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六十二 报仇未遂反送性命 随手出…
剑舍山上热闹得不成样子,甚至有点不受控制,原先规矩是不能饮酒到午夜,现在天快亮了都有人还在院子里高声喧哗,就是喝多了。至殊躲在院里不敢出来,还有她手下的几个师妹。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怕这些没规没矩的江湖人士,这个节骨眼更不能出事,她都快要平步青云了。
姜秋林管不住这群人,至临反主为客,跟他们一起饮酒作乐到天明。
夕惕的女侠们不惧剑舍山上的白蛇泡酒,即使有,这些人也经不住她们手里的六壬神剑。夕惕掌门来和星镜道长商讨太行山的未来。就目前形势来看,太行山三家剑派尤为重要,是武林哪一边能取胜的关键,兵家必争。太行山三家剑派只剩两家,这两家有一家还只剩半家。要求生就只能抱团,选择站边。
夕惕掌门和众弟子思考好几天了,他们是开启贞利剑和明太刀的钥匙,站边反而不安全。夕惕掌门告诉星镜道长,一定不能站边,要留一手,为自己留退路,要学习云雷刀神,人和剑派不在一处,得人也得不到剑谱,落到哪边手里都死不了。
星镜道长老糊涂,他只会点头,可能都不知道别人说的什么,聊到很晚,老道士趴在桌上睡着了。夕惕掌门才想到他白天用尽真气,把老骨头累坏了。
这老道士不能落入别人只手,也就是太行山剑派之外的人,夕惕派派人日夜守在他房门口,以防剑舍和王太冲有小动作。
剑舍现在顾不上夕惕和老道士,他们最棘手的问题是王太冲搅局,这山上的人留不住,盟主的名号也保不住。剑舍掌门苦苦等着陈力士的来信,哥俩同时坐镇剑舍,这些人才有可能留下来。
等待是最熬人的修习,像是一场赌博,输赢难定。剑舍掌门焦虑,这些一走,剑舍就完全暴露在涣群门的眼下,他们要灭剑舍,只能趁这时候。剑舍掌门是一个没有底线的人,天亮时,他也想到了并非万全的对策,也算是对策了。自己和陈力士曾经也和杨言志一起并肩过,涣群门那帮人不是不可相处,相比之下可能比陈力士和王太冲够意思一些。
涣群门灭了无影堂就好像收手了,剑舍山上的人还不知道京畿勤王府上吸人真气的怪事。
远在江南的少年一行过着娴静的日子,春暖花开,是不该打打杀杀,杀伐在春天远离他们,亲近他们的是鸟语花香。继看戏不成后,第二天王聪一行等来黑衣男,他带着他的小女孩到街口。
小女孩在白天看清了这华丽的马车,果然是从这条街出来的马车,都不简单,不是有钱人就是爱玩的人,或者是两者兼备的人。王聪拉着小女孩的手上车,黑衣男和少年坐在车辕上,缓步驱车到城外去。
斗笠男没跟着来,他对春游好像没什么兴致。少年看黑衣男一脸紧张的样子,问:“有什么难处?你愁眉苦脸。”
黑衣男说:“还没这么带孩子出来玩过,有点不适应。”
玩能有什么不适应的,没玩好就是不适应,玩好了就是适应。少年把酒递给他,姑娘们玩她们的,大侠就该喝酒。
城外空旷处,云淡风轻,是踏青的好地方。
王聪她们下车,原来是要放风筝。这对少年来说更是无趣,他要飞可以自己飞上云霄,何必要牵着一张纸飞在天上,黑衣男也没跟着,他和少年到树下坐着。
有钱人就是会享受,少年一行带来美酒好菜,还有点心各种。黑衣男没享受过这种生活,也没想到自己一身武功能换来什么,这钱是武功所能换来的吗?他看着他女儿在王聪和钟瑜玟的带领下,跑到草地上,举着比她人还要高大的风筝,风筝飘扬。她们渐渐走远了,和天上的风筝一样,越远越小。
