一家知道某个秘密,凶手不得已动了杀心,死者死之前。
约于10时38分至45分期间,该电脑曾接收到一封附带密码的电子邮件,但是这个文件竟然被特别加密过……这个文件里又有什么呢?
现场也丢失了大量文件类的东西,这些东西都在核查,但是以现在的情况,如果再继续进行喝茶,拖的越久越不利。
其次,户主死时的着装,可能是户主准备出门,又或者是刚从外面回来,户主属于半自由职业者。
日本每年的12月29日--1月3日为全国休假日。
更不会有什么工作的事情处理,临近除夕之夜,十点多的时候还要出门,不觉得很奇怪吗?
很可能这个秘密事关于户主及凶手,户主才不得不出门。
可以查下户主近期负责的工作项目及小组成员,及公司内部员工。
源宗神慢慢的在纸上画出一副思维导图,但是他想到了另外一个可能,商业盗窃……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完全不至于杀死嫌疑人
之后就是仇恨,有目击者说在案发前,曾见到户主与旁边滑板公园的人发生矛盾。
而根据现场留下的凶手衣服物质分析,警方也证明凶手跟滑板人士有关联。
因仇恨杀人,绝对是积怨已久,动了杀心之后开始谋划。
有目击者表示曾在凶案现场附近见过一个陌生男人监视过户主的房子。
出于仇恨的可能性更大,如果是灭口的话,凶手应该急于下手。
越迟的话,越是容易泄露自己的秘密,而且不会慢慢计划,甚至在死者家附近徘徊。
“但是……疑点却越来越多。”源宗神看着一张张照片。
第一个问题,凶手现场留下的衣物说明什么?
根据衣服袖口残留的汗渍,证明凶手穿过这衣服。
但不能证明这衣服本身就是属于凶手的,所以很有可能我们在调查衣物的来源,本身就是个错误。
凶手在现场留下了帽子,外套,围巾,长袖T恤衫,手套,鞋子,切鱼片刀,腰包,为什么?
一可能是为了扰乱警方调查视线,但是呢,能把血液和指纹这么明晃晃的放在案发现场……源宗神认为这个可能性不大
那如果摒弃这条不考虑,最直观的原因就是,凶手杀了人,身上溅满了血迹,必须得脱掉。
不然出门的话会引起别人注意,案发现场丢失的一件迪桑特牌运动服,就是很好的佐证,嫌疑人换了衣服。
但遗留现场的证物中,唯独少了裤子,不奇怪吗?
凶手留下的基本是从头到脚所有的东西,为什么单单裤子没留下?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衣服是偷来的,但是呢,裤子却是自己的,但如果真是这样……源宗神就要把这个对手认真重视了。
很有可能这个罪犯是真的高智商犯案,留下这一切有真有假,血迹是因为处理不掉,但剩下的可就是再向警方和检方宣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