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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第二间店

一队马车从铁针森岭出发, 目的地是北区边境的绿宝石镇。死灵法师安布罗斯的家当太多,没办法用传送阵。接近二十辆马车,从西区中部赶往北区边境,路上要走半个月。安布罗斯只随车队前往最近的传送阵地点, 除了要赶去上班之外, 他实在不想继续跟爱德华呆在一起。身披黑色斗篷的长发男人——爱德华——坐在死灵法师对面, 绿宝石一样的眼瞳里满是好奇,死死盯着安布罗斯的手。准备来说,是他的指尖。安布罗斯端坐在马车内,一只手轻轻端起精致的白瓷茶杯,袅袅红茶香气在车厢里扩散开,指骨上的宝石戒指在魂灯映射下,华光闪闪。捏住杯耳的指骨,修长细白,指尖一片黑白相间的豹纹,搭在白瓷杯壁上, 野性狂美。爱德华摸着下巴看了许久,缓缓出声:“黑暗魔法和光明魔法……明明只剩个骨架子,还特意用魔法接指甲。安布罗斯,你也堕落了。”“……”安布罗斯低头喝茶, 并不想说话。这只吸血鬼始祖太烦了。一切的孽缘还要从两百年前说起,安布罗斯刚从魔法师转死灵法师,搬到铁针森岭深处。起初他只是想找一个不被人打扰的地方, 潜心研究魔法。不料千挑万选的的居所附近,住了一只吸血鬼。安布罗斯不想被打扰, 主动上门找吸血鬼打架, 想以此驱离这位邻居。当年的安布罗斯, 刚摆脱肉.体的束缚,力量大涨,根本没觉得会输。但他没想到,吊儿郎当的绿眼吸血鬼会是始祖。架没打赢,搬出去又太麻烦,安布罗斯选择忍气吞声。这一住就是两百年,时常要忍受爱德华的骚.扰。其实回头想想,这次搬家能够摆脱爱德华,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种解脱。爱德华早已习惯死灵法师的沉默寡言,端起红茶抿了一小口,又皱眉放下,眼睛还没有从死灵法师的指尖移开。“多看两眼,这些圈圈花纹还有点好看。你那老旧的审美似乎有了一点提升。”爱德华轻描淡写地说出令人气结的话。安布罗斯深吸一口气,忍住忍住忍住!马上就到镇上,他直接传送到美甲店,这是最后一次忍受这只吸血鬼!-绿宝石镇,美甲店。路遥坐在沙发上,摆弄手机。昨晚凌晨,那枚黑戒被拍掉了。她早上收到买家的消息,对方希望带一位鉴定戒指的高人。老熟人了,路遥不用猜也知道是谁。她想了想,答应了。约定交易时间是三天后的下午。昨日冒险者组团刷美甲店副本,被司金和克拉丽莎拖到荒山修理了一顿。早上,克拉丽莎说红心公会已经没人敢接那个任务了。冒险者的问题解决,画在门上隐蔽魔法阵也撤了。但上午没什么客人,店员们坐在休闲区无所事事。路遥在研究室看多米尼克借给她的魔法书,里面有很多关于魔法的复杂运用构想,

并夹杂着大量运用实例,包含各种属性魔法。这本书比司金送她的那本内容要更深一点,更偏向于实战知识,确实扩宽了路遥的思路。她拿出草稿纸,开始画图。她有一个把美甲和战斗结合起来的构想,阅读过多米尼克的书之后,思路逐渐清晰。安布罗斯手持法杖,轻轻推开黑色大门,“店主抱歉,搬家耽误了一点时间,我来晚了。”路遥头也不抬,“没事。今天店里不忙,你刚来还需要熟悉,有什么问题就去问姆姆,他什么都懂。”安布罗斯:“……”为什么是史莱姆?门外,突然传来一道惊喜中带点癫狂的男声。“啊哈哈哈哈,小明!小明,爸爸找到你了!”路遥和安布罗斯走出来,看见姆姆被一个皮肤苍白的黑发男人抱起,举过头顶。男人黑长发,绿眼眸,长相俊美阴柔。只是面部的皮肤有被烧灼的痕迹,露出内里鲜.红的血.肉,看起来极为恐怖。但他脸上的惊喜溢于言表,而姆姆少有的一脸生无可恋。路遥看向其他人,“怎么回事?”哈罗德一脸幸灾乐祸:“那个男人自称是小史莱姆的父亲。”安布罗斯抬手捂住眼睛,情绪濒临崩溃,“爱德华,你怎么在这里?”他们明明在上一个小镇分别了。他当时飞快跳入传送阵,爱德华应该不知道他的目的地才对。爱德华脸上的皮肤正在一点一点愈合,他刚刚顶着太阳从喷泉广场走了过来。如果是普通吸血鬼,见光必死。只有始祖吸血鬼,行走于阳光下,仅被灼伤了皮肤。爱德华把姆姆紧紧抱在怀里,翠湖一样的眼眸深处迸发出深深的喜悦,“安布罗斯遮遮掩掩的样子太有趣,我问了你的眷属,得知你的目的地是这个小镇。但是,没想到小明也在这里。小明,我儿子,你还记得不记得?”安布罗斯看了姆姆一眼,翻了个白眼,“……他是这家店的店员,名字叫姆姆。不是小明。”爱德华有个怪癖,喜欢养一些弱小又没什么能力的小魔物。前段时间,他确实在到处找一只史莱姆。但史莱姆只要颜色一样,看起来都差不多。西区和北区相距这么远,他的那只小明不可能跑到北区来。爱德华惊讶,“谁给他取了名字?”“叽。”姆姆有气无力的叫了一声。路遥走过去,踮起脚从爱德华手里接过姆姆,“我给他取的名字。请问您是?”爱德华这才注意到路遥,一个普通的人族女性,他神色倏然冷淡:“爱德华,这只史莱姆的父亲。我要带他回城堡。”姆姆紧紧抱住路遥的手臂,水润润的眼睛里凝满不舍:“叽叽。”路遥明白了。姆姆大概真的是爱德华的小明。哈罗德走过来,将姆姆从路遥手臂上扒拉下去,神情气爽:“小明,快跟你爸爸回家。”姆姆:“……叽。”路遥按住哈罗德,低头去看姆姆,“姆姆?”“叽叽……叽叽叽

