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2章
“邬清月!”良骁沉声呵斥。
他甚少如此严厉,但脾气好不代表大家不怕他。
邬清月如被当头棒喝,脑子突然接上弦了,眼珠乱转,咬着嘴唇不说话。
“你年纪也不小了,姑母又对你寄予厚望,总是这样实在不成体统。”良骁声音甚为平和,黑眼睛却幽森森的。
他不是不震怒,但擅长震怒之时保持理智。
邬至鸣连连拱手致歉,其实心中暗恼不已,只好将邬清月扯走。女人真是没一个省心的,净给男人添乱。
这段不愉快的插曲结束的很快。不过是两个丫头吵架,一个不疾不徐的点火,一个张牙舞爪嚷嚷,男人们很难理解这种莫名其妙的纷争。
现在,耳边终于清静,但两人竟也相对无言。
少顷,良骁轻咳一声,低柔道:“你将来要做很多人的嫂嫂,伶牙俐齿固然能在口头上占便宜,但回到鲁公府吃亏的还是你。”
听上去像是数落她,却也是在警告她出入鲁公府那种地方,谨言慎行才是立身根本。
也不知庄良珍有没有听进去,她默然片刻,忽然笑了:“良骁呀。”她甚少连名带姓的称呼他,那一个“呀”,竟平添一抹冰冷的柔软,“你看,我被人骂破鞋了。因为你干的好事,我却要被人骂。”听上去像控诉,可她眼中竟毫无泪意与伤悲,仿佛在说别人的事。
“我会让她闭嘴的。”良骁看着她,毫无悔意,但不能让她知道,否则可就又给她一个恨他的理由。
庄良珍朝他望去,盯着他的眼睛:“其实你比我更破。”
像是陈述一个结论,说这句话的她并没有太大的情绪起伏。
良骁笑了笑:“如此说来,我们倒也更般配了。”
话音落下许久,却没有得到她的回应。
他看向庄良珍。她在看不远处欢呼的年轻人。
有人现白狐踪迹,吆喝大家一起去围堵。
良骁以为她也想要:“喜欢吗,待会儿我捉一只活的给你。”
她目光似是有些茫然,恍惚的看向他,但很快又清明起来,良骁微微沮丧。
他不怕她闹,却恐惧她的毫无情绪。
……
辰时之后,围场的马厩便空空荡荡,只有零星几匹马停在其间吃草。
但这正是良骁要带庄良珍前来的最佳时间,再没有比今天更清净的了。
这里的气息飘荡着干燥的稻草味,小厮和负责洒扫的老头蹲在草棚下吃玉米面儿的鹅油饼,这是贵人赏下的,爷俩吃的满嘴流油,却见一个皮肤比女人还细腻的漂亮年轻人走过来,身边还跟着个姑娘。
小厮忙上前作揖,听候差遣。
良骁扔给他三钱银子,摆摆手。
小厮常年见贵人,比猴儿还精,立刻弯着腰一溜烟儿消失。
庄良珍只是扫了在场的几匹马一眼,也不问哪一匹属于丁大人,便准确无误的找到了那匹马。
这在正常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但良骁并不信鬼神,他认为这与某种奇特的沟通方式有关。
丁大人的黑马抖抖耳朵,忽地竖起脖子,转动脑袋用右眼观察声音的来源。
这声音很友好,否则它会用左眼观察,那代表警惕和愤怒。
庄良珍走过去,撩起帷帽,仔细的看了它一会儿,她知道良骁的目光如影随形。
在她很小的时候,良骁就觉她的天赋,比如一向生人勿近的赤雪,总是允许她触摸自己的鬃毛,但现在这样,可不单单是友好相处,还透着点诡异。
他很难用语言来形容这种诡异,尽管并未听清庄良珍说什么,但就是感觉她在与那匹马交流。
马的神情与动作不会作伪,这令他暗暗心惊。
不管人还是兽类,只要交流,必然存在眼神、声音或者肢体动作,尤其声音必不可少,他没听见不代表没有。
何况马的听力是人类的上百倍。
良骁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眸立时沉了下去。
庄良珍两手轻搭栅栏,似乎在于黑马交谈:“所以你并未见过另外三匹,它们被人关在黑色的大方块里,生病了……也很生气……因为人们的表情令它们不舒服?”