树下的酒到三分少,有个异样的东西落在头顶的树上,是什么大鸟能在春天就长这么大。少年说这江南的春天就是不一样,鸟也能肥成这样。
黑衣男说:“那不是鸟,是人。”
少年不知郊外还有这等高手,他举目望去,是个男子,背着一把长枪,轻轻踮在树子上。
黑衣男说:“是杨言志,冲你来的。”
少年大喊:“树上的那位,下来喝两杯。”他不把杨言志放在眼里,他的拳意和元神都不能伤少年分毫。
杨言志没想要喝酒,他一拳打下来,少年和黑衣男跳开,真气凝成的黑拳砸在地上,把酒壶和点心都震碎了。
少年说:“可惜了,这没处买。”
杨言志纵身飞下,持枪指着少年,说:“拿你狗命来!”他能跟到这地方,是有十足的准备的,或者说要做背水一战。
少年化剑在手,说:“我无意杀你,但不得不杀,我不杀你你不会罢休。”他剑刺杨言志,两人在草地上拼杀。杨言志是有备而来,长枪攻守兼备,少年要杀他也不容易,只想着耗尽这老头的体力,以年少胜年老,胜在气力上,而非武力上。
杨言志不想久战,他就地使出元神出窍那一招,元神化成高大的骑兵冲像少年,少年对这招很熟悉,他先使自己身体虚化,让骑兵从自己身体里穿过,再使出风行天使第二招,也是他的绝招。
少年手中金剑光芒四溢,只取杨言志的心窝。少年想,这杨言志已经归顺涣群门,助纣为虐,趁早杀了他也好,削弱涣群门的势力,就此结束这个苦苦复仇的老人的生命吧,活了这么久,他也值了,该是死而无憾。少年杀人都要说服自己,是自己的剑不够快了还是自己心不够恨。
剑刺着杨言志,但却没刺穿他。
杨言志一手握着少年的剑,一手紧握长枪,刺向少年。这是要同归于尽啊,少年理解他复仇心切。
少年使劲刺剑,但杨言志身体似金铸的一般,剑没刺进去半寸。他纳闷时,杨言志的枪头已经刺到胸前。这老头死不死不要紧,自己不能死啊,他一手挑开枪头,但枪另一端的力量很大,枪头刺进少年的肩膀。
杨言志是计划好的,他的气力都用在这一枪上了,那元神是佯攻,是个陷阱,就是为了引少年使出那招风行天上,引他近身。
少年想不到,被枪挑在高空。他化出金钟罩出自己,但杨言志动作比他快,他的元神骑兵已经持枪冲来,少年挣不脱长枪,像夜市里被竹签串起来的肉片。
这时,黑衣男挥剑出手,一把火红的宝剑从他手掌飞出,迅疾如闪电,飞向杨言志,削掉他得意的脑袋。
杨言志身首异处,他的元神也消散了,少年落地拔出他的长枪。杨言志的无头尸在地上跑两步,倒下喷血如泉。
少年说:“多谢出手相助,轻敌了。”
黑衣男说:“打架不是武功高就能赢的。”他走向杨言志的尸体,用剑划开他的衣服,露出一件紫色的内衫。
少年看到,说:“难怪我的风行天上刺不伤他,紫霞宝衫在这老家伙身上。”
黑衣男说:“最佳防御竟然在他身上,这宝物已经失传很久了。”他像个裁缝一样熟练地挥剑。记下就把杨言志的外衣切碎。宝衫果然厉害,少年那一剑伤不得他分毫,紫霞宝衫一丝线都没断。
黑衣男动手把宝衫从尸体上扒下来,藏进袖子里,说:“快走,别让我女儿看到这场面。”
少年使出离手剑,两把火剑从他掌中飞出,点燃羊杨言志的尸体和他脑袋,会死灭迹,真是杀手手笔。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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