……叽叽……”姆姆扬起肉肉圆圆的小脸,慢吞吞讲出事情始末。小史莱姆原本住在西区的铁针森岭,陪伴一只孤独寂寞的吸血鬼。这只吸血鬼自称小史莱姆的爸爸,并给小史莱姆取名叫小明。血族通过初拥增加眷属,只是简单的命名,并不会使小明成为爱德华的眷属。而且史莱姆没有血液,爱德华本来也没想过让史莱姆做眷属,只是当孩子一样养在身边。史莱姆是一种纯粹低能的魔物,一般不具有思维。但血族始祖很喜欢小明,走到哪里都要带着,睡觉、吃饭、研究魔法,不离一步。耳濡目染之下,小史莱姆渐渐有了思维。不过血族始祖还没有发现这一点。大概一个月前,血族始祖久违的需要出门一趟,舍不得小明独自留守城堡,便带他一起。路上遇到一点意外,等爱德华发现时,小明已经不见了。爱德华来回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小明。而另一边,小明从荒野醒来,以为自己被吸血鬼爸爸抛弃。大约伤心了三天,然后他发现,住在荒野其实很自在,除了有点孤独。小史莱姆漫山遍野撒欢,不慎被灵蛛捕获魔物的蛛网网住,怎么都挣脱不开。遇见路遥的时候,他已经在树上吊了三天三夜。小史莱姆住在城堡的时候,偶尔会听到爱德华咒骂人族,他一直以为人族是比吸血鬼始祖还可怕的存在。被路遥救下之后,他立刻害怕地化成一滩水,可那个人族夸他可爱。就算是吸血鬼爸爸,也从没有夸过他可爱、聪明。小史莱姆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心情。大概像是经历了漫长的严冬,忽然遇见一泓温泉。“扑通”一整个跳进去,浑身被温热的泉水包裹,久久不愿动弹。后来,他用一丛地黑莲敲开人族的小店,变成了姆姆。姆姆很能干。姆姆很可爱。姆姆超级棒。不管听多少次,姆姆都不觉得厌烦。姆姆想留在美甲店,想留在店主身边。可爱德华翠湖一般的绿眼睛水润润地看着他,姆姆又很纠结。路遥瞧着对面抱着姆姆rua的苍白男人,水润剔透的绿眼睛和姆姆撒娇时一模一样,她算是知道姆姆为什么爱撒娇了。可是,可是。这是血族!要怎么让他答应做个美甲呢?路遥看一眼姆姆,思考了一会儿,“姆姆,如果你要跟着家长回去,也没关系。住得地方远了,改坐传送阵过来上班,也和平时差不多。”姆姆没有住在店里,每天晚上下班,还是会回到荒野。回家住和留在美甲店上班,其实并不冲突。爱德华把姆姆揉进怀里,脸色冷肃,“他只是一只史莱姆,能做什么?人族永远是如此狡诈又贪婪,连史莱姆也要使唤。”路遥:“……”哈罗德心里乐开了花,挨着路遥坐下,微微挑衅地觑了姆姆一眼,开心地说:“对对对,快把这是小史莱姆带回去,他在店里太碍事了。”路遥吐出一口

气,平静地说:“如果姆姆愿意,您是家长,要带他回去,我无话可说。”姆姆伤感地“叽”了一声。路遥停顿一瞬,继续道:“但有一点,我不是很同意。虽然是一只史莱姆,但姆姆很能干。自他入职以来,我交给他的工作,每一件都完成得很好。”爱德华有些惊讶,“史莱姆能做什么?”路遥认真道:“可能不论我怎么说,您都不会相信。不如您亲自体验一下?”“如何体验?”爱德华承认被这个人族挑衅到了。几分钟后,爱德华坐到工作台前,姆姆举着黑金指甲锉,小心翼翼帮他磨指甲。爱德华一脸不可思议,“噢噢噢,小明居然会拿工具!”不知道为什么,安布罗斯看着眼前的场景,有一种并不意外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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