黑马出一声轻微的嘶声。大部分的马对厄蛮族人都很友好。
果然不出她所料,江陵马场已经出现危机,虽然不足以撼动这盘根错节的大树,但也够他们头疼一阵,不,也可能是两阵。
所以那三匹马应是鲁公府搞的鬼!查起来当然很难,她像个现坏事的孩子,笑起来。
把这个现告诉余尘行,那家伙铁定像打了鸡血一样,最后查到他外祖家,哈哈,大水冲了龙王庙,双方都够喝一壶的。
“你们在说什么?”良骁悄无声息来到她身边。
“嗯,它说有位胖将军看上了它,一个塌鼻子的人便在纸上画了画,它就被人牵走。”庄良珍故意说的没头没尾。
良骁想了想,猜出大致过程:“近几年有御史参下面的卫所谎报战马伤亡数量,篡改公牒。丁大人当初便是以为此马染了时疫不治身亡,并未追究。事后管理档案的主事又投缳,导致此事不了了之。”
“连登记在册的公牒都敢篡改,一看就不是第一次。”庄良珍懒洋洋道,“真伤脑筋,不过这可不关我的事儿了。”
这是在林迁卫丢的马,再查一下出入林迁卫的胖将军,一切迎刃而解,至于证据,余尘行那种人只要知道结果哪里还管证据,没有也能造一个出来。
与此同时,满脸郁色的余尘行也来到马厩,此前他去找过庄良珍,春露回禀:已经随良世孙前去马厩。
太过分了!说好跟老子一起去看马,转眼就跟别的男人走了!
又想起她将自己踹进水里,余尘行决定无论如何一定要深深的厌恶这个女人。
比她厌恶他还要深。
但他一抬眸,看见了深深厌恶的女人正在与良骁说话。
秋日的骄阳被树叶筛下一层碎金,落在衣衫形成了明暗交错的图纹,良骁个子高,一直微微倾身居高临下凝视她,她神情懒散,间或仰起脸看一下,良骁就会笑,甚至伸手轻理她鬓边碎。
庄良珍抬手整了整帷帽,很自然的挡开男人的手。
她是要嫁给他,但再不会给他亲近的机会。
讲话就好好的讲话,为什么非要动爪子?余尘行义愤填膺,脑子却一激灵,微微退却,他愤怒的是良骁一脸诈骗小姑娘的温柔,却更怕这种自己未曾好好施与的温柔,小姑娘应该都喜欢良骁这样的吧?哪像他,仗着她身若浮萍,动手动脚,得不到便羞辱她。
总之他做了很多糟糕透顶的坏事!
良骁就不会这样,讲话又好听,和和气气的,从来不骂人,所以更不会骂她咯。
在如此强烈的对比下,也难怪她是如此的讨厌他。
不对啊,良骁也不是啥好人,他可没少伤庄良珍的心!余尘行忽然想起这点,终于找到了平衡感,重新挺直了腰,却不敢看她的眼睛。
良骁早就现余尘行,目光落在他脸上,又落在他脖颈。
余尘行显得很轻松,视线却在良骁唇上一怔。
相对于良骁擦破的那层皮,余尘行的脖子就是一圈大牙印,还涂了点药膏,又因为男人的衣衫多是圆领,藏都没地方藏。
倘若不是愤怒到极点,珍珍不会咬人脖子,良骁眼睛眯了眯。
余尘行心虚的别开眼,只觉得脖子上的牙印仿佛被人撒上灯油,又点了火,从里到外都要被良骁的目光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